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重訴字,96年度,2號
PTDV,96,重訴,2,20070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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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程序筆錄
原   告 甲○○
原   告 乙○○○
前列二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溫三郎 律師
被   告 丙○○
訴訟代理人 陳彥勝 律師
被   告 屏東縣三地門鄉賽嘉社區發展協會
法定代理人 丁○○
被   告 屏東縣三地門鄉賽嘉飛行觀光促進協會
兼法定代理 丁○○

            號
被   告 丁○○
            號
當事人間民國96年度重訴字第2號因損害賠償事件,於中華民國

在本院民事第__法庭調解爭議,出席職員如下:
  法 官
  書記官
行事件點呼後:
  ***
法官勸諭兩造讓步。
兩造調解成立內容如下:
一、__。
二、__。
以上筆錄經當庭朗讀並給閱認無異後簽名於下:
中  華  民  國  96  年  4   月  12  日
         民事第二庭
            書記官 王秋淑
            法 官 吳思怡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書記官 王秋淑
中  華  民  國  96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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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