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償借款
高雄簡易庭(民事),雄小移調字,96年度,22號
KSEV,96,雄小移調,22,20070213,1

1/1頁


調 解 程 序 筆 錄
  原   告 高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訴訟代理人 戊○○
  被   告 丙○○
  被告兼訴代 丁○○
  被   告 乙○○
上列當事人間96年度雄小移調字第22號清償借款事件於中華民國
96年2月13日上午11時48分在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高雄簡易庭民事
調解室一調解爭議:
  法 官 邱泰錄
  書記官 陳瑩萍
朗讀案由:
原告訴代  戊○○ 到
被  告  丙○○ 到
被告兼訴代 丁○○ 到
調解委員  林國禎 到
本日調解進行要領及記載明確事項如下:
兩造
  各陳述爭點。
調解委員
  試勸讓步,兩造均同意讓步。
  報知法官。        調解委員:林國禎
法官
  諭知本件調解成立。
原告訴代
  調解成立請求退費。
調解成立條款如下:
一、被告願連帶給付原告新臺幣(下同)柒萬陸仟伍佰肆拾柒元
  ,及至清償日止按年利率百分之3 點430 計算之利息。
  給付方法:自民國(下同)九十六年三月十五日起按月於每
  月十五日前各給付伍仟元至全部清償完畢為止,如有一期未
  履行視為全部到期。
二、原告其餘請求均拋棄。
三、訴訟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筆錄所載調解成立條款經依聲請交關係人閱覽並無異議後簽
名。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6  年  2   月  13  日
           書記官 陳瑩萍

1/1頁


參考資料
高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