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上易字,92年度,3188號
TPHM,92,上易,3188,200403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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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身關節酸痛、心悸、耳鳴等│周太太│二頁背面至第八十│
│ │ │症狀,於八十八年底某日,在台│楊老師│五頁 │
│ │ │北市○○路和平醫院三樓中醫部│陳助理│ │
│ │ │就診時,I○○前未搭訕,稱其│送藥男│ │
│ │ │姑媽與之同一症狀,後服用一位│子 │ │
│ │ │研究中藥頗有權威之楊老師的藥│ │ │
│ │ │後,就痊癒了,並留下其姑媽周│ │ │
│ │ │太太電話,後打電話給周太太,│ │ │
│ │ │取得楊老師電話,楊老師問完症│ │ │
│ │ │狀,由陳助理聯絡,由一男子送│ │ │
│ │ │藥並收錢,價金二萬二千九百五│ │ │
│ │ │十元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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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戌○○│戌○○於八十九年二月中旬,在│壬○○│八十九年度偵字第│
│ │ │臺北縣關渡逛街時,壬○○上前│Q○○│一○七一八號偵查│
│ │ │搭訕,關心左手麻酸、無力腳、│楊老師│卷第四十頁背面、│
│ │ │刺麻、耳鳴、胸悶、胃脹之症狀│江秀芳│第四十二頁;九十│
│ │ │,稱一位楊老師專門研究中醫藥│ │年度偵字第一五三│
│ │ │草,其阿姨同樣症狀,吃了楊老│ │號偵查卷第七十九│
│ │ │師的藥草就痊癒了,由壬○○介│ │頁背面至第八十一│
│ │ │紹與楊老師聯絡,在電話中瞭解│ │頁 │
│ │ │症狀,由助理江秀芳者聯絡,楊│ │ │
│ │ │隆基送藥收錢,計二萬一千五百│ │ │
│ │ │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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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申○○│申○○於八十九年二月間,在台│壬○○│九十年度偵字第一│
│ │ │北縣三重市三和夜市,遇壬○○辛○○│五三號偵查卷第九│
│ │ │前來搭訕,關心所罹雀斑及偏頭│自稱李│十頁至第九十四頁│
│ │ │痛症狀,稱其姑姑使用過楊醫師│美嫻姑│ │
│ │ │之中藥後,同樣病情即痊癒,並│姑之人│ │
│ │ │留下聯絡電話,後來以電話與其│楊醫師│ │
│ │ │姑姑聯絡後,取得楊醫師及助理│江秀芬│ │
│ │ │江秀芬之電話,對方在電話中瞭│ │ │
│ │ │解病情,由辛○○送藥收錢,於│ │ │
│ │ │同年二月、四月各買一次,分別│ │ │
│ │ │為九千二百五十元、九千五百元│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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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F○○│F○○於八十九年二月間,在桃│酉○○│同右偵查卷第一二│
│ │ │園市○街道○街時,遇酉○○前│楊醫師│八頁背面至第一三│




│ │ │來搭訕,關心所患糖尿病情,提│助理小│一頁 │
│ │ │到其母親曾使用楊醫師之中藥後│姐 │ │
│ │ │,糖尿病就痊癒了,留下自己及│送藥之│ │
│ │ │楊醫師助理小姐聯絡電話,後來│人 │ │
│ │ │打電話給助理小姐,對方在電話│ │ │
│ │ │中瞭解病情後,交不同男女送藥│ │ │
│ │ │收錢,於八十九年三月至五月間│ │ │
│ │ │,計買過三次,一次為二萬三千│ │ │
│ │ │九百五十元,二次各為二萬三千│ │ │
│ │ │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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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E○○│E○○於八十九年三月間,在台│壬○○│同右偵查卷第一一│
│ │ │北市萬華搭公車,壬○○前來搭│辛○○│四頁至第一一八頁│
│ │ │訕,關心所罹患之骨腔發炎等病│自稱李│ │
│ │ │情,稱其姑姑曾使用過楊老師之│美嫻姑│ │
│ │ │中藥後,病情就痊癒了,留下聯│姑之人│ │
│ │ │絡電話,後來打電話取得她姑姑│楊老師│ │
│ │ │電話,聯絡後又取得楊老師及助│丁小姐│ │
│ │ │理丁小姐之電話,對方在電話中│ │ │
│ │ │瞭解病情後,交由辛○○送藥收│ │ │
│ │ │錢,於八十九年三月至五月間,│ │ │
│ │ │計買過三次,分別為二萬二千九│ │ │
│ │ │百五十元、二萬三千八百五十元│ │ │
│ │ │及二萬四千九百五十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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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P○○│P○○於八十九年四月間,在台│壬○○│同右偵查卷第一一│
│ │ │北市士林新光醫院看骨科時,李│辛○○│九頁背面至第一二│
│ │ │美嫻前來訕搭,關心所罹患之膝│自稱李│三頁 │
│ │ │蓋發炎腫大等病情,稱其姑姑使│美嫻姑│ │
│ │ │用楊醫師之中藥後,病情就痊癒│姑之人│ │
│ │ │了,留下聯絡電話,後來電話取│楊醫師│ │
│ │ │得她姑姑電話,壬○○之姑姑在│助理小│ │
│ │ │電話中特別交待,與楊醫師聯絡│姐 │ │
│ │ │時,要講是陳會長介紹楊醫師才│送藥之│ │
│ │ │會幫忙診斷,而且藥價也會算便│人 │ │
│ │ │宜些,與楊醫師及自稱助理小姐│ │ │
│ │ │電話聯絡,對方在電話中瞭解病│ │ │
│ │ │情後,交由辛○○及另一男子送│ │ │
│ │ │藥收錢。於八十九年四月及五月│ │ │
│ │ │間,買過兩次,各為一萬八千六│ │ │




│ │ │百元及二萬四千九百五十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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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林張素│午○○○患有糖尿病,手腳酸麻│壬○○│八十九年度偵字第│
│ │琴 │、抽筋、胸悶、便秘、水腫、子│林阿姨│一○七一八號偵查│
│ │ │宮肌瘤等病情。在八十九年五月│楊老師│卷第三十七頁背面│
│ │ │廿日在林口長庚醫院就診時,李│劉小雲│至第三十九頁、、│
│ │ │美嫻的小姐前來搭訕,稱高雄一│送藥之│第一二○頁 │
│ │ │位楊老師長年研究各種中(草)│人 │ │
│ │ │藥有秘方,一位住在五股林阿姨│ │ │
│ │ │吃楊老師的藥而康復,電話聯絡│ │ │
│ │ │楊老師在電話告訴一些養身保健│ │ │
│ │ │常識,由助理劉小雯聯絡,由一│ │ │
│ │ │成年人送藥收取二萬四千九百五│ │ │
│ │ │十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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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 │黃○○│黃○○於八十九年十一月上旬,│O○○│九十年度偵字第一│
│ │ │在台北市長庚醫院,由自稱王淑│王淑惠│三○六三號偵查卷│
│ │ │惠者搭訕,稱攝護腺腫大可治癒│蘇先生│第二十六頁背面、│
│ │ │,介紹其姑丈蘇先生為證,再經│許老師│第三十四頁 │
│ │ │由許老師電話瞭解,助理李慧君│李慧君│ │
│ │ │連絡,由O○○送藥並收款。共│ │ │
│ │ │購買六次合計十一萬八千六百元│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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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 │丁○○│丁○○於八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三│O○○│⒈同右偵查卷第十│
│ │ │日在林口醫院遇到某太太搭訕,│江太太│二頁、第三十四頁│
│ │ │指靜脈瘤可治癒,介紹其表姐江│林小姐│⒉原審卷第二宗第│
│ │ │太太為證,經由會計林小姐連絡│李醫師│七十七頁、第七十│
│ │ │,由李醫師電話瞭解,再由黃瑞│某太太│八頁 │
│ │ │廷送藥並收款。買二個月共計三│ │ │
│ │ │萬五千六百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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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 │V○○│V○○於八十九年十二月間,在│O○○│同右偵查卷第二十│
│ │ │台北市龍山寺遇一位自稱劉巧雲劉巧雲│二頁、第三十四頁│
│ │ │的女子搭訕,得知有不孕症,稱│魏老師│ │
│ │ │其老闆娘有同症,經魏老師治癒│王小姐│ │
│ │ │而生子,告知其老闆娘電話,與│自稱老│ │
│ │ │該老闆娘聯繫,吹噓魏老師的醫│闆娘之│ │
│ │ │術高明,去電魏老師助理王小姐│人 │ │
│ │ │接洽,魏老師來電,以電話瞭解│ │ │




│ │ │開藥。買了二次共伍萬元,由黃│ │ │
│ │ │瑞廷送藥收錢。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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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子○○│子○○於八十九年十二月二十八│O○○│同右偵查卷第三十│
│ │ │日及九十年一月十九日,在台北│某女子│一頁、第三十四頁│
│ │ │市長庚醫院遇一女子搭訕,指其│鄭雅琪│ │
│ │ │脫髮症可治癒,介紹其友人鄭雅│李醫師│ │
│ │ │琪,再介紹由李醫師電話開藥,│ │ │
│ │ │O○○送藥收取三萬六千三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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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R○○│R○○於八十九年底,在林口長│O○○│同右偵查卷第十一│
│ │ │庚醫院遇一葉先生搭訕,指其甲│洪太太│頁、第三十四頁 │
│ │ │狀腺可治癒,介紹洪太太為見證│葉小姐│ │
│ │ │,由助理葉小姐游小姐連絡,李│游小姐│ │
│ │ │老師電話開藥,O○○送藥並收│李老師│ │
│ │ │款。購買六次,每次二萬二千元│某先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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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M○○│M○○於九十年元月中旬,在台│O○○│⒈同右偵查卷第二│
│ │ │北市馬偕醫院內,遇某先生搭訕│吳太太│十九頁背面、第三│
│ │ │,指其女兒心律不整可治癒,介│魏老師│十四頁 │
│ │ │紹吳太太為見證,經由魏老師電│葉小姐│⒉原審卷第二宗第│
│ │ │話開藥,助理葉小姐及黃小姐連│黃小姐│七十五頁 │
│ │ │絡,O○○送藥並收款,共計四│某先生│ │
│ │ │次八萬八千三百五十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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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L○○│L○○於九十年三月十日在台北│O○○│⒈同右偵查卷第二│
│ │ │市馬偕醫院,遇一位自稱秀枝女│秀枝 │十一頁、第三十四│
│ │ │子搭訕,稱顏面神經病可治癒,│江太太│頁 │
│ │ │介紹其老板娘江太太,再由魏老│魏老師│⒉原審卷第二宗第│
│ │ │師電話開藥,助理孫淑樺接洽,│孫淑樺│七十四頁 │
│ │ │O○○送藥收取二萬二千九百五│ │ │
│ │ │十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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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g○○│g○○於九十年三月中旬,在台│O○○│⒈同右偵查卷第六│
│ │ │北縣板橋亞東醫院內遇顏小玲搭│顏小玲│頁、第三十四頁 │
│ │ │訕,指心律不整及骨刺可治癒,│葉太太│⒉原審卷第二宗第│
│ │ │說他阿姨葉太太是高雄一位林醫│林老師│七十六頁 │
│ │ │生看好的,經聯絡葉太太稱那位│朱小姐│ │
│ │ │醫師是作研究不幫人看病,要說│ │ │




│ │ │是洪將軍介紹才願意看病,後來│ │ │
│ │ │就打電話給林老師林老師電話│ │ │
│ │ │問診,再由助理朱小姐連絡,由│ │ │
│ │ │一名年輕男子O○○送藥並收款│ │ │
│ │ │,並還說其阿媽也是吃該藥好的│ │ │
│ │ │,買了二次,共四萬二千元。 │ │ │
├───┼───┼──────────────┼───┼────────┤
│二十六│丙○○│丙○○於九十年三月中旬,在太│O○○│⒈同右偵查卷第十│
│ │ │北縣亞東醫院遇一位黃太太搭訕│黃太太│八頁、第三十四頁│
│ │ │,指其糖尿病可治癒,介紹林老│林老師│⒉原審卷第二宗第│
│ │ │師可治好,電話瞭解開藥,由助│洪美華│七十八頁、第七十│
│ │ │理洪美華聯絡,O○○送藥收款│ │九頁 │
│ │ │一萬八千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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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陳吳連│C○○○於九十年三月中旬,在│O○○│同右偵查卷第三十│
│ │朱 │台北市內湖三軍總醫院內,遇某│劉太太│二頁、第三十四頁│
│ │ │小姐搭訕,指其子宮瘤可治癒,│衛老師│ │
│ │ │介紹老闆劉太太為見證,再介紹│洪雯 │ │
│ │ │經由衛老師電話開藥,助理洪雯│ │ │
│ │ │聯絡,由O○○送藥並收款。購│ │ │
│ │ │買二次,共計四萬七千四百五十│ │ │
│ │ │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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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Y○○│Y○○於九十年三月十七日,在│O○○│同右偵查卷第十五│
│ │ │台北市內湖三軍總醫院遇潘秀娟潘秀娟│頁、第三十四頁 │
│ │ │搭訕,指其不孕症可治癒,介紹│劉太太│ │
│ │ │其老闆娘劉太太為見證,經由李│李老師│ │
│ │ │老師電話開藥,助理葉小姐聯絡│葉小姐│ │
│ │ │,由O○○送藥並收款。購買二│ │ │
│ │ │次共四萬五千四百五十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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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d○○│d○○於九十年四月中旬,在台│O○○│同右偵查卷第五頁│
│ │ │北市馬偕醫院內遇洪淑卿搭訕,│洪淑卿│ │
│ │ │指其頭暈可治癒,介紹老闆娘劉│劉太太│ │
│ │ │太太為見證,經由李老師電話開│李老師│ │
│ │ │藥,助理洪雯聯絡,由O○○送│洪雯 │ │
│ │ │藥並收款一萬二千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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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 │紀邱寶│地○○○於九十年四月中旬,在│O○○│同右偵查卷第二十│
│ │珠 │台北市馬偕醫院遇某小姐搭訕,│陳太太│五頁、第三十四頁│




│ │ │指其骨質疏鬆可改善,介紹老闆│李老師│ │
│ │ │娘陳太太為見證,經由李老師電│游小姐│ │
│ │ │話開藥,助理游小姐聯絡,由黃│某小姐│ │
│ │ │瑞廷送藥並收取二萬一千九百五│ │ │
│ │ │十元。 │ │ │
├───┼───┼──────────────┼───┼────────┤
│三十一│N○○│N○○於九十年四月十八日,在│O○○│同右偵查卷第三十│
│ │ │台北縣新店市耕醫院內遇張嘉鈴張嘉鈴│三頁、第三十四頁│
│ │ │搭訕,指其膝關節疼痛可治癒,│江太太│ │
│ │ │其阿姨江太太為見證,經由林教林教授│ │
│ │ │授電話開藥,助理方小姐聯絡,│方小姐│ │
│ │ │由O○○送藥並收款。購買二次│ │ │
│ │ │,共計四萬元。 │ │ │
├───┼───┼──────────────┼───┼────────┤
│三十二│辰○○│辰○○於九十年四月二十日,在│O○○│同右偵查卷第七頁│
│ │ │台北市馬偕醫院內遇林心怡搭訕│林心怡│、第三十四頁 │
│ │ │,指其臉部白斑可治癒,其老闆│江太太│ │
│ │ │娘江太太為見證,經由李老師電│李老師│ │
│ │ │話開藥,助理洪雯聯絡,由黃瑞│洪雯 │ │
│ │ │廷送藥並收取二萬二千九百五十│ │ │
│ │ │元。 │ │ │
├───┼───┼──────────────┼───┼────────┤
│三十三│許丕枝│許丕枝於九十年四月二十三日,│O○○│同右偵查卷第十四│
│ │ │在台北市馬偕醫院內遇羅小姐搭│羅小姐│頁 │
│ │ │訕,指其女兒許欣怡月經不順可│孫太太│ │
│ │ │治癒,其老闆娘孫太太為見證,│李醫師│ │
│ │ │經由李醫生電話開藥,助理洪雯│洪雯 │ │
│ │ │聯絡,由O○○送藥並收取二萬│ │ │
│ │ │一千九百五十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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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巳○○│林永嫻於九十年五月三日,在台│O○○│⒈同右偵查卷第十│
│ │ │北市醫院內遇陳建宏搭訕,指其│陳建宏│三頁、第三十四頁│
│ │ │膽汁大量溢出可治癒,介紹其老│鄭太太│⒉原審卷第二宗第│
│ │ │闆娘鄭太太為見證,經由李國醫│李國醫│七十一頁、第七十│
│ │ │電話開藥,助理洪雯聯絡,由黃│洪雯 │二頁 │
│ │ │瑞廷送藥並收取二萬一千九百五│ │ │
│ │ │十元。 │ │ │
├───┼───┼──────────────┼───┼────────┤
│三十五│e○○│e○○於九十年五月九日,在台│庚○○│同右偵查卷第三十│
│ │ │北市馬偕醫院內遇蔡婉婷搭訕,│蔡婉婷│頁 │




│ │ │指其母親脊椎骨酸痛可治癒,其│黃太太│ │
│ │ │阿姨黃太太為見證,經由林老師林老師│ │
│ │ │電話開藥,助理孫小姐聯絡,由│孫小姐│ │
│ │ │庚○○送藥並收取二萬一千元。│ │ │
├───┼───┼──────────────┼───┼────────┤
│三十六│D○○│D○○於九十年五月十六日,在│O○○│同右偵查卷第九頁│
│ │ │台北市和平醫院內遇王淑惠搭訕│王淑惠│ │
│ │ │,指其胃病可治癒,其姑姑何太│何太太│ │
│ │ │太可見證,經由江老師電話開藥│江老師│ │
│ │ │,助理李慧君聯絡,由O○○送│李慧君│ │
│ │ │藥並收取一萬七千八百元。 │ │ │
├───┼───┼──────────────┼───┼────────┤
│三十七│B○○│B○○於九十年五月十九日十四│O○○│九十年度偵字第一│
│ │ │時許,在台北市○○○路○段太│潘小姐│五三號偵查卷第十│
│ │ │平洋崇光百貨公司,遇一潘小姐│孫太太│七頁背面至第十九│
│ │ │搭訕,稱其臉上雀斑有中藥可治│李老師│頁、第三十一頁、│
│ │ │癒,稱其姑媽吃了該中藥而治癒│黃心智│第七十七頁背面、│
│ │ │,留有電話。後電話聯絡其姑媽│ │第七十八頁 │
│ │ │孫太太,介紹李老師及其助理黃│ │ │
│ │ │心智,李老師電話中開藥,後看│ │ │
│ │ │到報紙有人舉發,故於O○○送│ │ │
│ │ │藥到其住處時報警查獲,尚未交│ │ │
│ │ │付財物。 │ │ │
├───┼───┼──────────────┼───┼────────┤
│三十八│未○○│未○○於九十年五月二十一日十│O○○│同右偵查卷第二十│
│ │ │時三十分許,在台大醫院因心瓣│吳美娟│頁、第二十一頁、│
│ │ │膜病症取藥,自稱吳美娟者來搭│孫太太│第三十一頁、第七│
│ │ │訕,稱其阿姨是吃中藥好的,留│李老師│十八頁、第七十九│
│ │ │下阿姨孫太太的電話。後打電話│顧倩紅│頁 │
│ │ │給孫太太,孫太太介紹李老師,│ │ │
│ │ │經由電話聯絡李老師建議飲食狀│ │ │
│ │ │況並開藥,由助理顧倩紅聯絡,│ │ │
│ │ │藥費一個月一萬八千五百元。林│ │ │
│ │ │彩雪認費用太高,孫太太則打電│ │ │
│ │ │話說是吃這藥好的,藥效非常好│ │ │
│ │ │,為了家裡小孩,再貴也要買來│ │ │
│ │ │吃,乃應允買藥,由O○○送藥│ │ │
│ │ │收錢。 │ │ │
└───┴───┴──────────────┴───┴────────┘
附表二:




┌───┬───────────────┬──────┬────────┐
│編號 │贓證物品名稱 │數量 │查扣物品之提出人│
├───┼───────────────┼──────┼────────┤
│一 │帳冊影本 │乙冊 │壬○○
├───┼───────────────┼──────┼────────┤
│二 │出貨單 │乙冊 │壬○○
├───┼───────────────┼──────┼────────┤
│三 │客戶名冊 │乙冊 │壬○○
├───┼───────────────┼──────┼────────┤
│四 │病情追蹤記錄 │乙冊 │壬○○
├───┼───────────────┼──────┼────────┤
│五 │員工福利準則 │乙冊 │壬○○
├───┼───────────────┼──────┼────────┤
│六 │推薦計劃表 │乙冊 │壬○○
├───┼───────────────┼──────┼────────┤
│七 │資金進出存摺影本 │乙冊 │壬○○
├───┼───────────────┼──────┼────────┤
│八 │傳真訂貨單 │乙冊 │壬○○
├───┼───────────────┼──────┼────────┤
│九 │病情追蹤告知應注意事項 │乙冊 │壬○○
├───┼───────────────┼──────┼────────┤
│十 │中醫寶典 │乙冊 │壬○○
├───┼───────────────┼──────┼────────┤
│十一 │雜記 │乙冊 │壬○○
├───┼───────────────┼──────┼────────┤
│十二 │藥劑包裝紙 │乙批 │酉○○
├───┼───────────────┼──────┼────────┤
│十三 │藥包分裝袋 │乙批 │酉○○
├───┼───────────────┼──────┼────────┤
│十四 │京鼎公司產品說明書 │乙張 │酉○○
├───┼───────────────┼──────┼────────┤
│十五 │京鼎公司員工福利準則 │乙張 │酉○○
├───┼───────────────┼──────┼────────┤
│十六 │京鼎公司員工名單 │乙張 │酉○○
├───┼───────────────┼──────┼────────┤
│十七 │京鼎公司產品一覽表 │乙張 │酉○○
├───┼───────────────┼──────┼────────┤
│十八 │酉○○私人筆記本 │乙冊 │酉○○
├───┼───────────────┼──────┼────────┤
│十九 │下屬員工筆記本 │四冊 │酉○○




├───┼───────────────┼──────┼────────┤
│二十 │公司出貨單 │乙本 │亥○○ │
├───┼───────────────┼──────┼────────┤
│二十一│公司員工到勤單 │四張 │亥○○ │
├───┼───────────────┼──────┼────────┤
│二十二│J○○等人業績表 │乙張 │亥○○ │
├───┼───────────────┼──────┼────────┤
│二十三│公司課程表 │乙張 │酉○○
├───┼───────────────┼──────┼────────┤
│二十四│公司業績表(惠豐家族) │乙張 │亥○○ │
├───┼───────────────┼──────┼────────┤
│二十五│雪上純等食品(京鼎公司) │捌瓶 │京鼎公司中和據點│
│ │ │ │內扣得 │
├───┼───────────────┼──────┼────────┤
│二十六│養生玉露食品(京鼎公司) │壹盒 │京鼎公司中和據點│
│ │ │ │內扣得 │
├───┼───────────────┼──────┼────────┤
│二十七│電腦主機 │壹台 │京鼎公司中和據點│
│ │ │ │內扣得 │
├───┼───────────────┼──────┼────────┤
│二十八│磁片 │肆片 │京鼎公司中和據點│
│ │ │ │內扣得 │
├───┼───────────────┼──────┼────────┤
│二十九│電腦主機下載資料磁片 │壹片 │京鼎公司中和據點│
│ │ │ │內扣得 │
├───┼───────────────┼──────┼────────┤
│三十 │百果菁華 │二十七瓶 │庚○○
├───┼───────────────┼──────┼────────┤
│三十一│雪康極品 │小瓶二十八瓶│庚○○
│ │ │大瓶十瓶 │ │
├───┼───────────────┼──────┼────────┤
│三十二│活力C │四十三瓶 │庚○○
├───┼───────────────┼──────┼────────┤
│三十三│刺草菁華 │二十九瓶 │庚○○
├───┼───────────────┼──────┼────────┤
│三十四│飛龍極品 │二十二瓶 │庚○○
├───┼───────────────┼──────┼────────┤
│三十五│舒益寶 │十九瓶 │庚○○
├───┼───────────────┼──────┼────────┤
│三十六│南寶 │二十八瓶 │庚○○




├───┼───────────────┼──────┼────────┤
│三十七│雪山極品 │小瓶三十瓶 │庚○○
│ │ │大瓶十二瓶 │ │
├───┼───────────────┼──────┼────────┤
│三十八│飛燕極品 │二十五瓶 │庚○○
├───┼───────────────┼──────┼────────┤
│三十九│豪斯敏 │大瓶二十七瓶│庚○○
├───┼───────────────┼──────┼────────┤
│四十 │深山菁華 │大瓶二十二瓶│庚○○
├───┼───────────────┼──────┼────────┤
│四十一│元氣神 │十八瓶 │庚○○
├───┼───────────────┼──────┼────────┤
│四十二│御草菁華 大瓶│八瓶 │庚○○
├───┼───────────────┼──────┼────────┤
│四十三│神農本草 大瓶│一瓶 │庚○○
├───┼───────────────┼──────┼────────┤
│四十四│百仁晶 │一瓶 │庚○○
├───┼───────────────┼──────┼────────┤
│四十五│草本菁華 │一瓶 │庚○○
├───┼───────────────┼──────┼────────┤
│四十六│佛蘭玉露 │五十三盒(每│庚○○
│ │ │盒內有三十小│ │
│ │ │包) │ │
├───┼───────────────┼──────┼────────┤
│四十七│藥膏 │五十八小盒 │庚○○
├───┼───────────────┼──────┼────────┤
│四十八│四珍精 │三盒(每盒內│庚○○
│ │ │有三十小包)│ │
├───┼───────────────┼──────┼────────┤
│四十九│嫩膚平衡調理液 │五十七瓶 │庚○○
├───┼───────────────┼──────┼────────┤
│五十 │記事本 │貳本 │庚○○
├───┼───────────────┼──────┼────────┤
│五十一│塑膠分裝袋 │乙箱 │庚○○
├───┼───────────────┼──────┼────────┤
│五十二│藥膏 │五十八只 │庚○○
├───┼───────────────┼──────┼────────┤
│五十三│雪山極品 │壹瓶 │O○○
├───┼───────────────┼──────┼────────┤
│五十四│飛燕極品 │壹瓶 │O○○




├───┼───────────────┼──────┼────────┤
│五十五│雪康極品 │壹瓶 │O○○
├───┼───────────────┼──────┼────────┤
│五十六│刺草菁華 │壹瓶 │O○○
├───┼───────────────┼──────┼────────┤
│五十七│百果菁華 │壹瓶 │O○○
├───┼───────────────┼──────┼────────┤
│五十八│深山菁華 │壹瓶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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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九│佛蘭玉露 │壹盒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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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 │塑膠分裝袋 │貳佰只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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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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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名稱 │數量 │所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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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宇○○○購買藥品 │乙大包 │宇○○○ │
├───┼───────────────┼──────┼────────┤
│二 │午○○○購買藥品 │乙大包 │午○○○ │
├───┼───────────────┼──────┼────────┤
│三 │邱碧連購買藥品 │乙大包 │邱碧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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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天○○購買藥品 │乙大包 │天○○ │
├───┼───────────────┼──────┼────────┤
│五 │申○○購買藥品 │乙大包 │申○○ │
├───┼───────────────┼──────┼────────┤
│六 │戊○○購買藥品 │乙大包 │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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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李小平購買藥品 │乙大包 │丑○○提出 │
│ │ │ │李小平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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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W○○提出外包裝信封 │乙個 │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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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未○○購買深山菁華 │一瓶 │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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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未○○購買刺草菁華 │一瓶 │未○○ │
├───┼───────────────┼──────┼────────┤
│十一 │未○○購買百菓菁華 │一瓶 │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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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未○○購買雪山極品 │一瓶 │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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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未○○購買南寶 │一瓶 │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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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未○○購買飛龍極品 │一瓶 │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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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未○○提出塑膠分裝袋 │參佰只 │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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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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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起訴書│起訴事實               │備考     │
│ │被害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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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T○○│八十八年十一月間,在桃園縣省立醫院,自│起訴書附表編號二│
│  │   │稱陳小姐之女子,介紹可治癒癲癎之疾病,│ │
│  │   │由其姑丈擔任見證人,之後由楊老師電話詢│        │
│  │   │問病情,使被害人陷於錯誤而支付二萬四千│        │
│  │   │元之藥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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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X○○│八十八年底在臺北市馬偕醫院,黃美珠向被│起訴書附表編號二│
│  │   │害人搭訕,介紹周太太為見證人,由楊院長│十四 │
│  │   │電話問診,並經助理朱小姐聯絡,之後即由│ │
│  │   │一名中年男子送藥,使被害人陷於錯誤而支│ │
│  │   │付一萬七千元之藥費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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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宙○○│九十年二月二十五日,在臺北市臺大醫院,│起訴書附表編號二│
│  │   │自稱陳秀美搭訕,介紹可治療關節炎之藥物│十六 │
│  │   │,偽稱邱太太之凃欣吟為見證人,由魏老師│ │
│  │   │電話問診,並經助理自稱孫淑華聯絡,再由│ │
│  │   │由年輕男子送藥,使被害人陷於錯誤,而交│ │
│  │   │付二萬八千九百五十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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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b○○│八十九年五月中旬,在臺北市馬偕醫院,自│起訴書附表編號三│
│  │   │稱吳素瑩向被害人搭訕,介紹治癒腹瀉病症│十二 │
│  │   │之藥物,且葉太太為見證人,由楊院長電話│ │
│  │   │問診,經助理葉芝玲聯絡,再由劉俊良送藥│ │
│  │   │,使被害人陷於錯誤而支付二萬二千九百五│ │




│  │   │十元之藥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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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乙○ │九十年四月中旬,在臺北市長庚醫院,自稱│起訴書附表編號三│
│  │   │陳淑芬向被害人搭訕,介紹黃太太治癒頭暈│十四 │
│  │   │之藥物,且黃太太為見證人,之後由林老師│ │
│  │   │電話問診,經助理丁小姐洽辦後續事宜,再│        │
│  │   │由年輕男子送藥,使被害人陷於錯誤而支付│        │
│  │   │二萬三千元之藥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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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丁薛淑│八十九年八月中旬在臺北市榮民總醫院,自│起訴書附表編號三│
│  │娥  │稱李佩華向被害人搭訕,介紹可治癒失眠等│十七 │
│  │   │病症之藥物,且邱太太為見證人,再由楊醫│ │
│  │   │師電話問診,助理朱小姐接洽後續事宜,再│        │
│  │   │由一位年輕男子送藥,使被害人陷於錯誤而│        │
│  │   │支付一萬五千元之藥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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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f○○│九十年四月十日在臺北縣林口長庚醫院,自│起訴書附表編號四│
│  │   │稱陳慧君向被害人搭訕,且楊太太為見證人│十 │
│  │   │,之後經林先生電話問診,助理方小姐接洽│ │
│  │   │後續事宜,並由廖小姐送藥,使被害人陷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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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京鼎蔘藥貿易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