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等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05年度,1186號
TPDV,105,訴,1186,201707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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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訴字第1186號
上 訴 人 孫魯芳即集立舜企業社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三創數位股份有限公司因105年度訴字第1
186號損害賠償等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上訴人上訴部
分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參拾陸萬參仟壹佰柒拾元,應徵第二審
裁判費新臺幣伍仟玖佰伍拾伍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
法第四四二條第二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五日內如
數向本院繳納,毋得延誤,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7   月  4   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藍家偉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7   月  4   日
                書記官 楊振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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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三創數位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