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扣押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抗字,96年度,1495號
TPHV,96,抗,1495,20070912,1

1/1頁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96年度抗字第1495號
抗 告 人 介興營造廠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上列抗告人與相對人國昇瀝青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間,因假扣押事
件,對於中華民國96年6月6日臺灣宜蘭地方法院96年度裁全字第
508號裁定,提起抗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原裁定關於抗告人部分廢棄。
前項廢棄部分,相對人於原法院之聲請駁回。
廢棄部分之聲請、及抗告訴訟費用,由相對人負擔。 理 由
一、按:「債權人就金錢請求或得易為金錢請求之請求,欲保全 強制執行者,得聲請假扣押。」、「假扣押,非有日後不能 強制執行或甚難執行之虞者,不得為之。」、「請求及假扣 押之原因,應釋明之。前項釋明如有不足,而債權人陳明願 供擔保或法院認為適當者,法院得定相當之擔保,命供擔保 後為假扣押。」民事訴訟法第522條第1項、第523條第1項、 第 526第1、2項分別定有明文。又:最高法院94年度臺抗字 第665號、75年度臺抗字第453號亦分別著有:「債權人就金 錢請求或得易為金錢請求之請求,欲保全強制執行者,得聲 請假扣押。假扣押非有日後不能強制執行或甚難執行之虞者 ,不得為之。請求及假扣押之原因應釋明之。前項釋明如有 不足,而債權人陳明願供擔保或法院認為適當者,法院得定 相當之擔保,命供擔保後為假扣押,為92年2月7日總統令修 正公布之民事訴訟法第522條第1項、第523條第1項及第 526 條第1項、第2項所明定。依上開規定可知,債權人聲請假扣 押,應就其請求及假扣押之原因加以釋明。該項釋明如有不 足,而債權人陳明願供擔保或法院認為適當者,法院得定相 當之擔保,命供擔保後為假扣押。若債權人就其請求及假扣 押之原因絲毫未予釋明,法院尚且不得命供擔保後為假扣押 ,遑論為准免供擔保之假扣押裁定。」、「所謂因釋明而應 提出之能即時調查之證據,係指當事人於釋明其事實上之主 張時,應同時提出可供法院得隨時進行調查之證據而言,故 當事人如未同時提出供釋明用之證據,法院自無裁定限期命 其補正之必要。」等裁判意旨,足資參照。而所謂假扣押之 原因,依民事訴訟法第 523條之規定,係指日後有不能強制 執行或甚難執行之虞,或應在外國為強制執行之情形,如債 務人浪費財產,增加負擔,或就其財產為不利益之處分,將 成為無資力之狀態,或將移住遠地、逃匿無蹤、隱匿財產等 是。債權人就假扣押之原因,依法有釋明之義務,亦即須提



出可使法院信其主張為真實之證據,必待釋明有所不足,而 債權人陳明願供擔保或法院認為適當者,法院始得定相當之 擔保,命供擔保後為假扣押,若債權人未釋明假扣押之原因 ,即不符假扣押之要件。
二、本件相對人於原法院之聲請意旨略以:抗告人將其所承攬「 南投縣濁水溪線砂石專用道路開闢工程」中之瀝青混凝土及 鋪設工程以單價實作實算方式委由相對人施作,95年 2月21 日與相對人簽訂合約書,相對人已依約施作完成,交付德旺 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所簽發16紙支票,支付工程款新臺幣 (以下同)14,154,709元,其中除已兌付2紙計4,259,792元外 ,其餘14紙支票不獲付款,經相對人催索再支付95萬元,尚 積欠8,944,917元,及應退還工程保留款687,653元合計為9, 632,570元;近聞抗告人有脫產情事,惟恐日後有不能強制 執行或甚難執行之虞,為保全債權及日後之強制執行,求為 提供現金為擔保於抗告人所有財產在 100萬元範圍內,准予 假扣押之裁定;並提出合約書、抗告人基本資料、支票及退 票理由單、統一發票、支付明細表、債權人會議記錄、時報 周刊之報導、聯合新聞網報導、工程施工查核小組查核紀錄 等為憑。
三、經核相對人所提出上揭憑據,充其量僅能釋明抗告人有積欠 工程款,為相對人請求給付工程款之原因;而對於日後有不 能強制執行或甚難執行之虞之假扣押原因,迄未提出可使法 院信其主張「近聞抗告人有脫產情事」為真實之證據,其假 扣押原因未依法釋明,自不符假扣押之要件,其請求提供現 金為擔保,於抗告人所有財產在 100萬元範圍內,准予假扣 押之裁定,即不應准許;原法院依相對人之聲請,對於抗告 人為准許假扣押之裁定,容有未恰;抗告意旨,指摘原法院 此部分之裁定不當,求予廢棄,為有理由,應由本院予以廢 棄,更為裁定如主文第2項所示。
三、據上論結,本件抗告為有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492條、第9 5條、第78條之規定,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6  年  9   月  12  日 民事第五庭
審判長法 官 魏麗娟
            法 官 蔡芳齡
            法 官 陳博享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再抗告。
中  華  民  國  96  年  9  月  17  日               書記官 鄭靜如



1/1頁


參考資料
國昇瀝青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介興營造廠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