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了,所以我打給被告,跟被告說有欠,是叫被告拿毒品 過來,被告有來但是沒有拿毒品過來,到最後偉民用完毒品 自己就走了等語(見原審卷第269至272頁、第276至281頁) ,是起訴書附表一編號2所示時間,被告與證人陳○○是否 確有毒品交易,因證人陳○○歷次證述前後不一,顯有瑕疵 。又觀諸附件二108年4月2日晚上6時28分09秒背景音之通訊 監察譯文內容,係證人陳○○向被告主動表示:「我朋友的 東西,試試看」,而被告回稱:「我哪有那麼厲害,還有辦 法試勒」,證人陳○○又稱:「你,因為算說你對這個稍微 有了解…」,被告即回稱:「交關(台語發音)一下就對了 啦」,證人陳○○再稱:「不是不是不是交關(台語發音) 一下,叫你…叫你試試看這…。」,則譯文內容顯示證人陳 ○○主動邀請被告試用毒品,而非被告邀請證人陳○○試用 毒品,顯見證人陳○○證述其毒品來源有很多等語(見原審 卷第252頁)應確與事實相符,而證人陳○○既尚有其他購 毒管道,且邀同被告試用毒品,則被告當日是否有販賣第二 級毒品予證人陳○○,實屬可疑。況卷附108年4月2日下午 5時32分51秒及下午7時37分28秒之通訊監察譯文中,被告與 證人陳○○並無交談買賣甲基安非他命之數量、價金等內容 ,自難僅以證人陳○○上開先後互異其詞而有重大瑕疵之證 述內容,遽認被告有起訴書附表一編號2所示販賣第二級毒 品安非他命之行為。
⒋綜上,證人陳○○前於警詢及偵訊中針對起訴書附表一編號 2所為前開不利被告之證述,既與其於原審審理時證述之內 容不相一致,即非無瑕疵可指。此外,如附件二編號2所示 之通訊監察譯文內容均無足資判斷為買賣第二級毒品甲基安 非他命之對話,譯文所顯示之內容亦無法與證人陳○○於警 詢或偵查中之證述情節相互勾稽,尚難採為證人陳○○指證 被告販賣甲基安非他命之補強證據,自難僅以證人陳○○上 開先後互異其詞而有重大瑕疵之證述內容,遽認被告有公訴 意旨所指如起訴書附表一編號2所示販賣甲基安非他命毒品 之事實。
㈡、就被告被訴如起訴書附表一編號1、3至5所示販賣毒品予證 人陳○○部分:
⒈證人陳○○固於108年10月3日警詢中證稱:⑴(提示附件二 編號1之108年3月31日下午05:10:14通訊監察譯文)0000-00 0000是我所持用,0000-000000是黃進鎰所持用,此通電話 是我與黃進鎰約在我家(南投縣○○鄉○○路000號對面鐵 皮屋)向他購買毒品海洛因及安非他命;本次交易毒品就在 最後一通電話通話結束後約過10分鐘,我在我家,以9,000
元向他購買毒品海洛因,數量1錢,以5,000元向他購買毒品 安非他命,數量半錢;是黃進鎰本人親手將毒品海洛因及安 非他命各1小包拿給我,我親手將14,000元交付給黃進鎰等 語(見警卷第62至63頁)。⑵(提示附件二編號3之108年4 月6日上午07:34:33、07:37:12、08:38:46、08:41:31、08: 48: 44、08:55:03、08:58:46、08:59:14通訊監察譯文)00 00-000000是我所持用,0000-000000是黃進鎰所持用,此通 電話是我與黃進鎰約在台中市太平區一江橋旁萊爾富超商向 他購買毒品海洛因;本次交易毒品就在最後一通電話通話結 束後約過5分鐘,我在台中市太平區一江橋旁萊爾富超商, 以9,000元向他購買毒品海洛因,數量半錢;是黃進鎰本人 親手將毒品海洛因1小包拿給我,我親手將9,000元交付給黃 進鎰等語(見警卷第65至69頁)。⑶(提示附件二編號4之 108年4月6日下午08:46:33、09:06:23、09:13:29通訊監察 譯文)0000-000000是我所持用,0000-000000是黃進鎰所持 用,此通電話是我與黃進鎰約在草屯鎮土城里國道六號東草 屯交流道附近向他購買毒品安非他命;本次交易毒品就在最 後一通電話通話結束後約過10分鐘,我在草屯鎮土城里國道 六號東草屯交流道附近,以9,000元向他購買毒品安非他命 ,數量1錢;是黃進鎰本人親手將毒品安非他命1小包拿給我 ,我親手將9,000元交付給黃進鎰等語(見警卷第69至71頁 )。⑷(提示附件二編號5之108年4月9日下午05:38:14、08 :11:00、08:29:01、08:34:14、08:36:06通訊監察譯文)00 00-000000是我所持用,0000-000000是黃進鎰所持用,此通 電話是我與黃進鎰約在彰化縣芬園鄉的全聯福利中心向他購 買毒品安非他命;本次交易毒品就在最後一通電話通話結束 後約過5分鐘,我在彰化縣芬園鄉的全聯福利中心,以5,000 元向他購買毒品安非他命,數量半錢;是黃進鎰本人親手將 毒品安非他命1小包拿給我,我親手將5,000元交付給黃進鎰 等語(見警卷第71至72頁)。且於108年10月3日偵查中亦證 稱:⑴(提示108年3月31日下午5點10分通訊監察譯文)通 完電話之後約10分鐘黃進鎰到我家(鐵皮屋),我向他買海 洛因半錢9,000元、安非他命半錢5,000元,錢有當場付給他 ,他也當場將海洛因跟安非他命交給我。⑵(提示108年4月 6日上午7點34分到上午8點59分通訊監察譯文)通完電話隔5 到10分鐘,交易地點是在台中市太平區一江橋旁萊爾富超商 ,我是買9,000元半錢的海洛因,這次我有當場給他9,000元 ,他也當場將毒品給我,當時他在太平那邊等朋友,我是從 草屯那邊喝完美沙冬後,去台中上開地點找黃進鎰。⑶(提 示108年4月6日下午8點46分到下午9點13分通訊監察譯文)
這是我跟黃進鎰約在東草屯附近交流道,跟他買安非他命1 錢9,000元。⑷(提示108年4月9日下午5點38分到晚上8點36 分通訊監察譯文)我當時在霧峰,黃進鎰在芬園,我就過去 芬園鄉全聯福利中心旁的停車場,這個停車場應該是農會的 ,我跟黃進鎰買半錢安非他命5,000元等語(見他字卷第161 至163頁)。
⒉惟證人陳○○嗣於原審審理時具結證稱:警詢筆錄所講的都 不實在(見原審卷第249頁、第253頁);那天在竹山偵查隊 抓到陳慶章,要我指認陳慶章販毒,但我跟陳慶章從來就沒 有毒品買賣,到最後他們沒辦法就叫我一定要再指認被告, 指認被告販賣毒品(見原審卷第249至250頁);偵訊筆錄所 講的全部都不實在(見原審卷第251頁);我的毒品來源很 多(見原審卷第252頁);起訴書附表一所示的五次交易都 沒有交易毒品,有與被告見到面,但都沒有交易毒品(見原 審卷第254至255頁)第一次的時候被告去我家裡,我有一個 朋友有帶人家那個藝品,帶來認識順兄,他講說看順兄有沒 有辦法幫他賣,還是換毒品這樣的意思,這是第一次。第二 次應該是在家裡講話而已,講一講就走了。第三次我剛好去 草屯療養院喝美沙冬喝完馬上趕過去這個一江橋旁邊這個萊 爾富那裡,本來不是約在那裡,我找不到地方,所以跟順兄 改地方改在這裡,我有去那裡的時候,那時候我稍微有毒癮 ,我控制不住有從順兄車上拿甲基安非他命來吸幾口。第四 次的時候我跟他約在東草屯,我好像拿檸檬給他,因為身上 剩200元而已,有麻煩順兄再借500元來加油。第五次的時候 我才拿500元還他,還他的時候,那時候我們車上都是有排 檔桿,排檔桿後面有一個箱子,我知道吸甲基安非他命的球 球都會放那裡,我就拿起來點幾口吸一下,我又把它放回去 ,我就跟被告講說我要走了(見原審卷第255頁);我沒有 跟被告交易毒品(見原審卷第262頁);被告沒有賣我一級 或二級毒品(見原審卷第263頁)等語。又參以被告於108年 11月5日偵訊中曾供述稱:「(問:《提示通訊監察譯文》 你有無在108年4月6日上午8點59分通話後隔五分鐘,在臺中 市太平區一江橋旁的萊爾富超商,賣海洛因給陳○○?)沒 有。這次是他本要介紹藥頭給我,但我沒有要買,陳○○就 到我車上,看到我車上有安非他命,他就拿來施用。(問: 你有要請陳○○施用的意思嗎?)沒有。他看到就拿來施用 。(問:安非他命怎麼會放在車上隨便擺?)陳○○知道我 的安非他命習慣放在右邊排檔器後面的箱子他自己就拿起來 施用。(問:車子是在哪裡?)停在一江橋旁邊萊爾富超商 附近。(問:有無在108年4月6日下午9點13分,通話後約10
分鐘,在草屯鎮國道6號東草屯交流道附近,賣安非他命給 陳○○?)沒有。(問:這次有無約跟陳○○見面?《提示 通訊監察譯文》有。陳○○在這個地點拿檸檬給我,我是住 在附近,但我是開車過去,跟陳○○拿一袋檸檬,他有在種 檸檬,就拿一包檸檬給我,然後還說他沒有錢,跟我借500 元,他時常拿檸檬給我。(問:《提示譯文》你有無在108 年4月9日下午8點36分通話後約5分鐘,在彰化縣芬園鄉的全 聯福利中心,賣安非他命給陳○○?)沒有,陳○○是還我 500元油錢。」等語(見偵卷第9至10頁),則證人陳○○於 原審審理中所為有在被告車上自行拿取玻璃球吸食器自行吸 食甲基安非他命及向被告借用500元加油等證述,尚非全然 無稽,是證人陳○○前於警詢、偵訊中所為被告有如起訴書 附表一編號1、3至5所示販賣海洛因、甲基安非他命之證述 ,即屬有疑。又觀之附件二編號1、3至5之通訊監察譯文內 容中均無足以判斷係交易海洛因或甲基安非他命之通話內容 ,尚難採為證人陳○○指證被告販賣海洛因、甲基安非他命 之補強證據。
㈢、又觀諸證人陳○○於108年5月29日警詢時係證稱:我有用電 話門號0000-000000的通訊軟體LINE與他人聯繫購買毒品, 我是與一名綽號「順兄」之男子,他通訊軟體LINE的名稱為 「川普」,我都向他買安非他命等語(見警卷第59頁),然 本件公訴人據以起訴被告販賣海洛因、甲基安非他命予證人 陳○○之毒品交易聯繫方式,係依據如附件二所示之通訊監 察譯文,即一般之電信通話,而非證人陳○○所指稱係以通 訊軟體LINE聯繫交易毒品,且證人陳○○嗣後之證述亦提及 曾向被告購買第一級毒品海洛因,並非僅有向被告購買第二 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而已,由此益徵證人陳○○自始對被告 之指證即有瑕疵可指,自難僅憑證人陳○○前後互異而有瑕 疵之證述,遽認被告有此部分販賣海洛因、甲基安非他命予 證人陳○○之事實。
㈣、綜上所述,依檢察官所提出之證據,客觀上尚未達到使通常 一般人均不致有所懷疑,而得確信被告有被訴如起訴書附表 一編號1至5所示販賣第一級毒品海洛因、第二級毒品甲基安 非他命犯行之程度,尚存有合理之懷疑,本於「罪證有疑, 利歸被告」原則,即應為有利於被告之認定;此部分不能證 明被告犯罪,自應為被告無罪之諭知。
五、原審審理結果,認無其他積極證據足資證明被告有檢察官所 指上開此部分販賣第一級毒品、第二級毒品予證人陳○○之 犯行,而為被告無罪之諭知,尚無不合。檢察官上訴意旨猶 以證人陳○○於108年5月29日在南投看守所第1次警詢、第2
次警詢及偵查中之證述,及於原審審理中證述5次都有與被 告見面等語,認證人證述互核一致,可憑信極高,堪採信為 真實,暨證人陳○○於原審審理時證詞前後不一、不知所云 ,遇到關鍵問題或前後矛盾、無法自圓其說時,多以「沉默 」、「忘記」以對,其意圖在於迴護被告甚為明顯,自不足 採信;且被告於108年4月2日下午5時32分之後不久,確有前 往證人陳○○位於南投縣○○鄉○○路000號對面鐵皮屋。 不過此時被告尚未將1錢之甲基安非他命交予證人陳○○, 此由證人陳○○於偵訊時證稱「7點37分之前有見過面,不 過當時(還)沒有拿毒品。」,自可證明;並認為證人陳○ ○於偵查中所述之真意應係:「108年4月2日晚上【7時37分 前】(即同日5時32分第1通電話之後不久,在南投縣○○鄉 ○○路000號對面鐵皮屋)有見過面,但是(當時)沒有拿 毒品(嗣被告有先行離去),我跟被告108年4月2日晚上【5 點32分】(原筆錄記載【7點37分】,此外應係出於【誤載 】或出於證人陳○○當時之【口誤】)那通電話講完電話後 2個小時才見面拿一錢安非他命,我過兩天才給被告8000元 。」等語,則證人陳○○於警偵訊之證詞即前後完全一致, 並與當日通訊監察譯文之內容相符合;認原審疏未注意及此 ,徒僅拘泥其表面之字意,而未能探究證人陳○○之真意, 自難窺得本件之全貌及原貌。且原審對證人陳○○於警、偵 、審所證前後一致之證詞,為何全然不足採信?其理由及依 據究竟何在?並無隻語說明,是原審就此自有理由不備之違 失云云。然按刑事訴訟法第161條規定:檢察官就被告犯罪 事實,應負舉證責任,並指出證明之方法。因此,檢察官對 於起訴之犯罪事實,應負提出證據及說服之實質舉證責任。 倘其所提出之證據,不足為被告有罪之積極證明,或其指出 證明之方法,無從說服法院以形成被告有罪之心證,基於無 罪推定之原則,自應為被告無罪判決之諭知(最高法院92年 度台上字第128號判決意旨參照)。次按證據之取捨及證據 證明力如何,均屬事實審法院得自由裁量、判斷之職權,苟 其此項裁量、判斷,並不悖乎通常一般之人日常生活經驗之 定則或論理法則,且於判決內論敘其何以作此判斷之心證理 由者,即不得任意指摘其為違法(最高法院91年度台上字第 2395號判決意旨參照)。本院衡酌證人陳○○之警偵訊筆錄 記載之內容,係因與詢答內容相符而不違背受詢問人之本意 ,且依法由受詢問人確認記載無誤後始為簽名,自不能依檢 察官前揭上訴意旨所載自行演繹推認證人陳○○證述之真意 ;且公訴意旨認被告所涉此部分販賣第一級毒品、第二級毒 品予證人陳○○之犯行,尚無其他積極證據足資佐證,僅憑
上揭證據,自不足以證明被告涉有此部分販賣毒品犯行。原 判決參酌上揭證據資料相互勾稽,詳敘其依憑之證據及認定 之理由,認被告此部分犯行之證據尚嫌不足,經核並無悖於 經驗及論理法則,且本件起訴書所列證據及卷內訴訟資料, 已經本院逐一論證,參互審酌,仍無從獲得有罪之心證,尚 難遽以前揭推測證人陳○○係為迴護被告之詞,而為不利被 告之認定,與證明犯罪所要求之嚴格證明程序,須達無合理 懷疑之確信程度尚不相當。檢察官上訴意旨對原審依職權所 為之證據取捨以及心證裁量為不同之評價,僅係重為爭辯, 且並未提出補強證據,可資證明被告確有上開此部分販賣毒 品犯行,其提起此部分上訴,尚難認有理由,應予以駁回。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68條、第369條第1項前段、第364條、第299條第1項前段,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陳豐勳提起公訴,檢察官吳宣憲提起上訴,檢察官陳惠珠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1 月 18 日
刑事第二庭 審判長法 官 何 志 通
法 官 石 馨 文
法 官 許 月 馨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有罪部分得上訴。
無罪部分:檢察官得提起上訴,但應受刑事妥速審判法第9條之限制,被告不得上訴。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並得於提起上訴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狀(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 李 妍 嬅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1 月 18 日
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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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文號:108年投地聲監續字第000238號 │期間:2019/05/30-2019/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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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監察對象 │方向│通話對象 │通話內容摘要 │備註 │
├─────┼──────┼──┼──────┼────────────┼────┤
│2019/6/24 │000000000000│← │000000000000│B:嗯。 │./214142│
│下午 │陳慶章 │ │順兄 │A:喂。 │4074,wma│
│02:43:17│IMEI: │ │ │B:喂。 │1184南投│
│ │000000000000│ │ │A:嘿,喂。 │縣國姓鄉│
│ │17 │ │ │B:喔,你阿章喔。 │中正路3 │
│ │ │ │ │A:嘿,喔,順兄,嘿,嘿 │段224-2 │
│ │ │ │ │ 。 │號 │
│ │ │ │ │B:啊啊,你...早上那支電│ │
│ │ │ │ │ 話怎麼不通? │ │
│ │ │ │ │A:會啊,早上你打那個吶 │ │
│ │ │ │ │ ,早上我打那個吶。 │ │
│ │ │ │ │B:嘿...嘿啊。 │ │
│ │ │ │ │A:會啊,怎樣,你再打一 │ │
│ │ │ │ │ 遍。 │ │
│ │ │ │ │B:我剛剛在打就都打不通 │ │
│ │ │ │ │ 。 │ │
│ │ │ │ │A:應該會啊。我剛剛在講 │ │
│ │ │ │ │ 電話的是吧。 │ │
│ │ │ │ │B:我就剛好…剛好有過來 │ │
│ │ │ │ │ 這邊,叫人載,過來...│ │
│ │ │ │ │ 過來在這裡啊。 │ │
│ │ │ │ │A:喔,喔喔,好。 │ │
│ │ │ │ │B:我現在在水波流(音同 │ │
│ │ │ │ │ )。 │ │
│ │ │ │ │A:呦。 │ │
│ │ │ │ │B:啊你在你們那嗎? │ │
│ │ │ │ │A:嘿。 │ │
│ │ │ │ │B:這樣我等一下再過去啊 │ │
│ │ │ │ │ ,我想說原先在打都打 │ │
│ │ │ │ │ 不通。 │ │
│ │ │ │ │A:好好。 │ │
│ │ │ │ │B:喔。 │ │
│ │ │ │ │A:好好。 │ │
│ │ │ │ │B:好。 │ │
│ │ │ │ │(研判順兄為陳慶章之毒品│ │
│ │ │ │ │上手,要過去陳慶章住處販│ │
│ │ │ │ │賣毒品給陳麼章) │ │
│ │ │ │ │ │ │
│ │ │ │ │建襠人員:偵查佐林家畯 │ │
└─────┴──────┴──┴──────┴────────────┴────┘
附件二:
┌─────────────────────────────────────────────┐
│核准文號:108年投地聲監續字第00012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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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時間 │監察對象 │方向│通話對象 │通話內容摘要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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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9/3/31 │000000000000│→ │000000000000│A:喂,順兄。 │./2226│
│ │下午 │陳○○ │ │某男(順兄)│B:喂。 │57252.│
│ │05:10:14│IMEI: │ │ │A :喂 ,兄。 │wma │
│ │ │000000000000│ │ │B:嘿嘿。 │19596 │
│ │ │0000 │ │ │A :嘿,我回到家了。 │南投縣│
│ │ │ │ │ │B:喔,喔好啦,我在後面,好。 │國姓鄉│
│ │ │ │ │ │A:嘿,你在哪裡? │埔里事│
│ │ │ │ │ │B:好啦,後面,後面這裡。 │業林區│
│ │ │ │ │ │A:喔,我到家了我到家了。 │第00林│
│ │ │ │ │ │B :好啦。 │班 │
│ │ │ │ │ │ │ │
│ │ │ │ │ │建檔人員:偵查佐林家畯 │ │
├──┼─────┼──────┼──┼──────┼───────────────┼───┤
│2 │2019/4/2 │000000000000│→ │000000000000│B:喂。 │19596 │
│ │下午 │陳○○ │ │某男(順兄)│A:喂,兄喔。 │南投縣│
│ │05:32:51│IMEI: │ │ │B:嘿,嘿。 │國姓鄉│
│ │ │000000000000│ │ │A:你...你有沒有在這...這附近 │埔里事│
│ │ │0000 │ │ │ ? │業林區│
│ │ │ │ │ │B:啊? │第00林│
│ │ │ │ │ │A:你有在這附近嗎? │班 │
│ │ │ │ │ │B:沒,我在草屯。 │ │
│ │ │ │ │ │A:呦。 │ │
│ │ │ │ │ │B:嘿。 │ │
│ │ │ │ │ │A :喔,我想說... │ │
│ │ │ │ │ │B :怎麼了? │ │
│ │ │ │ │ │A:沒啦,沒闢係啦,在草屯就好 │ │
│ │ │ │ │ │ 了。 │ │
│ │ │ │ │ │B:沒啊,我可以上去啊。 │ │
│ │ │ │ │ │A :啊? │ │
│ │ │ │ │ │B:看怎麼樣我可以上去啊,我現 │ │
│ │ │ │ │ │ 在閒閒啊。 │ │
│ │ │ │ │ │A:呦。 │ │
│ │ │ │ │ │B:嘿啊。 │ │
│ │ │ │ │ │A:就..欠...。(研判意指需要毒│ │
│ │ │ │ │ │ 品) │ │
│ │ │ │ │ │B:要上去一下嗎? │ │
│ │ │ │ │ │A:嘿。 │ │
│ │ │ │ │ │B:嗯,好我上去啊。 │ │
│ │ │ │ │ │A:好啦,謝謝啦。 │ │
│ │ │ │ │ │B:嗯。 │ │
│ │ │ │ │ │A :好。 │ │
│ │ │ │ │ │(研判陳○○欠缺毒品施用,要向│ │
│ │ │ │ │ │ 某男順兄購買毒品) │ │
│ │ │ │ │ │ │ │
│ │ │ │ │ │建檔人員:偵查佐林家畯 │ │
│ ├─────┼──────┼──┼──────┼───────────────┼───┤
│ │2019/4/2 │000000000000│→ │000000000000│電話未接通背景音 │19596 │
│ │下午 │陳○○ │ │陳俊吉 │A:我朋友的東西,試試看。 │南投縣│
│ │06:28:09│IMEI: │ │ │ (研判陳○○與某男順兄在共同│國姓鄉│
│ │ │000000000000│ │ │ 吸食毒品) │埔里事│
│ │ │0000 │ │ │B:我哪有那麼厲害,還有辦法試 │業林區│
│ │ │ │ │ │ 勒。 │第00林│
│ │ │ │ │ │A:你,因為算說你對這個稍微有 │班 │
│ │ │ │ │ │ 了解... │ │
│ │ │ │ │ │B:交關(台語)一下就對了啦。 │ │
│ │ │ │ │ │A:不是不是不是交關(台語)一 │ │
│ │ │ │ │ │ 下,叫你叫你試試看這...。 │ │
│ │ │ │ │ │B:試試,試試,我就最不喜歡試 │ │
│ │ │ │ │ │ 了。 │ │
│ │ │ │ │ │A:怎麼最不喜歡試? │ │
│ │ │ │ │ │B:不是啊,見面來,世勤就最會 │ │
│ │ │ │ │ │ 做這樣,來三比、一比下去, │ │
│ │ │ │ │ │ 剩下的不要說了,多說的。 │ │
│ │ │ │ │ │以下語音不明 │ │
│ │ │ │ │ │(研判某男順兄已在陳○○住家 │ │
│ │ │ │ │ │ 與陳○○在討論毒品) │ │
│ │ │ │ │ │ │ │
│ │ │ │ │ │建檔人員:偵查佐林家畯 │ │
│ ├─────┼──────┼──┼──────┼───────────────┼───┤
│ │2019/4/2 │000000000000│→ │000000000000│B:喂。 │19596 │
│ │下午 │陳○○ │ │某男(順兄)│A:喂,兄喔。 │南投縣│
│ │07:37:28│1M EI : │ │ │B:嘿,嘿。 │國姓鄉│
│ │ │000000000000│ │ │A:啊,重點忘了跟你說到。 │埔里事│
│ │ │0000 │ │ │B:嘿,重點沒說。 │業林區│
│ │ │ │ │ │A:嘿啊,現弄...現弄一下…都頭│第00林│
│ │ │ │ │ │ 暈暈的,都沒有想到,我...我│班 │
│ │ │ │ │ │ ...。 │ │
│ │ │ │ │ │B:注那個頭暈暈的。(研判陳永 │ │
│ │ │ │ │ │ 治剛剛與某男順兄在一起時兩 │ │
│ │ │ │ │ │ 人都有注射毒品) │ │
│ │ │ │ │ │A:嘿,我有...我有一個...花...│ │
│ │ │ │ │ │ 花...花梨楠你知道嗎? │ │
│ │ │ │ │ │(以下之對話都在討論木藝品的 │ │
│ │ │ │ │ │ 事) │ │
│ │ │ │ │ │ │ │
│ │ │ │ │ │建檔人員:偵查佐林家畯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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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019/4/6 │000000000000│→ │000000000000│B:喂。 │19596 │
│ │上午 │陳○○ │ │某男(順兄)│A:喂,兄喔。 │南投縣│
│ │07:34:33│IME1: │ │ │B:嗯。 │國姓鄉│
│ │ │000000000000│ │ │A:你人在哪裡? │埔里事│
│ │ │0000 │ │ │B:菁仔埔勒。 │業林區│
│ │ │ │ │ │A:啊...可以過去找你嗎? │第00林│
│ │ │ │ │ │B:可以啊。 │班 │
│ │ │ │ │ │A:好啊,這樣我到...我到的時候│ │
│ │ │ │ │ │ 我再打給你。 │ │
│ │ │ │ │ │B:這樣喔。 │ │
│ │ │ │ │ │A:嘿。 │ │
│ │ │ │ │ │B:好啊。 │ │
│ │ │ │ │ │A:好啊,我們私底下講一下話。 │ │
│ │ │ │ │ │ (研判以講一下話暗指購買毒品│ │
│ │ │ │ │ │ ) │ │
│ │ │ │ │ │B:嗯。 │ │
│ │ │ │ │ │A:啊好。 │ │
│ │ │ │ │ │B:好啦。 │ │
│ │ │ │ │ │A :好。 │ │
│ │ │ │ │ │(研判陳○○要去找某男順兄購買│ │
│ │ │ │ │ │毒品) │ │
│ │ │ │ │ │ │ │
│ │ │ │ │ │建檔人員:偵查佐林家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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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4/6 │000000000000│→ │000000000000│B :喂。 │25082 │
│ │上午 │陳○○ │ │某男(順兄)│A :喂,喂。 │南投縣│
│ │07:37:12│IMEI: │ │ │B:嘿。 │國姓鄉│
│ │ │000000000000│ │ │A:兄喔,有...有辦法過來草屯這│北山村│
│ │ │0000 │ │ │ 邊嗎? │中正路│
│ │ │ │ │ │B:我現在還沒辦法過去,我是在 │○段00│
│ │ │ │ │ │ 朋友這裡啦,我在等人。 │0-0號 │
│ │ │ │ │ │A:好啊,啊不然看怎樣我們再約 │0F │
│ │ │ │ │ │ 在草屯這樣有沒有,還是怎樣 │ │
│ │ │ │ │ │ ,你有過來... │ │
│ │ │ │ │ │B;沒啦,這樣我有空我打給你, │ │
│ │ │ │ │ │ 好不好? │ │
│ │ │ │ │ │A:好啊。 │ │
│ │ │ │ │ │B:好好。 │ │
│ │ │ │ │ │A:好。 │ │
│ │ │ │ │ │(研判陳○○聯絡順兄要購買毒品│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建檔人員:偵查佐林家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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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4/6 │000000000000│→ │000000000000│A:喂,順兄喔。 │33917 │
│ │上午 │陳○○ │ │某男(順兄) │B:嗯。 │臺中市│
│ │08:38:46│IMEI: │ │ │A:我在...我在大里工業區,啊你│○○區│
│ │ │000000000000│ │ │ 在哪裡? │工業○│
│ │ │0000 │ │ │B:菁仔埔這裡啊。 │○路0 │
│ │ │ │ │ │A:菁仔...我是到菁仔埔再打給你│號 │
│ │ │ │ │ │ 嗎? │ │
│ │ │ │ │ │B:嘿啊。 │ │
│ │ │ │ │ │A;好啊,好。 │ │
│ │ │ │ │ │(研判陳○○前往大里工業區找順│ │
│ │ │ │ │ │ 兄購買毒品) │ │
│ │ │ │ │ │ │ │
│ │ │ │ │ │建檔人員:偵查佐林家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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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4/6 │000000000000│← │000000000000│A :喂,喂,喂,兄喔。 │24324 │
│ │上午 │陳○○ │ │某男(順兄)│B :嘿。 │臺中市│
│ │08:41:31│IMEI: │ │ │A:喂。 │市○○│
│ │ │000000000000│ │ │B;嘿。 │區工業│
│ │ │00 │ │ │A:喂,喂,兄喔,嘿我有聽到, │○路00│
│ │ │ │ │ │ 嘿怎樣? │號0F │
│ │ │ │ │ │B:嘿,你和誰? │ │
│ │ │ │ │ │A:我...和一個朋友而已。 │ │
│ │ │ │ │ │B:你坐他的車喔。 │ │
│ │ │ │ │ │A:嘿,我坐他的車,嘿啊。 │ │
│ │ │ │ │ │B:喔。 │ │
│ │ │ │ │ │A:我現在... │ │
│ │ │ │ │ │B:我想說...想說剛剛有聽到人在│ │
│ │ │ │ │ │ 講話。 │ │
│ │ │ │ │ │A:嘿啊,沒啦,我就和...和一個│ │
│ │ │ │ │ │ 鬥陣的(意指朋友)...一起上│ │
│ │ │ │ │ │ 來的啦。 │ │
│ │ │ │ │ │B:這樣。 │ │
│ │ │ │ │ │A :嘿啊。 │ │
│ │ │ │ │ │B:喔,啊你...你大里工業區那一│ │
│ │ │ │ │ │ 條直直上來喔,就...就竹子坑│ │
│ │ │ │ │ │ 了啦,喔。 │ │
│ │ │ │ │ │A:我現在...嘿啊...我現在走這 │ │
│ │ │ │ │ │ 條直直上去了啊。 │ │
│ │ │ │ │ │B:嘿啊,你到竹子坑等我。 │ │
│ │ │ │ │ │A:好,好。 │ │
│ │ │ │ │ │B:喔。 │ │
│ │ │ │ │ │A:好,了解。 │ │
│ │ │ │ │ │B:好。 │ │
│ │ │ │ │ │(研判陳○○與順兄約定毒品交易│ │
│ │ │ │ │ │地點) │ │
│ │ │ │ │ │ │ │
│ │ │ │ │ │建檔人員:偵查佐林家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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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4/6 │000000000000│→ │000000000000│B:嘿。 │8261 │
│ │上午 │陳○○ │ │某男(順兄)│A:我在...我在這萊爾富這裡等你│臺中市│
│ │08:48:44│IMEI: │ │ │ 就好了。 │○○區│
│ │ │000000000000│ │ │B:你在哪裡? │○○段│
│ │ │0000 │ │ │A:東平路這個萊爾富啊,有沒有 │0000-0│
│ │ │ │ │ │,要去頭辦坑(音同)。 │000地 │
│ │ │ │ │ │B:東平路? │號 │
│ │ │ │ │ │A:要去頭辦坑(音同)這個...這│ │
│ │ │ │ │ │ 個橋這裡阿。 │ │
│ │ │ │ │ │B;我不是跟你說...說你從...大 │ │
│ │ │ │ │ │ 里工業區上來這個...竹仔坑這│ │
│ │ │ │ │ │ 裡等。 │ │
│ │ │ │ │ │A:喔這樣好了啦,這樣我就這樣 │ │
│ │ │ │ │ │ 再出去嗎? │ │
│ │ │ │ │ │B:不用啦,你說...你說哪裡啦?│ │
│ │ │ │ │ │A:我在... │ │
│ │ │ │ │ │B:竹港橋嗎? │ │
│ │ │ │ │ │A:嘿啊,在嘿嘿,對啦。 │ │
│ │ │ │ │ │B:啊? │ │
│ │ │ │ │ │A:嘿啦,竹港橋啦。 │ │
│ │ │ │ │ │B:竹港橋嗎? │ │
│ │ │ │ │ │A:嘿啊。 │ │
│ │ │ │ │ │B:啊,你這樣亂跑這樣... │ │
│ │ │ │ │ │A:幹你娘,他...他就不認識路,│ │
│ │ │ │ │ │ 說...他說要北光山等。 │ │
│ │ │ │ │ │B:你不知道在幹什麼這樣。 │ │
│ │ │ │ │ │A:好啦,我了解啦。 │ │
│ │ │ │ │ │B:你...你哪一邊走的啦? │ │
│ │ │ │ │ │A:我 ... │ │
│ │ │ │ │ │B:你剛剛從竹仔坑這邊過去嗎? │ │
│ │ │ │ │ │A:我... │ │
│ │ │ │ │ │B:是嗎? │ │
│ │ │ │ │ │A:不是啦,我從那...我從那上來│ │
│ │ │ │ │ │ 的啦。 │ │
│ │ │ │ │ │B:從哪裡?太平喔? │ │
│ │ │ │ │ │A:從堤防邊那上來的啦,嘿,從 │ │
│ │ │ │ │ │ 太平那上來的。 │ │
│ │ │ │ │ │B:喔太平那個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