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
高雄簡易庭(民事),雄簡移調字,96年度,150號
KSEV,96,雄簡移調,150,20070626,1

1/1頁


調 解 程 序 筆 錄
聲 請 人 張展榮即瑞益汽車貨運行
訴訟代理人 張沈秀杏
相 對 人 甲○○
訴訟代理人 林禎琇
上列當事人間96年度雄簡移調字第150號損害賠償事件於中華民
國96年6月26日下午2時40分在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高雄簡易庭民事
調解室一調解爭議:
  法 官 王俊隆
  書記官 林宜正
朗讀案由:
聲  請  人 張展榮即瑞益汽車貨運行  到
聲請人代理人 張沈秀杏         到
相對人代理人 林禎琇          到
調 解 委 員 許福全          到
本日調解進行要領及記載明確事項如下:
兩造
  各陳述爭點。
調解委員
  勸諭兩造互為讓步。
  試勸讓步,兩造均同意讓步。
  報知法官。   調解委員:許福全
法官
  諭知本件調解成立。
聲請人
  調解成立請求退費。
調解成立條款如下:
一、相對人願於民國96年8 月10日前給付聲請人新臺幣壹萬元。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均拋棄。
三、訴訟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筆錄所載調解成立條款經依聲請交關係人閱覽並無異議後簽
名。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6  年  6   月  26  日

1/1頁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