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106年12月9│同上 │同上 │9,000元 │
│ │日下午4時3│ │ │ │
│ │6分25秒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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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6年12月9│嘉義市西區民│台中商業銀行帳│2萬5元 │
│ │日下午5時1│生北路26號國│號000-00000000│ │
│ │0分37秒 │泰世華銀行嘉│0000號帳戶 │ │
│ │ │義分行ATM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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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06年12月9│同上 │同上 │1萬5元 │
│ │日下午5時1│ │ │ │
│ │1分24秒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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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06年12月9│嘉義市中山路│同上 │2萬5元 │
│ │日下午4時2│309 號土地銀│ │ │
│ │2分許 │行嘉義分行AT│ │ │
│ │ │M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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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06年12月9│同上 │同上 │1萬5元 │
│ │日下午4時2│ │ │ │
│ │2分32秒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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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計 │29萬8,065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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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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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證 據 名 稱 │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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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偵查隊所製作之車手提款時地一覽表 1紙、擔任提款│
│ │車手案相片2 張及熱點資料案件詳細列表1 份(見警一卷第8-12頁)。 │
├─┼───────────────────────────────────┤
│2 │被告提款時地一覽表2 紙(見警二卷第17頁及警三卷第29-30頁)。 │ ├─┼───────────────────────────────────┤ │3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所製作之提款熱點影像建檔照片6 張(見警二卷第18│ │ │頁及警三卷第31-32頁;內容為被告之提款照片)。 │
├─┼───────────────────────────────────┤
│4 │被害人秦慧如之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峽分局鶯歌分駐所受理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
│ │、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及金融機構聯防機制通報單各1 份(見警│
│ │一卷第27-29頁)。 │
├─┼───────────────────────────────────┤
│5 │被害人秦慧如之ATM交易明細表影本1紙(見警三卷第35頁)。 │
├─┼───────────────────────────────────┤
│6 │被害人蕭雅方之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永和分局新生派出所受理各類案件記錄表及受│
│ │理刑案件報案三聯單各1份(見警一卷第19-20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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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被害人蕭雅方之ATM 交易明細表影本3 紙(見警一卷第21-23頁)。 │
├─┼───────────────────────────────────┤
│8 │被害人黃聖揮之受理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
│ │及金融機構聯防機制通報單及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各1 份(見警三│
│ │卷第59-64頁)。 │
├─┼───────────────────────────────────┤
│9 │被害人黃聖揮之ATM 交易明細表影本1 紙(見警三卷第57-58頁)。 │
├─┼───────────────────────────────────┤
│10│被害人謝柏睿之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永康分局復興派出所受理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
│ │、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及受│
│ │理各類案件紀錄表各1份(見警三卷第52-56頁)。 │
├─┼───────────────────────────────────┤
│11│被害人謝柏睿之玉山銀行存摺封面影本及ATM 交易明細表影本各1 紙(見警三卷│
│ │第51頁)。 │
├─┼───────────────────────────────────┤
│12│被害人許正機之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東分局竹東派出所受理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
│ │、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及受理詐騙帳戶通│
│ │報警示簡便格式表各1份(見警三卷第44-48頁)。 │
├─┼───────────────────────────────────┤
│13│被害人許正機之ATM交易明細表影本1紙(見警三卷第43頁)。 │
├─┼───────────────────────────────────┤
│14│被害人張璧蘭之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海山分局新海派出所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
│ │便格式表及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各1 份(見警三卷第23-25 頁)│
│ │。 │
├─┼───────────────────────────────────┤
│15│被害人張壁蘭之ATM交易明細表1紙(見核交2659卷第11頁)。 │
├─┼───────────────────────────────────┤
│16│被害人佘育昇之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岡山分局壽天派出所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報│
│ │案三聯單各1紙、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1紙、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岡│
│ │山分局壽天派出所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及金融機構聯防機制通報單│
│ │各2紙(見警二卷第25-32頁)。 │
├─┼───────────────────────────────────┤
│17│被害人佘育昇之ATM交易明細表影本1紙(見警二卷第24頁)。 │
├─┼───────────────────────────────────┤
│18│被害人張壁蘭、謝柏睿、黃聖揮之165 專線協請金融機構暫行圈存疑似詐欺款項│
│ │通報單各1 紙(見警三卷第23-25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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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人頭帳戶一覽表1 份(見警一卷第13頁;帳戶戶名:楊智瑋、銀行帳號:000000│
│ │000000000號;帳戶戶名:莊春美、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 │
├─┼───────────────────────────────────┤
│20│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作業處中華民國107年5月17日彰作管字第1072000320│
│ │5號函及檢送之莊春美開戶基本資料與自民國106年12月08日起至民國106年12月1│
│ │0 日止之交易明細各1 份(見偵字10506 號卷第15-17 頁;銀行帳號為00000000│
│ │100000000號)。 │
├─┼───────────────────────────────────┤
│21│台中商業銀行總行中華民國107年5月18日中業執字第1070014921號函及檢送之莊│
│ │春美開戶資料與自民國106年12月08日起至民國106年12月10日止之存款交易明細│
│ │各1 份(見偵字10506 號卷第19-22 頁;銀行帳號為000000000000000 號)。 │
├─┼───────────────────────────────────┤ │22│國泰世華商業銀行慶城分行中華民國107年05月11日國世慶城字第10770000030號│
│ │函及檢送之楊智瑋開戶基本資料1 份(見偵字10506 號卷第25-27 頁;銀行帳號│
│ │為000000000000000號) 。 │
├─┼───────────────────────────────────┤
│23│國泰世華商業銀行慶城分行中華民國107年5月30日國世慶城字第1070000037號函│
│ │及檢送之楊智瑋之帳戶於民國106年12月11日起至民國106年12月12日止之交易明│
│ │細各1 份(見偵字10506 號卷第29-30 頁;銀行帳號為00000000000000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