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
編號 被害人 詐騙手法 詐欺匯款金額(新臺幣) 匯款帳戶 張嘉哲提領時間、地點及金額(新臺幣) ,另編號12由王景弘提領。 主文 1 吳永全 詐欺集團成員於108 年6 月4 日冒充吳永全之建築師,撥打電話向吳永全借款,吳永全不疑有他而依指示於同年月6 日13時4分至14分匯款至指定帳戶中。 3 萬元5 萬元 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 108 年6月6 日13時22分至24分許,提領3 萬元、3 萬元、2 萬元。臺北市○○區○○路0 段000 號「華南銀行東湖分行」 張嘉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 黃秀珠 詐欺集團成員於108 年6 月5 日及6 日冒充黃秀珠之友人,撥打電話向黃秀珠借款,黃秀珠不疑有他而依指示於同年月6 日13時33分匯款至指定帳戶中。 4 萬元 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 108 年6月6 日13時42分至43分許,提領2 萬元、2 萬元。臺北市○○區○○路000 號「統一超商權金門市」 張嘉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 潘默瑄 詐欺集團成員於108 年6 月4 日及5 日冒充潘默瑄之友人,撥打電話向潘默瑄借款,潘默瑄不疑有他而依指示於同年月6 日13時54分匯款至指定帳戶中。 5 萬元 同上 108 年6月6 日14時1 分至2 分許,提領2 萬元、2 萬元。臺北市○○區○○路000 號「萊爾富超商北市金湖店」 張嘉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 張凱均 詐欺集團成員於108 年6 月6 日冒充網路賣家撥打電話予張凱均,佯稱張凱均先前網路購物訂單遭設定為持續扣款,須配合操作始能解除設定,張凱均不疑有他而依指示於同年月6 日16時35分許,匯款至指定帳戶中。 42,099元 京城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 108 年6月6 日16時40分至41許,提領2 萬元、2 萬元、2 千元。臺北市○○區○○○路0 段000 號「遠東銀行金湖分行」 張嘉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5 周玥伶 詐欺集團成員於108 年6 月6 日冒充網路賣家及兆豐銀行行員撥打電話予周玥伶,佯稱周玥伶先前網路購物訂單遭設定而付款多筆訂單,須配合操作始能取消,周玥伶不疑有他而依指示於同年月6 日17時1分許,匯款至指定帳戶中。 13,012元 同上 108 年6月6 日17時8 分許,提領1萬3 千元。臺北市○○區○○路000 號、423 號「玉山銀行東湖分行」 張嘉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參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 莊張賜蓮 詐欺集團成員於108 年6 月5 日冒充莊張賜蓮之友人,撥打電話向莊張賜蓮借款,莊張賜蓮不疑有他而依指示於同年月6 日12時匯款至指定帳戶中。 10萬元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 108 年6月6 日17時13分許,提領10萬元。臺北市○○區○○路0 段000 號「中國信託東湖簡易分行」 張嘉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7 蕭憲東 詐欺集團成員於108 年6 月6 日冒充網路賣家及銀行行員撥打電話予蕭憲東,佯稱蕭憲東先前網路購物訂單遭設定而付款多筆訂單,須配合操作始能取消,蕭憲東不疑有他而依指示於同日18時28分許,匯款至指定帳戶中。 49,985元、28,457元 臺灣銀行000-000000000000 108 年6月6 日18時34分至40分許,提領5 萬元、2 萬8 千元。臺北市○○區○○路0 段000 號「臺灣銀行東湖分行」 張嘉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8 江秀靈 詐欺集團成員於108 年6 月6 日冒充ORBIS 公司員工及銀行行員撥打電話予江秀靈,佯稱江秀靈先前網路購物訂單遭設定而付款多筆訂單,須配合操作始能取消,江秀靈不疑有他而依指示於同日17時44分許,匯款至指定帳戶中。 12,000元 9千元 臺灣銀行000-000000000000 第一銀行000-00000000000 108 年6月6 日18時56分許,提領1萬2 千元。臺北市○○區○○路000 號、423 號「玉山銀行東湖分行」 108 年6月6 日17時50分許,提領9千元。臺北市○○區○○路0 段000 號「臺灣銀行東湖分行」 張嘉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壹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 陳玉真 詐欺集團成員於108 年6 月5 、6日冒充ORBIS 公司員工及郵局人員撥打電話予陳玉真,佯稱陳玉真先前網路購物訂單錯誤,須配合操作始能取消,陳玉真不疑有他而依指示於同日17時50分許,匯款至指定帳戶中。 25,985元 第一銀行000-00000000000 108 年6月6 日17時55分至56分許,提領2 萬元、5 千元、1 千元。臺北市○○區○○○路0 段000 號「遠東銀行金湖分行」 張嘉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陸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 蘇筱云 詐欺集團成員於108 年6 月6 日冒充小三美日員工撥打電話予蘇筱云,佯稱蘇筱云先前網路購物訂單因駭客入侵遭重複訂購,須依指示操作取消,蘇筱云不疑有他而依指示於同日19時10分至16分許,匯款至指定帳戶中。 8,989元、3,212元 國泰世華銀行000-000000000000 108 年6月6 日19時27分許,提領1萬2 千元。臺北市○○區○○路000 號、423 號「玉山銀行東湖分行」 張嘉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貳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 黎亮瑄 詐欺集團成員於108 年6 月6 日冒充小三美日員工撥打電話予黎亮瑄,佯稱黎亮瑄先前網路購物訂單因駭客入侵遭重複訂購,須依指示操作取消,黎亮瑄不疑有他而依指示於同日19時36分許,匯款至指定帳戶中。 27,987 元 玉山銀行000-000000000000 108 年6月6 日19時42分至43分許提領2 萬元、2 萬元、9 千元。臺北市○○區○○路0 段00號「台北富邦銀行東湖分行」 張嘉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2 蕭林秀鳳 詐欺集團成員於108 年5 月28日冒充蕭林秀鳳外甥女撥打電話予蕭林秀鳳,向蕭林秀鳳借款,蕭林秀鳳不疑有他而依指示於同年月29日11時26分許,匯款至指定帳戶中。 15萬元 中華郵政000-00000000000000 108 年5月29日11時40分至45分許,由王景弘提領15萬元。臺北市○○區○○路0 段000 巷0 號「台北富邦銀行內湖分行」及臺北市○○區○○路0 段000 巷00號「國泰世華銀行文德分行」 張嘉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