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促字,95年度,78802號
TCDV,95,促,78802,20061109,1

1/1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5年度促字第78802號
債 權 人 立融儀器貿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健晟機電工業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
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票號BE0000000、AT0000000、CL0000000、CL0000000之支票
  已為提示之釋明。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95  年  11  月  9   日
         民事庭法 官 林慧貞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95  年  11  月  9   日
            書記官 李玲芳

1/1頁


參考資料
立融儀器貿易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健晟機電工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機電工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