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商標法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自字,95年度,26號
SLDM,95,自,26,200709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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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95年度自字第26號
自 訴 人 永泰不動產投資顧問有限公司
      (原名永泰投資顧問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丙○○
代 理 人 陳化義律師
被   告 永泰鑫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兼 代表人 丁○○
被   告 甲○○
      戊○○
      朱季容
上五人共同
選任辯護人 郭世昌律師
上列被告因違反商標法案件,經自訴人提起自訴,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永泰鑫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部分自訴不受理。丁○○甲○○戊○○朱季容均無罪。
理 由
自訴意旨略以:自訴人永泰投資顧問有限公司,於民國95年8 月8 日更名為永泰不動產投資顧問有限公司。自訴人公司自93 年11月5 日經經濟部核准設立,並於94年8 月1 日經經濟部智 慧財產局核准註冊,而取得如附件一「圖樣欄」所示圖樣之商 標權,該商標權可使用之商品及服務名稱包括不動產買賣、不 動產買賣之仲介等(詳如附件一「商品或服務名稱」欄所載) 。自訴人公司為推廣業務,陸續於如雅虎(yahoo.com.tw)、 MSN 、PC Home 、HINET 、Google等各大搜尋入口網站,以自 訴人公司商業登記之永泰不動產租屋、售屋、永泰租屋售屋網 等關鍵字為項目付費買搜尋引擎上網,求取達到擴大搜尋效果 ,以最優先之順序出現,期能達到快速廣告、散發資訊,吸引 客戶前來自訴人公司網址,為此所費不貲,日日時時付費。然 自訴人公司自93年11月起至95年6 月間,陸續在Yahoo 、MSN 、HINET 、Google、PC Home 等各大搜尋入口網站,發現被告 永泰鑫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丁○○甲○○戊○○朱季容(以乙○○別名為之)等以「永泰不動產」之名稱,置 入於其自己之廣告網站之網頁中,企圖使網友搜尋自訴人公司 「永泰不動產」時,藉機搭便車,使其名稱隨機出現在自訴人 公司名稱及營業項目後,提高其於搜尋時之曝光率,搶奪自訴 人公司商機,並易引起不知情者誤認二者為同家公司,如有消 費糾紛,自訴人公司難保不被牽連。自訴人公司並未授權或同 意被告等人使用自訴人公司前開商標,被告丁○○等人任職於



永泰鑫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卻在網站網頁中,設定與其 無關之「永泰不動產」,故意不將「永泰鑫不動產」全名刊出 ,以達混淆自訴人公司商標,更在其臺北縣淡水鎮○○路128 號營業址公開懸掛「永泰不動產」(詳如附件二),其侵害自 訴人公司商標事證明確,雖經自訴人公司以存證信函制止,仍 置之不理。因認被告永泰鑫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丁○○甲○○戊○○朱季容共同違反商標法第61條、第62條、 第81條、第82條之罪嫌。
被告永泰鑫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部分:
按自訴程序,除本章有特別規定外,準用第246 條、第249 條 及前章第 2 節、第 3 節關於公訴之規定,刑事訴訟法第343 條定有明文,而起訴之程序違背規定者,應諭知不受理判決, 同法第303 條第1 款定有明文(此條依刑事訴訟法第343 條之 規定準用於自訴程序)。再按法人為刑事被告,除有明文規定 外,在實體法上不認其有犯罪能力,在程序法上不認其有當事 人能力,故以法人為被告而起訴,其程序即屬違背規定,應依 刑事訴訟法第295條第1款 (按即現行刑事訴訟法第303條第1 款)為不受理之判決,與案件不得提起自訴而提起之情形迥異 ,不容相混,最高法院54年度台上字第1894號判例揭有明文。 查商標法並無法人得為刑事被告之規定,自訴人公司以法人永 泰鑫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為被告,提起本件自訴,其起訴 程序當屬違背規定,依前開說明,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43 條準 用同法第303 條第1 款諭知不受理判決。
被告丁○○甲○○戊○○朱季容部分:㈠按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其犯罪事實,又 不能證明被告犯罪者,應諭知無罪判決,刑事訴訟法第154 條 、第301 條第1 項分別定有明文。又我國商標法係採註冊保護 主義,商標自註冊公告當日起,由權利人取得商標權,並就經 註冊指定之商品或服務取得商標權,商標法第27條第1項、第 29條第1 項可資參照。是商標權人應以註冊登記之商標作為其 商標權行使之內容,判斷他人是否仿冒權利人之商標亦應以註 冊登記之商標為據。
㈡查自訴人公司認被告丁○○甲○○戊○○朱季容涉犯商 標法罪嫌,無非以其商標註冊證,及其自訴人公司自Yahoo 、 MSN、HINET 、Google、PC Home 等網路下載之網頁資料、永 泰鑫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網站及網頁資料、所拍攝永泰鑫 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營業處所懸掛之招牌等為據,訊據被 告丁○○甲○○戊○○朱季容均堅決否認自訴人指訴之 犯行,被告丁○○辯稱:自訴人公司所提之網頁,確為永泰鑫 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設立,並交予公司業務員使用。然永



泰鑫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於94年4 月設立,因股東中之李 權麟原名為李永泰,而李永泰在臺北縣淡水地區頗有名氣,也 有人脈,又經營不動產仲介首重區域性,故以「永泰不動產」 為招牌。後收到自訴人公司之存證信函後,因嫌麻煩,故請公 司之工程師將網頁上之「永泰不動產」更改為「永泰鑫不動產 」,另亦將公司招牌更換,嗣後自訴人公司仍在網站上發現我 們使用「永泰不動產」,應係工程師更改時沒注意到而未更改 ,至於更改後,自訴人公司仍可在網頁抓取永泰鑫不動產仲介 經紀有限公司們先前之網頁資料,乃是Yahoo、MSN等網站庫存 頁面儲存公司之前之網頁資料,其並無違反商標法之犯意及犯 行等語,被告甲○○戊○○朱季容則以:伊等為永泰鑫不 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之業務員,進入永泰鑫不動產仲介經紀 有限公司服務時,公司即給伊等公司網站之網頁使用,不知有 無違反商標法等語為辯。
㈢查附件一「圖樣」欄所示之圖樣,為自訴人公司向經濟部智慧 財產局申請註冊登記,除「投資顧問」4 字外,自訴人公司自 94年8 月1 日起至104 年7 月31日止之專用期間內,可指定使 用於附件一「商品及服務名稱」欄所列服務之商標權等情,有 中華民國商標註冊證在卷可徵,堪可認定。
㈣次查永泰鑫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設有公司網站,於網頁上 使用「永泰不動產」字樣,因而在網路上搜尋「永泰不動產」 時,永泰鑫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之網頁資料會在Yahoo 、 MSN 、HINET 、Google、PC Home 等網站網頁中出現,經點選 該網頁,即可連結至永泰鑫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網站,另 永泰鑫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於其營業址懸掛如附件二所示 「永泰不動產」之招牌等情,為被告丁○○甲○○戊○○朱季容自承不諱,復有自訴人公司提供其列印下載之網頁資 料及拍攝懸掛招牌之照片在卷可參,堪可認定。㈤查被告丁○○等人使用之「永泰不動產」,此與自訴人公司登 記註冊如附件一所示之商標圖樣並不相同,應甚明確。茲應審 酌者,乃被告等人「永泰不動產」之使用,與自訴人公司上開 商標是否相似,足使相關相費者產生混淆誤認之虞?按商標在 外觀上或觀念上是否有混同誤認之虞,應本客觀事實,依下列 原則判斷之:⑴以具有普通知識經驗之商品購買者,施以普通 之注意。⑵商標之文字、圖形或記號,應異時異地隔離及通體 觀察。⑶商標之文字、圖形或記號為聯合式者,應就其各部分 觀察,以構成主要之部分為標準,此商標近似審查基準第五項 定有明文。查自訴人公司登記註冊如附件一「圖樣」欄所示之 商標圖樣,為其上之圖及「永泰投資顧問」文字之聯合式(投 資顧問不在專用之列),而其所註冊之「永泰」2 字為標楷體



,並無何特殊性,故僅使用「永泰」2 字,絕不致使人發生混 淆。從而被告丁○○甲○○戊○○朱季容等人縱在永泰 鑫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網頁上使用「永泰不動產」,及於 公司營業所懸掛如附件二所示之「永泰不動產」招牌,不論以 具有普通知識經驗之商品或服務購買者,施以普通之注意,或 就被告等人使用之「永泰不動產」與自訴人公司登記註冊如附 件一所示之商標圖樣,異時異地隔離及通體觀察,均不致使消 費者將被告等人使用之「永泰不動產」與自訴人公司取得商標 權之如附件一所示商標圖樣產生混淆誤認之虞,是被告等人亦 無使用近似於自訴人公司註冊商標之行為。
㈥綜上所述,自訴人所舉之證據並不足證明被告丁○○甲○○戊○○朱季容有違反商標法第81條、第82條之犯行,本院 亦查無證據證明被告丁○○甲○○戊○○朱季容有自訴 人所指之商標法第81條、第82條犯行,而自訴人所指被告丁○ ○等人違反商標法第61條、第62條,縱屬實,商標法第61條、 第62條亦無罰責之規定,自難繩被告等人刑罰。依前開說明, 自應為被告丁○○甲○○戊○○朱季容無罪之諭知。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96年4月27日己○清定96偵3893字第 04041號函略以:該署96年度偵字第3893號被告丁○○違反商 標法之案件與本件自訴案件為同一事實,請本院併案審理云云 ,然查本件被告丁○○業經本院判決無罪,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檢察署函請本院併案審理之部分,與本案即無何裁判上或事實 上一罪關係,本院無從併予審理,應退由檢察官,另行依法處 理。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43 條、第301 條第1 項、第 303 條第1 款,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6  年  9   月  20  日 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 官 杜惠錦
法 官 周群翔
法 官 江翠萍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其未敘述上訴之理由者並得於提起上訴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
書記官 陳慧玲
中  華  民  國  96  年  9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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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永泰鑫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原名永泰投資顧問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永泰不動產投資顧問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永泰投資顧問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