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表異議之訴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訴字,95年度,480號
TPDV,95,訴,480,200705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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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5年度訴字第480號
原   告 美華園藝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丙○○
訴訟代理人 許淑華律師
被   告 旺龍營造廠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壬○○
訴訟代理人 連阿長律師
      辛○○
被   告 忻泰建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己○○
訴訟代理人 戊○○
被   告 臺灣金聯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日盛國際商業銀
      行股份有限公司之受讓人)
法定代理人 甲○○
訴訟代理人 乙○○
被   告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丁○○
訴訟代理人 庚○○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分配表異議之訴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六年六月十四日下午三時四十分,在本院第二十九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96  年  5   月  25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蔡政哲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6  年  5   月  25  日       書記官 曾靖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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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行股份有限公司之受讓人)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旺龍營造廠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美華園藝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忻泰建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泰建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