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刑事),交聲更字,95年度,1號
ILDM,95,交聲更,1,20061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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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宜蘭地方法院交通事件裁定     95年度交聲更字第1號
移送機關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宜蘭監理站
異 議 人 立順砂石行
法定代理人 乙○○
上列異議人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案件,對於交通部公路
總局台北區監理所宜蘭監理站民國94年11月30日所為之處分(原
處分案號:宜監字第43─CO0000000號),聲明異議,本院裁定
如下:
主 文
原處分撤銷。
立順砂石行不罰。
理 由
一、原移送機關裁決意旨略以:異議人立順砂石行所有之車牌號 碼613-BH號營業曳引車牽引半拖車72-ST號,於民國94年6月 3日8時30分,在臺北縣瑞八公路、臺二線路口,裝載砂石未 依規定使用專用車廂,經臺北縣政府警察局瑞芳分局警員掣 發北縣警交字第CO0000000號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 知單舉發,經移送機關請上開舉發單位調查,仍認異議人違 規事實明確,乃以異議人違反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29條之1第1項規定之行為,裁處新台幣6萬元罰鍰。二、異議意旨略以:異議人於94年6月3日上午8時30分所有之車 牌號碼645-GX號營業曳引車所載運者為中白石,係屬礦石, 並非砂石,故本件舉發及裁決均不合法,為此聲明異議,請 求撤銷原處分。
三、按裝載砂石、土方未依規定使用專用車輛或其專用車廂未合 於規定或變更車廂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4萬元以上8萬元 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通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9條 之1第1項固定有明文。
四、經查,異議人坦承其所有之車牌號碼613-BH號營業曳引車所 附載之半拖車72-ST號並非屬於砂石專用車廂,核與舉發違 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上載明「拖72-ST號(車斗顏色 非為砂石車藍色車斗」在卷可查,此部分之事實固堪認定。五、惟按經濟部礦物局於95年6月2日以經礦司字第09502703370 號函稱:「『礦』係指依『礦業法』第3條第1項各款所列各 礦,而『土石』依『土石採取法』第4條第1款,係指『礦業 法』以外之土、砂、礫及石等天然資源。關於『中白石』是 否屬『礦業法』第2條所定之『礦』一節,查『中白石』一 般係指大理石加工後之產物,而大理石則為礦業法第3條所 定之『礦』。惟為避免認知不同而產生爭議,建議似可就『 中白石』之原石是否源自『礦業法』核准之礦業權或就其原



石進口之品名並取樣化驗予以認定」」等情,有該函文在卷 可參。
六、移送機關雖認異議人之上開車輛係裝載砂石,惟為異議人則 辯稱該車係裝載中白石,經查:證人即舉發本件之員警甲○ ○固到庭證稱:伊見該車係載運砂石,而非中白石,伊可以 分辨中白石與砂石等語。惟查:
(一)異議人之上開車輛係裝載中白石等情,業據異議人提出積 貨通知1紙可參,該積貨通知上載明94年6月2日載運中白 石3分、數量28.3噸、車號613BH等情,是異議人主張上開 車輛係裝載中白石,尚非無據。
(二)證人甲○○固證稱:異議人之上開車輛係裝載砂石云云, 惟並未攝影或拍照或採樣取證。本件異議人是否涉有交通 違規事件,舉發機關之員警與異議人,實質上係處於對立 之立場。且異議人所裝載之物,究係砂石或中白石,採證 警員是否得以目視即得以判斷,容有疑問,此參諸之經濟 部礦物局上開函文所稱建議以取樣化驗之方式等語,可知 關於砂石或中白石之判斷問題,應有爭議。是本件舉發機 關之員警指稱異議人載運砂石,而未提出客觀可資佐憑之 物證以供佐證,已有未洽。再參以舉發機關掌握行政資源 ,對於欲施以人民不利益之處分,自應在舉證上充分完備 ,此為現代法治行政之基本精神。在客觀上並無不能採證 之情形,因舉發機關之疏失,而未為採證,此等證明不足 之不利益,自不能令異議人承擔。而本件異議人已提出相 當之證據以證明其主張,本院認異議人陳稱上開車輛係載 運中白石,應屬可採。
(三)中白石既係大理石加工後之產物,而大理石又屬礦業法所 稱之礦,不在土石採取法之規範範圍,則載運中白石不同 於載運砂石,自無須使用砂石專用車廂,從而異議人以61 3-BH號營業曳引車牽引半拖車載運中白石,並不該當於道 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9條之1第1項所稱「裝載砂石、土 方未依規定使用專用車輛或其專用車廂未合於規定或變更 車廂」之違規行為,原處分機關未予詳查,遽依上開法條 對於異議人為本件裁罰,自非適法。異議人聲明異議即為 有理由,爰依法撤銷原處分,並諭知異議人不罰。據上論斷,應依道路交通案件處理辦法第20條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95  年  11  月  14  日 交通法庭 法 官 謝佩玲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




書記官 藍友隆
中  華  民  國  95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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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