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公權參年。扣案犯罪所得微波爐、電風│
│ │ │扇、洗衣機、冰箱、國際牌電視機各壹│
│ │ │台與新臺幣壹萬伍仟元,均沒收。 │
├──┼───────┼─────────────────┤
│ 3 │事實欄㈢(即│李茂宏犯貪污治罪條例之不違背職務收│
│ │原判決事實欄│受不正利益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 │㈣) │褫奪公權壹年。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
│ │ │仟元,沒收。 │
│ │ ├─────────────────┤
│ │ │上訴駁回。 │
├──┼───────┼─────────────────┤
│ 4 │事實欄㈠ │李茂宏犯貪污治罪條例之不違背職務收│
│ │ │受不正利益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 │ │褫奪公權壹年。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
│ │ │萬參仟捌佰元,沒收。 │
│ │ ├─────────────────┤
│ │ │上訴駁回。 │
├──┼───────┼─────────────────┤
│ 5 │事實欄㈡ │李茂宏犯貪污治罪條例之不違背職務收│
│ │ │受不正利益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 │ │褫奪公權壹年。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
│ │ │萬貳仟柒佰元,沒收。 │
│ │ ├─────────────────┤
│ │ │上訴駁回。 │
└──┴───────┴─────────────────┘
附表二:扣押物品(即原判決附表六)
┌─────────────────────────────┐
│編號/扣押物品(所有人) │
├─────────────────────────────┤
│所有人:李茂宏 │
│1、李茂宏土銀存摺000-000-000-000,1本(扣押物編號1-1-1) │
│2、李茂宏元大存摺000-000-000-000-00,1 本(扣押物編號1-1-2│
│ ) │
│3、李茂宏郵局存摺000-000-000-000-00,1 本(扣押物編號1-1-3│
│ ) │
│4、李茂宏109年桌曆,1本(扣押物編號1-1-4) │
│5、李茂宏筆記本,1本(扣押物編號1-1-5) │
│6、電子產品(隨身硬碟,含傳輸線),1個(扣押物編號1-1-6) │
│7、電子產品(錄音筆),1個(扣押物編號1-1-7) │
│8、電子產品(HTC黑色手機),1支(扣押物編號1-1-8) │
│9、電子產品(iphone6S手機),1支(扣押物編號1-1-9) │
│10、電子產品(三星NOTE10PLUS手機),1 支(扣押物編號1-1-10│
│ ) │
│11、108.5.9-108.5.11發票,簽單,5張(扣押物編號1-1-11) │
│12、電腦設備(李茂宏msi筆電),1台(扣押物編號1-1-12) │
│13、2020行事曆,1本(扣押物編號1-2-4) │
│14、李茂宏公務電腦資料4片(扣押物編號1-2-5) │
├─────────────────────────────┤
│所有人:蔡春茂 │
│15、台24線34K+775-950 落石防護工程案收支明細,3 張(扣押物│
│ 編號3-1) │
│16、工程金額明細表,1張(扣押物編號3-2) │
│17、交通部養護工程處結算明細表,1本(扣押物編號3-3) │
│18、台24線105 年梅姬颱風災害工程竣工圖,1 本(扣押物編號3 │
│ -4) │
│19、宏箖公司電腦憶茹資料夾檔案光碟,1片(扣押物編號3-5) │
│20、電子產品(蔡春茂手機(三星牌IMEZ000000000000000 ),1 │
│ 支(扣押物編號3-6) │
│21、客票登記簿,1本(扣押物編號3-7) │
│22、2019桌曆,1本(扣押物編號3-8) │
│23、105年梅姬礎風災害修復工程卷,1本(扣押物編號3-9) │
│24、台24線34K+775~950 落石防護工程卷,1 本(扣押物編號3-10│
│ ) │
│25、機關發文卷,1 本(扣押物編號3-11) │
│26、宏箖公司華南銀行存摺(帳號000000000000),1 本(扣押物│
│ 編號3-12) │
│27、台24線34K775-950落石防護工程支出明細(蓁好公司),1 張│
│ (扣押物編號3-13) │
│28、宏箖公司電腦檔案光碟,2片(扣押物編號314) │
│29、宏箖公司108、109年收支明細表,1本(扣押物編號3-15) │
│30、宏箖公司108、109年收支憑證,2箱(扣押物編號3-16) │
│31、電子產品(會計桌電檔案憶茹隨身碟),1 個(扣押物編號4 │
│ -2) │
│32、電腦設備(NAS 網路儲存設備(含電源)),1 台(扣押物編│
│ 號4-4 ) │
├─────────────────────────────┤
│所有人:陳元林 │
│33、電子產品(HTC 手機(含SIM 卡)IMEZ000000000000000 、 │
│ 000000000000000),1支(扣押物編號4-1) │
│34、陳元林彰化銀行九如路分行存摺,3本(扣押物編號4-2) │
├─────────────────────────────┤
│所有人:周鑫祥 │
│35、同順公司108 年10月9 日轉帳傳票,1 本(扣押物編號7-1 )│
│36、同順公司109 年1 月6 日轉帳傳票,1 本(扣押物編號7-2 )│
│37、電子產品(周鑫祥IPHONEX手機)1支(扣押物編號7-3) │
├─────────────────────────────┤
│所有人:楊善惇 │
│38、承攬工程一覽表,1本(扣押物編號1-16) │
│39、廣星成公司請款表,1本(扣押物編號1-17) │
│40、台24線341(工程資料,1本(扣押物編號1-20) │
│41、楊善惇土銀枋寮分行存摺,1本(扣押物編號1-1) │
│42、廣昱成營造有限公司土銀枋寮分行存摺,1 本(扣押物編號1 │
│ -2) │
│43、楊善惇彰化銀行優帳戶存簿,2本(扣押物編號1-3) │
│44、郭菁儀彰化銀行存簿,2本(扣押物編號14) │
│45、宏立翔公司彰化銀行存簿,6本(扣押物編號15) │
│46、宏立翔公司臺灣企銀存簿,6本(扣押物編號16) │
│47、宏立翔土地銀行存簿,1本(扣押物編號1-7) │
│48、廣昱成公司彰化銀行存簿,11本(扣押物編號1-8) │
│49、宏立信公司臺灣企銀存簿,1個(扣押物編號1-9) │
│50、廣昱成營造有限公司臺灣企銀存摺,1本(扣押物編號1-10) │
│51、廣昱成營造有限公司土銀枋寮分行存摺,1 本(扣押物編號1 │
│ -11) │
│52、廣昱成公司土地銀行存簿,2本(扣押物編號1-12) │
│53、郭菁儀彰化銀行存簿(帳號00000000000000),1 本(扣押物│
│ 編號1-13) │
│54、郭菁儀土地銀行存簿,1本(扣押物編號1-14) │
│55、楊善惇臺灣企銀存簿,1本(扣押物編號1-15) │
│56、台20線134K+200~ +400豪雨災害復建工程,1 本(扣押物編號│
│ 1-18) │
│57、廣昱成公司、宏立翔公司稽核參考公文,1 本(扣押物編號1 │
│ -19) │
│58、電子產品(行動硬碟),1個(扣押物編號1-22) │
│59、電子產品(郭菁儀iphone手機),1支(扣押物編號1-23) │
│60、電子產品(廣昱成公司硬碟(含傳輸線))1 個(扣押物編號│
│ A-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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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證索引:
┌──┬──────────────────────────────┬─────┐
│編號│卷宗案號 │簡稱 │
├──┼──────────────────────────────┼─────┤
│1 │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109年度廉查南字第34號移送書證據卷 │證據卷 │
├──┼──────────────────────────────┼─────┤
│2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108年度他字第9231號(卷一) │他一卷 │
├──┼──────────────────────────────┼─────┤
│3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108年度他字第9231號(卷二) │他二卷 │
├──┼──────────────────────────────┼─────┤
│4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11806號(卷一) │偵一卷 │
├──┼──────────────────────────────┼─────┤
│5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1984號(卷二) │偵二卷 │
├──┼──────────────────────────────┼─────┤
│6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92號 │原審卷 │
├──┼──────────────────────────────┼─────┤
│7 │本院110年度上訴字第601號 │本院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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