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償借款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審訴字,96年度,1464號
KSDV,96,審訴,1464,20071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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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6年度審訴字第1464號
原   告 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號
法定代理人 丙○○
訴訟代理人 丁○○
被   告 侑晉工業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人乙○○
被   告 甲○○
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於民國96年10月8 日言詞辯論
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新台幣柒拾玖萬零參佰柒拾肆元,及如附表所示利息、違約金。
訴訟費用新台幣捌仟柒佰元由被告連帶負擔。
本判決第一項於原告以新台幣貳拾柒萬元為被告預供擔保後,得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被告經合法通知,均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 訴訟法第386 條各款所列情形,爰依原告之聲請,由其一造 辯論而為判決。
二、原告主張:被告侑晉工業有限公司(下稱侑晉公司)於民國 94年9 月16日邀同被告乙○○、甲○○為連帶保證人,向伊 借款新台幣(下同)4,000,000 元,約定借款期間自上開日 期起至97年3 月16日,分為2 筆撥付,金額各為2,80,000元 、1,200,000 元,本息按月定額攤還,利息按伊定儲利率指 數加年息0.19% 機動計付,如未按期繳納本息時,即喪失期 限利益,全部債務均視為到期,逾期在六個月以內者,按放 款利率10% ,超過六個月者,按放款利率20% 加計違約金。 詎侑晉公司自96年9 月28日起未繳納本息,依約債務視為全 部到期,尚餘如附表所示本金及利息、違約金未予清償;而 被告乙○○、甲○○為本件借款之連帶保證人,依法應負連 帶清償責任。爰依消費借貸及連帶保證之法律關係,求為判 決如主文第一項所示等語。
三、原告主張之事實,業據提出與其所述相符之借款契約、授信 約定書、交易明細查詢單、利率變動表等件為證。而被告就 原告主張之事實,已於相當時期受合法之通知,均未於言詞 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準備書狀爭執,依民事訴訟法第28 0 條第3 項、第1 項規定,視同自認,則原告主張之前開事 實,堪信為真。
四、按借用人應於約定期限內,返還與借用物種類、品質、數量



相同之物;遲延之債務,以支付金錢為標的者,債權人得請 求依法定利率計算之遲延利息,但約定利率較高者,仍從其 約定利息;當事人得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應支付違約 金,民法第478 條前段、第233 條第1 項、第250 條第1 項 分別定有明文。又數人負同一債務,明示對於債權人各負全 部給付之責任者,為連帶債務,民法第272 條第1 項已有明 文,而所謂連帶保證債務,係指保證人與主債務人負同一債 務,對於債權人各負全部給付之責任者而言(最高法院45年 度第1426號判例參照)。又連帶債務人之債權人,得對於債 務人中之一人或數人,或其全體,同時或先後請求全部或一 部之給付,且連帶債務未全部履行前,全體債務人仍負連帶 責任,民法第273 條亦有明文。本件被告侑晉公司因未依約 繳納借款本息,依其與原告間之約定,全部債務視為到期, 尚欠上述本金、利息及違約金未予清償,而被告乙○○、甲 ○○為連帶保證人,依前揭規定,自應負連帶清償責任。從 而,原告依消費借貸及連帶保證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連帶 給付如主文所示欠款、利息及違約金,洵屬有據,應予准許 。
五、原告陳明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核無不合,爰酌定相當  擔保金額准許之。
六、結論:本件原告之訴為有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385 條第1 項前段、第85條第2 項、第390條第2項,判決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96  年  10  月 24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甯 馨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表明上訴理由,如於本判決宣示後送達前提起上訴者,應於判決送達後10日內補提上訴理由書(須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96  年  10  月  24  日 書記官 蔡靜雯
附表:
┌─┬─────┬─────┬─────┬─────┬─────┬─────────────┐
│編│ 貸款金額 │ 未償金額 │借款期間 │利息起算日│利 息│違 約 金│
│號│ (新臺幣) │ (新臺幣) │ (民國) │ (民國) │ │ │
├─┼─────┼─────┼─────┼─────┼─────┼─────────────┤
│1│ 2,800,000│ 553,262 │94.09.16~│ 96.08.27 │年息2.68% │自96.09.28起至清償日止,逾│
│ │ │ │97.03.16 │ │ │期在6 個以內者,按上開利率│
│ │ │ │ │ │ │10% ,超過6 個月按上開利率│
│ │ │ │ │ │ │20% 計算 │
├─┼─────┼─────┼─────┼─────┼─────┼─────────────┤




│2│ 1,200,000│ 237,112 │同 上│ 96.08.27 │年息2.68% │自96.09.28起至清償日止,逾│
│ │ │ │ │ │ │期在6 個以內者,按上開利率│
│ │ │ │ │ │ │10% ,超過6 個月按上開利率│
│ │ │ │ │ │ │20% 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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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侑晉工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