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6年度促字第67293號
債 權 人 昱宏工程行
法定代理人 甲○○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億霖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
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
(一)確認本件請求係僅請求利息?或本金及利息?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96 年 10 月 19 日
民事庭法 官 張升星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96 年 10 月 19 日
書記官 徐玲玉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