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以計算開挖土方量(詳報告書第16、18、19頁計算 數量)為依據及就地回填數量計價,維持原編列概算。 ②:本會係參考南部某縣市政府委辦污染土壤以「機械式滾 筒篩分機」分離廢棄物(如附件三),可燃廢棄物送往 合法焚化爐焚化,不可燃廢棄物就地掩埋。當時查詢該 項設備與附屬輸送帶、臨時廠房等及其安裝試車費用月 150萬元。凱楠公司並無說明如何篩分該挖掘廢棄物。 ③:進行污染土壤篩分作業(10,000元/人日)、雜工3人×3, 500元/人日、租用發電機 (15,000元/人日)等估算每 日操作費用約40,000元/日;另以該設備每日處理量100 m³估算工作時間為6天。
表六:C、D區開挖及篩分土壤修正概估費用及說明項次 工程項目 數量 單位 單價 複價 備註及說明 1 開挖廢棄物費用 4,608 m³ 60 276,480 包括機械及人力 不修正,如B區說明 2 機械式滾筒篩分機操作費用 40 日 40,000 1,600,000 含人工及發電機不修正,如B區說明 3 就地回填土方 4,608 m³ 8 36,864 含機具小搬運 不修正,如B區說明 C、D區可燃廢棄物焚化 ① C、D區不可燃廢棄物掩埋 2 噸 1,000 2,000 ② 4 包商利潤及稅捐 1 式 191,534 ③ 合計 2,106,878 ③ 說明①:本工項為凱楠公司增列部分,因本C、D區塊僅發現磚 塊、石頭,並無一般廢棄物(如報告書P.19),因此無 須編列費用。
②:本C、D區塊發現磚塊、石頭廢棄物佔估數量2噸均屬「營 建廢棄物」,可載運至私營土石資源回收場處理,一般 單價約在500~1,000元/噸,增列項目。 ③:本清理費修正部分費用,「包商利潤及稅捐」以10%修正 費用,及修正其總價。
結論:概估本標的場地清理廢棄物總費用修正為6,816,480元+2,055,360元+2,106,878元=10,978,7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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