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博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上易字,106年度,2636號
TPHM,106,上易,2636,201803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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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中華民國刑法第268條
(圖利供給賭場或聚眾賭博罪)
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或聚眾賭博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千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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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