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 96年度拍字第247號
聲 請 人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丁○○
非訟代理人 丙○○
相 對 人 勝記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相 對 人 喬煌實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肆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 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 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873 條第1 項定 有明文。又出典人於典期屆滿後,經過2 年,不以原典價回 贖者,典權人即取得典物所有權,民法第923 條第2 項亦定 有明文。且典權人依上開規定規定取得典物所有權,乃是基 於法律之規定而取得,既不問典權人有無取得典物所有權之 意思,亦不待登記即可發生效力。又該典物所有權之取得, 乃係基於出典人既存之所有權,故應為繼受取得,其物上之 負擔,並不因此消滅,此觀之民法第866 條自明。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相對人勝記興業股份有限公司為擔保債 務,於民國 (下同)77 年1 月9 日,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 不動產,設定新臺幣(下同)50,000,000元之最高限額抵押 權,以擔保其本人對聲請人現在及將來一切債務之清償,復 於86年9 月30日,將如附表所示之建物出典予相對人喬煌實 業有限公司,存續期間自86年9 月15日起至90年9 月15日止 ,均經登記在案。嗣債務人勝記興業股份有限公司積欠聲請 人借款79,362,014元及其利息、違約金屆期未為清償,又上 開典權之典期業已屆滿,並經過二年,出典人勝記興業股份 有限公司未為贖回,依民法第923 條第2 項規定,典權人喬 煌實業有限公司已取得上開建物之所有權,且依民法第866 條但書之規定,本件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為此亦以喬煌 實業有限公司為相對人,就抵押權設定範圍內聲請拍賣抵押 物以資受償,提出他項權利證明書、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債 權憑證等影本及土地、建物登記謄本為證。
三、又本院於96年5 月23日發函通知相對人於10日內就本件所擔 保之債權額陳述意見,該通知已於96年5 月29日送達於相對 人,有送達證書在卷可稽,相對人迄今未為陳述,本件聲請
經核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 項、第23條、民事訴訟法第78條、 第85條第1項前段,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6 年 7 月 17 日 簡易庭法 官 陳正禧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對本裁定抗告,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之不變期間內本院提出抗告狀。(須附繕本,並繳抗告費新臺幣1,000 元)中 華 民 國 96 年 7 月 17 日 書記官 汪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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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土地) 96年度拍字第24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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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 │ 土 地 坐 落 │地│ 面 積 │ │ │
│ ├───┬────┬────┬────┬────────┤ ├──┬──┬──────┤ 權 利 範 圍 │備 考│
│ 號 │縣 市│鄉鎮市區○ 段 ○ ○ 段 │ 地 號 │目│公頃│公畝│ 平方公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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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彰化縣│埤頭鄉 │周厝崙 │ │501 │建│00 │23 │82.00 │全部 │勝記興業股份│
│ │ │ │ │ │ │ │ │ │ │ │有限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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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彰化縣│埤頭鄉 │周厝崙 │ │501-1 │建│00 │67 │13.00 │全部 │勝記興業股份│
│ │ │ │ │ │ │ │ │ │ │ │有限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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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 │彰化縣│埤頭鄉 │周厝崙 │ │501-4 │建│00 │05 │99.00 │全部 │勝記興業股份│
│ │ │ │ │ │ │ │ │ │ │ │有限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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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建物) 96年度拍字第24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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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 │ │ │ │建 築 式 樣 主│ 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 │ │
│ │ │ │ │ ├───────────┬─────┤ 權 利 │ │
│ │建 號│建 物 門 牌│基 地 坐 落│要 建 築 材 料│ 樓 層 面 積 │附屬建物主│ │備 考 │
│ │ │ │ │ │ │要建築材料│ 範 圍 │ │
│ 號 │ │ │ │及 房 屋 層 數│ 合 計 │及用途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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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3 │彰化縣埤頭鄉光│彰化縣埤頭鄉周│加強磚造2層樓 │1層:1461.68;2層:193│ │全部 │喬煌實業有限公│
│ │ │復東路61號 │厝崙段501-1地 │房 │.28;合計:1654.96 │ │ │司所有 │
│ │ │ │號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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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4 │彰化縣埤頭鄉光│彰化縣埤頭鄉周│加強磚造1層平 │1層:208.37;合計:208│ │全部 │喬煌實業有限公│
│ │ │復東路61號 │厝崙段501-1地 │房 │.37 │ │ │司所有 │
│ │ │ │號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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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 │6 │彰化縣埤頭鄉光│彰化縣埤頭鄉周│鋼筋混凝土加強│1層:216.73;2層:216.│ │全部 │喬煌實業有限公│
│ │ │復東路61號 │厝崙段501地號 │磚造2層樓房 │73;合計:433.46 │ │ │司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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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 │76-1 │彰化縣埤頭鄉光│彰化縣埤頭鄉周│加強磚造1層平 │1層:94.05;合計:94.0│ │全部 │喬煌實業有限公│
│ │ │復東路61號 │厝崙段501地號 │房 │5 │ │ │司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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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 │76-2 │彰化縣埤頭鄉光│彰化縣埤頭鄉周│鋼筋混凝土造1 │1層:262.69;合計:262│ │全部 │喬煌實業有限公│
│ │ │復東路61號 │厝崙段501-1地 │層平房 │.69 │ │ │司所有 │
│ │ │ │號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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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 │76-3 │彰化縣埤頭鄉光│彰化縣埤頭鄉周│鋼造1層平房 │1層:1033.91;合計:10│ │全部 │喬煌實業有限公│
│ │ │復東路61號 │厝崙段501-1地 │ │33.91 │ │ │司所有 │
│ │ │ │號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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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 │76-4 │彰化縣埤頭鄉光│彰化縣埤頭鄉周│鋼造1層平房 │1層:182.50;合計:182│浴廁:67.0│全部 │喬煌實業有限公│
│ │ │復東路61號 │厝崙段501-1、5│ │.50 │5 │ │司所有 │
│ │ │ │01-4地號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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