⑵協和工商每月應補發班會超鐘點費400X4=1,600元。92年度應 補發11個月共15,200元。
⑶92年度協和工商應補發上訴人薪資共371,900元;加計自93年8 月至98年2月共5年法定年利5%之利息共464,875元。 (356,700+15,200)X(1+0.05X5)=464,875⒍93年度:
⑴93年8月至93年12月
上訴人薪額應為290,月支數額應為26,765元,學術研究費應 為21,900元;協和工商實發薪額23,005元,並違法以新舊標準 差項目扣薪5,005元。協和工商應補發上訴人薪額為: (26,765-23,005+5,005+21,900)X5=153,325元。⑵94年1月至94年7月
94年1月人事行政局調整軍公教薪資;94年1月至94年7月上訴 人月支數額應為27,580元、學術研究費22,520元,故協和工商 短發上訴人薪額為:
(27,580-23,005+5,005+22,520)X7=224,700⑶協和工商每月應補發班會超鐘點費400X4=1,600元。93年度應 補發11個月共15,200元。
⑷93年度協和工商應補發上訴人薪資共393,225元;加計自94年8 月至98年2月共4年法定年利5%之利息共471,870元。 (153,325+224,700+15,200)X(1+0.05X4)=471,870⒎94年度:
⑴上訴人薪額應為310,月支數額應為28,545元,學術研究費應 為22,520元;協和工商實發薪額24,670元,並違法以新舊標準 差項目扣薪6,670元、短發導師費8,730-2,000=5,730元,短發 特教津貼250元。協和工商應補發上訴人薪額為: (28,545-24,670+22,520+6,670+5,730+250)X12=468,540元。 註1:協和工商94年度未及給上訴人考核獎金,應補發上訴人 考績獎金15,395元
⑵94年度協和工商應補發上訴人薪資共483,935元;加計自95年8 月至98年2月共3年法定年利5%之利息共556,525.3元。 (468,540+15,395)X(1+0.05X3)=556,525.3⒏95年度:
⑴上訴人薪額應為330,月支數額應為29,515元,學術研究費應 為22,520元;協和工商實發薪額25,640元,並違法以新舊標準 差項目扣薪5,480元、短發導師費8,730-2,000=5,730元,短發 特教津貼500元。協和工商應補發上訴人薪額為: (29,515-25,640+5,480+22,520+5,730+500)X12=457,260元。 註1:協和工商應補發上訴人考績獎金15,395元⑵95年度協和工商應補發上訴人薪資共472,655元;加計自96 年
8月至98年2月共2年法定年利5%之利息共519,920.5元。 (457,260+15,395)X(1+0.05X2)=519,920.5⒐96年度:
⑴上訴人薪額應為350,月支數額應為30,485元,學術研究費應 為25,570元;協和工商實發薪額26,610元,並違法以新舊標準 差項目扣薪6,450元、違約調離特教導師職務應補發導師費8,7 30元、特教津貼1,800元。協和工商應補發上訴人薪額為: (30,485-26,610+6,450+25,570+8,730+1,800) X12=557,100元 。
註:協和工商應補發上訴人考績獎金15,395元。⑵96年度協和工商應補發上訴人薪資共572,495元;加計自97年8 月至98年2月共1年法定年利5%之利息共584,955元。 (557,100+15,395)X(1+0.05)=584,955⒑97年度:
⑴上訴人薪額應為370,月支數額應為31,455元,學術研究費應 為25,570元;協和工商實發薪額27,580元,並違法以新舊標準 差項目扣薪6,450元、違約調離特教導師職務應補發導師費8,7 30元、特教津貼1,800元。協和工商應補發上訴人薪額為: (31,455-27,580+6,450+25,570+8,730+1,800)X12=557,100元 。
註:協和工商應補發上訴人考績獎金15,395元⑵97年度協和工商應補發上訴人薪資共491,735元。 557,100+15,395=572,495⒒自88年8月至98年7月協和工商應補發上訴人薪資共4,931,473 元。
403,854+416,563+471,609+468,806+464,875+47,18771,870+5 56,525.3+519,920.5+584,955+572,495=4,931,4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