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償借款等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訴字,95年度,9014號
TPDV,95,訴,9014,200610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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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5年度訴字第9014號
  原   告 寶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訴訟代理人 丁○○
  被   告 上采實業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人 甲○○
  被   告 威訊實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丙○○
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借款等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續
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民國95年11月28日上午9
時50分,在本院第27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95  年  10  月  26  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 傅中樂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5  年  10  月  26  日
                書記官 葉志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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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寶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威訊實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上采實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訊實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