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上訴。 書記官 許俊鴻中 華 民 國 109 年 9 月 30 日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刑法第320條第1項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附表:編號 名 稱 數量 1 公仔 70隻 2 3.5通道直升機 2臺 3 跳舞鋼鐵人玩具 12隻 4 6吋迪士尼娃娃 32隻 5 12吋日貨娃娃 10隻 6 海賊王公仔盒(內有海仔昂公仔) 1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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