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治罪條例
臺灣高等法院 花蓮分院(刑事),上訴字,93年度,95號
HLHM,93,上訴,95,200506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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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十三年度 │臺東縣東海國民中學 │二十五萬元 │
│一 │82.12.04 │速印機 │二十四萬一千五百元 │
│ │83.03 │國鑫行 │五萬元 │
├──┼───────┼───────────┼────────────┤
│ │八十三年度 │臺東縣豐榮國民小學 │二十萬元 │
│二 │82.12.04 │木製遊戲器材 │二十萬元 │
│ │82.12.11 │一鑫行 │四萬元 │
├──┼───────┼───────────┼────────────┤
│ │八十三年度 │臺東縣仁愛國民小學 │二十萬元 │
│三 │82.12.04 │手提無線擴音機 │十九萬九千五百元 │
│ │82.12.09 │育伸儀器行 │四萬元 │
└──┴───────┴───────────┴────────────┘
附表三(未○○):共收取回扣四十二萬六千元┌──┬───────┬───────────┬────────────┐
│ │補助年度 │受補助單位 │補助金額(新臺幣) │
│編號│市府補助時間 │受補助工程、設備名稱 │核銷金額(新臺幣) │
│ │市府撥款時間 │得標廠商 │回扣金額(新臺幣) │
├──┼───────┼───────────┼────────────┤
│ │八十三年度 │臺東縣卑南國民中學 │十五萬元 │
│一 │82.10.08 │影印機 │十五萬元 │
│ │82.10.19 │國鑫行 │三萬元│
├──┼───────┼───────────┼────────────┤
│ │八十三年度 │臺東縣南王國民小學 │二十萬元 │
│二 │82.10.08 │手提無線擴音機 │二十萬元 │
│ │82.10.15 │一鑫行 │四萬元 │
├──┼───────┼───────────┼────────────┤
│ │八十三年度 │臺東縣富岡國民小學 │二十萬元 │
│三 │82.10.08 │手提無線擴音機 │二十萬元 │
│ │82.10.14 │一鑫行 │四萬元 │
├──┼───────┼───────────┼────────────┤
│ │八十三年度 │臺東縣豐年國民小學 │四十萬元 │
│四 │82.10.08 │手提無線擴音機 │三十九萬六千二百元 │
│ │82.11.22 │國鑫行 │八萬元 │
├──┼───────┼───────────┼────────────┤
│ │八十三年度 │臺東縣知本國民中學 │五萬元(與鄭安定丑○○
│五 │82.12.04 │手提無線擴音機 │併補)十九萬九千五百元 │
│ │82.12 │國鑫行 │一萬元 │
├──┼───────┼───────────┼────────────┤
│ │八十四年度 │臺東縣康樂國民小學 │五十萬元 │
│六 │83.11.11 │教學設備(點唱機及音響│四十九萬五千八百元 │




│ │84.06.16 │等) 育伸儀器行 │十萬元 │
├──┼───────┼───────────┼────────────┤
│ │八十七年度 │臺東縣新生國民小學 │二十萬元 │
│七 │86.07.26 │整修辦公室工程 │十九萬八千七百五十元 │
│ │86.08.30 │日亞行 │二萬元(屬工程類) │
├──┼───────┼───────────┼────────────┤
│ │八十七年度 │臺東縣馬蘭國民小學 │二十萬元 │
│八 │87.02.01 │改善進度中心設備 │十九萬零三百七十元 │
│ │87.03.17 │日亞行 │二萬元(屬工程類) │
├──┼───────┼───────────┼────────────┤
│ │八十七年度 │臺東縣新生國民小學 │二十萬元 │
│九 │87.01.13 │廁所修繕工程 │十九萬八千八百五十元 │
│ │87.01.23 │友聯行 │二萬元(屬工程類) │
├──┼───────┼───────────┼────────────┤
│ │八十七年度 │臺東縣建和國民小學 │十八萬元 │
│十 │87.01. │本土鄉土教學設備 │十七萬八千 │
│ │87.01.30 │日亞行 │三萬六千元 │
├──┼───────┼───────────┼────────────┤
│ │八十七年度 │臺東市公所(豐里托兒所│十五萬元 │
│十一│87.02. │) 兒童綜合遊具 │十四萬九千八百元 │
│ │87.03 │友聯行 │三萬元 │
└──┴───────┴───────────┴────────────┘
附表四(午○○):共收取回扣二十萬元
┌──┬───────┬───────────┬────────────┐
│ │補助年度 │受補助單位 │補助金額(新臺幣) │
│編號│市府補助時間 │受補助工程、設備名稱 │核銷金額(新臺幣) │
│ │市府撥款時間 │得標廠商 │回扣金額(新臺幣) │
├──┼───────┼───────────┼────────────┤
│ │八十七年度 │臺東縣新生國民小學 │二十萬元 │
│一 │86.07.26 │遊戲器材 │十九萬八千九百元 │
│ │86.09.08 │友聯行 │四萬元 │
├──┼───────┼───────────┼────────────┤
│ │八十七年度 │臺東縣富岡國民小學 │二十萬元 │
│二 │86.07. │辦公室設備 │十九萬八千六百二十元 │
│ │86.09 │友聯行 │四萬元 │
├──┼───────┼───────────┼────────────┤
│ │八十七年度 │臺東縣建和國民小學 │二十萬元 │
│三 │86.07.26 │礦物岩石材料 │十九萬五千元 │
│ │86.10.27 │育伸商行 │四萬元 │
├──┼───────┼───────────┼────────────┤




│ │八十七年度 │臺東縣康樂國民小學 │二十萬元 │
│四 │86.07. │礦物岩石教材 │十九萬五千元 │
│ │86.09.30 │友聯行 │四萬元 │
├──┼───────┼───────────┼────────────┤
│ │八十七年度 │臺東縣豐田國民小學 │二十萬元 │
│五 │86.09.23 │教學設備、坐式割草機等│十九萬九千五百元 │
│ │86.12.05 │日亞行、育伸商行 │四萬元 │
└──┴───────┴───────────┴────────────┘
附表五(戌○○):共收取回扣三十萬元
┌──┬───────┬───────────┬────────────┐
│ │補助年度 │受補助單位 │補助金額(新臺幣) │
│編號│市府補助時間 │受補助工程、設備名稱 │核銷金額(新臺幣) │
│ │市府撥款時間 │得標廠商 │回扣金額(新臺幣) │
├──┼───────┼───────────┼────────────┤
│ │八十四年度 │臺東縣康樂國民小學 │五十萬元 │
│一 │83.11.11 │視聽設備 │四十九萬二千二百元 │
│ │84.06.16 │育伸儀器行 │十萬元 │
├──┼───────┼───────────┼────────────┤
│ │八十七年度 │臺東縣豐年國民小學 │二十萬元 │
│二 │86.12.10 │貝殼展示標本 │十九萬五千元 │
│ │86.12.22 │育伸商行 │四萬元 │
├──┼───────┼───────────┼────────────┤
│ │八十七年度 │臺東縣新生國民小學 │二十萬元 │
│三 │86.12.10 │貝殼展示標本 │十九萬五千元 │
│ │86.12.31 │友聯行 │四萬元 │
├──┼───────┼───────────┼────────────┤
│ │八十七年度 │臺東縣康樂國民小學 │二十萬元 │
│四 │86.12.10 │貝殼展示標本 │十九萬五千元 │
│ │86.12.24 │育伸商行 │四萬元 │
├──┼───────┼───────────┼────────────┤
│ │八十七年度 │臺東縣建和國民小學 │二十萬元 │
│五 │86.12.10 │貝殼展示標本 │十九萬五千元 │
│ │86.12.24 │友聯行 │四萬元 │
├──┼───────┼───────────┼────────────┤
│ │八十七年度 │臺東縣富岡國民小學 │二十萬元 │
│六 │86.12.10 │貝殼展示標本 │十九萬五千元 │
│ │86.12 │友聯行 │四萬元 │
└──┴───────┴───────────┴────────────┘
附表六(甲○○):共收取回扣三十萬元(一律以補助金額整數之三成計算)┌──┬───────┬───────────┬────────────┐




│ │補助年度 │受補助單位 │補助金額(新臺幣) │
│編號│市府補助時間 │受補助工程、設備名稱 │核銷金額(新臺幣) │
│ │市府撥款時間 │得標廠商 │回扣金額(新臺幣) │
├──┼───────┼───────────┼────────────┤
│ │八十七年度 │臺東縣新生國民小學 │五十萬元 │
│一 │86.07.26 │整建校園車棚 │四十九萬六千二百六十元 │
│ │86.08.30 │國鑫行 │十五萬元 │
├──┼───────┼───────────┼────────────┤
│ │八十七年度 │臺東縣豐年國民小學 │二十萬元 │
│二 │86.07.26 │礦物岩石教材 │十九萬五千元 │
│ │86.09.12 │友聯行 │六萬元 │
├──┼───────┼───────────┼────────────┤
│ │八十七年度 │臺東縣新園國民小學 │二十萬元 │
│三 │86.07.26 │貝殼展示標本 │十九萬五千元 │
│ │86.09.02 │友聯行 │六萬元 │
├──┼───────┼───────────┼────────────┤
│ │八十七年度 │臺東縣新生國民小學 │十萬元 │
│四 │86.07.26 │遊戲器材 │九萬七千九百元 │
│ │86.11.27 │友聯行 │三萬元 │
└──┴───────┴───────────┴────────────┘
附表七(壬○○):共收取回扣十六萬四千元
┌──┬───────┬───────────┬────────────┐
│ │補助年度 │受補助單位 │補助金額(新臺幣) │
│編號│市府補助時間 │受補助工程、設備名稱 │核銷金額(新臺幣) │
│ │市府撥款時間 │得標廠商 │回扣金額(新臺幣) │
├──┼───────┼───────────┼────────────┤
│ │八十七年度 │臺東縣新生國民小學 │五十萬元 │
│一 │86.07.26 │行政辦公室設備 │四十九萬五千六百五十三元│
│ │86.09.11 │友聯行 │十萬元 │
├──┼───────┼───────────┼────────────┤
│ │八十七年度 │臺東縣新園國民小學 │十八萬元 │
│二 │86.07.26 │古生物化石展示標本 │十七萬八千元 │
│ │86.11.11 │育伸商行 │三萬六千元 │
├──┼───────┼───────────┼────────────┤
│ │八十七年度 │臺東縣富岡國民小學 │十四萬元 │
│三 │86.11.14 │辦公室設備 │十三萬九千四百元 │
│ │86.11.28 │友聯行 │二萬八千元 │
└──┴───────┴───────────┴────────────┘
附表八(酉○○):
┌──┬───────┬───────────┬────────────┐




│ │補助年度 │受補助單位 │補助金額(新臺幣) │
│編號│市府補助時間 │受補助工程、設備名稱 │核銷金額(新臺幣) │
│ │市府撥款時間 │得標廠商 │ │
├──┼───────┼───────────┼────────────┤
│ │八十三年度 │臺東縣豐田國民中學 │二十萬元 │
│一 │82.12.10 │手提無線擴音機 │十九萬九千五百元 │
│ │83.01.07 │國鑫行 │(誤載為豐田國民小學) │
├──┼───────┼───────────┼────────────┤
│ │八十三年度 │臺東縣豐田國民中學 │十三萬元 │
│二 │82.12.15 │辦公室電話系統 │十三萬元 │
│ │83.01 │國鑫行 │ │
├──┼───────┼───────────┼────────────┤
│ │八十三年度 │臺東縣康樂國民小學 │十二萬元 │
│三 │82.12.15 │電話講桌等 │十二萬元 │
│ │83.01.06 │一鑫行 │(誤載為豐田國民小學) │
├──┼───────┼───────────┼────────────┤
│ │八十三年度 │臺東縣豐田國民小學 │五萬元(子○○併補) │
│四 │82.12.15 │手提無線擴音機 │十九萬九千五百元 │
│ │83.01 │國鑫行 │ │
└──┴───────┴───────────┴────────────┘
附表九(丑○○):共收取回扣十五萬元
┌──┬───────┬───────────┬────────────┐
│ │補助年度 │受補助單位 │補助金額(新臺幣) │
│編號│市府補助時間 │受補助工程、設備名稱 │核銷金額(新臺幣) │
│ │市府撥款時間 │得標廠商 │回扣金額(新臺幣) │
├──┼───────┼───────────┼────────────┤
│ │八十三年度 │臺東縣建和國民小學 │四十萬元 │
│一 │82.09.23 │手提無線擴音機 │三十九萬九千元 │
│ │82.11.22 │國鑫行 │八萬元 │
├──┼───────┼───────────┼────────────┤
│ │八十三年度 │臺東縣知本國民中學 │二十五萬元 │
│二 │82.11.29 │高速複印印刷機等 │二十四萬八千五百元 │
│ │83.01 │育伸儀器行 │五萬元 │
├──┼───────┼───────────┼────────────┤
│ │八十三年度 │臺東縣知本國民中學 │十萬元(未○○鄭安定併│
│三 │82.12.04 │手提無線擴音機 │補) 十九萬九千五百元 │
│ │82.12 │國鑫行 │二萬元 │
└──┴───────┴───────────┴────────────┘
附表十(乙○○):共收取回扣十二萬元
┌──┬───────┬───────────┬────────────┐




│ │補助年度 │受補助單位 │補助金額(新臺幣) │
│編號│市府補助時間 │受補助工程、設備名稱 │核銷金額(新臺幣) │
│ │市府撥款時間 │得標廠商 │回扣金額(新臺幣) │
├──┼───────┼───────────┼────────────┤
│ │八十三年度 │臺東縣康樂國民小學 │四十五萬元 │
│一 │82.10.8 │辦公室設備 │四十五萬元 │
│ │82.12.02 │一鑫行 │九萬元 │
├──┼───────┼───────────┼────────────┤
│ │八十三年度 │臺東縣康樂國民小學 │十五萬元 │
│二 │82.10.12 │電動營幕等 │十五萬元 │
│ │83.01.12 │一鑫行 │三萬元 │
└──┴───────┴───────────┴────────────┘
附表十一(辛○○):共收取回扣二十五萬二千元(曾返還)┌──┬───────┬───────────┬────────────┐
│ │補助年度 │受補助單位 │補助金額(新臺幣) │
│編號│市公所補助時間│受補助工程、設備名稱 │核銷金額(新臺幣) │
│ │市公所撥款時間│得標廠商 │回扣金額(新臺幣) │
├──┼───────┼───────────┼────────────┤
│ │八十四年度 │臺東縣建和國民小學 │四十五萬元 │
│一 │ │餐廳及教學設備 │四十四萬五千五百元 │
│ │83.12.27 │育伸儀器行 │九萬元 │
├──┼───────┼───────────┼────────────┤
│ │八十六年度 │臺東市清潔隊 │十八萬元 │
│二 │86.05.01 │影印機、鑽孔機等 │十八萬零九百元 │
│ │86.05.05 │國鑫行 │三萬六千元 │
├──┼───────┼───────────┼────────────┤
│ │八十六年度 │臺東市公所(市立托兒所│十五萬元 │
│三 │86.05 │) 影印機一台 │十四萬八千五百元 │
│ │86.06.11 │國鑫行 │三萬元 │
├──┼───────┼───────────┼────────────┤
│ │八十六年度 │臺東市公所(市立托兒所│十五萬元 │
│四 │86.05. │) 手提式無線擴音機 │十四萬八千八百元 │
│ │86.06.24 │育伸儀器行 │三萬元 │
├──┼───────┼───────────┼────────────┤
│ │八十七年度 │臺東縣富岡國民小學 │十五萬元 │
│五 │86.12.08 │辦公桌等設備 │十四萬九千九百三十元 │
│ │86.12 │日亞行 │三萬元 │
├──┼───────┼───────────┼────────────┤
│ │八十七年度 │臺東縣新園國民小學 │十八萬元 │
│六 │86.12.06 │生物化石標本教材 │十七萬八千元 │




│ │86.12.29 │日亞行 │三萬六千元 │
└──┴───────┴───────────┴────────────┘
附表十二(巳○○):共收取回扣四十八萬八千元┌──┬───────┬───────────┬────────────┐
│ │補助年度 │受補助單位 │補助金額(新臺幣) │
│編號│市公所補助時間│受補助工程、設備名稱 │核銷金額(新臺幣) │
│ │市公所撥款時間│得標廠商 │回扣金額(新臺幣) │
├──┼───────┼───────────┼────────────┤
│ │八十三年度 │臺東縣寶桑國民小學 │二十萬元 │
│一 │82.10 │教學設備影印機等 │十九萬九千元 │
│ │82.11.30 │國鑫行 │四萬元 │
├──┼───────┼───────────┼────────────┤
│ │八十三年度 │臺東縣仁愛國民小學 │二十萬元 │
│二 │82.10.22 │手提無線擴音機 │十九萬九千五百元 │
│ │82.11.26 │育伸儀器行 │四萬元 │
├──┼───────┼───────────┼────────────┤
│ │八十三年度 │臺東縣仁愛國民小學 │二十萬元 │
│三 │82.12.03 │手提無線擴音機 │十九萬九千五百元 │
│ │82.12.21 │育伸儀器行 │四萬元 │
├──┼───────┼───────────┼────────────┤
│ │八十三年度 │臺東縣仁愛國民小學 │二十萬元 │
│四 │82.12.24 │手提無線擴音機 │十九萬九千五百元 │
│ │83.01.17 │育伸儀器行 │四萬元 │
├──┼───────┼───────────┼────────────┤
│ │八十三年度 │臺東縣知本國民中學 │二十萬元 │
│五 │82.10.22 │手提無線擴音機 │十九萬九千五百元 │
│ │82.11.28 │育伸儀器行 │四萬元 │
├──┼───────┼───────────┼────────────┤
│ │八十三年度 │臺東縣豐田國民中學 │二十萬元 │
│六 │82.10.22 │手提無線擴音機 │十九萬九千五百元 │
│ │82.11.29 │國鑫行 │四萬元 │
├──┼───────┼───────────┼────────────┘
│ │八十三年度 │臺東縣豐榮國民小學 │三十一萬元 │
│七 │82.12.24 │木製綜合遊樂器材 │三十一萬元 │
│ │82.12.30 │一鑫行 │六萬二千元 │
├──┼───────┼───────────┼────────────┤
│ │八十三年度 │臺東縣豐榮國民小學 │三十萬元 │
│八 │83.01.05 │木製綜合遊樂器材 │二十九萬九千五百元 │
│ │83.01.08 │一鑫行 │六萬元 │
├──┼───────┼───────────┼────────────┤




│ │八十六年度 │臺東市公所(六所市立托│十五萬元 │
│九 │86.06. │兒所) 自動切紙傳真機│十五萬元 │
│ │86.06.27 │育伸儀器行 │三萬元 │
├──┼───────┼───────────┼────────────┤
│ │八十七年度 │臺東市公所(市立托兒所│十二萬元 │
│十 │86.10. │) 遊戲器材 │十一萬九千九百元 │
│ │86.11.28 │育伸商行 │二萬四千元 │
├──┼───────┼───────────┼────────────┤
│ │八十七年度 │臺東縣新園國民小學 │十八萬元 │
│十一│86.07.26 │古生物化石展示標本 │十七萬八千元 │
│ │86.10.27 │育伸商行 │三萬六千元 │
├──┼───────┼───────────┼────────────┤
│ │八十七年度 │臺東縣康樂國民小學 │十八萬元 │
│十二│86.07.26 │古生物化石展示標本 │十七萬八千元 │
│ │86.11.19 │育伸商行 │三萬六千元 │
└──┴───────┴───────────┴────────────┘
附表十三(戊○○):
┌──┬───────┬───────────┬────────────┐
│ │補助年度 │受補助單位 │補助金額(新臺幣) │
│編號│市公所補助時間│受補助工程、設備名稱 │核銷金額(新臺幣) │
│ │市公所撥款時間│得標廠商 │ │
├──┼───────┼───────────┼────────────┤
│ │八十三年度 │臺東縣仁愛國民小學 │二十萬元 │
│ │83.01.08 │育伸儀器行 │ │
├──┼───────┼───────────┼────────────┤
│ │八十二年度 │臺東縣寶桑國民小學 │十萬元 │
│二 │82.12.15 │黑檀辦公桌等 │十萬元 │
│ │83.01.26 │一鑫行 │ │
└──┴───────┴───────────┴────────────┘
附表十四(子○○):共收取回扣十八萬元
┌──┬───────┬───────────┬────────────┐
│ │補助年度 │受補助單位 │補助金額(新臺幣) │
│編號│市公所補助時間│受補助工程、設備名稱 │核銷金額(新臺幣) │
│ │市公所撥款時間│得標廠商 │回扣金額(新臺幣) │
├──┼───────┼───────────┼────────────┤
│ │八十三年度 │臺東縣豐田國民小學 │四十萬元 │
│一 │82.12.10 │教學設備(國際牌教材機│三十九萬九千元 │
│ │82.12.11 │等) 國鑫行 │八萬元 │
├──┼───────┼───────────┼────────────┤
│ │八十三年度 │臺東縣豐田國民中學 │十五萬元 │




│二 │82.10.12 │影印機等 │十五萬元 │
│ │82.11.05 │國鑫行 │三萬元 │
├──┼───────┼───────────┼────────────┤
│ │八十三年度 │臺東縣知本國民小學 │二十萬元 │
│三 │82.10.25 │手提無線擴音機 │十九萬九千五百元 │
│ │82.10 │育伸儀器行 │四萬元 │
├──┼───────┼───────────┼────────────┤
│ │八十三年度 │臺東縣豐田國民小學 │十五萬元(與賴昆祥一併補│
│四 │82.10.12 │手提無線擴音機 │助) 十九萬九千五百元 │
│ │83.01 │國鑫行 │三萬元 │
└──┴───────┴───────────┴────────────┘
附表十五(丁○○):
┌──┬───────┬───────────┬────────────┐
│ │補助年度 │受補助單位 │補助金額(新臺幣) │
│編號│鄉公所補助時間│受補助工程、設備名稱 │核銷金額(新臺幣) │
│ │鄉公所撥款時間│得標廠商 │ │
├──┼───────┼───────────┼────────────┤
│ │八十五年度 │臺東縣賓茂國民小學 │八萬元 │
│一 │84.10.18 │視聽教學設備 │七萬八千五百元 │
│ │85.01.25 │國鑫行 │ │
├──┼───────┼───────────┼────────────┤
│ │八十五年度 │太麻里鄉公所(多良村辦│十五萬元 │
│二 │85.06 │公處) 影印機等 │十五萬元 │
│ │85.06.25 │國鑫行 │ │
├──┼───────┼───────────┼────────────┤
│ │八十五年度 │太麻里鄉公所(多良村辦│六萬元 │
│三 │85.06. │公處) 會議桌等設備 │五萬八千元 │
│ │85.07.22 │國鑫行 │ │
└──┴───────┴───────────┴────────────┘
附表十六(庚○○):共收取回扣六萬元
┌──┬───────┬───────────┬────────────┐
│ │補助年度 │受補助單位 │補助金額(新臺幣) │
│編號│鄉公所補助時間│受補助工程、設備名稱 │核銷金額(新臺幣) │
│ │鄉公所撥款時間│得標廠商 │回扣金額(新臺幣) │
├──┼───────┼───────────┼────────────┤
│ │八十五年度 │臺東縣三和國民小學 │三十萬元 │
│一 │84.12 │視聽教室教學設備 │二十九萬七千二百九十元 │
│ │84.12.22 │友聯行 │六萬元 │
└──┴───────┴───────────┴────────────┘
附表十七(寅○○):共收取回扣二十二萬四千元



┌──┬───────┬───────────┬────────────┐
│ │補助年度 │受補助單位 │補助金額(新臺幣) │
│編號│市府補助時間 │受補助工程、設備名稱 │核銷金額(新臺幣) │
│ │市府撥款時間 │得標廠商 │回扣金額(新臺幣) │
├──┼───────┼───────────┼────────────┤
│ │八十三年度 │臺東縣豐榮國民小學 │二十五萬元 │
│一 │83.01.20 │木製遊樂器材 │二十五萬元 │
│ │83.01.25 │一鑫行 │五萬元 │
├──┼───────┼───────────┼────────────┤
│ │八十三年度 │臺東縣豐榮國民小學 │二十五萬元 │
│二 │83.01.20 │顯微鏡電視攝影機 │二十五萬元 │
│ │83.01.25 │一鑫行 │五萬元 │
├──┼───────┼───────────┼────────────┤
│ │八十四年度 │臺東縣寶桑國民中學 │二十萬元 │
│三 │83.09.15 │手提無線擴音機 │十九萬九千五百元 │
│ │83.12.09 │國鑫行 │四萬元 │
├──┼───────┼───────────┼────────────┤
│ │八十四年度 │臺東縣富岡國民小學 │十萬元 │
│四 │83.09.05 │視聽教學設備 │九萬八千八百元 │
│ │83.10.12 │國鑫行 │二萬元 │
├──┼───────┼───────────┼────────────┤
│ │八十七年度 │臺東縣新生國民小學 │十二萬元 │
│五 │86.09.22 │教學教具 │十二萬元 │
│ │86.12.23 │友聯行 │二萬四千元 │
├──┼───────┼───────────┼────────────┤
│ │八十七年度 │臺東縣富岡國民小學 │二十萬元 │
│六 │86.09.22 │礦物岩石教材 │十九萬五千元 │
│ │86.10.23 │日亞行 │四萬元 │
└──┴───────┴───────────┴────────────┘
附表十八(卯○○):
┌──┬───────┬───────────┬────────────┐
│ │補助年度 │受補助單位 │補助金額(新臺幣) │
│編號│市府補助時間 │受補助工程、設備名稱 │核銷金額(新臺幣) │
│ │市府撥款時間 │得標廠商 │ │
├──┼───────┼───────────┼────────────┤
│ │八十七年度 │臺東縣富岡國民小學 │十八萬元 │
│一 │86.07.30 │古生物化石展示標本 │十七萬八千元 │
│ │86.11 │友聯行 │ │
├──┼───────┼───────────┼────────────┤
│ │八十七年度 │臺東縣新生國民小學 │十八萬元 │




│二 │86.07.30 │教學設備 │十七萬九千九百五十元 │
│ │86.10.03 │日亞行 │ │
└──┴───────┴───────────┴────────────┘
附表十九(癸○○):共收取回扣二十萬一千元┌──┬───────┬───────────┬────────────┐
│ │補助年度│受補助單位 │補助金額(新臺幣) │
│編號│市府補助時間 │受補助工程、設備名稱 │核銷金額(新臺幣) │
│ │市府撥款時間 │得標廠商 │回扣金額(新臺幣) │
├──┼───────┼───────────┼────────────┤
│ │八十四年度 │臺東縣寶桑國民中學 │二十萬元 │
│一 │83.08.30 │多功能手提無線擴音機 │十九萬九千五百元 │
│ │83.12.09 │國鑫行 │四萬元 │
├──┼───────┼───────────┼────────────┤
│ │八十四年度 │臺東縣康樂國民小學 │三十萬元 │
│二 │83.08.31 │視聽教學設備 │二十九萬八千三百五十元 │
│ │84.01.04 │國鑫行 │六萬元 │
├──┼───────┼───────────┼────────────┤
│ │八十七年度 │臺東縣馬蘭國民小學 │四十一萬元 │
│三 │86.11.04 │改善教學及設備(值夜室│四十萬四千七百零五元 │
│ │87.02.24 │整修) 友聯行 │四萬一千元(屬工程類) │
├──┼───────┼───────────┼────────────┤
│ │八十七年度 │臺東縣新生國民小學 │二十萬元 │
│四 │87.01.13 │礦物岩石鄉土教材 │十九萬五千元 │
│ │87.01.22 │日亞行 │四萬元 │
├──┼───────┼───────────┼────────────┤
│ │八十七年度 │臺東縣馬蘭國民小學 │二十萬元 │
│五 │87.02 │改善健康中心設備 │十九萬四千四百二十元 │
│ │87.03.16 │育伸商行 │二萬元(屬工程類) │
└──┴───────┴───────────┴────────────┘
附表二十(丙○○):共收取回扣二十九萬元
┌──┬───────┬───────────┬────────────┐
│ │補助年度 │受補助單位 │補助金額(新臺幣) │
│編號│市府補助時間 │受補助工程、設備名稱 │核銷金額(新臺幣) │
│ │市府撥款時間 │得標廠商 │回扣金額(新臺幣) │
├──┼───────┼───────────┼────────────┤
│ │八十四年度 │臺東縣康樂國民小學 │四十五萬元 │
│一 │83.11.28 │視聽音樂系統 │四十四萬六千元 │
│ │84.06.16 │育伸儀器行 │九萬元 │
├──┼───────┼───────────┼────────────┤
│ │八十七年度 │臺東縣富岡國民小學 │十八萬元‧十七萬八千元‧│




│二 │86.07.26 │古生物化石展示標本 │三萬六千元(午○○共同補│
│ │86.09.01 │育伸商行 │助二十萬元) │
├──┼───────┼───────────┼────────────┤
│ │八十七年度 │臺東縣建和國民小學 │十八萬元 │
│三 │86.07.26 │古生物化石展示標本 │十七萬八千元 │
│ │86.10.16 │育伸商行 │三萬六千元 │
├──┼───────┼───────────┼────────────┤
│ │八十七年度 │臺東縣新生國民小學 │十八萬元 │
│四 │86.07.26 │古生物化石展示標本 │十七萬八千元 │
│ │86.10.08 │國鑫行 │三萬六千元 │
├──┼───────┼───────────┼────────────┤
│ │八十七年度 │臺東縣豐年國民小學 │四十六萬元 │
│五 │86.07.26 │彩色投影機等 │四十五萬九千元整 │
│ │86.10.21 │育伸商行 │九萬二千元 │
└──┴───────┴───────────┴────────────┘
附記:
貪污治罪條例第五條第一項第三款: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六千萬元以下罰金:三 對於職務上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貪污治罪條例第十七條:
犯本條例之罪,宣告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並宣告遞奪公權。貪污治罪條例第十條第一項、第二項:
犯第四條至第六條之罪者,其所得財物,應予追繳,並依其情節分別沒收或發還被害人。
前項財物之全部或一部無法追繳時,應追徵其價額,或以其財產抵償之。八十一年七月十七日修正公布貪污治罪條例第五條第一項第三款: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下罰金:三、對於職務上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八十一年七月十七日修正公布貪污治罪條例第十六條:犯本條例之罪,宣告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並宣告褫奪公權。八十一年七月十七日修正公布貪污治罪條例第九條第一項、第二項:犯第四條至第六條之罪者,其所得財物,應予追繳,並依其情節分別沒收或發還被害人。
前項財物之全部或一部無法追繳時,應追徵其價額,或以其財產抵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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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