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人頭帳戶吸收資金;於有資金需求時,即指示潘俊安前往 上述太平洋商務中心行政會計部門,向管控資金之被告或指 示蕭淑麗調度,由被告、蕭淑麗、潘俊安自如附表一所示李 文寬、黃頌慈等人頭入金帳戶提領款項供其運用。迨103 年 3 月20日指示自上開李逸祥新光銀行莊敬分行帳戶提款200 萬元存入其金主劉鳳嬌國泰世華銀行帳戶後即離開昇亞公司 ,交由被告主導管控昇亞公司所有吸金業務等情,業據鄒官 羽供證詳實在卷。
㈡蕭淑麗供證:我擔任行政業務,都是在太平洋商務中心(臺 北市信義區光復南及信義路口)上班,另外還有一位鄒姐( 綽號二姑)及潘俊安偶而會進來辦公室拿資料給我叫我製作 相關的投資承諾書;我平常工作內容是負責處理股票投資相 關文件,例如承諾書,另外我還要負責登打承諾書上客戶的 基本資料,包括客戶的姓名、銀行帳號、投資款項入款日期 及金額,該報表有設定好計算公式,我只要輸入投資款項及 變更每股股票的獲利率,報表就會自動算出出金金額,鄒姐 及潘俊安有時會帶公司收款帳戶存摺影本或是客戶匯款單給 我,讓我對照客戶匯款金額及日期是否正確,該客戶基本資 料報表也是我到公司時就有了,我只要依照既有的格式及欄 位登打就好;鄒春香就是我前述的鄒姐,她有時會送業務簽 約好的承諾書到我辦公室,她是來拿我製作好的承諾書;投 資獲利都是匯款到承諾書上客戶提供的帳戶,閉鎖天數到期 後,業務都會打電話告知我哪些客戶到期,選擇出金不轉單 ,我就會依據業務告知的客戶,製作可以出金的客戶明細, 內容包含投資人的名字、匯款帳戶及出金金額,該明細會透 過鄒春香、潘俊安或快遞送到公司,最後鄒春香、潘俊明、 業務或快遞會將該明細與相關出金匯款單一併送還給我,我 再依據明細上註記已出金的狀況及匯款單登載在我的電腦檔 案裡。我曾有E-mail給鄒春香,應該是當時她有向我要出金 表查看,我才會E-mail給她,印象中只有鄒春香要我E-mail 出金表給她;鄒春香因案被判刑必須服勞動服務,不經常在 公司,所以鄒春香便指示我將出入金表及股款明細同步寄給 她及潘俊安,她服完勞動役後就加入業務主管的行列,平常 和徐傳港、黃繹倫共同管理業務人員及討論決定客戶入出金 事宜,再由我依她們指示製作客戶資料,印出後交給鄒春香 ,或依鄒春香傳真至長春路之業務部門,由鄒春香等人依據 該客戶資料,指示宋維德及梁凱智去銀行辦理提款及匯款事 宜,鄒春香、潘俊安或宋維德會把前述提款或匯款單據交給 我,由我在電腦中註記該等客戶均已完成出金。鄒春香可隨 時找我查看我所製作的報表,因為我們都在太平洋商務中心
的辦公室,103 年間3 位協理離職後,鄒春香承接協理業務 ,就在長春路的業務部門跟太平洋商務中心兩邊跑;因為鄒 春香要去服勞動役,指示我每日製作報表並寄給她,後來鄒 春香有指示我再將前述報表寄給潘俊安,因為她們每天都要 和我比對並確認入出金的情形,也才能根據帳戶餘額,由鄒 春香跟潘俊安討論後,決定出金給客戶的優先順序及金額大 小;晶晶就是鄒春香、彼得潘是潘俊安;我是依據鄒春香指 示簡化報表,現金(莉)是代表鄒春香交給我使用的零用金 (A2卷第44至53頁;A3卷第163 頁背面至166 頁)。我的薪 水是潘俊安、鄒春香拿現金給我;會員費明細、出金明細、 入金明細其實是做成1 份報表,在這個報表顯示當日錢進來 錢出去的狀況,鄒春香會去看錢進出的情形,我都是用電子 郵件寄到鄒春香指定的電子郵件信箱,偶爾鄒春香有疑問時 ,會把我寄給她的郵件印出來問我;103 年初時,3 個協理 想要離職,後來鄒春香直接接了業務部,這是她剛好做勞動 服務做滿回來的時候,她叫我繼續做行政工作;鄒春香在勞 動服務做滿以前,有空是到商務中心向我確認,勞動服務做 滿以後,她開始接手業務部,就開始長春路辦公室和商務中 心兩邊跑;早期鄒春香要我以電子郵件寄報表給她,後來她 比較頻繁去做勞動服務時,她要我同時寄給潘俊安;預計出 金的明細會提供給3 個協理及鄒春香,因為這個時候鄒春香 在勞動服務比較少來商務中心,鄒春香要看就是她來商務中 心印給她看,後期3 個協理不在之後,鄒春香比較常來商務 中心和長春路辦公室,所以是直接印出來交給鄒春香,鄒春 香接手業務部之後,就是她把這些資料拿回來給我比對(A2 卷第71頁背面至72頁;A3卷第312 、314 頁背面至316 頁; A5卷第20頁背面至24頁);我負責整理文書、製作空白的合 約書、登錄客人的出入金銀行的帳號,入金帳號、股票名稱 都是主管鄒春香給我的,我不確定誰是老闆,我都是由鄒春 香指示的,我都叫鄒春香「鄒小姐」,薪水是鄒春香給我現 金;鄒春香、潘俊安要求要看銀行進出的存提款餘額,請我 做表格給他們看,剛開始是鄒春香,後來她做勞動服務常不 在,她怕裡面沒有人知道裡面剩多少錢,要求我傳給潘俊安 ;魚月出場表、總表做完後,鄒春香不在就傳真給3 位協理 (蔡尚志、簡卓翔、蔡承翰)看,鄒春香在就由她帶去長春 路;我會跟鄒春香、潘俊安報告資金的進出;我跟鄒春香一 起去商務中心,是她找我進去公司(原審卷三第23頁背面至 29頁、第36頁背面至54頁)等語。
㈢潘俊安供證:第二階段(103 年2 月14日至104 年5 月31日 )都是鄒春香在決定投資標的,我會這麼覺得是因為這個階
段鄒官羽沒有再叫我拿小紙條過去(A5卷第101 頁背面); 長春路部分由鄒春香負責,我不需要做傳遞投資訊息這方面 的事情;第一階段是鄒官羽決定如何使用帳戶的錢,第二階 段是鄒春香,平常在公司出金部分都是鄒春香在處理的(原 審卷三第12至15頁)等語。
㈣徐傳港供證:103 年初我在昇亞公司認識「二姑」鄒春香, 她在公司裡負責財務、行政等大小事,只要鄒官羽有任何新 的股票標的,都會透過鄒春香通知我們,給我們相關的股票 圈購契約書等資料;103 年下旬我經鄒春香告知昇亞公司已 解散,換成萬事通公司總公司,位置還是在昇亞公司原址, 還有一個分公司地址在臺北市○○區○○○路000 號0 樓; 103 年初鄒春香到昇亞公司主管會計、出納、財務後,萬事 通公司期間仍由鄒春香主理財務相關事宜,只是公司負責人 換成李錦波;圈購股票起始日、股票價金、閉鎖期間長短、 報酬率都是鄒春香決定的,因為投資人簽署之承諾書都是鄒 春香製作拿給我的;103 年5 、6 月間,鄒春香告訴我松德 路的操盤室租約到期,從7 月1 日開始改至光復南路000 號 0 樓,公司名稱也更名為萬事通公司,萬事通公司的總公司 仍然在長春路000 號0 樓;據我所知鄒春香是實際負責所有 業務的人,我都叫鄒春香「二姑」,因為她是鄒官羽的姑姑 ,她是實際的總管,員工都歸她管(A1卷第31至37頁;A2卷 第235 頁背面至239 頁);投資股票的購買價格、報酬率、 起始日,都是鄒春香決定再告訴我們(A1卷第29頁);103 年過完農曆年之後蔡尚志離職,主事者變成鄒春香(A2卷第 252 頁背面);股票起始日、股票價金、閉鎖期間長短、報 酬率都是鄒春香決定的,一般是請小潘(潘俊安)拿承諾書 給我,但圈購股票標的、出金帳戶都是鄒春香決定的,也只 有她有權力決定(原審卷三第123 至126 頁)等語。 ㈤梁凱智供證:我平常負責的工作是協助「二姑」鄒春香處理 雜務,我都是聽從她的指示做事,平常她會要我去銀行領款 、匯款,另外會要我去跟底下的業務員公布新投資案的事項 ,細節則由鄒春香自己跟業務員講解。發獎金的時候,鄒春 香會把所有人的獎金個別包在紅包袋內,上面寫好金額跟姓 名,要我去發給每個業務人員;基本上鄒春香不會留錢在戶 頭內,只要戶頭有錢,就把裡面客戶匯入的款項臨櫃提領現 金回來,她會整理一些裡面有大筆金額可以領的戶頭,叫我 去會整理要匯出的金額列表,要我去不同的銀行匯款給客戶 ;萬事通公司名義上負責人是李錦波,合約上的代表人是黃 頌慈,但是實際上公司的營運都是由鄒春香負責,大小事情 都是鄒春香管理,小到連員工中午午餐吃什麼,初二十六拜
拜的祭品要買什麼,都是鄒春香決定的;我只是聽鄒春香的 指示拿資料文件給底下的業務員,我並不是很清楚如何運作 ;承諾書當天業務確認客戶要購買的數量之後,將該數量報 告給鄒春香,她就會在隔天把承諾書拿進辦公室,由她本人 發放,上面巳經印好股票的公司名稱、匯款的銀行帳戶資料 、黃頌慈的名字及蓋章,由鄒春香指定客戶金額匯入哪個帳 戶內,再交給業務員拿去讓客戶填寫;我從一開始聽鄒春香 指示幫忙提領及匯款,後來鄒春香有再找宋維德來協助;我 記得當時昇亞公司每推出一個新的投資案,鄒春香都會出示 圈購單的影本給業務看;鄒春香要求我去銀行辦理出金匯款 時,通常會要求我從她所使用的銀行帳戶提領現金,每個帳 戶都只留數千元不等,待出金匯款完尚有餘額時,再全數帶 回公司交給鄒春香,她下班前會把我當日從銀行提領出來並 交給她的現金帶走;鄒春香底下共有蔡承翰、蔡尚志及簡卓 翔3位協理,實際決策都是由鄒春香負責,該3位協理平時並 沒有專責業務,只是偶爾會聽業務報告招攬投資的相關事宜 ;我不知道有無實際代圈購興櫃股票,但所有決策事項都是 鄒春香決定的;我都是依鄒春香指示,將她所決定的投資標 的、金額、利潤及獎金公布在白板上,鄒春香要發放業務獎 金時,都會將獎金裝入已寫好業務姓名的紅包袋中,叫我到 辦公室並交給我,由我當面發送給公司的業務;李逸祥、黃 頌慈、何達宏、陳永華、李錦波及陳立昌等人的銀行帳戶存 摺及印鑑都是由鄒春香保管,她指示我去銀行辦理業務的時 候才會將存摺及印鑑暫時交給我使用,我辦理業務完後再將 存摺及印鑑交還給鄒春香;103年3至5月間上述3名協理離開 ,鄒春香就接替了協理的工作,這個時候潘俊安也是以上述 的模式時常來公司,並與鄒春香閉門討論後,有時候鄒春香 就會像上述3名協理一樣公布新的股票標的;昇亞公司結束 的時候,鄒春香有向全部的業務宣布昇亞公司結束營業,但 是只是換了個名字,要在同個地點設立新的公司,就是萬事 通公司;鄒春香在萬事通公司的階段,有時候她從外面帶一 張字條回來,上面有圈購股票的標的及投資報酬率等細節, 直接吩咐我抄寫在白板上,有的時候是潘俊安進來公司找鄒 春香後她才會吩咐我上述的工作;出金的決定只有鄒春香一 人可以決定,要出金與否,或是從哪一個銀行帳號出金,都 是她一人決定的,鄒春香會將出金表交給我或是宋維德填寫 匯款單(C17卷第35頁背面至37頁;A2卷第106至108、110、 111頁;A4卷第1頁背面至6頁);鄒春香會拿客戶名單給我 ,要我去匯錢給客人,名單上有客戶名字以及要匯出的金額 ,他們叫出金,鄒春香會要我或阿德(宋維德)寫銀行單,
客人匯錢進來,如果出金完了有剩的,就會全部從銀行提領 現款回來交給鄒春香;鄒春香有很多入金帳戶,她會叫我把 現金提出來以後,回到辦公室,把銀行綁鈔帶剪掉換成橡皮 筋,再去另一家銀行匯款給投資人,我問她為何要這麼麻煩 ,她說這樣銀行才不會知道錢是從哪裡來的;每次有新的案 子,也就是有新的投資標的時,鄒春香會叫我過去,拿一張 紙給我,要我把紙上的字寫在白板上,因為我的字不好看, 業務看不懂時,鄒春香就會在旁邊解釋;何達宏、李錦波是 鄒春香指示我載他們去開戶,去哪一家銀行開戶就是鄒春香 指定;鄒春香叫我陪同李錦波去處理申設萬事通公司的事, 過程中鄒春香還一直催要萬事通公司的統一編號,說她要印 名片,而且是她宣布改名的;萬事通公司時期,只有鄒春香 可以決定出金與否,或是從哪個銀行帳號出金,鄒春香會將 出金表交給我或是宋維德填寫匯款單(A2卷第124至128、 131頁;A4卷第15頁背面至21頁、93頁;A5卷第104頁背面至 106頁);我記得鄒春香有拿現金給李錦波去銀行設立萬事 通公司籌備帳戶;103、104年間指示我簽名的只有主管鄒春 香而已(原審卷三第138至154頁)等語。 ㈥蔡尚志供證:鄒春香會不定期告訴我、簡卓翔及蔡承翰圈購 標的,要我們傳達給底下業務開發客源,若有客戶願意投資 ,我們就會找鄒春香領取承諾書,請客戶簽署,她也負責出 入金對帳,業務薪水也是由她不定期以現金支付,我與簡卓 翔及蔡承翰主要負責傳達鄒春香給的圈購訊息給底下的業務 知悉,並監督他們跟客戶聯絡及開發客源;我其實不知道公 司是如何圈購股票、向哪些券商圈購,都是鄒春香直接告訴 我們圈購標的及投資條件,包含投資本金、閉鎖期及報酬率 ,我們都是對鄒春香負責,我的主管一直都是鄒春香,沒有 換過人,業務上我都是對鄒春香負責,梁凱智只是名義上的 副總,協理及業務之對口都是鄒春香;鄒春香本人或蕭淑麗 會以電話指示業務,一直到我離職後鄒春香才比較常去昇亞 公司辦公室處理業務;薪資發放部分,因為鄒春香不讓我們 進她位於太平洋商務中心的辦公室,所以我們都是輪流約在 太平洋商務中心門口跟蕭淑麗或鄒春香拿錢,客戶若以現金 投資,業務會直去找客戶拿現金,拿回來後會直接去太平洋 商務中心交給鄒春香;我們以匯款方式出金,匯回投資人承 諾書上載明之指定帳戶,出金時間是閉鎖期期間結束後,由 鄒春香指示蕭淑麗辦理(A2卷第173 、175 至177 頁);我 會從鄒春香那邊獲得投資標的的訊息,她會跟我們說有哪些 股票要圈購,包括股票名稱、股票認購價格、閉鎖期、獲利 百分比,我們再把這些訊息告訴所屬的業務;一式兩份的承
諾書,一份交給客戶,一份帶回公司,集中收起來在每天下 班的時候送去太平洋商務中心給鄒春香,另外也會在客戶匯 款之後,打電話到太平洋商務中心給鄒春香或他的助理蕭淑 麗,去確認客戶匯款是否有入帳(A2卷第182 、183 頁); 昇亞公司的老闆是鄒春香,我們用錢、出入金所有事情都對 商務中心做回報跟對帳,我的報酬或獎金是跟鄒春香那邊拿 (原審卷三第161 頁背面至170 頁)等語。 ㈦簡卓翔供證:所有事情都是跟鄒春香報告,交易條件都是她 告訴我們,買賣股票的標的由鄒春香決定之後會跟我們講, 我們再透過業務員去跟客戶講,當客戶匯錢之後,我們會向 鄒春香確認她有沒有收到錢,承諾書的時間到了,鄒春香跟 我們講說哪個客戶已經匯款、匯多少錢;鄒春香會定一個獎 金標準,直接用現金方式親手交給我們(A2卷第198 頁、 200 至202 頁);客戶匯入的帳戶是鄒春香給我的,錢是她 管的,客戶錢匯進來時,我們會跟她確認錢是否收到,閉鎖 期到期後她匯給客戶時,會跟我們說錢匯出去了;我們會打 電話給鄒春香說要幾份空白合約書,她有來公司找我們的話 就拿過來,契約中價格及閉鎖天數、獲利百分比,是鄒春香 決定的,我們什麼事都找她(A2卷第211 頁);我們會打電 話給鄒春香,她會做好合約,有來公司找我們的話,就拿過 來,沒來公司的話,我們會約在光復南路、基隆路口的萊爾 富過去拿;我知道鄒春香他們在太平洋商務中心B1有租一個 點,應該是鄒春香跟蕭淑麗在那邊顧;昇亞公司在長春路 328 號8 樓的營業地址,是鄒春香找房仲跟我、蔡承翰、蔡 尚志3 個人一起去看過,鄒春香決定要承租這裡就叫我去簽 約,租金是她談好,房租或押租金錢也是她匯給房東;圈購 股票投資人的獲利率由鄒春香決定,如果客戶要求提高獲利 率,我們會跟客戶商談後回報給鄒春香,問她同不同意,如 果她同意了才可以個別調整獲利率;有時候鄒春香會拿包好 的紅包到公司來發薪水,或是由我、蔡尚志、蔡承翰去萊爾 富跟鄒春香或蕭淑麗拿取(A2卷第209 至215 頁);鄒春香 另外有自己辦公的地方,地點在光復南路、基隆路口的附近 ,我知道是在哪一棟,是太平洋商務中心裡面;「(鄒春香 執行勞動服務期間,你們和鄒春香用電話聯繫是否與公司的 業務相關?)是,例如出入金有關的事項,會跟鄒春香講哪 個客人要出多少錢,或哪個客人有投資的款項入金」;搬到 長春路328 號8 樓之後,就是派人到復興南路、基隆路口的 萊爾富去把全部人的薪水拿回公司,再發給其他業務,我曾 經負責去萊爾富跟鄒春香、蕭淑麗拿過大家的薪水(A5卷第 85至87頁)等語。
㈧蔡承翰供證:我有事情時,都必須要問鄒春香的意見,都是 她說了算,實際負責人應該是鄒官羽及鄒春香,鄒春香另外 負責財務及會計,剩下的都是業務員;鄒春香會告知一些興 櫃掛牌即將上市的股票及承銷價位給我們業務協理,我們再 跟業務講現在有哪幾檔股票可以承銷,業務會請客戶簽承諾 書及匯款,匯款帳號是鄒春香給我們業務,業務再轉告客戶 自行匯款;閉鎖期間有66天、132 天不等,業務要依照鄒春 香指定的利潤成數跟客戶約定,鄒春香曾指示132 天的利潤 是18% 至20% ;當閉鎖期間屆至時,鄒春香會以匯款方式將 股款及利潤支付給客戶;每檔股票抽多少獎金沒有固定,完 全都是由鄒春香決定;當有客戶要簽約時,業務會向鄒春香 拿承諾書(A2卷第220 頁背面、221 頁);鄒春香都會直接 跟我們講(閉鎖期)幾天、獲利是幾% ,成交之後會跟鄒春 香拿合約書,跟客戶簽約和匯款;合約書一式兩份,一份給 公司,一份給客戶,客戶簽完之後寄回來後,合約書會給鄒 春香保管,閉鎖期過了之後,是鄒春香她們會把合約書上該 給客戶的錢出金出去;有時候鄒春香會拿空白承諾書到辦公 室來,有時候另外兩位協理、業務,會去跟鄒春香拿;剛搬 到長春路的時候,鄒春香是帶著李文寬來,說承諾書以後要 簽李文寬的名字,說李文寬是昇亞公司的負責人;報酬率的 利率,是鄒春香給我們的訊息(A2卷第225 頁背面、229 頁 背面、230 頁);從復興北路、長春路口搬到長春路328 號 ,是因為房屋合約到期,鄒春香跟我們說這裡合約到期了, 交代我們去找個新的辦公室,這個時期一樣是聽鄒春香的指 示,但她不太會來辦公室,如果有指示,例如要給投資人圈 購的案子,她就會直接跟簡卓翔或蔡尚志講,我再是從簡卓 翔或蔡尚志那裡得知;投資款項應該是鄒春香在管理,薪水 是有人要去跟鄒春香拿好大家的薪水回來發放,不是跟鄒春 香拿,就是跟蕭淑麗拿(A5卷第92至95頁)等語。 ㈨黃繹倫供證:鄒春香是昇亞公司、萬事通公司的實際負責人 並兼管公司財務,公司業務原本為蔡尚志、簡卓翔及蔡承翰 3 位協理管理,二姑(鄒春香)偶爾會進辦公室,但他們亦 係聽命於她;蔡尚志、簡卓翔及蔡承翰陸續離開公司後,二 姑每天均會到辦公室直接督導業務人員攬客購買公司股票, 所收之投資款項係直接交給二姑或匯到公司指定戶頭;鄒春 香每天早上都會帶一疊承諾書交予業務人員,並公布公司推 薦股票及要求他們攬客達到業績(A2卷第137 頁背面至139 頁);當時沒有公司名稱也沒有印名片,後來因為業務表示 說希望印有公司名稱的名片,二姑才去辦理公司登記及營利 事業登記,萬事通公司是二姑他們去取名的,昇亞公司跟萬
事通公司是同一個點,實際負責人是鄒春香;3 個協理走了 之後,鄒春香就會直接進公司管理業務,都會在會議室或是 當著業務的面罵人,鄒春香會指示宋維德、梁凱智跑銀行領 款,她處理支付出去的款項後,剩下的款項不會存入帳戶, 當天就會帶走,潘俊安負責接送她;承諾書是鄒春香製作好 ,叫業務來會議室領取相當的份數,前一天就會跟業務詢問 承諾書的份數,隔天她就會依照份數帶來;我任職期間,都 是由鄒春香主導及帶領,到公司搖搖欲墜時,也是由鄒春香 決定資金的出入狀況;104 年4 、5 月鄒春香特別提到身體 不好,在6 月1 日前2 、3 天她就跟我說她要休息,希望我 代理管公司,她說公司會給我優渥的報酬,我沒答應,後來 她6 月初就失聯;我記得她在104 年5 月份就有說6 月1 日 以後就不來長春路328 號8 樓,會去光復南路的會計室那裡 ,她是說因為身體不舒服,沒有辦法每天上班(A2卷第144 頁背面至147 頁;A5卷第112 、113 頁);鄒官羽很長一段 時間都沒有進來公司,現場第二階段開始都是鄒春香在指揮 帶領業務出入金,第三階段所謂的5 月底開始,鄒春香有跟 業務員說包括我,說她身體不好、可能無法每天到公司,會 到太平洋商務中心的會計室;鄒春香盯業績、跟業務說出入 金的事情,3 位協理還沒有離開公司前,鄒春香就陸續偶爾 會來了(原審卷三第101 至114 頁)等語。 ㈩宋維德供證:我任職萬事通公司期間,員工有任何事情都是 詢問鄒春香,由她負責決定公司大小事,主要工作都是由鄒 春香指示,內容包括開車、寄信及買便當等雜事,也會轉交 業務江欣倫及葉信德等人交給我的承諾書給會計蕭淑麗;我 於104 年3 月至6 月初開始到銀行存提款,鄒春香都是將已 經寫好的提款單及存摺交給我,匯款後單據都會交給她處理 ,何達宏等人帳戶的銀行存摺、印鑑應該都是鄒春香保管的 ,因為當她要我從這些帳戶存提款時,存提款憑條如果沒有 蓋到章的話,印鑑都是鄒春香交給我的;領得款項都是交給 鄒春香,她從來沒有要求我將所提領款項以現金方式交予其 他人,我每次提領現金後,幾乎都是將款項拿回臺北市中山 區長春路辦公室小房間(會議室)內交給鄒春香;鄒春香可 以指揮梁凱智、簡卓翔、蔡尚志、蔡承翰、徐傳港、黃繹倫 、蕭淑麗、江欣倫及葉信德做事情(A2卷第155 頁背面至 158 頁);我有依鄒春香指示載送黃頌慈、何達宏、李錦波 去銀行,有時候會跟梁凱智兩個人一起去銀行,也是提款、 匯款(A2卷第166 頁;A5卷第118 至120 頁);「(你跟何 達宏、李錦波去銀行提款,這些提款所需要的單據例如請款 單、匯款單等內容是誰寫的?)鄒春香在的時候會給我們一
個表格,有人名跟帳號、金額,由何達宏、李錦波填寫,少 部份是我填寫,這是鄒春香叫我們寫的」;我的老闆是鄒春 香,匯款所需的帳戶跟鄒春香拿(原審卷三第67頁背面、69 頁背面、72頁)等語。
葉信德供證:蔡尚志會向鄒春香報告,鄒春香也會負責客戶 投資的出金及入金,蔡尚志突然很少進公司之後,我就直接 問鄒春香投資案的事情,後來投資案及入出金都是鄒春香在 負責,但104 年6 月左右出金開始不正常,鄒春香也找不到 人;圈購股票之閉鎖期、報酬率都是問蔡尚志或鄒春香,蔡 尚志沒有再進辦公室後,獎金都是鄒春香拿給我的;梁凱智 受鄒春香交代而公告投資標的、發放業務佣金及去銀行跑腿 ;投資資料都是鄒春香提供的,圈購單主要都是她給我們看 的,早期我們看到的是塗改過的圈購單,鄒春香會說塗改過 的版本是因為有個資法問題不能外流,所以要塗改,偶爾也 會看到確實有客戶名字的圈購單,但都只是瞄一眼,後期鄒 春香會多拿一分空白的給我們看,扣押物編號L-1 扣押物名 稱「手機」內存照片編號3-1 及3-2 所示圖片分別為2014年 12月26日及2015年1 月27日存檔,這是鄒春香拿給我們業務 員看我們客戶的投資狀況,包含客戶名稱、股款、張數、獲 利金額、出場日期(閉鎖期滿時間),這應該是鄒春香或蕭 淑麗製作的,因為我們會有一隻專用手機可以用來打電話要 合約書,接電話的都是鄒春香或蕭淑麗,我認為她們是製作 合約書及出金表的人(A1卷第154 至159 頁;A2卷第265 頁 ;A5卷第129 頁背面至131 頁);鄒春香是現場執行負責人 ,是發號指令的人;我會跟親朋好友說現在有一檔股票可以 投資,如果對方要投資,我就會用公司內的電話告知蔡尚志 ,蔡尚志不在,我就會打電話給蕭淑麗或是鄒春香,鄒春香 、宋維德、潘俊安或蔡尚志會拿承諾書給我,1 份給客戶, 1 份交回公司拿給蔡尚志或鄒春香;現金出金時,我看過潘 俊安、鄒春香、蔡尚志拿錢到公司交給業務員,轉交客戶簽 收;如果有人想要來公司上班,我都是先問鄒春香的意思, 她看過同意之後,才會讓對方來上班(A1卷第150 頁背面; A2卷第283 、284 頁;A5卷第181 、182 頁);萬事通公司 時期,老闆應該是鄒春香,搬到長春路之後,好像沒有看過 鄒官羽進辦公室(原審卷三第199 、200 頁)等語。 江欣倫供證:昇亞公司期間,鄒春香是負責總控公司,下面 有3 個協理,分別是簡卓翔、蔡尚志及蔡承翰,協理之下就 是我們業務大約13人。簡卓翔等3 個協理離職後,變成由徐 傳港擔任協理,算是業務的頭,但還是以鄒春香做主,有什 麼事情我都會直接找鄒春香處理;每次都是鄒春香會口頭告
訴我們說有投資案,比如說F-大地等即將掛牌的股票,她會 告訴我們股票交易金額、閉鎖期天數及獲利率,股票交易金 額每次都是鄒春香提供的,她跟我講的條件是什麼我就會提 供給客戶;圈購股票之閉鎖期、報酬率都是鄒春香決定的, 她會教我說我們是圈購新股票,通常都會有蜜月行情,所以 才可以提供保證獲利,我們也是這樣跟客戶去說,客戶會按 照我提供的條件,看每股是多少錢、他要投資幾股,將款項 匯入鄒春香提供的承諾書上所指定的帳戶,她會把獲利分紅 款項匯到客戶在承諾書上指定的帳戶;雖然昇亞公司登記負 責人為李文寬,萬事通公司登記負責人為黃頌慈,但他們2 人與我們鮮少有業務上往來,公司的現場執行是由鄒春香負 責(A1卷第8 至11頁;A2卷第296 至298 頁);初期鄒春香 還沒有每天進辦公室,但後來3 個協理陸續離職,鄒春香就 會每天進辦公室,變成我們業務的對口,我們業務都是詢問 鄒春香投資標的有哪些(A1卷第2 頁背面至4 頁);鄒春香 是現場執行人,她也是會計,要負責出金,她也會負責宣布 投資案的條件、股票名稱、價格,客人匯錢的帳戶一直都是 鄒春香在管(A2卷第300 至302 頁;A5卷第190 、191 頁) ;鄒春香說是股東異動,加上我們要推股票,我們也有要求 要印名片,所以後來才有萬事通公司,104 年4 、5 月間出 金不正常,鄒春香一直安撫我們,說資金卡在股票裡面,要 我們放心,反正就一直不斷安撫我們說公司沒問題(原審卷 四第130 至135 頁)等語。
劉彥宏供證:昇亞公司期間的3 位協理後來都離職了,變成 由鄒春香負責進出金及提供我們投資標的的資訊;每次有投 資案,都是由鄒春香口頭宣布閉鎖期、股票價格及報酬率, 有時候會寫在長春路辦公室的白板上面(A1卷第92至94頁) ;我確定要投資哪一檔標的之後,鄒春香就會拿承諾書給我 簽,一式兩份,簽完承諾書之後我就匯款到指定的帳戶,有 時候是拿現金給鄒春香;傳遞投資標的資訊的都是鄒春香、 出入金的問題也是找她;搬到長春路000 號0 樓之後,我的 直屬主管是蔡尚志,另外還有協理簡卓翔、蔡承翰,這段時 間鄒春香還是會來公司,我記得她幾乎每天都會來,後來3 個協理離開,主管就剩鄒春香、梁凱智、徐傳港、黃繹倫, 這個時期鄒春香會跟梁凱智說投資的標的,由梁凱智來公布 ;104 年1 、2 月間,有時候鄒春香是叫徐傳港公布投資標 的(A1卷第85、86頁;A5卷第198 頁背面)等語。 余冠垠供證:公司感覺像是鄒春香在主持,因為她都會在辦 公室指揮,大家都會聽她的,所以我覺得她是主要的負責人 ,我都看她叫梁凱智及徐傳港進去開會;梁凱智或鄒春香都
告訴我們有圈購到股票,她也會給我們看書面資料來佐證; 我沒有見過鄒官羽(A5卷第203 至205 頁);鄒春香會把案 子丟給副總梁凱智或徐傳港,由梁凱智、徐傳港向我們傳達 有什麼投資標的,包括名稱、閉鎖期、獲利率、價格,梁凱 智和徐傳港還拿過圈購單、一些和投資標的公司有關的新聞 書面資料給我們業務看,表示公司有去圈購這幾檔股票,這 個圈購單我們也會給客戶看;印象中鄒春香會拿圈購單、相 關的新聞書面資料給我們看,她要我們多拉一些業績,問我 們某檔案子做了幾張;給客戶簽的承諾書是鄒春香帶到辦公 室放在桌上,大家自己去拿;會直接指揮我們的是梁凱智及 鄒春香,行政是淑麗,會計是鄒春香(A5卷第208 頁背面至 211 頁;F1-3卷第2 頁);協理離開後就比較少被督促到業 績,就由鄒春香督促(原審卷四第35頁背面至39頁)等語。 葉建承供證:公司內部主要負責營運的人是綽號「二姑」女 子鄒春香,大大小小的事情都是她做決定的,底下還有副總 經理梁凱智;每一檔股票要推銷的時候,鄒春香會跟我們說 股票代號、閉鎖期天數還有獲利比例,我們業務員就會依照 她說的這個資訊向客戶推銷,鄒春香跟我們說客戶的投資款 項都是直接拿去購買未上市(櫃)股票標的物(C17 卷第30 、31頁);我有投資一些未上市公司的投資方案,是鄒春香 負責處理;我介紹藍玉珠投資,鄒春香有給我車馬費;蔡尚 志不做之前,把原本我弟弟的客戶藍玉珠後續的出入金轉交 給我,後續改由鄒春香指示我做這些事;3 位協理不做了之 後,換成鄒春香在下指令,104 年5 、6 月份,鄒春香就不 進辦公室了;鄒春香說梁凱智是副總,但我們問梁凱智事情 時,他都是先問鄒春香再來跟我們講,他在的時候案子都是 他宣布的,除非他不在,才會由鄒春香寫在白板上(A1卷第 14、15頁;A5卷第216、217 頁)等語。 蔡孟書供證:我去了萬事通公司很多次,發現有個女人在管 理公司大小事,大家都叫他二姑,我每次過去都看到有5 至 10人在裡面,然後看見二姑在管理該公司大小事,我猜她應 該是該公司會計,因為我的匯款單及承諾書都是交給她看; 圈購股票之閉鎖期、報酬率是二姑跟我講的,應該是她決定 的,會以承諾書約定;公司大小事都是二姑在管理(A1卷第 102 至107 頁);後來3 位協理不來了,就是由鄒春香負責 ,鄒春香離開後,就說要交由徐傳港負責,交給徐傳港負責 應該是104 年5 、6 月左右(A5卷第221 頁背面);我們跟 客戶簽的承諾書,是鄒春香交給我們的,協理在時是協理交 給我們,協理不在時,就是鄒春香(原審卷四第90、91頁) 等語。
葉謦漢供證:每次都是鄒春香會在公司寫在白板上告訴我們 說有準上市櫃股票投資案,她會告訴我要股票交易金額、閉 鎖和天數及獲利率;投資人填寫的承諾書是一式兩份,如是 熟客,公司就不會強制回收承諾書,回收的承諾書都會交給 鄒春香或副總;與投資人簽訂承諾書之後,將承諾書交給鄒 春香並告知投資款項已匯入指定帳戶由鄒春香對帳,都是由 鄒春香匯款利潤及本金至承諾書上投資人指定帳戶內;投資 人在閉鎖期快到期前會詢問我們,我們就會跟鄒春香報告這 件事情,由鄒春香負責匯款(A1卷第172 至175 頁);如果 有投資人匯款,都會通知鄒春香查帳,投資人要簽約的話, 合約書也是跟她拿,拿的時候要告訴她是哪一個投資標的, 投資人合約書一式兩份,1 份由投資人自己留著,另外1 份 就會攜回公司交給鄒春香;投資人投資的款項是匯到指定的 戶頭,或用現金交給業務,由業務帶回公司交給徐傳港、鄒 春香或顧問(A1卷第165 、166 頁)等語。 邱志憲證稱:我每次去辦公室都有看到鄒春香,投資圈購股 票之閉鎖期、報酬率都是由她決定的,她會用口頭或手寫方 式提供我投資標的、每股價格、閉鎖期、報酬率等,我們就 照她提供的資訊介紹給朋友;鄒春香會製作並提供承諾書讓 我自行填寫相關資訊,大部分客戶都是直接匯款到承諾書上 的指定帳戶,但有時候會拿現金給我,我會再將現金直接交 給鄒春香;我不清楚萬事通公司有無銀行帳戶,從我接觸萬 事通公司就都是匯款至鄒春香指定的銀行帳戶(A1卷第61至 65頁);鄒春香會告訴我們某某股票、閉鎖期、掛牌時間、 入金時間、每股金額、獲利率,如果有意願的話鄒春香會拿 承諾書給我們簽,我有時候會把承諾書帶回家,思考清楚之 後再簽了拿回去給鄒春香,錢的部分我都是用匯款匯到承諾 書上面寫的帳戶。鄒春香會直接告訴我們哪一檔股票獲利率 是多少;資金的部分都要透過鄒春香,承諾書都要跟她索取 ,對於投資標的有疑問時,也是詢問鄒春香(A1卷第55、56 頁)等語。
胡綺玹證稱:鄒春香每天都會到辦公室,可能來1 、2 個小 時就離開,她來的時候都會待在董事長室;投資標的合約書 都是要向鄒春香拿取,我們請投資人簽完合約書之後,1 份 要帶回公司,也都是要交給鄒春香,鄒春香都會把合約書帶 走;如果某個投資標的到期要出金時,鄒春香就會拿出1 張 清單,裡面有投資的客戶明細,包括要匯款的金額、帳號, 通常她都希望我們遊說客戶採取轉單的方式;鄒春香會盯我 們業務的業績,她來辦公室的時候就會直接督促我們業務; 鄒春香有拿圈購單給我們看,上面有圈購人的姓名、地址及
基本資料,還有一些制式化的條文(A1卷第133 、134 頁) 等語。
張天豪證稱:鄒春香拿過股票的庫存表、圈購單給我們業務 看,投資人如果要看,也會讓我們拿給投資人看;鄒春香說 這是我們投資的實際狀況,確實有認購到股票(A5卷第236 頁)等語。
張宇丞證稱:鄒春香都會叫梁凱智公布公司的投資標的,口 頭上會講,也會寫在白板上,她也有拿過一本資料,那是公 司從以前到現在圈購的股票庫存表給我們業務看,投資人如 果要看,也會讓我們拿給投資人看,鄒春香說這是我們公司 歷來投資的實際狀況(A5卷第241 頁背面、第243 頁背面) 等語。
吳善雯證稱:我請完產假回來之後,鄒春香開始每天到辦公 室,她來的時候會拿空白的承諾書給業務,收走投資人簽署 完的承諾書,我覺得她就是一個領導人的身分;鄒春香會跟 梁副總或徐傳港一起在小會議室裡面,他們出來的時候,有 時候是梁副總,有時候是徐傳港,會在公司的白板上面把股 票的名稱、天數、保證獲利百分比寫下來,我們就知道這是 新的投資標的;後期就是要跟鄒春香回報(客戶投資數量) ,跟她拿取、繳回承諾書,鄒春香會在新的投資標的公布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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