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票字,96年度,17801號
TCDV,96,票,17801,200709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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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6年度票字第17801號
聲 請 人 國信生活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乙○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本院
裁定如下:
一、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
  其聲請:
      據以請求之票號0000000、0000000本票原本。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96  年  9   月  6   日
         簡易庭法 官 張升星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中  華  民  國  96  年  9   月  6   日
            書記官 張錦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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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國信生活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