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租金
高雄簡易庭(民事),雄簡調字,96年度,171號
KSEV,96,雄簡調,171,200705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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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 解 程 序 筆 錄
  聲 請 人 厚澤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相 對 人 三同藥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上列當事人間96年度雄簡調字第171 號給付租金事件於中華民國
96年5 月17日上午10時38分在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高雄簡易庭民事
調解室一調解爭議:
  法 官 蘇姿月
  書記官 吳書逸
朗讀案由:
聲請人代理人 歐素慧
相對人代理人 甲○○
調解委員   張肇森
本日調解進行要領及記載明確事項如下:
兩造
  各陳述爭點。
調解委員
  勸諭兩造互為讓步。
調解委員
  試勸讓步,兩造均同意讓步。 調解委員:張肇森
  報知法官。
法官
  諭知本件調解成立。
聲請人
  調解成立請求退費。
調解成立條款如下:
一、相對人願於民國九十六年七月三十一日前給付聲請人新臺幣
  (下同)壹拾壹萬伍仟伍佰元。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均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筆錄所載調解成立條款經依聲請交關係人閱覽並無異議後簽
名。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6  年  5   月  17  日
           書 記 官 吳書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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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厚澤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三同藥品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