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
高雄簡易庭(民事),雄小調字,95年度,603號
KSEV,95,雄小調,603,200608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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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 解 程 序 筆 錄
  聲 請 人 甲○○
  相 對 人 興興魚翅餐飲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上列當事人間95年度雄小調字第603號損害賠償給付管理費事件
於中華民國95年8 月24日上午11時4 分在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高雄
簡易庭民事調解室一調解爭議,出席職員如下:
  法 官 楊國祥
  書記官 謝宗霖
朗讀案由:
聲   請   人 甲○○  到
相對人法定代理人 乙○○  到
調  解  委 員 劉良明  到
本日調解進行要領及記載明確事項如下:
兩造
  各陳述爭點。
調解委員
  勸諭兩造互為讓步。
  試勸讓步,兩造均同意讓步。  調解委員:劉良明
  報知法官。
法官
  諭知本件調解成立。
聲請人
  調解成立請求退費。
調解成立條款如下: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臺幣肆仟元。由相對人當場給付完畢
  ,聲請人收訖,不另給據。(聲請人簽名)甲○○
二、聲請人願將相對人公司之餐券十張當場返還。由相對人法定
  代理人簽收。(相對人法定代理人簽名)乙○○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均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筆錄所載調解成立條款經依聲請交關係人閱覽並無異議後簽
名。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5  年  8   月  24  日
            書記官 謝宗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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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興興魚翅餐飲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