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錢防制法等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原上訴字,114年度,264號
TPHM,114,原上訴,264,20251030,2

2/2頁 上一頁


 37.告訴人李俊衛之報案資料: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北分局竹   北派出所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金融機構聯 防機制通報單、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移 歸2卷第160-161、164頁
 38.告訴人李俊衛之匯款交易明細表:移歸2卷第162頁 39.告訴人李俊衛與詐騙集團成員間通訊軟體LINE之對話紀錄 :移歸2卷第163-164頁
  《告訴人林鍇伶部分》(附表編號15之被害人) 40.告訴人林鍇伶之報案資料: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健 康派出所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金融機構聯 防機制通報單、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移 歸2卷第179-180、190頁
 41.告訴人林鍇伶與詐騙集團成員間通訊軟體LINE之對話紀錄 :移歸2卷第182-189頁
  《告訴人曾思屏部分》(附表編號16之被害人) 42.告訴人曾思屏之匯款交易明細表、金融卡卡面影本:移歸2   卷第197、204-205頁
 43.告訴人曾思屏之報案資料: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宜蘭分局民 族派出所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金融機構聯 防機制通報單、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移 歸2卷第198-199、206頁
 44.告訴人曾思屏與詐騙集團成員間通訊軟體LINE之對話紀錄 、臉書房屋出租廣告截圖:移歸2卷第200-203頁  《告訴人黃佳婕部分》(附表編號17之被害人) 45.告訴人黃佳婕之報案資料: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立 人派出所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金融機構聯 防機制通報單、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移 歸2卷第211-212、217頁
 46.告訴人黃佳婕與詐騙集團成員間通訊軟體LINE之對話紀錄 (含匯款交易明細畫面)、臉書房屋出租廣告截圖:移歸2 卷第213-216頁
  《告訴人蔡明玠部分》(附表編號18之被害人) 47.告訴人蔡明玠之報案資料:彰化縣警察局芳苑分局二林分 駐所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金融機構聯防機 制通報單、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移歸773 卷第29-30、34頁
 48.告訴人蔡明玠之中國信託銀行存款交易明細:移歸773卷第 31-33頁
 《告訴人吳宜玲部分》(附表編號19之被害人)   49.告訴人吳宜玲之報案資料:郵政跨行匯款申請書、內政部



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 局厚德派出所受(處)理案件證明單、受理詐騙帳戶通報 警示簡便格式表、陳報單、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偵7708 卷第17、21-29、44-43頁 
 《被告資料》
 50.臺灣土地銀行集中作業中心於112年10月6日出具之總集作 查字第1121012705號函檢附被告陽昱廷帳戶基本資料及存 款交易明細:偵1329卷第19-21頁
 51.臺灣銀行國內營運部國內票據集中作業中心於112年9月28 日出具之集中作字第11250100331號函檢附被告陽昱廷帳戶 基資料及存款交易明細:偵1329卷第22-24頁 52.國泰世華商業銀行存匯作業管理部於112年8月23日出具之 國世存匯作業字第1120150106號函檢附被告陽昱廷帳戶基 本資料及存款交易明細:偵1329卷第24-26頁 53.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於112年9月14日出具之通清字 第1120037430號函檢附被告葉麗香帳戶基本資料及存款交 易明細:移歸2卷第241-244頁≒同卷第31-33頁≒同卷第252- 255頁
 54.永豐商業銀行作業處於112年8月23日出具之作心詢字第112 0821111號函檢附被告葉麗香帳戶基本資料及存款交易明細 :移歸2卷第34-38頁≒同卷第235-240頁≒同卷第255-260頁≒ 移歸773卷第19-24頁
 55.被告陽昱廷葉麗香間通訊軟體LINE之對話紀錄:偵8394 卷第28頁

2/2頁 上一頁


參考資料
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