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除字,96年度,322號
TPDV,96,除,322,20070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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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6年度除字第322號
聲 請 人 威冠航空貨運承攬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代 理 人 甲○○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5年度催字第1542號公示催告。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95年12月27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96  年  2   月  15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洪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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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96年度除字第32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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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金額(新台幣)  │發    票    日│ 支 票 號 碼 │申報權利期間(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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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范素美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4,050元 │95年4月30日 │KT0000000 │6 │
│ │ │古亭分行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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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竑赫電子有限公司 │第一商業銀行吉成│18,221元 │95年5月5日 │XA0000000 │6 │
│ │林富科 │分行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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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 │峰際科技股份有限公│華僑商業銀行新店│10,605元 │95年4月25日 │BB0000000 │6 │
│ │司 王兆明 │分行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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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 │茂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商業銀行信維│20,150元 │95年6月30日 │GA0000000 │7 │
│ │沈頤同 │分行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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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 │泓洲實業有限公司 │華南商業銀行新店│61,320元 │95年5月3日 │PC0000000 │6 │
│ │陳鴻華 │分行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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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 │緯懋實業股份有限公│台北富邦商業銀行│2,552元 │95年5月15日 │MC0000000 │6 │
│ │司 黃富雄 │木柵分行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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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 │定佳國際股份有限公│土地銀行文山分行│8,936元 │95年5月10日 │DH0000000 │6 │
│ │司 梁忠輝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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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 │嵩濠實業有限公司 │土地銀行文山分行│1,344元 │95年5月10日 │DH0000000 │6 │
│ │廖肇昌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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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9 │新美化精機工廠股份│彰化商業銀行北新│788元 │95年3月31日 │CL0000000 │6 │
│ │有限公司 蔡國清 │分行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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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 │新美化精機工廠股份│彰化商業銀行北新│1,754元 │95年4月30日 │CL0000000 │6 │
│ │有限公司 蔡國清 │分行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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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6  年  2   月  15  日       書記官 陳莉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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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威冠航空貨運承攬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茂綸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竑赫電子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泓洲實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嵩濠實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