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
彰化簡易庭(民事),彰保險調字,95年度,1號
CHEV,95,彰保險調,1,20060925,1

1/1頁


調 解 程 序 筆 錄       95年度彰保險調字第1號
聲 請 人 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丙○○
代 理 人 甲○○
相 對 人 戊○○
法定代理人 丁○○
法定代理人 乙○
上列當事人間95年度彰保險調字第1號損害賠償事件,於中華民
國95年9月25日下午3時在本院民事調解室進行調解,出席人員如
下:
  法  官 陳滿賢
  書 記 官 楊志明
  調解委員 蔡啟仲
點呼事件後到場調解關係人如下:
  聲請 人 代 理 人 甲○○
  相對人法代代理人 乙○
調解委員:勸諭兩造讓步。
當事人間調解成立,其內容如下:
一、相對人等願連帶給付聲請人新台幣(下同)壹拾肆萬元整。
  給付方式:於民國95年11月25日前給付伍萬元,96年4月25
  日前給付伍萬元,同年10月25日前給付肆萬元,如一期不履
  行,視為全部到期。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程序費用各自負擔。
上列筆錄經當庭閱覽或朗讀無誤後簽名。
中  華  民  國  95  年  9   月  25  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彰化簡易庭
           書  記  官 楊志明
           法    官 陳滿賢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95  年  9   月  25  日
           書  記  官 楊志明

1/1頁


參考資料
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