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著作權法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易字,95年度,380號
SCDM,95,易,380,20061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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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95年度易字第380號
公 訴 人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甲○○
上列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95年度偵字
第4018號),經本院合議庭裁定依簡式審判程序判決如下:
主 文
甲○○明知係侵害著作財產權之光碟重製物而散布,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扣案如附表一至四所示之光碟片,均沒收。
事 實
一、甲○○前因違反著作權法及公共危險案件,分別經臺灣高等 法院臺中分院及臺中地方法院以九十二年度上更一字第一0 四號、九十一年度交訴字第一八七號判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 一年六月及六月確定,經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以九十二年 度聲字第七七四號裁定定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一年十月確定 ,甫於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縮短刑期執行完畢。詎 其猶不知悔改,明知如附表一、附表三所示之CD音樂光碟 ,分別係如附表一所示之公司及其他不知名著作權人所享有 音樂著作財產權之錄音著作;如附表二、附表四所示之VC D影音光碟,分別係如附表二所示之公司及其他不知名著作 權人所享有著作財產權之視聽著作,均屬受我國著作權法保 護之著作,任何人非經各該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不 得擅自散布或意圖散布而公開陳列或持有,竟因急需用錢, 即在未經同意或授權之情況下,基於散布重製光碟片而侵害 他人之著作財產權之犯意,於民國九十五年七月九日下午四 時許,在新竹縣橫山鄉○○村○○路內灣火車站前擺設攤位 ,將其於幾日前向不詳年籍之成年男子「阿文」以每單片C D音樂光碟新臺幣(下同)十八元、每單片VCD影音光碟 二十三元之價格購得之如全部附表所示之未經著作權人授權 重製(下稱盜版)之CD音樂光碟、VCD影音光碟,意圖 散布而公開陳列於上開攤位上,再以每單片盜版CD音樂光 碟及盜版VCD影音光碟均係新臺幣(下同)一百元之價格 ,或以任三片盜版CD音樂光碟或盜版VCD影音光碟均為 二百元之價格,販售予不特定之顧客,由欲購買者自行挑選 CD音樂光碟或VCD影音光碟後,再將價金投入甲○○事 先準備好的桶子內,甲○○則躲在一旁監視並避免被查獲。 嗣於同日下午五時二十分許,為警在上址查獲,並扣得如附 表一、三所示之盜版CD音樂光碟共七十片(經告訴之音樂 光碟共三十五片)、如附表二、四所示之盜版VCD影音光 碟共六十四套(即一百二十八片,經告訴之影音光碟有五十



一套,即一百零二片)及販售當日所販售出之三片二百元之 CD、VCD盜版光碟組合三組所得之現金六百元。二、案經如附表一、二所示之著作權人告訴及新竹縣警察局橫山  分局報告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 由
一、本件被告甲○○所犯之散布重製光碟片而侵害他人之著作權 罪,並非死刑、無期徒刑、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 罪,或高等法院管轄第一審之案件,被告於本院行準備程序 進行中,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經本院合議庭認合於修 正後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之一之規定,裁定進行簡式 審判程序,合先敘明。
二、認定犯罪事實所憑之證據及認定之理由:
(一)被告甲○○於偵查中及本院審理時之自白,證明:被告確 實因為急需用錢而至地攤販賣上開盜版CD、VCD光碟 片之事實。
(二)告訴代理人丙○○、乙○○二人於偵查中之指訴,證明: 被告所販賣之上開盜版CD音樂、VCD影音光碟片,均 係自行翻拷製作,並非著作權人合法發行之光碟片之事實 。
(三)財團法人電影及錄影著作保護基金會鑑識報告、告訴代理   人乙○○所出具之查獲違反著作權法查扣物品估價表及檢   視書與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勘驗筆錄各一份, 證明:被告所販售之上開盜版CD音樂、VCD影音光碟 片均為未經授權重製之盜版光碟之事實。
(四)扣案之CD音樂光碟共七十片、VCD影音光碟六十四套 共一百二十八片及販賣所得六百元,證明被告確實有以扣 案物為販賣意圖並有已販出盜版光碟之所得。
三、論罪與科刑之審酌:
(一)罪名─核被告甲○○所為,係犯著作權法第九十一條之一 第三項、第二項之散布重製光碟片而侵害他人之著作權罪 。被告意圖散布(即販賣行為)而公開陳列或持有之行為 ,為散布(即販賣行為)之階段行為,應為散布(即販賣 行為)之高度行為所吸收,不另論罪。
(二)想像競合犯─被告明知扣案物均係侵害著作財產權之CD 音樂、VCD影音光碟製物,其一個散布如全部附表所示 之盜版光碟,同時侵害如附表一、二所示著作權人及其他 不知名著作權人之著作權,為一行為觸犯數罪名之同種想 像競合犯,應依刑法第五十五條之規定,從一重處斷。(三)累犯─被告甲○○前因違反著作權法及公共危險案件,分 別經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及臺中地方法院以九十二年度



上更一字第一0四號、九十一年度交訴字第一八七號判決 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月及六月確定,經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以九十二年度聲字第七七四號裁定定應執行刑為 有期徒刑一年十月確定,甫於九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縮 短刑期執行完畢,有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刑案資料查 註紀錄表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全國前案紀錄表各一份在卷 足參,其於受有期徒刑之執行完畢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本 件有期徒刑以上之罪,為累犯,依刑法第四十七條第一項 之規定加重其刑。
(四)科刑─爰審酌被告犯罪曾有違反著作權法之前科紀錄後, 僅因缺錢花用,竟再犯本案,完全不尊重他人之著作權及 其品行、生活狀況、智識程度、犯罪所生之損害與犯罪後 之態度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以資警惕。(五)沒收─扣案之CD音樂光碟共七十片、VCD影音光碟六 十四套共一百二十八片,係被告所有,供犯罪所用之物, 而另扣案之現金六百元,則係被告所有,其販賣所得之物 ,均應分別依刑法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規 定,宣告沒收。
四、適用之法律:
(一)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之一第一項、第二百九十九條 第一項前段;
(二)著作權法第九十一條之一第三項、第二項,刑法第十一條 前段、第五十五條、第四十七條第一項、第三十八條第一 項第二款、第三款,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林佳穎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95  年  11  月  30  日 刑事第六庭 法 官 遲中慧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應附繕本 ),上訴於臺灣高等法院。
中  華  民  國  95  年  11  月  30  日 書記官 柯雅菱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著作權法第91條之1:
Ⅰ 擅自以移轉所有權之方法散布著作原件或其重製物而侵害他 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 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Ⅱ 明知係侵害著作財產權之重製物而散布或意圖散布而公開陳 列或持有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萬元以 上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Ⅲ 犯前項之罪,其重製物為光碟者,處六月以上三年以下有期 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但違 反第八十七條第四款規定輸入之光碟,不在此限。附表一:(CD音樂光碟,已經告訴)
┌─┬───────────┬───────────┬─┐
│編│盜版之音樂光碟名稱/被│著作財產﹝發行﹞權人 │片│
│號│侵害之歌曲      │           │數│
├─┼───────────┼───────────┼─┤
│1│蔡健雅 新歌加精選/路│華納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10│
│ │口          │司          │ │
├─┼───────────┼───────────┼─┤
│2│楊丞琳 遇上愛/可愛 │新力博德曼音樂娛樂股份│14│
│ │           │有限公司       │ │
├─┼───────────┼───────────┼─┤
│3│周傳雄 快樂練習曲/清│環球國際唱片股份有限公│11│
│ │晨好         │司 │ │
├─┴───────────┴───────────┴─┤
│共計35片整                      │
└───────────────────────────┘
附表二:(VCD影音光碟,已經告訴)
┌─┬──────┬───────────────┬──┐
│編│盜版之影音光│著 作 財 產 權 人    │查獲│
│號│碟中文名稱 │               │套數│
├─┼──────┼───────────────┼──┤
│1│極地長征  │美商迪士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11套│
│ │(Eight │               │(22 │
│ │Below) │               │片) │
├─┼──────┼───────────────┼──┤
│2│跑車嘉年華 │同上             │9套 │
│ │(Cars)   │               │(18 │
│ │  │               │片) │
├─┼──────┼───────────────┼──┤
│3│冰原歷險記2 │美商廿世紀福斯影片股份有限公司│7套 │
│ │(Ice Age 2) │               │(14 │
│ │  │               │片) │
├─┼──────┼───────────────┼──┤
│4│森林保衛戰 │美商派拉蒙影片股份有限公司 │4套 │
│ │(Over the │(起訴書誤載為美商環球影片製作│(8片│
│ │Hedge) │有限責任合夥) │)  │
├─┼──────┼───────────────┼──┤




│5│達文西密碼 │美商哥倫比亞影片股份有限公司 │10套│
│ │(The Da  │               │(20 │
│ │Vinci Code) │               │片) │
├─┼──────┼───────────────┼──┤
│6│不可能的任務│美商派拉蒙影片股份有限公司  │10套│
│ │3      │               │(20 │
│ │(Mission: │               │片) │
│ │Impossible3)│ │ │
├─┴──────┴───────────────┴──┤
│共計51套(102片)整                   │
└───────────────────────────┘
附表三:(CD音樂光碟,未經告訴)
┌──┬───────────────────┬────┐
│編號│盜 版 之 音 樂 光 碟 名 稱  │查獲數量│
├──┼───────────────────┼────┤
│1 │夢幻組合               │5    │
├──┼───────────────────┼────┤
│2 │袁小狄/人生啊人生           │8    │
├──┼───────────────────┼────┤
│3 │蔡小虎/今生最愛的人          │7    │
├──┼───────────────────┼────┤
│4 │龍千玉/美麗的錯誤           │8    │
├──┼───────────────────┼────┤
│5 │女生新歌超級秀            │7    │
├──┴───────────────────┴────┤
│共計35片整                      │
└───────────────────────────┘
附表四:(VCD影音光碟,未經告訴)
┌──┬───────────────────┬────┐
│編號│盜 版 之 影 音 光 碟 名 稱  │查獲套數│
├──┼───────────────────┼────┤
│1 │人皮客棧               │8套 (16 │
│  │                   │片)   │
├──┼───────────────────┼────┤
│2 │陌生來電               │5套 (10 │
│  │                   │片)   │
├──┴───────────────────┴────┤
│共計13套(26片)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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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美商哥倫比亞影片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美商迪士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