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促字,96年度,67299號
TCDV,96,促,67299,200710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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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6年度促字第67299號
債 權 人 三久建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億霖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
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
  (一)確認本件請求係僅請求利息?或本金及利息?
   (二) 確認相對人法定代理人姓名為何?(因狀載「乙○○
     」,應有錯誤)並陳報其現住居所地址。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96  年  10  月  19  日
         民事庭法 官 張升星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96  年  10  月  19  日
            書記官 徐玲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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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三久建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億霖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