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異議
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刑事),交抗字,95年度,210號
TNHM,95,交抗,210,20070131,1

1/1頁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刑事裁定     95年度交抗字第210號
抗 告 人 交通部公路總局嘉義區監理所新營監理站
受 處分人 甲○○
上列抗告人因受處分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案件,不服臺
灣臺南地方法院中華民國95年9月4日所為裁定(95年度交聲字第
608號),提起抗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抗告駁回。
理 由
一、抗告意旨略以:原裁定採信證人之證詞,而認「尚難認受處 分人有於肇事致人受傷後故意逃逸之意思」一節,抗告人不 予爭執,但受處分人另有肇事壓傷陳吉助之左腳掌情事,顯 已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第1款或第5款之規定,應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7條規定,科處罰鍰新台幣(以 下同)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受處分人尚不能因不知駕車 肇事而脫免上開處罰,為此提起本件抗告,求為撤銷原裁定 ,另為適法之裁定。
二、原裁定以:
本件受處分人甲○○被警舉發於95年5月6日7時20分許,駕 駛牌照號碼D4-9647號自小客車,在臺南縣六甲鄉○○村○ ○街40號前,有「肇事逃逸(致人受輕傷)」之違規事實, 固有臺南縣警察局95年5月12日南縣警交字第M00000000號舉 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移送聯)附卷可稽。惟受 處分人因涉嫌此部分肇事逃逸罪嫌,經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 察署檢察官偵查結果,認:「被害人陳吉助於警詢中、證人 何水相於偵查中,均供述不確定被告是否知悉壓傷被害人, 且衡諸常情,壓傷腳掌僅係輕傷,應不致使人懼怕責任而逃 逸,是被告(即受處分人)所辯不知壓傷陳吉助,亦無聽到 有人喊有人被車壓到等語,應足採信。此外,復查無其他積 極證據足認被告確係在知悉肇事之情形下而基於逃逸之犯意 駛離現場,自應認其肇事逃逸之罪嫌不足,而為不起訴處分 」,有該署檢察官95年7月24日95年度偵字第9689號不起訴 處分書附卷可稽,並經本院依職權調取上開卷宗查明。且依 證人陳吉助於本院95年7月20日調查時證稱:95年5月6日上 午7時20分許,在臺南縣六甲鄉○○街40號對面被異議人的 自小客車壓到腳掌,他開車從後方來,壓到我的腳,當時看 魚、買魚的人很多,我在注意我的腳傷,他開得很慢,可能 沒有注意到,也不知道壓到我,所以沒有停下來等語,尚難 認受處分人有於肇事致人受傷後故意逃逸之意思;因而裁定 撤銷原處分,並諭知受處分人不罰。




三、經查,受處分人雖經舉發於95年5月6日7時20分許,駕駛牌 照號碼D4-9647號自小客車,在臺南縣六甲鄉○○村○○街 40號前,有「肇事逃逸(致人受輕傷)」之違規事實,固有 臺南縣警察局95年5月12日南縣警交字第M00000000號舉發違 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移送聯)附卷可稽。惟受處分 人此部分因另涉及刑法肇事逃逸罪嫌,經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檢察署檢察官偵查結果,以受處分人此部分罪嫌不足,而為 不起訴處分確定;且參酌証人即該偵查案件之被害人陳吉助 於原審所為之上開証詞,尚難認受處分人有肇事逃逸之違規 事實,原審因而裁定撤銷原處分,並諭知受處分人不罰,經 核原審認事用法並無不當。
四、抗告人雖又以「受處分人縱無肇事逃逸之違規事實,但受處 分人另有肇事壓傷陳吉助之左腳掌情事,顯已違反道路交通 安全規則第101條第1款或第5款之規定,應依道路交通管理 處罰條例第47條規定,科處罰鍰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受 處分人尚不能因不知駕車肇事而脫免上開處罰」等語指摘原 裁定不當。但查:揆之臺南縣警察局95年5月12日南縣警交 字第M00 000000號舉發通知單所載,係認受處分人有「肇事 逃逸(致人受輕傷)」之違規事實,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 條例第62條第1項之規定予以舉發;嗣後並經交通部公路總 局嘉義監理所新營監理站以新監裁違字第裁73-M00000000號 裁決書,依同條例第62條第1項規定予以裁罰,顯見本件受 處分人經裁罰之違規事實,係「肇事逃逸」之違規事實,依 上開舉發通知單及裁決書所載,受處分人尚無因違反道路交 通安全規則第101條第1款或第5款之規定,而經依道路交通 管理處罰條例第47條規定予以裁罰之情事,從而抗告人此部 分所指,應係受處分人另項之違規事實,若屬實情,亦應依 相關規定另行舉發或裁罰,尚不能以此而認原裁定有何不當 之處,抗告人抗告意旨並無理由,應予駁回。
五、據上論結,應依道路交通案件處理辦法第26條,刑事訴訟法 第412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6  年  1   月  31  日 刑事第四庭 審判長法 官 吳志誠
法 官 羅心芳
法 官 陳珍如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再抗告。
                   書記官 岑 玢中  華  民  國  96  年  1   月  31  日

1/1頁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