清償債務
高雄簡易庭(民事),雄小移調字,95年度,112號
KSEV,95,雄小移調,112,200606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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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 解 程 序 筆 錄
  原   告 誠泰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丙○○
  訴訟代理人 甲○○
  被   告 乙○○
上列當事人間95年度雄小移調字第112 號清償債務事件於中華民
國95年6 月13日下午3 時22分在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高雄簡易庭調
解室一調解
  法 官 吳志豪
  書記官 林宜正
朗讀案由:
原告訴訟代理人 甲○○ 到
被     告 乙○○ 到
調 解 委 員 劉良明 到
本日調解進行要領及記載明確事項如下:
兩造
  各陳述訟爭要點。
調解委員
  勸諭兩造互相讓步。
  試勸讓步,同意讓步。  調解委員:劉良明
  報知法官。
原告訴訟代理人
  移付調解成立並請求退費。
法官
  諭知本件調解成立,調解內容如下。
調解成立內容如下:
一、被告願給付原告新台幣(下同)伍萬壹仟玖佰肆拾捌元。其
  給付方法如下:於民國(下同)九十五年七月一日給付捌仟
  元,餘款於九十五年八月起,按月於每月十六日給付貳仟元
  至全部清償完畢止,如有一期不履行視為全部到期並加計自
  逾期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二十計算之利息。
二、原告其餘請求拋棄。
三、訴訟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筆錄所載調解成立內容經依聲請交關係人閱覽並無異議後簽
名。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5  年  6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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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誠泰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