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簡字,95年度,6940號
KSDM,95,簡,6940,200612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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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95年度簡字第6940號
聲 請 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甲○○
上列被告因違反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
易判決處刑(95年度偵字第26040 、26072 、26147 、26529 號
)及移送併辦(95年度偵字第24873 、25891 、30529 、30720
、30 721、30737 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甲○○共同違反未依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規定辦理營利事業登記者,不得經營電子遊戲場業之規定,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叁仟元折算壹日。扣案如附表二至附表二十所示之物品,均沒收。
事實及理由
一、甲○○明知未依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辦理營利事業登記者 ,不得經營電子遊戲場業,竟基於經營電子遊戲場業之概括 犯意,自民國95年9 月2 日起至同年11月20日止,未依電子 遊戲場業管理條例辦理營利事業登記,而先後於如附表一所 示之時、地,擺放如附表一所示之電子遊戲機具共65台,並 分別僱用如附表一所示,與其同基於概括犯意聯絡之店員, 負責看管電子遊戲機具,及為顧客兌換代幣,共同經營電子 遊戲場業。嗣先後於附表一所示時、地為警查獲,並分別扣 得如附表二至附表二十所示之電子遊戲機具共65台、代幣共 2,021 枚、儲值卡共191 張、點數卡共21張、新臺幣(下同 )拾圓硬幣共259 枚、讀卡機2 台、洗分及販賣儲值卡記錄 簿各1 本、記次器記錄明細表3 張、操作流程表1 張等物品 。
二、前揭事實,業據被告於本院調查中坦白承認,核與證人林勤 忠、張馨方、陳靜怡、張念慈張正偉吳立群賴惠敏張慶照、許小容、劉驥光、謝秋響、譚雅文柯南榮、吳嘉 惠、蔡宜璇劉慶豐於警詢證述大致相符,復有員警製作之 臨檢紀錄表、現場採證照片附卷可稽,及如附表二至附表二 十所示之電子遊戲機具、代幣、儲值卡等物品扣案為憑,足 認被告前開自白核與事實相符,堪予採信。本件事證明確, 被告犯行洵堪認定,應予依法論科。
三、按未依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規定辦理營利事業登記者,不 得經營電子遊戲場業,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第15條定有明 文。又同條例第4 條第1 項所稱電子遊戲機,指利用電、電 子、電腦、機械或其他類似方式操縱,以產生或顯示聲光影 像、圖案、動作之遊樂機具,或利用上述方式操縱鋼珠或鋼 片發射之遊樂機。又所謂電子遊戲場「業」,指「業務」而



言,而刑法上所謂業務,係以事實上執行業務者為標準,指 以反覆同種類之行為為目的之社會的活動而言;執行此項業 務,縱令欠缺形式上之條件,仍無礙於業務之性質。因此不 論該事業是否「專營」電子遊戲場業,亦不問經營是否需達 一定之規模,即使於原本所營事業外,兼營電子遊戲場業, 或所經營之電子遊戲場不具相當之規模,亦無礙於電子遊戲 場業管理條例相關規定之適用(最高法院90年台非字第276 號判決意旨參照)。
四、核被告甲○○所為,係違反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第15條之 未經辦理營利事業登記而擅自經營電子遊戲場業之規定,應 依同條例第22條之規定處斷。次按刑事法若干犯罪行為態樣 ,本質上原即具有反覆、延續實行之特徵,立法時既予特別 歸類,定為犯罪構成要件之行為要素,則行為人基於一概括 犯意在密切接近之時、地持續實行之複數行為,倘依社會通 念,於客觀上認為符合一個反覆、延續性之行為觀念,則於 刑法評價上應僅成立一罪,學理上所稱「集合犯」之職業性 、營業性或收集性等具有重複特質之犯罪均屬之。而電子遊 戲場業管理條例第15條所規定之經營電子遊戲場業,其行為 本質上即具有反覆性與延時性,是被告基於未經許可,經營 電子遊戲場業之犯意,而於95年9 月2 日起至同年11月20日 止,在如附表一所示共19處超商等地點分別擺設電子遊戲機 具之行為,乃經營業務本質所當然,係屬集合犯之一種,為 實質上之一罪。被告與如附表一所示僱用之店員,就上開犯 行間,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應論以共同正犯。聲請簡易 判決處刑書犯罪事實欄所記載以外之犯罪事實即如附表一編 號1 、3 、4 、5 、7 、10至19所示之違法經營電子遊戲場 業犯行,與前開論罪科刑部分即如附表一編號2 、6 、8 、 9 所示之相同犯行,有集合犯之實質上一罪關係,業如前述 ,本院自應併予審理。
五、審酌被告甲○○貪圖不法利益,未向主管機關申請營利事業 登記,即擅自經營電子遊戲場業,影響主管機關對於電子遊 戲場業之管理,且為警查獲之電子遊戲機具數量高達65台, 擺設地點多達19處,規模甚鉅,情節重大,應予重懲;惟念 其前未曾有犯罪科刑紀錄,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 1 份在卷可按,素行尚可,於本院調查中坦認犯行,犯罪後 態度尚可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參酌其違法 經營電子遊戲場業規模龐大,不法收入頗豐,諭知以3 千元 折算1 日之易科罰金折算標準,以資儆懲。扣案如附表二至 附表二十所示之電子遊戲機臺等物品,均屬被告或共犯所有 供犯罪所用或因犯罪所得之物,應依刑法第38條第1 項第2



款、第3 款之規定均予宣告沒收。
六、依刑事訴訟法第449 條第1 項、第3 項、第450 條第1 項,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第22條,刑法第11條前段、第41條第 1 項前段、第38條第1 項第2 款、第3 款,逕以簡易判決處 如主文所示之刑。
七、如不服本院判決,得自判決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本院提起 上訴。
中  華  民  國  95  年  12  月  29  日 高雄簡易庭 法 官 林柏壽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中  華  民  國  95  年  12  月  29  日 書記官 林國龍
附錄本判決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第22條
違反第15條規定者,處行為人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500,000 元以上2500,000元以下罰金。附表一:
┌─┬──────┬───────┬─────┬──────┬───────┐
│編│營業時間 │營業地點 │僱用人員 │機台名稱及數│備註 │
│號├──────┤ │ │量 │ │
│ │查獲時間 │ │ │ │ │
├─┼──────┼───────┼─────┼──────┼───────┤
│1 │95年9月2日 │高雄市左營區文│賴惠敏(獲│水果精靈彈珠│高雄地檢署95偵│
│ ├──────┤川路163號 │不起訴處分│台(含IC版)│字第25891號 │
│ │95年9月5日 │ │) │1台、世界盃 │ │
│ │中午12時40分│ │ │禮品販賣機(│ │
│ │ │ │ │含IC版)1台 │ │
│ │ │ │ │、賽狗電腦電│ │
│ │ │ │ │玩(主機、鍵│ │
│ │ │ │ │盤、螢幕)2 │ │
│ │ │ │ │台、網豹電腦│ │
│ │ │ │ │電玩(主機、│ │
│ │ │ │ │鍵盤、螢幕)│ │
│ │ │ │ │1台 、縱橫四│ │
│ │ │ │ │海電腦電玩(│ │
│ │ │ │ │主機、鍵盤、│ │
│ │ │ │ │螢幕)1 台、│ │
│ │ │ │ │金銀島禮品販│ │
│ │ │ │ │賣機(含IC版│ │




│ │ │ │ │)1 台、招財│ │
│ │ │ │ │貓自動販賣機│ │
│ │ │ │ │(含IC版)1 │ │
│ │ │ │ │台 │ │
├─┼──────┼───────┼─────┼──────┼───────┤
│2 │95年9月1日 │高雄市苓雅區青│林勤忠 │三國賽馬電腦│高雄地檢署95年│
│ ├──────┤年二路240號 │ │機檯(含主機│偵字第26040號 │
│ │95年9月5日 │ │ │、螢幕、硬碟│ │
│ │晚上10時20分│ │ │)1台、@瑪 │ │
│ │ │ │ │電腦機檯(含│ │
│ │ │ │ │主機、螢幕、│ │
│ │ │ │ │硬碟)1台、 │ │
│ │ │ │ │網豹電腦機檯│ │
│ │ │ │ │(含主機、螢│ │
│ │ │ │ │幕、硬碟)1 │ │
│ │ │ │ │台、景品販賣│ │
│ │ │ │ │機(含IC板)│ │
│ │ │ │ │1台 、水果精│ │
│ │ │ │ │靈(含IC板)│ │
│ │ │ │ │1台 、金銀島│ │
│ │ │ │ │(含IC板)1 │ │
│ │ │ │ │台、超級招財│ │
│ │ │ │ │貓(含IC板)│ │
│ │ │ │ │1台 │ │
├─┼──────┼───────┼─────┼──────┼───────┤
│3 │95年9月2日 │高雄市楠梓區惠│張正偉 │金銀島1 台、│高雄地檢署95偵│
│ ├──────┤民路174號 │ │霹靂貓1 台、│24873號 │
│ │95年9月6日 │ │ │劍龍1 台、中│ │
│ │下午6時10分 │ │ │國象棋1 台、│ │
│ │ │ │ │彩金象1台、 │ │
│ │ │ │ │世界盃禮品販│ │
│ │ │ │ │賣機1台 │ │
├─┼──────┼───────┼─────┼──────┼───────┤
│4 │95年9月2日 │高雄市楠梓區常│吳立群 │電腦組合電玩│高雄地檢署95偵│
│ ├──────┤德路315號 │(獲不起訴│@瑪(含電腦│字第24824號 │
│ │95年9月6日 │ │處分) │主機、螢幕)│ │
│ │晚上7時35分 │ │ │2台、電腦組 │ │
│ │ │ │ │合電玩網豹(│ │
│ │ │ │ │含電腦主機、│ │
│ │ │ │ │螢幕)1台、 │ │




│ │ │ │ │電腦組合電玩│ │
│ │ │ │ │中國象棋(含│ │
│ │ │ │ │電腦主機、螢│ │
│ │ │ │ │幕)1台、電 │ │
│ │ │ │ │腦組合電玩賽│ │
│ │ │ │ │狗(含電腦主│ │
│ │ │ │ │機、螢幕)1 │ │
│ │ │ │ │台、水果精靈│ │
│ │ │ │ │禮品機(含主│ │
│ │ │ │ │機板)1台、 │ │
│ │ │ │ │景品販賣機(│ │
│ │ │ │ │含主機板)1 │ │
│ │ │ │ │台、金銀島販│ │
│ │ │ │ │賣機(含主機│ │
│ │ │ │ │板)1台 │ │
├─┼──────┼───────┼─────┼──────┼───────┤
│5 │95年9月2日 │高雄縣岡山鎮介│許小容 │景品販賣機變│高雄地檢署95偵│
│ ├──────┤壽西路123號 │ │異體1台、水 │字第27727號 │
│ │95年9月7日 │ │ │果精靈禮品變│ │
│ │下午4時05分 │ │ │異體1台、電 │ │
│ │ │ │ │子遊戲機電腦│ │
│ │ │ │ │型(賽狗畫面│ │
│ │ │ │ │)螢幕2台 │ │
├─┼──────┼───────┼─────┼──────┼───────┤
│6 │95年9月2日 │高雄市楠梓區常│陳靜怡 │@瑪電腦機台│高雄地檢署95年│
│ ├──────┤德路315號 │ │(含主機、螢│偵字第26147號 │
│ │95年9月14日 │ │ │幕、鍵盤)2 │ │
│ │下午5時15分 │ │ │台、網豹電腦│ │
│ │ │ │ │機台(含主機│ │
│ │ │ │ │、螢幕、鍵盤│ │
│ │ │ │ │)1 台、幸運│ │
│ │ │ │ │狗電腦機台(│ │
│ │ │ │ │含主機、螢幕│ │
│ │ │ │ │、鍵盤)1 台│ │
│ │ │ │ │、世界盃足球│ │
│ │ │ │ │機禮品自動販│ │
│ │ │ │ │賣機(含主機│ │
│ │ │ │ │、螢幕、鍵盤│ │
│ │ │ │ │)1台 │ │
├─┼──────┼───────┼─────┼──────┼───────┤




│7 │95年9月2日 │高雄市左營區文│陳柏亨 │水果精靈彈珠│高雄地檢署95偵│
│ ├──────┤川路319之1號 │(獲不起訴│台(含IC版)│字第28368號 │
│ │95年9月18日 │ │處分) │1台、足球盃 │ │
│ │下午2時20分 │ │ │彈珠台(含IC│ │
│ │ │ │ │版)1台 │ │
├─┼──────┼───────┼─────┼──────┼───────┤
│8 │95年9月2日 │高雄市三民區金│傅明利 │滿貫大亨1台 │高雄地檢署95偵│
│ ├──────┤山路211號 │ │ │字第26529號 │
│ │95年9月19日 │ │ │ │ │
│ │晚上10時50分│ │ │ │ │
├─┼──────┼───────┼─────┼──────┼───────┤
│9 │95年9月2日 │高雄市苓雅區英│張念慈 │輪盤、天堂鳥│高雄地檢署95偵│
│ ├──────┤明路252號 │ │、豹王、天生│字第26072號 │
│ │95年9月28日 │ │ │贏家、21 點 │ │
│ │下午6時35分 │ │ │、吃角子老虎│ │
│ │ │ │ │、百家樂電腦│ │
│ │ │ │ │機台2 台(含│ │
│ │ │ │ │主機、螢幕、│ │
│ │ │ │ │鍵盤、滑鼠)│ │
├─┼──────┼───────┼─────┼──────┼───────┤
│10│95年9月某日 │高雄縣大寮鄉後│謝秋響 │雙人座賽狗(│高雄地檢署95偵│
│ ├──────┤庄村民族路421 │ │附主機乙台)│字第27157號 │
│ │95年9月28日 │號 │ │(含IC板3 塊│ │
│ │晚上8時50分 │ │ │)1 台、超級│ │
│ │ │ │ │彩金金象王(│ │
│ │ │ │ │含IC板1 塊)│ │
│ │ │ │ │1台 │ │
├─┼──────┼───────┼─────┼──────┼───────┤
│11│95年9月2日 │高雄市前鎮區擴│譚雅文 │電腦(含主機│高雄地檢署95偵│
│ ├──────┤建一路1─3號 │(獲緩起訴│板、螢幕、滑│字第27702號 │
│ │95年10月2日 │ │處分) │鼠、讀卡機)│ │
│ │晚上11時40分│ │ │3台 │ │
├─┼──────┼───────┼─────┼──────┼───────┤
│12│95年9月2日 │高雄市楠梓區常│吳嘉惠 │@瑪電腦機台│高雄地檢署95偵│
│ ├──────┤德路315號 │(獲緩起訴│(含主機、螢│字第26820號 │
│ │95年10月11日│ │處分) │幕、鍵盤)1 │ │
│ │下午1時15分 │ │ │台、網豹電腦│ │
│ │ │ │ │機台(含主機│ │
│ │ │ │ │、螢幕、鍵盤│ │
│ │ │ │ │)1 台、三國│ │




│ │ │ │ │賽馬電腦機台│ │
│ │ │ │ │(含主機、螢│ │
│ │ │ │ │幕、鍵盤)1 │ │
│ │ │ │ │台 │ │
├─┼──────┼───────┼─────┼──────┼───────┤
│13│不詳之時 │高雄市三民區鼎│蔡龍雄 │選物販賣機(│高雄地檢署95偵│
│ ├──────┤金中街1-2號附1│ │含IC版)1台 │字第30720號 │
│ │95年10月12日│ │ │ │ │
│ │晚上9時 │ │ │ │ │
├─┼──────┼───────┼─────┼──────┼───────┤
│14│95年9月23日 │高雄市三民區鼎│胡肇基 │選物販賣機(│高雄地檢署95偵│
│ ├──────┤金中街1-2號附1│ │含IC版)1台 │字第30720號 │
│ │95年10月12日│ │ │ │ │
│ │晚上9時 │ │ │ │ │
├─┼──────┼───────┼─────┼──────┼───────┤
│15│95年10月11日│高雄市三民區鼎│蔡沛珊 │選物販賣機(│高雄地檢署95偵│
│ ├──────┤金中街1-2號附1│ │含IC版)1台 │字第30720號 │
│ │95年10月12日│ │ │ │ │
│ │晚上9時 │ │ │ │ │
├─┼──────┼───────┼─────┼──────┼───────┤
│16│95年10月7日 │高雄市前鎮區德│蔡宜璇摩天輪、5PK │高雄地檢署95偵│
│ ├──────┤昌路302號1樓 │(獲緩起訴│王牌賽車三合│字第27256號 │
│ │95年10月14日│ │處分) │一機台(含螢│ │
│ │凌晨2時30分 │ │ │幕、主機、鍵│ │
│ │ │ │ │盤、喇叭)2 │ │
│ │ │ │ │台 │ │
├─┼──────┼───────┼─────┼──────┼───────┤
│17│95年10月7日 │高雄市前鎮區德│蔡宜璇 │網豹(含螢幕│高雄地檢署95偵│
│ ├──────┤昌路302號1樓 │(獲緩起訴│、主機、鍵盤│字第27256號 │
│ │95年10月14日│ │處分) │、喇叭)2 台│ │
│ │凌晨2時30分 │ │ │、決戰網(含│ │
│ │ │ │ │螢幕、主機、│ │
│ │ │ │ │鍵盤、喇叭)│ │
│ │ │ │ │1 台、賽馬(│ │
│ │ │ │ │含螢幕、主機│ │
│ │ │ │ │、鍵盤、喇叭│ │
│ │ │ │ │)1台 │ │
├─┼──────┼───────┼─────┼──────┼───────┤
│18│95年10月某日│高雄市楠梓區惠│黃炤維 │網豹電腦電玩│高雄地檢署95偵│
│ ├──────┤豐街286號 │ │1台、賽狗電 │字第30529號 │




│ │95年10月23日│ │ │腦電玩1台 │ │
│ │晚上7時20分 │ │ │ │ │
├─┼──────┼───────┼─────┼──────┼───────┤
│19│不詳之時 │高雄市楠梓區惠│莊麗珠變色龍水果樂│高雄地檢署95偵│
│ ├──────┤民路174號 │ │透2台、三國 │字第30737號 │
│ │95年11月20日│ │ │賽馬1台 │ │
│ │晚上6時10分 │ │ │ │ │
└─┴──────┴───────┴─────┴──────┴───────┘
附表二:
查獲時間:95年9月5日中午12時40分
查獲地點:高雄市○○區○○路163號「九座超商」┌──┬─────────────┬──────────────────┐
│編號│品 名 │數 量 │
├──┼─────────────┼──────────────────┤
│1 │水果精靈彈珠機檯 │機具1台 │
│ │(IC版) │(IC版1塊) │
├──┼─────────────┼──────────────────┤
│2 │世界盃禮品販賣機檯 │機具1台 │
│  │(IC版) │(IC版1塊) │
├──┼─────────────┼──────────────────┤
│3 │賽狗電腦電玩機檯 │機具二臺 │
│  │(含主機、鍵盤、螢幕) │(含主機、鍵盤、螢幕各2台) │
├──┼─────────────┼──────────────────┤
│4 │網豹電腦電玩機檯 │機具1台 │
│  │(含主機、鍵盤、螢幕) │(含主機、鍵盤、螢幕各1台) │
├──┼─────────────┼──────────────────┤
│5 │縱橫四海電腦電玩機檯 │機具1台 │
│ │(含主機、鍵盤、螢幕) │(含主機、鍵盤、螢幕各1台) │
├──┼─────────────┼──────────────────┤
│6 │金銀島禮品販賣機檯 │機具1台 │
│ │(含IC版) │(IC版1塊) │
├──┼─────────────┼──────────────────┤
│7 │招財貓自動販賣機檯 │機具1台 │
│ │(含IC版) │(IC版1塊) │
├──┼─────────────┼──────────────────┤
│8 │代幣 │103枚 │
└──┴─────────────┴──────────────────┘
附表三:
查獲時間:95年9月5日晚上10時20分
查獲地點:高雄市苓雅區○○○路240「幸運星娃娃世界



┌──┬─────────────┬──────────────────┐
│編號│品 名 │數 量 │
├──┼─────────────┼──────────────────┤
│1 │三國賽馬電腦機檯 │機具1台 │
│ │(含主機、螢幕、硬碟) │(含主機、螢幕、硬碟各1 組) │
├──┼─────────────┼──────────────────┤
│2 │@瑪電腦機檯 │機具1台 │
│  │(含主機、螢幕、硬碟) │(含主機、螢幕、硬碟各1 組x) │
├──┼─────────────┼──────────────────┤
│3 │網豹電腦機檯 │機具1台 │
│  │(含主機、螢幕、硬碟) │(含主機、螢幕、硬碟各1 組x) │
├──┼─────────────┼──────────────────┤
│4 │景品販賣機 │機具1台 │
│  │(含IC版) │(含IC版1塊) │
├──┼─────────────┼──────────────────┤
│5 │水果精靈機檯 │機具1台 │
│ │(含IC版) │(含IC版1塊) │
├──┼─────────────┼──────────────────┤
│6 │金銀島機檯 │機具1台 │
│ │(含IC版) │(含IC版1塊) │
├──┼─────────────┼──────────────────┤
│7 │超級招財貓機檯 │機具1台 │
│ │(含IC版) │(含IC版1塊) │
├──┼─────────────┼──────────────────┤
│8 │代幣 │402枚 │
└──┴─────────────┴──────────────────┘
附表四:
查獲時間:95年9月6日下午6時10分
查獲地點:高雄市○○區○○路174號「幸運星娃娃世界」┌──┬─────────────┬──────────────────┐
│編號│品 名 │數 量 │
├──┼─────────────┼──────────────────┤
│1 │金銀島機檯 │機具1台 │
├──┼─────────────┼──────────────────┤
│2 │霹靂貓機檯 │機具1台 │
├──┼─────────────┼──────────────────┤
│3 │劍龍機檯 │機具1台 │
├──┼─────────────┼──────────────────┤
│4 │中國象棋機檯 │機具1台 │
├──┼─────────────┼──────────────────┤




│5 │彩金象機檯 │機具1台 │
├──┼─────────────┼──────────────────┤
│6 │世界盃禮品販賣機檯 │機具1台 │
└──┴─────────────┴──────────────────┘
附表五:
查獲時間:95年9月6日晚上7時35分
查獲地點:高雄市○○區○○路315號「幸運星娃娃世界」┌──┬─────────────┬──────────────────┐
│編號│品 名 │數 量 │
├──┼─────────────┼──────────────────┤
│1 │@瑪電腦組合電玩機檯 │機具2台 │
│ │(含電腦主機、螢幕) │(含電腦主機、螢幕2台) │
├──┼─────────────┼──────────────────┤
│2 │網豹電腦組合電玩機檯 │機具1台 │
│  │(含電腦主機、螢幕) │(含電腦主機、螢幕1台) │
├──┼─────────────┼──────────────────┤
│3 │中國象棋電腦組合電玩機檯 │機具1台 │
│  │(含電腦主機、螢幕) │(含電腦主機、螢幕1台) │
├──┼─────────────┼──────────────────┤
│4 │賽狗電腦組合電玩機檯 │機具1台 │
│  │(含電腦主機、螢幕) │(含電腦主機、螢幕1台) │
├──┼─────────────┼──────────────────┤
│5 │水果精靈禮品機檯 │機具1台 │
│ │(含主機板) │(含主機板1塊) │
├──┼─────────────┼──────────────────┤
│6 │景品販賣機檯 │機具1台 │
│ │(含主機板) │(含主機板1塊) │
├──┼─────────────┼──────────────────┤
│7 │金銀島販賣機 │機具1台 │
│ │(含主機板) │(含主機板1塊) │
├──┼─────────────┼──────────────────┤
│8 │代幣 │148枚 │
└──┴─────────────┴──────────────────┘
附表六:
查獲時間:95年9月7日下午4時5分
查獲地點:高雄縣岡山鎮○○○路123號「廣治彩券行」┌──┬─────────────┬──────────────────┐
│編號│品 名 │數 量 │
├──┼─────────────┼──────────────────┤
│1 │景品販賣機變異體機檯 │機具1台 │




│ │(含電腦主機、螢幕、IC版、│(含電腦主機、螢幕、IC版、鍵盤各1個 │
│ │鍵盤) │) │
├──┼─────────────┼──────────────────┤
│2 │水果精靈禮品變異體機檯 │機具1台 │
│  │(含電腦主機、螢幕、IC版、│(含電腦主機、螢幕、IC版、鍵盤各1個 │
│ │鍵盤) │) │
├──┼─────────────┼──────────────────┤
│3 │代幣 │1,342枚 │
└──┴─────────────┴──────────────────┘
附表七:
查獲時間:95年9月14日下午5時15分
查獲地點:高雄市○○區○○路315號「幸運星娃娃世界」┌──┬─────────────┬──────────────────┐
│編號│品 名 │數 量 │
├──┼─────────────┼──────────────────┤
│1 │@瑪電腦機檯 │機具二臺 │
│ │(含主機、螢幕、鍵盤) │(含主機、螢幕、鍵盤各1 組) │
├──┼─────────────┼──────────────────┤
│2 │網豹電腦機檯 │機具1台 │
│  │(含主機、螢幕、鍵盤) │(含主機、螢幕、鍵盤各1 組) │
├──┼─────────────┼──────────────────┤
│3 │幸運狗電腦機檯 │機具1台 │
│  │(含主機、螢幕、鍵盤) │(含主機、螢幕、鍵盤各1 組) │
├──┼─────────────┼──────────────────┤
│4 │世界盃足球機禮品自動販賣機│機具1台 │
│  │(含主機、螢幕、鍵盤) │(含主機、螢幕、鍵盤各1 組x) │
└──┴─────────────┴──────────────────┘
附表八:
查獲時間:95年9月18日下午2時20分
查獲地點:高雄市○○區○○路319之1號「新東洋海釣場」┌──┬─────────────┬──────────────────┐
│編號│品 名 │數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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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水果精靈彈珠機檯 │機具1台 │
│ │(含IC版) │(含IC版1塊) │
├──┼─────────────┼──────────────────┤
│2 │足球盃彈珠機檯 │機具1台 │
│  │(含IC版) │(含IC版1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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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代幣 │26枚 │




└──┴─────────────┴──────────────────┘
附表九:
查獲時間:95年9月19日晚上10時50分查獲地點:高雄市○○區○○路211號「7+1超商」┌──┬─────────────┬──────────────────┐
│編號│品 名 │數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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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電子遊戲機「滿貫大亨」 │機具1台 │
│ │(含IC版) │(含IC版1塊) │
└──┴─────────────┴──────────────────┘
附表十:
查獲時間:95年9月28日下午6時35分
查獲地點:高雄市○○區○○路252號「柚子超商」┌──┬─────────────┬──────────────────┐
│編號│品 名 │數 量 │
├──┼─────────────┼──────────────────┤
│1 │輪盤、天堂鳥、豹王、天生贏│機具2台 │
│ │家、21點、吃角子老虎、百家│(含主機、螢幕、鍵盤、滑鼠) │
│ │樂電腦機檯(含主機、螢幕、│ │
│ │鍵盤、滑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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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遊戲儲值卡一百點 │2張 │
├──┼─────────────┼──────────────────┤
│3 │遊戲儲值卡一百五十點 │3張 │
├──┼─────────────┼──────────────────┤
│4 │遊戲儲值卡二百點 │4張 │
├──┼─────────────┼──────────────────┤
│5 │遊戲儲值卡二百五十點 │1張 │
├──┼─────────────┼──────────────────┤
│6 │遊戲儲值卡五百五十點 │6張 │
├──┼─────────────┼──────────────────┤
│7 │遊戲儲值卡一千零五十點 │4張 │
├──┼─────────────┼──────────────────┤
│8 │讀卡機 │2台 │
└──┴─────────────┴──────────────────┘
附表十一:
查獲時間:95年9月28日晚上8時50分
查獲地點:高雄縣大寮鄉○○路421號
┌──┬─────────────┬──────────────────┐
│編號│品 名 │數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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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雙人座賽狗機檯 │機具1台 │
│ │(含主機、IC版) │(含主機1台、IC版3塊) │
├──┼─────────────┼──────────────────┤
│2 │超級彩金金象王 │機具1台 │
│  │(含IC版) │(含IC版1塊) │
├──┼─────────────┼──────────────────┤
│3 │新台幣拾圓硬幣 │2枚 │
└──┴─────────────┴──────────────────┘
附表十二:
查獲時間:95年10月2日晚上11時40分查獲地點:高雄市前鎮區○○○路1-3號「吉揚超商」┌──┬─────────────┬──────────────────┐
│編號│品 名 │數 量 │
├──┼─────────────┼──────────────────┤
│1 │電腦電玩機檯 │機具3台 │
│ │(含主機板、螢幕、滑鼠、讀│(含主機板、螢幕、滑鼠、讀卡機各3 個│
│ │卡機) │) │
└──┴─────────────┴──────────────────┘
附表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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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