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商標法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易字,96年度,1631號
TCDM,96,易,1631,200704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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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96年度易字第1631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丁○○
上列被告因違反商標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九十六年度偵
字第六七二、三五六一號),被告於準備程序中就被訴事實為有
罪之陳述,經告以簡式審判之旨,並聽取意見後,本院裁定進行
簡式審判程序,判決如下:
主 文
丁○○明知為未得商標權人同意,於同一商品,使用相同之註冊商標而販賣,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仿冒香菸壹佰拾肆包沒收。 犯罪事實
一、丁○○曾於民國九十二年間因違反菸酒管理法案件,經本院 以九十二年度易字第九四六號刑事判決判處有期徒刑四月, 於九十二年九月八日確定,並於九十二年十月九日易科罰金 執行完畢;又於九十四年間因違反商標法案件,經本院以九 十二年度中簡字第二號刑事判決判處有期徒刑六月,於九十 四年三月一日確定,於九十四年五月二十三日易科罰金執行 完畢。猶不知悔改,明知如附件所示之商標圖樣,係丙○○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丙○○○公司)向我國經濟部智慧財 產局(八十八年一月二十六日改制前為中央標準局)註冊登 記,取得指定專用於菸、菸草等商品之商標專用權,現仍在 專用期間內,且明知非經商標權人之同意或授權,不得於同 一之商品,使用相同於其註冊商標之商標;又明知真實姓名 年籍均不詳而綽號「董仔」之成年男子,於九十五年十一月 二十四日上午四時三十分(起訴書誤載為五時)許,在臺中 市○區○○路三段與復興路五段之跳蚤市場(起訴書誤載為 光復路與自由路口之建國臨時市場)內,所寄賣之標示使用 如附件所示商標圖案之長壽牌香菸,係未經丙○○○公司之 同意或授權,即擅自使用於同一商品之仿冒商標商品,竟基 於販賣之犯意,以每包抽取新臺幣(下同)五元之利潤之代 價,在上開跳蚤市場內,以每包十五元之價格對外販售以牟 利。嗣丁○○於同日上午十一時許,正在販賣標示使用如附 件所示商標圖案之長壽牌香菸給林忠義,經警當場查獲,並 扣得仿冒如附件所示商標之長壽牌香菸共一百十四包。二、案經臺中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報請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 察官偵查起訴。
理 由
一、訊據被告丁○○對於上開時、地販賣仿冒如附件所示商標圖 案之長壽牌香菸的事實坦承不諱,並與告訴代理人甲○○於



警詢及偵訊中指訴之情節互核相符,並經證人林忠義於警詢 時證述明確,復有經濟部中央標準局商標註冊證一紙、丙○ ○○股份有限公司臺中營業處九十五年十二月十九日臺菸酒 中營政字第0950005226號函一紙、臺中市政府扣押物收據一 紙及現場相片四張附卷可稽,另有仿冒如附件所示商標之長 壽牌香菸共一百十四包扣案可證,足見被告自白應與事實相 符,其上揭販賣仿冒如附件所示商標圖案之長壽牌香菸之犯 行,事證明確,足堪認定。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商標法第八十二條之罪。查被告前曾於九 十二年間因違反菸酒管理法案件,經本院以九十二年度易字 第九四六號刑事判決判處有期徒刑四月,於九十二年九月八 日確定,並於九十二年十月九日易科罰金執行完畢;又於九 十四年間因違反商標法案件,經本院以九十二年度中簡字第 二號刑事判決判處有期徒刑六月,於九十四年三月一日確定 ,於九十四年五月二十三日易科罰金執行完畢之事實,有臺 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刑案資料查註紀錄表各一份附 卷可稽,其於五年以內再故意犯本件有期徒刑以上之罪,應 依刑法第四十七條第一項規定,論以累犯,並加重其刑。爰 審酌被告素行不良,已有違反商標法之前科,仍不知悔改, 再犯本案販賣仿冒如附件所示商標圖案之長壽牌香菸犯行, 惡性非輕,惟念及被告犯後坦承犯行,態度良好,且前案扣 案之仿冒香菸多達二千九百零九包,侵害之商標圖案共有六 種,而本案扣案之仿冒香菸為一百十四包,侵害之商標圖案 為一種,並業與告訴人丙○○○公司調解成立,有調解結果 報告書一份存卷足憑,足認被告確有悔意等一切情狀,量處 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資懲儆。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之一第一項,第二百九十九條第一項前段,商標法第八十二條、第八十三條,刑法第十一條、第四十七條第一項、第四十一條第一項前段,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乙○○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96  年  4   月  30  日 刑事第九庭 法 官 周瑞芬
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須附繕本),上訴於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書記官 何俞瑩
中  華  民  國  96  年  4   月  30  日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
商標法第八十二條:




明知為前條商品而販賣、意圖販賣而陳列、輸出或輸入者,處 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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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丙○○○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