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遲延利息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訴字,95年度,13號
ILDV,95,訴,13,20061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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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5年度訴字第13號
原   告 儀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訴訟代理人 林正欣律師
      曾文杞律師
被   告 新宜鋼鐵結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訴訟代理人 葉繼升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遲延利息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95年11月17日上午11時,在本院第三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95  年  10  月  13  日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庭
法 官 林翠華
正本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5  年  10  月  13  日 書記官 陳旺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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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新宜鋼鐵結構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儀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