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除字,96年度,1447號
TCDV,96,除,1447,2007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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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6年度除字第1447號
聲 請 人 德林印刷廠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上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駁回。
聲請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本件聲請人陳稱:聲請人因遺失如附表所示之證券乙紙,業 經本院以96年度催字第1182號裁定公示催告在案,茲因申報 期間已經屆滿無人主張權利,為此聲請判決宣告該證券無效 等語。
二、惟查,本件公示催告裁定駁回,然聲請人登報之發票日為96 年6月15日則登載為96年6月16日,互核不符,自不生已登載 裁定於新聞紙之效力,而不符民事訴訟法第542條之規定。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47條、第95條、第78條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96  年  10  月  30  日 民事庭法 官 涂秀玲
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  華  民  國  96  年  10  月  30  日 書記官 王嘉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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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附表: 96年度除字第144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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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發 票 日│ 票 面 金 額 │ 支 票 號 碼 │備考│
│ │ │ │ │ (新臺幣)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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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晶宇企業有限公司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中│96年6月15日 │29,184元 │BA0000000 │ │
│ │ │港分行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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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德林印刷廠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晶宇企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宇企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