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工程款等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民事),建上字,103年度,36號
KSHV,103,建上,36,20160413,1

2/2頁 上一頁


院認適當者,亦得為第三審訴訟代理人。
第1 項但書及第2 項情形,應於提起上訴或委任時釋明之。

2/2頁 上一頁


參考資料
森品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