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民事),金上更(四)字,97年度,3號
TCHV,97,金上更(四),3,200810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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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十月二十四日(第一審卷第十一至十六頁匯撥申請書) 起至給付日止,各該股份應受分配之股息及紅利。又系爭股 票如下市,則被上訴人自無法在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購得,是 上訴人主張代償請求,即如在證券集中交易市場無股票時, 則應給付上訴人等應給付起訴時股票價格,並加付遲延利息 ,亦有理由。至逾此部分請求,即上訴人主張被上訴人全體 應連帶給付上訴人上開債務云云,其中全體連帶給付部分, 為無理由,應予駁回,業如前述,併此敍明。
伍、綜上所述,上訴人等本於民法第184、185、188條等侵權行 為之法律關係,請求被上訴人等給付(即①被上訴人丙○○國寶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連帶給付。②被上訴人丁○○、富 山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連帶給付。③被上訴人合作金庫商業銀 行股份有限公司給付。④被上訴人丙○○丁○○連帶給付 。且①②③④組被上訴人成立不真正連帶債務)如附表所示 之股票及自八十四年十月二十四日起,至給付日止,各該股 份應受分配之股息及紅利;如證券集中交易市場無股票時, 則應給付上訴人等如附表所載起訴時股票價格欄之金額,並 自八十五年十月二十四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 算之利息,為有理由,應予准許。逾此所為請求,為無理由 ,應予駁回。又,上訴人勝訴部分,兩造分別陳明願供擔保 為准、免假執行之宣告,經核於法並無不合,爰分別酌定相 當擔保金額准許之。至於上訴人敗訴部分,其假執行之聲請 失所附麗,應併予駁回。又原審就上開應准許部分,為上訴 人敗訴之判決,並駁回其假執行之聲請,尚有未洽,上訴意 旨求予廢棄改判,為有理由,爰由本院予以廢棄改判如主文 第二、三、四項所示,並依聲請為附條件之准、免假執行之 宣告。至於上訴人之請求不應准許部分,原判決為上訴人敗 訴之判決,並駁回其假執行之聲請,經核於法並無不合,上 訴意旨求予廢棄改判,為無理由,應駁回其上訴。陸、本件事證已臻明確,兩造其餘攻擊或防禦方法及所提證據, 均與本院心證之形成,不生影響,爰不一一再加以論述,併 此敍明。
柒、據上論結,本件上訴為一部有理由,一部無理由,依民事訴 訟法第四百五十條、第四百四十九條第一項、第七十九條、 第八十五條第二項、第四百六十三條、第三百八十五條第一 項前段、第三百九十條、第三百九十二條,判決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97  年  10  月  29 日 民事第一庭 審判長法 官 吳 火 川
法 官 胡 景 彬
法 官 陳 繼 先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收受判決送達後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其未表明上訴理由者,應於提出上訴後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理由書(須按他造人數附具繕本)。
上訴時應提出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之委任狀。具有民事訴訟法第四百六十六條之一第一項但書或第二項之情形為訴訟代理人者,另應附具律師及格證書及釋明委任人與受任人有該條項所定關係之釋明文書影本。
書記官 陳 三 軫
中  華  民  國  97  年  10  月  29  日 A
附表
甲、上訴人庚○○部份:
┌──────┬────┬────┬────┬────────┬───┐
│公 司 名 稱 │股票張數│股份數額│每股面額│ 起訴時股票價格 │備 註 │
│ │ (張) │ (股) │ │(單位:新台幣)│ │
├──────┼────┼────┼────┼────────┼───┤
│信益陶瓷工業│8 │8000 │10元 │328,000元 │ │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即冠軍建材工│ │ │ │ │ │
│業股份有限公│ │ │ │ │ │
│司 │ │ │ │ │ │
├──────┼────┼────┼────┼────────┼───┤
│國泰人壽保險│4 │4000 │10元 │692,000元 │ │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即國泰金融控│ │ │ │ │ │
│股股份有限公│ │ │ │ │ │
│司 │ │ │ │ │ │
├──────┼────┼────┼────┼────────┼───┤
│益原航業股份│50 │50000 │10元 │1,090,000元 │ │
│有限公司即益│ │ │ │ │ │
│航股份有限公│ │ │ │ │ │
│司 │ │ │ │ │ │
├──────┼────┼────┼────┼────────┼───┤
│台鳳股份有限│12 │12000 │10元 │840,000元 │已下市│
│公司 │ │ │ │ │ │
├──────┼────┼────┼────┼────────┼───┤
│立益紡織股份│23 │23000 │10元 │524,400元 │ │
│有限公司 │ │ │ │ │ │
└──────┴────┴────┴────┴────────┴───┘




乙、上訴人戊○○部份:
┌──────┬────┬────┬────┬────────┬───┐
│公 司 名 稱 │股票張數│股份數額│每股面額│ 起訴時股票價格 │備 註 │
│ │ (張) │ (股) │ │(單位:新台幣)│ │
├──────┼────┼────┼────┼────────┼───┤
│台中精機廠股│15 │15000 │10元 │687,000元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台中區中小企│5 │5000 │10元 │357,500元 │ │
│業銀行股份有│ │ │ │ │ │
│限公司即台中│ │ │ │ │ │
│商業銀行股份│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益壽航業股份│10 │10000 │10元 │218,000元 │ │
│有限公司即益│ │ │ │ │ │
│航股份有限公│ │ │ │ │ │
│司 │ │ │ │ │ │
├──────┼────┼────┼────┼────────┼───┤
│台鳳股份有限│26 │26000 │10元 │1,820,000元 │已下市│
│公司 │ │ │ │ │ │
├──────┼────┼────┼────┼────────┼───┤
│怡華實業股份│60 │60000 │10元 │846,000元 │ │
│有限公司 │ │ │ │ │ │
├──────┼────┼────┼────┼────────┼───┤
│立益紡織股份│10 │10000 │10元 │228,000元 │ │
│有限公司 │ │ │ │ │ │
└──────┴────┴────┴────┴────────┴───┘
丙、上訴人己○○部份:
┌──────┬────┬────┬────┬────────┬───┐
│公 司 名 稱 │股票張數│股份數額│每股面額│ 起訴時股票價格 │備 註 │
│ │ (張) │ (股) │ │(單位:新台幣)│ │
├──────┼────┼────┼────┼────────┼───┤
│立益紡織股份│10 │10000 │10元 │228,000元 │ │
│有限公司 │ │ │ │ │ │
├──────┼────┼────┼────┼────────┼───┤
│潤泰紡織股份│40 │40000 │10元 │788,000元 │ │
│有限公司 │ │ │ │ │ │
├──────┼────┼────┼────┼────────┼───┤
│國泰人壽保險│2 │2000 │10元 │346,000元 │ │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即國泰金融控│ │ │ │ │ │
│股股份有限公│ │ │ │ │ │
│司 │ │ │ │ │ │
├──────┼────┼────┼────┼────────┼───┤
│信益陶瓷工業│6 │6000 │10元 │246,000元 │ │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即冠軍建材工│ │ │ │ │ │
│業股份有限公│ │ │ │ │ │
│司 │ │ │ │ │ │
├──────┼────┼────┼────┼────────┼───┤
│台鳳股份有限│19 │19000 │10元 │1,330,000元 │已下市│
│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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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元統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富山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國寶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