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償借款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重訴字,95年度,351號
TCDV,95,重訴,351,20061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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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5年度重訴字第351號
原    告 臺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 代理人 丙○○
訴訟 代理人 丁○○
被    告 見易企業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人 甲○○
被    告 乙○○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於中華民國95年9月19日
言詞辯論終結,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新臺幣壹仟貳佰貳拾柒萬柒仟玖佰柒拾肆元,及如附表所示利息及違約金。
訴訟費用由被告連帶負擔。
本判決於原告以新臺幣肆佰壹拾萬元為被告供擔保後,得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原告起訴主張:被告見易企業有限公司(下稱見易公司 )邀同被告甲○○乙○○為連帶保證人,分別於㈠94年 8月15日向原告借款新臺幣(下同)100萬元,約定借 款期間自該日起至96年10月15日止,利息按年息7 .5%計算,並以每個月為1期,於每月15日按期攤還本 息,如有未依約攤付本息時,全部債務均視為到期,逾期清 償在6個月以內者,按上開利息10%,超過6個月者,按 上開利息20%計付違約金;㈡94年11月4日向原告借 款1仟萬元,約定借款期間自該日起至109年11月4日 止,利息按年息3%計算,並以每個月為1期,於每月4日 按期攤還本息,如有未依約攤付本息時,全部債務均視為到 期,逾期清償在6個月以內者,按上開利息10%,超過6 個月者,按上開利息20%計付違約金;㈢94年11月4 日向原告借款120萬元,約定借款期間自該日起至99年 11月4日止,利息按年息6%計算,並以每個月為1期, 於每月4日按期攤還本息,如有未依約攤付本息時,全部債 務均視為到期,逾期清償在6個月以內者,按上開利息10 %,超過6個月者,按上開利息20%計付違約金;㈣94 年11月4日向原告借款80萬元,約定借款期間自該日起 至99年11月4日止,利息按年息6%計算,並以每個月 為1期,於每月4日按期攤還本息,如有未依約攤付本息時 ,全部債務均視為到期,逾期清償在6個月以內者,按上開 利息10%,超過6個月者,按上開利息20%計付違約金 。詎被告見易公司㈠筆借款自95年8月15日起,㈡㈢㈣



筆借款自95年9月4日起起即未依約繳付本息,迭經催討 ,被告均置之不理,爰依據消費借貸及連帶保證之法律關係 ,請求判決如主文第1、2項所示,並陳明願供擔保,請准 宣告假執行。被告三人則未於言詞辯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 狀作何聲明或陳述。
二、本件被告三人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法第3 86條各款所列情形,爰依原告之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 判決。
三、原告主張之事實,已據其提出與其所述相符之借據、約定書 、交易明細查詢等件均影本等件為證,核與原本相符。被告 已於相當時期受合法之通知,而於言詞辯論期日不到場,亦 未提出準備書狀爭執,依民事訴訟法第280條第3項準用 同條第1項之規定,視為自認,則原告之主張自堪信為真實 。從而,原告依消費借貸及連帶保證之法律關係,訴請被告 三人連帶給付如主文第一項所示之本金、利息及違約金,即 屬有據,應予准許。
四、原告陳明願供擔保,請求宣告假執行,核無不合,茲酌定擔 保金額,予以准許。
五、據上論結,本件原告之訴為有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85條 第2項、第78條、第385條第1項前段、第390條第 2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5  年  10  月  3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劉正中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中  華  民  國  95  年  10  月  3   日 書記官 劉文永
附表
┌──┬─────┬───┬─────┬──────┬────┬─────┐
│編號│借款餘額 │ 利率 │利息起算日│違約金起算日│利息 │違約金 │
│ │(新臺幣) │(年息)│ (民國) │ (民國) │ │ │
├──┼─────┼───┼─────┼──────┼────┼─────┤
│ 一 │ 577435元 │ 7.5%│95.07.15 │95.08.16 │自利息起│自違約金起│
│ │ │ │ │ │算日起至│算日起六個│
│ │ │ │ │ │清償日止│月以內依上│
├──┼─────┼───┼─────┼──────┤,按上開│開利率百分│
│ 二 │00000000元│ 3%│95.08.04 │95.09.05 │利率計算│之十,超過│
│ │ │ │ │ │ │六個月部分│
│ │ │ │ │ │ │依上開利率│
├──┼─────┼───┼─────┼──────┤ │百二十計算│




│ 三 │ 0000000元│ 6%│95.08.04 │95.09.05 │ │ │
├──┼─────┼───┼─────┼──────┤ │ │
│ 四 │ 680171元│ 6%│95.08.04 │95.09.05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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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臺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見易企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