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 等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訴字,96年度,1299號
KSDV,96,訴,1299,200707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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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6年度訴字第1299號
原   告 甲○○
訴訟代理人 熊碧雄律師
被   告 乙○○
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 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96  年  7   月  3   日 民事第一庭法 官 鄭峻明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6  年  7   月  3   日 書記官 鍾淑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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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