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判決 95年度附民字第313號
原 告 丁○○○○○律師事務所
兼上一人
法定代裡人 丙○○
原 告 乙○○○○○○○○○○○○○○○MAF公司
Higberge
)
法定代理人 甲○○K.HUn
被 告 史 馨
波土力克Char
七雷士Rober
史吹耳Ann L
昆John Qu
布朗森等事務所(Bronson,Bronson & McKinnon)
兼上一人
法定代理人 華 倫Sheld
被 告 瑞 莉Mary
亞當斯Erik
丘巴克等聯合律師事務所(Chubbuc,Chubbuc,Blew
& Curan)
兼上一人
法定代理人 丘巴克Gary
被 告 卡多拿Antho
米高爾Ann M
牙沙威Paul
斯 賓Edwar
卡平羅Antho
諾培克Micha
柯林法律事務所(Collier,Shannon,Rill & Scott
)
法定代理人 史考特Willi
被 告 克 修Micha
吉爾波特Robi
沙力門Willi
喜 爾Micha
洋基通運股份有限公司(DHL Taiwan Crop.)
法定代理人 曾安雄
被 告 柯林法律事務所(Collier,Shannon,Rill & Scott
aka Colli
法定代理人 飛 弄Patri
被 告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U.S Internationol Trade
commissio
法定代理人 米 勒Marci
被 告 西加寧法律事務所(Schagrin & Associates)
法定代理人 西加寧(Roger
被 告 陸卑達R.Ala
鐵雷普Jeffr
美國商務部(U.S.A.Department of Commerce)
法定代理人 戴 雷Willi
被 告 美國國際貿易協助陪審團委員會(United States
Court of
法定代理人 迪卡羅Domin
被 告 麥克逵等聯合事務所(MCGUIRE,WOODS,BATTLE & BO
THE,LIP)
兼上一人
法定代理人 菲 勒Howar
馬思革R.Ken
海 斯DionW
梅多克John
被 告 馬達克三世Joh
達不泥H.Sla
聯合晚報
法定代理人 王必立(註:95 年度重附民字第 28 號判決載為
:王必成)
被 告 世界日報Chin
法定代理人 王必立(註:95 年度重附民字第 28 號判決載為
:王必成)
被 告 加州律師通訊(California Lawyer)
法定代理人 阿爾曼Marc
被 告 加州律師雜誌(California Bar Journal)
法定代理人 阿爾曼Marc
被 告 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BAKER & McKENZIE)
法定代理人 賣肯雷John
被 告 博欽法律事務所(Perkins Coie)
法定代理人 陳錦隆
被 告 博欽法律事務所(Perkins Coie)
法定代理人 班森Tara L
被 告 海登Paul M
余天琦
博正法律事務所
兼上一人
法定代理人 廖正勝
被 告 路案承審檢察官(94上聲議2378)
吳案承審檢察官(95上聲議1074)
胡案承審檢察官(94上聲議4293)
楊絮雲 台北市○○路一三一號
台北地方法院
法定代理人 林錦芳
被 告 黃蓓蓓
張 蘭
楊豐卿
劉清景
蔡炯燉
王淇梓
林金吾
蕭艿菁
陳金圍
蔡芳齡
陳永昌
陳忠行
蘇瑞華
陳駿璧
湯美玉
曾桂香 台北市○○街○段六號
劉廷村
劉福聲
黃秀得
葉勝利
黃義豐
簡清忠
鄭玉山
袁靜文
朱建南
嚴南全
許澍林
鄭傑夫
陳麗玲 台北縣土城市○○路一三八號
蕭蕙芳
戴嘉清
邱育佩
黃若美
朱耀平
邱璿如 台北市○○區○○路一九O號
方彬彬
李玉卿 台北市○○○路○段一巷一號
上列被告等因本院93年度自更㈠第17號偽造文書案件,經原告提
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案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原告之訴駁回。
事 實
甲、原告方面:訴之聲明及陳述詳如附件附帶民事起訴狀影本所 載。
乙、被告方面:被告等未為任何聲明或陳述,亦未提出任何書狀 。
理 由
一、按刑事訴訟諭知無罪、免訴或不受理之判決者,對於附帶民 事訴訟部分,應以判決駁回原告之訴,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 三條第一項前段定有明文。
二、經查,本件原告自訴及追加被告薄正任等人偽造文書等案件 ,業經本院於民國九十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以九十三年度自更 ㈠字第十七號判決不受理在案,有本院刑事判決書可稽,復 未經原告聲請將附帶民事訴訟移送管轄法院之民事庭,依照 上開說明,原告所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自應予以駁回。結論: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三條第一項前段,判決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95 年 9 月 18 日
刑事第八庭 審判長法 官 陳德民
法 官 陳芃宇
法 官 唐于智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對於本判決如不服非對刑事判決上訴時不得上訴,並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書記官 惠 莊
中 華 民 國 95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