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
高雄簡易庭(民事),雄調字,96年度,692號
KSEV,96,雄調,692,200709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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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 解 程 序 筆 錄
聲請人
  乙○○
相對人
  甲○○
上列當事人間96年度雄調字第692號損害賠償給付管理費事件於
中華民國96年9月14日上午9時30分在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高雄簡易
庭調解室一調解爭議:
  法 官 謝雨真
  書記官 許麗珠
朗讀案由:
聲 請 人 乙○○ 到
相 對 人 甲○○ 到
調解委員 李貴雀 到
本日調解進行要領及記載明確事項如下:
兩造
  各陳述爭點。
調解委員
  勸諭兩造互為讓步。
調解委員
  試勸讓步,兩造均願意讓步。 調解委員:李貴雀
  報知法官。
法官
  諭知本件調解成立。
調解成立條款如下:
一、相對人於民國九十六年九月二十五日前願給付聲請人新臺幣
  (下同)壹萬伍仟元整。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均拋棄。
以上筆錄所載調解成立條款經依聲請交關係人閱覽並無異議後簽
名。
中  華  民  國  96  年  9   月  14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高雄簡易庭
           書記官 許麗珠
           法 官 謝雨真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6  年  9   月  14  日
           書記官 許麗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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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