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還不當得利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建上字,108年度,12號
TPHV,108,建上,12,20191205,1

2/2頁 上一頁


此係課予惡意受領人附加利息返還不當得利之責任,該項利 息應自受領人知無法律上之原因時起算。準此,被上訴人為 系爭34號事件之參加人,系爭34號事件業已就系爭擋土牆位 移認定係因施工不良,而無從證明聯合大地公司之設計或變 更設計有相當因果關係存在,由最高法院於105 年5 月9 日 以105 年度台上字第726 號民事裁定駁回上訴人之上訴確定 等語(見原審卷第69-70 頁),而前揭民事裁定已於105 年 5 月12日送達被上訴人(見最高法院105 年度台上字第726 號卷第137 頁),依前揭規定,被上訴人應於知悉時將所受 領之前揭1,370萬8,683元附加利息返還予上訴人,是上訴人 自得請求自105 年5 月13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 之5計算之利息,逾此部分請求,即屬無據。
六、綜上,上訴人依民法第179 條規定,請求被上訴人給付1,37 0萬8,683元,及自105 年5 月13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 率百分之5 計算之利息,於法有據,應予准許;逾此部分請 求,於法無據,不應准許。原審就上開應准許部分,為上訴 人敗訴之判決,尚有未洽,上訴論旨指摘原判決此部分不當 ,求予廢棄改判,為有理由,爰由本院廢棄改判如主文第二 項所示。至於上開不應准許部分,原審為上訴人敗訴之判決 ,並無不合。上訴人仍執陳詞,指摘原判決此部分不當,求 予廢棄改判,為無理由,應駁回其上訴。又本判決所命給付 部分,兩造均陳明願供擔保宣告准免假執行,經核均無不合 ,爰分別酌定相當擔保金額准許之。
七、本件事證已臻明確,兩造其餘之攻擊或防禦方法及所用之證 據,經本院斟酌後,認為均不足以影響本判決之結果,爰不 逐一論列,附此敘明。
八、據上論結,本件上訴為一部有理由、一部無理由,依民事訴 訟法第450 條、第449 條第1 項、第79條、第463 條、第39 0 條第2 項、第392 條第2 項,判決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2 月 5 日
工程法庭
審判長法 官 吳燁山
法 官 馬傲霜
法 官 林玉蕙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上訴人不得上訴。
被上訴人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其未表明上訴理由者,應於提出上訴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狀(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上訴時應提出委任律師或具有律師資格之人之委任狀;委任有律師資格者,另應附



具律師資格證書及釋明委任人與受任人有民事訴訟法第466條之1第1項但書或第2項(詳附註)所定關係之釋明文書影本。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2 月 5 日
 
書記官 鄭淑昀
附註:
民事訴訟法第466條之1(第1項、第2項):對於第二審判決上訴,上訴人應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但上訴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具有律師資格者,不在此限。上訴人之配偶、三親等內之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或上訴人為法人、中央或地方機關時,其所屬專任人員具有律師資格並經法院認為適當者,亦得為第三審訴訟代理人。
 
附表:
┌──┬───────────┬────────────────────┐
│編號│會議(函文)名稱及時間│結論(主旨) │
├──┼───────────┼────────────────────┤
│一 │94年9月26日「羅東連絡 │議案項次940904羅東連絡道0K+000~4K+33 0 │
│ │道0K+000~4K+ 30新建工 │新建工程基樁打設(800∮)所產生噪音及震 │
│ │程」設計疑義釐清會議(│動,恐危及鄰近住戶寧靜及建物安全部分, │
│ │見101年度建字第1號卷一│決議:1.請設計單位再確認50公尺之範圍是 │
│ │第129頁至第131頁) │否適合,原則於影響範圍內變更基樁型式。 │
│ │ │2.請設計單位再檢核確認邊溝下方基樁之必要│
│ │ │性及型式,並請於二週內報核。3.基樁結構計│
│ │ │算書請南澳工務段提供監造單位檢核。 │
├──┼───────────┼────────────────────┤
│二 │95年3月31日「羅東連絡 │有關震動敏感區50公尺範圍內,以預壘樁作為│
│ │道0K+000~4K+ 330新建工│替代工法,請設計公司一週內提送變更設計圖│
│ │程」第3次設計疑義釐清 │予監造單位循序報核,並請編列鄰屋鑑定費用│
│ │會議紀錄(見101年度建 │。 │
│ │字第1號卷二第34頁至36 │ │
│ │頁) │ │
├──┼───────────┼────────────────────┤
│三 │96年7月10日「羅東連絡 │結論:(2)責任歸屬:設計單位所提之試算 │
│ │道0K+000~4K+ 330新建工│計算書檢核結果顯示,原設計有設計不周之疏│
│ │程」大埔橋引道擋土牆位│失,請聯合大地公司負擔將來之修復費用。 │
│ │移第3次檢討會議紀錄( │ │
│ │見本院卷第19頁至21頁)│ │
│ │ │ │




├──┼───────────┼────────────────────┤
│四 │96年7月27日「羅東連絡 │一、就關於設計公司會中提具之「大埔橋引道│
│ │道0K+000~4K+ 330新建工│ 擋土牆驗證方案及證據保全說明」之書面│
│ │程」-大埔橋東西端引道│ 文件事項討論(議案3)之結論為:「經 │
│ │擋土牆位移擬拆除重建前│ 討論協議後,與會單位一致同意由設計公│
│ │置協商會議(見本院卷第│ 司申請委託臺灣省土木技師公會為本案鑑│
│ │22頁至第24頁) │ 定單位。」 │
│ │ │二、綜合結論:「…二、經協議同意由設計公│
│ │ │ 司申請委託臺灣省土木技師公會為本案鑑│
│ │ │ 定單位。三、本案擋土牆位移事件重建相│
│ │ │ 關費用由設計公司負擔(責);惟俟鑑定│
│ │ │ 單位責任歸屬認定後,當據依鑑定報告結│
│ │ │ 果另作釐定。」 │
├──┼───────────┼────────────────────┤
│五 │96年11月2日「羅東連絡 │結論:(一)擋土牆位移路段之原結構設計,│
│ │道0K+000~4K+ 330新建工│請臺灣省土木技師公會辦理檢核並納入鑑定報│
│ │程」大埔橋引道擋土牆位│告,而各單位對鑑定報告之疑義問題,將由本│
│ │移原因及補強鑑定報告說│處彙整後,一併函請臺灣省土木技師公會釐清│
│ │明暨修復方案審查會議(│說明及補正,並請於文到14日內回覆,本處將│
│ │見101年度建字第1號卷一│再召開會議討論。(二)璉嶸公司所提鑑定報│
│ │第227頁至237頁) │告中之擋土牆型式與實際不符問題,請監造單│
│ │ │位詳實核對,如有不符請提報正確資料,由本│
│ │ │處轉請臺灣省土木技師公會再作檢核計算。 │
│ │ │(三)請臺灣省土木技師公會於補正之鑑定報│
│ │ │告中,建議各單位之疏失責任比例。…(七)│
│ │ │修復費用之計算方式,為利後續修復工作進行│
│ │ │,請各單位暫依臺灣省土木技師公會補正後之│
│ │ │鑑定報告所建議疏失責任百分比,先繳交修復│
│ │ │費用予本處統籌辦理,各單位如認為尚有爭議│
│ │ │,可循其他正常途徑辦理申訴。」 │
├──┼───────────┼────────────────────┤
│六 │97年7月24日「羅東連絡 │一、有關重建費用4,225萬元,其中預壘樁樁 │
│ │道0K+000~4K+ 330新建工│ 徑由40cm∮變更為60cm∮所增加之費用 │
│ │程」大埔橋擋土牆位移修│ 2,450萬元,非屬工程損失金額,由公路 │
│ │復費用分擔事宜會議(見│ 總局負擔;而原設計預壘樁樁徑40cm∮之│
│ │本院卷第46頁至第49頁)│ 所需費用+重建擋土牆之施工費用+原有埋│
│ │ │ 設完成之管線遷移費用合計1,775萬元屬 │
│ │ │ 工程損失金額,由本工程相關單位分擔。│
│ │ │二、依與會單位討論結果,本案明顯有設計不│
│ │ │ 周之疏失,但仍有其他不可預料之因素存│




│ │ │ 在,因此,將責任完全歸責於設計單位聯│
│ │ │ 合大地公司有失公允,故有關擋土牆位移│
│ │ │ 之工程損失金額分擔,聯合大地公司需負│
│ │ │ 擔55%之金額,另依風險分擔、工程倫理 │
│ │ │ 之原則,璉嶸營造有限公司分擔20%之金 │
│ │ │ 額,世曦公司分擔13%之金額,公路總局 │
│ │ │ 分擔12%之金額。 │
├──┼───────────┼────────────────────┤
│七 │97年8月20日「羅東連絡 │一、本案討論結果,設計單位聯合大地公司仍│
│ │道0K+000~4K+ 330新建工│ 應負擔50%疏失之責,而公路總局將工程 │
│ │程」其中大埔橋引道擋土│ 委託世曦公司監造,公路總局如需風險分│
│ │牆位移修復費用分擔事宜│ 擔,應由監造單位世曦工程顧問股份有限
│ │會議(見本院卷第50頁至│ 公司承受,故前次會議結論中,世曦公司│
│ │第53頁) │ 分擔13%之金額,應再加計公路總局分擔 │
│ │ │ 12%之金額,故世曦公司應分擔25%風險之│
│ │ │ 金額,餘25%之金額則由承包商璉嶸公司 │
│ │ │ 分擔。 │
│ │ │二、各單位對前項結論如有異議,請依契約規│
│ │ │ 定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提出爭議調解│
│ │ │ ,或循法律途徑辦理。 │
└──┴───────────┴────────────────────┘

2/2頁 上一頁


參考資料
聯合大地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台灣世曦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大地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璉嶸營造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問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