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承攬報酬等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建字,94年度,320號
TPDV,94,建,320,200607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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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4年度建字第320號
上 訴 人 李漢忠即立昌實業社
(即原告)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建智營造有限公司因94年度建字第320號
給付承攬報酬等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訴訟標的金
額為新台幣伍拾柒萬伍仟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合新台幣玖仟肆
佰貳拾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
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毋得延誤,
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95  年  7   月  28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黃柄縉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5  年  7   月  28  日
                書記官 楊湘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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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建智營造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