償還犯罪被害補償金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重訴字,106年度,266號
TNDV,106,重訴,266,202001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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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戊○○,其在法院羈押庭看到被告辛○○,才確定 係被告辛○○設計等情(見刑案偵一卷㈢第134、135頁 、偵一卷㈥第16、17頁,刑案二審卷㈧第113頁至第118 頁反面勘驗內容)。被告甲○○嗣證稱:「(問:既然 你有說到維冠金龍大樓的設計問題,到底本棟大樓是何 人設計?)我確定是辛○○設計的,因為當時是我們公 司的人先設計初稿,我記得我是拿給辛○○進一步審核 設計及蓋章,當時跟他聯繫的就是洪軒漢(應為丙○○ 之誤載),我還有去辛○○的事務所與辛○○討論設計 圖費用,我當天是在法院羈押庭看到辛○○才確定是辛 ○○設計的。」、「(問:你之前在偵查中是說由張鶯 寶出面處理,為何如此?)因為時間20幾年,記憶模糊 才會說錯,來開庭之前有人跟我講說設計師是叫張鶯寶 ,我直到法院開羈押庭看到辛○○本人才確定是辛○○ 處理的。」等語(見刑案偵一卷㈢第135頁)。 ②於105年3月2日下午5時10分偵查中證稱:「(問:是你 親送資料到辛○○建築師事務所請辛○○審圖、核章送 件的?)不是我自己親送,是部屬送的,可能是丙○○ ,丙○○也有可能請底下的部屬去送,我會告訴丙○○ 說建築師是誰,本案我有告訴丙○○建築師是辛○○, 設計部把圖畫好,會拿去跟建築師討論結構跟建築設計 圖有無符合,由建築師去審核,辛○○審核完,不是辛 ○○通知我不然就是丙○○通知我說資料已經好了,要 我去跟辛○○討論設計費的事。」、「(問:是你去辛 ○○事務所討論設計費的事,還是辛○○來維冠公司跟 你討論?)忘記是我去他的事務所還是他來我公司,但 是大概是我去他的事務所開支票,並且在申請建照的資 料上蓋維冠公司的大小章,由建築師簽名蓋章送件。」 、「(問:本案你跟辛○○討論的設計費為多少?)忘 記了,是以坪數來計算,當時1坪應該至少也要1000多 元,我不太記得,但大約是如此。」、「(問:你怎麼 支付辛○○設計費用?)我開維冠公司當期的支票給他 ,支票給付的款項是包含設計跟監造費,應該是幾百萬 元。」、「(問:82年變更設計時,有無再跟辛○○重 新討論費用?)有,變更設計比較少的費用,大約10幾 萬元…但我確定的是我接洽的對象是辛○○……」、「 (問:81年申請建造執照,82年變更設計,83年申請使 用執照,分別是由何人去送件?)81年是辛○○送的, 因為申請建照的流程在我繳納設計監造費後,建築師就 要拿圖跟申請書跟設計費去跟建築師公會掛號,因為跟



建築師公會我們不能送,辛○○才可以,所以在辛○○ 在跟建築師公會掛號後,才由建築師公會轉臺南縣政府 建管課審核建築執照。82年變更設計是我們公司設計部 門弄好,由設計部門拿去給辛○○的建築師事務所去把 申請書、圖裡面要建築師蓋章簽名的部分弄好,辛○○ 弄好後,再由公司的設計部人員去辛○○事務所把資料 拿回來,同時給辛○○變更設計費,之後設計部門再拿 去給營造廠的土木技師簽名蓋章,以及蓋營造廠的大小 章,都處理完後因為變更設計不需要經過建築師公會, 所以由我們公司的設計部門直接送件變更設計……」、 「(問:所以辛○○沒有在幫你們畫圖?)我為了設計 費的成本,如果由辛○○事務所的人畫,還要算繪圖費 ,如果由我們公司設計部門畫圖,就可以省4、50萬元 。」、「(問:辛○○就只有幫你們審圖、送建造執照 的申請?)是,而且審圖不是只有看那些圖,辛○○還 要看建築設計圖內的結構圖面與結構計算書的內容有無 符合,因為結構計算書建築師必須簽證。」、「(問: 你一向都是自己聯絡辛○○,還是請設計部門處理這些 審圖、送件的細節?)我會跟辛○○討論草圖以及設計 費用,其他送照的細節都是設計部門在跟辛○○聯繫, 因為那些不需要我自己來處理,我重點指導就好。」、 「(問:81年申請建照,82年變更設計,83年申請使用 執照,所有的圖說都是維冠公司的設計部門畫的,由辛 ○○審圖?)是。」、「(問:所以辛○○建築師事務 所沒有畫過任何一張圖?)沒有,但是辛○○必須要審 核,因為我要省一點畫圖費用,但是辛○○審圖也有修 改圖的機會。」等語(見刑案偵一卷㈥第58頁反面至第 61頁反面)。
③於105年3月2日晚上7時10分偵查中證稱:維冠公司設計 部與辛○○之分工方式,是由被告甲○○與設計部門先 討論草案,並為節省繪圖費用,由其公司計設部根據結 構計算書繪製包含平面圖、剖面圖,結構圖等建築設計 圖,及其他圖說,即整套圖都是由該公司設計部繪製, 再送被告辛○○審圖,被告辛○○須看建築設計圖內的 結構圖面與結構計算書的內容有無符合,且結構計算書 須由建築師簽證,並由被告辛○○送建造執照之申請, 因此被告辛○○事務所就此建案沒有畫過任一張圖,僅 負責審核。另申請建照流程,須由被告甲○○繳納設計 監造費,由建築師拿圖及申請書跟設計費向建築師公會 掛號,此部分須由建築師為之,並於被告辛○○向建築



師公會掛號後,由建築師公會轉臺南縣政府建管課審核 建築執照,因此81年申請建造執照是由被告辛○○送的 ,82年變更設計則是維冠公司設計部門弄好,由設計部 門拿去辛○○建築師事務所,由辛○○在建築設計圖及 申請書內須要建築師蓋章簽名的部分弄好後,再由公司 設計部人員至辛○○事務所將資料取回,同時支付辛○ ○變更設計費。而將資料送到辛○○事務所審圖、核章 送件的可能是被告丙○○,丙○○也有可能請底下的部 屬去送,也有可能是其太太陳盈汝。本案其有告訴丙○ ○建築師是辛○○,設計費則由其親自與辛○○討論設 計費,且因圖是維冠公司繪製,因此設計費可以低一點 。本案其與被告辛○○討論的設計費是以坪數計算,當 時1坪應該至少也要1000多元,本案可能是3、400萬元 ,連同設計與監造費由其簽發維冠公司當期支票交予辛 ○○;82年變更設計時,費用大約是20萬元。另由維冠 公司自行繪圖,可節省4、50萬元,但辛○○審圖也有 修改圖的機會等語(見刑案偵一卷㈥第63頁正面至第65 頁正面)。
④於105年7月22日刑案一審審理時結證稱:「(問:本案 維冠金龍案件掛的是張鶯寶,為何你會說是辛○○建築 師處理案件?)因為當時我接觸的就是委託辛○○,因 為我跟他說的過去也有合作過,也有小件的,因為我過 去開地下建築師都是跟民間服務,蓋1樓到4樓我都有服 務,也有配合過辛○○,但是這一件我跟辛○○說我這 一件要蓋16樓,要委託你審圖,圖讓我們設計部畫,但 是你要審圖、設計、監造,結構計算書要簽名。就是委 託辛○○,因為他是聯合事務所,我委託他設計讓他做 這些工作,簽證、審圖就是他要負責,他要叫張鶯寶我 沒有權利干涉……」、「(問:在檢察官問你時,檢察 官問你你是否只記得維冠金龍,你是否有說我也是開庭 看到辛○○我才說維冠金龍是辛○○,你有無這樣說? )我也跟檢察官報告,因為這一件案件我很有誠意,從 頭到尾還沒有鑑定報告之前我都說實話給他聽,因為我 說這麼久的事情,建築師我都不知道是誰,那天剛好收 押要回去看守所的時候,第二庭我就跟檢察官說辛○○ ,我也跟他說確實是他,因為這22年案件做這麼多,我 哪記得是誰,那是印象,第二庭蔡檢察官我也很有誠意 跟他說的一清二楚……」、「(問:這些建案你都忘記 了,為何你只記得維冠金龍的建築師是誰?)維冠金龍 我知道是他為什麼,因為當時我去西門路,他平常就有



在跟我配合私人的案件,客戶都有在跟他配合,我說這 一棟大樓再麻煩你順便讓你審圖、設計、監造,幫我申 請建照、結構技師簽證,他說沒有問題,我就照這樣去 驗,所以確定是他做的,我委託他。」、「(問:我是 說你在檢察官問你時,你有無說所有的地質鑽探、結構 計算都是你自己維冠建設花錢處理?)是,我委託人家 做的。」、「(問:你在檢察官那邊說這些圖面照你所 述你是送給辛○○審圖,他是如何審圖?)整個圖面… 圖是整套的…平面、剖面、立面、結構都要用好,結構 計算也要1份,地質鑽探也要1份,都要整套好才會送去 給建築師審,審完要簽名蓋章……」、「(問:所以這 些設計上有問題就是前面作業的問題?)我們前面作業 就算有問題,結構計算書錯誤我們設計部照結構計算書 畫圖負責送給建築師,他要負責去審圖要去看,不是只 有書面申請設計單位蓋章就可以,他要審。」、「(問 :我剛剛已經跟你說假設有幫你看,認為結構設計就有 問題,全部要重來?)對,他要跟我們說,我們會叫建 築師來檢討看在哪裡,叫辛○○建築師來我們公司,跟 設計部與結構計算一起開會在哪裡錯誤,他也要參加開 會。」、「(問:你們認為你們設計部很強,前面都有 結構計算書給你們,你們也都自己委託,所以你認為一 般是沒有問題,只要有人要蓋章就可以?)不是這樣, 東西要有根據、流程,要設計圖我就說過草案要有結構 計算書算好,算完才送來畫圖,他不是只有審圖,他審 圖、設計、監造、結構計算書也都有看好,他要有責任 ,哪有說不要看。」、「(問:你確定本案送審圖是送 給辛○○?)是,因為我在檢察官那邊就有跟他報告說 張鶯寶我真的那麼久我沒有印象,是那天收押才看到他 ,我才問他是誰,我問辛○○他是誰,他就說他是張鶯 寶,我才知道。」、「(問:你確認一下維冠金龍在蓋 的時候,維冠建設有無張鶯寶事務所的大小章?)沒有 。」、「(問:你以前在筆錄內提到在2月8日剛來時筆 錄提到當時合作的建築師是張鶯寶,但是後來檢察官有 一次把你帶回去你家找資料之後,找完帶你回地檢署作 筆錄你說你記錯,是到羈押庭你才認出說你確認錯人, 你當時說法是事實?)是。」、「(問:我的問題不是 這樣,我問題是你明明是委託辛○○來處理事情,讓他 設計審圖送建照申請,你會委託他也是因為你信任他, 你覺得他有專業,結果後來你發現出具名義的是別人, 你的員工會不會告訴你?)應該是不會,因為我有跟他



說是辛○○幫我們負責這一件,我剛剛有報告過辛○○ 有他的權利義務,因為他是建築師聯合事務所,他要用 誰那是他的權利,反正可以申請建照,給他設計費,可 以蓋房子就好。」、「(問:這個案件結構技師是你找 大合公司,建築師是另外一位,不是建築師去找大合公 司的,這樣建築師如何跟他配合?)現在建築圖都要送 申請去給辛○○審圖與申請建造,他要根據結構計算書 ,裡面就有寫送審,他就會去看,他會去看結構計算書 的所有建築圖與結構圖跟結構計算書對不對,建築師也 要去審這件事情,我們設計部也要審。」、「(問:你 以前筆錄內提到建築師你委託完之後,要去看建築的設 計圖與結構計算書有無符合,你以前有這樣說,是否事 實?)是,他負責審圖、設計、監造、結構計算書,要 簽證他不用對也太誇張了。」、「(問:不管維冠金龍 建築師是哪一位,維冠金龍的建築師有無在維冠金龍處 理好之前,有無任何人跟你說不做的?)沒有,他一定 要負責,委託他就是申請建造與報完工領到使用執照。 」等語(見刑案一審卷㈥第18至45頁)。
⑵被告甲○○於刑案偵查、審理過程中之上開證述,已明確 證稱其係委託被告辛○○為維冠金龍大樓建案之設計、監 造人,且為節省繪圖之費用,關於本建案之整套建築設計 圖(含平面、立面、剖面圖及結構圖),均由維冠公司設 計部員工繪製,再交予被告辛○○審核,以確定建築設計 圖是否與結構計算書內容相符;再參以被告辛○○、戊○ ○均於刑案中明確陳稱被告辛○○前向被告戊○○借牌承 接包括維冠金龍大樓在內之臺南縣建案,戊○○僅負責簽 名、蓋章,且授權由被告辛○○用印、簽章,其餘建築圖 說之審核均由被告辛○○負責處理等情,已如前述,核與 被告甲○○前開證述相符。再參以:原維冠公司設計部 員工周嘉玲於刑案偵查、審判中證稱:其於81、82年間任 職維冠公司設計部擔任跑照(包括送建築執照、變更執照 、使用執照)之工作,在送工務局跑照之前,須先將圖跟 申請執照之資料送去給建築師,維冠金龍大樓建案,其有 將資料送到辛○○建築師事務所用印,該事務所地址是在 臺南市西門路上,非臺南縣,且負責用印的建築師是被告 辛○○,辛○○建築師事務所無其他的建築師,其印象最 深的是辛○○(見刑案偵一卷㈥第118至119頁,一審卷㈧ 第120頁正、反面勘驗內容,一審卷㈤第13頁反面至第16 頁、第19頁反面至第20頁正、反面、第23頁反面、第26頁 反面);其是經由被告丙○○指示跑照,都是去辛○○位



於臺南市西門路的事務所,其不是因為看了新聞報導才知 道辛○○建築師事務所在西門路;而龍門世家建案當時已 完工,所以不是其去跑照,維冠金龍大樓卷宗圖說就是送 申請建築執照前跑照的資料,其印象最深刻就是辛○○。 相關圖說或申請資料應該是拿給辛○○簽章等語(見刑案 一審卷㈤第14頁正、反面、第16頁、第20、21頁、第30頁 正、反面、第31頁);原維冠公司設計部繪圖員蘇同欽 於刑案偵查中結證稱:我應該於81年8月3日至84年2月27 日任職於維冠公司,其中82年7月至84年2月離職時在設計 部擔任繪圖的工作,我印象沒錯的話,是因為同事周嘉玲 提到圖要跟建築師搭配,她要去找建築師,所以才知道維 冠公司有搭配辛○○建築師,且我知道業務上可能與辛○ ○建築師聯繫的就僅有周嘉玲,另主管丙○○應該也知道 辛○○建築師,且於我任職之期間沒有聽過張鶯寶建築師 等語(見刑案偵一卷㈥第136、137頁);原維冠公司工 務部工務課課長黃志賢於刑案偵查中證稱:我於83年10月 至84年3月任職於維冠公司,擔任工務部工務課課長,當 時維冠金龍大樓外鷹架已經拆了,且已取得使用執照,屬 於交屋前的收尾裝修階段,我協助工地現場裝修作業及採 購發包,我在工地現場有看到A1全開大張之整本藍晒圖 ,圖框標示「辛○○建築師事務所」,圖是設計部交給我 們的,裡面有每一層樓之平面圖、剖面圖、立面圖、鋼筋 配置圖等語(見刑案偵一卷㈥第51、52頁),於刑案一審 審理則證稱:我於83年10月1日至84年3月任職於維冠公司 ,負責案件收尾裝修部分的工作,當時維冠金龍大樓已經 取得使用執照,我去工地收尾施工時現場確實有看到「辛 ○○建築師」一大本藍晒圖,也有由設計部所畫沒有建築 師用印供我收尾裝修之施工圖,該施工圖係作內部施工使 用,不用送政府機關審查,我在現場並沒有看到「張鶯寶 建築師」的圖面,工地是依建築藍晒圖去施工,且會有多 份建築藍晒圖等語(見刑案一審卷㈤第38至44頁、第47頁 反面)。衡諸周嘉玲既任職維冠公司設計部擔任建案跑件 及送件給建築師用印之人,則對本建案負責的建築師究係 何人,相關申請建築執照資料是送至何處,由何建築師用 印理應知之甚詳;而蘇同欽為維冠公司設計部繪圖員,其 就任職期間知悉建案搭配之建築師是何人,及由何人與搭 配之建築師聯絡,理應知之甚詳;黃志賢原任職維冠公司 工務部工務課課長,並有協助現場施工作業及採購發包, 則就現場施工時是否有藍晒圖,及該藍晒圖圖框標示是何 建築師,自是其親身經歷之事;且上開刑案證人均與被告



辛○○無何怨隙,亦無誣指被告辛○○之必要,其等上開 證述自屬可信,益證被告甲○○於刑案偵查及審理中證述 其係委由被告辛○○為維冠金龍大樓之實際設計人及監造 人乙節為可採。至被告甲○○雖於105年2月8日檢察事務 官詢問時陳稱:「(問:該建案之實際建築師為何人?當 初為何找這個建築師?)張鶯寶,我與張鶯寶只有合作此 案。他是實際設計建築師,他有實際到場監工,當初是另 一位建築師介紹他的。」等語(見刑案偵一卷㈢第2頁至 第4頁反面),然其就此陳述,多次於刑案偵查、審理中 證述:維冠金龍大樓已經蓋20幾年了,時間經過那麼久, 且因為105年2月8日開庭之前,我弟媳有跟我說建築師好 像是戊○○還是辛○○,我記憶模糊才會說錯成是戊○○ ,我直到法院開羈押庭及遭收押時看到辛○○本人,才確 定建築師確實是辛○○等語(見刑案偵一卷㈢第135頁、 一審卷㈥第19頁反面、第42頁),業已合理說明何以將被 告辛○○誤說成被告戊○○之原因,且被告辛○○確係受 被告甲○○委託為維冠金龍大樓建案實際之設計、監造人 ,被告戊○○僅是借牌充當本建案之名義建築師,已如上 述,自難僅以被告甲○○於上開偵查中曾經陳述維冠金龍 大樓建築師為被告戊○○,而不顧其他佐證,即認定被告 辛○○非維冠金龍大樓建案受被告甲○○委託擔任實際之 設計人、監造人。
⑶是依上開事證,足認原告主張被告辛○○為維冠金龍大樓 實際之設計人、監造人乙節,確屬實在;被告辛○○辯稱 其未參與維冠金龍大樓之設計、監造云云,則無可採。 (二)被告甲○○、丙○○於繪製維冠金龍大樓申請建造執照之 建築設計圖、及繪製申請變更建造執照之結構分析、設計 與建築設計圖時,未按照原結構計算書之柱配筋表、結構 平面草圖,而減少梁柱接頭配筋量及改變部分梁柱接合情 形,並指示維冠公司設計部繪圖員繪製前揭柱配筋表、各 樓層之結構平面圖;又於申請變更建造執照時,指示維冠 公司設計部相關繪圖人員,將部分樓層照原結構計算書及 建築設計圖加以修改重行繪製:
1.被告甲○○為節省維冠金龍大樓興建時之繪圖費,指示由 維冠公司設計部員工繪製整套的建築設計圖,已據被告甲 ○○於刑案中證述如前,被告甲○○復於刑案偵查、審理 中分別以證人身分陳稱:
⑴「維冠公司設計部主管為被告丙○○,大樓設計相關事項 是由丙○○與辛○○聯繫,也有跟大合公司聯繫地質鑽探 報告及結構計算等業務上事宜。」(見刑案偵一卷㈢第13



5頁)、「維冠金龍大樓這個案子是要3、4個繪圖員才有 辦法完成,因為有建築設計圖也有結構圖,繪圖員畫完後 由丙○○審圖,丙○○審完後交給建築師去審圖,由建築 師去送照。」(見刑案偵一卷㈥第61、65頁)、「我跟設 計部門先討論草案,我確定的是絕對是辛○○審圖、申請 建造執照。初稿討論完之後,由我們公司設計部門來畫平 面圖草案,之後請大合基礎做土壤鑽探報告書,大合再根 據該土壤鑽探報告書及我們的草圖去做結構計算書,之後 結構計算書做好後,再拿給我們設計部門根據結構計算書 去畫建築設計圖,所謂的建築設計圖包含結構圖,結構圖 有平面圖、剖面圖,結構圖是建築設計圖內的其中一種圖 說,建築設計圖是許多圖說的統稱,建築設計圖有包括結 構圖,等於整套圖都是我們公司設計部畫好,給辛○○審 圖、送照;配筋圖也是根據結構計算書的配筋表畫的,每 個繪圖員都會繪製結構圖,不是只有這一棟,維冠龍殿也 是這個模式下去規劃,而設計部門主管只有丙○○,丙○ ○負責設計部門,不止維冠金龍大樓,其他也是,其工作 內容為負責設計、規劃,例如去現場看並跟業主討論,規 劃要蓋什麼樣房子,之後來畫圖,而且丙○○會畫圖,他 身為主管怎麼不會畫圖,我們公司從78年開始的建案就是 丙○○在負責。因為設計部畫完圖之後,都要送建築師審 核,因此每一次的建案丙○○都必須跟建築師聯絡,丙○ ○工作內容是負責設計、規劃,之後畫圖,而且丙○○也 會畫,因為設計部畫完圖之後都要送給建築師審核,所以 每一次建案丙○○都必須跟建築師聯絡」等語(見刑案偵 一卷㈥第63、65頁)。
⑵「圖都畫好之後,我會跟辛○○講,丙○○一定知道是哪 個建築師,我跟辛○○講好設計費後,設計部要畫圖跟整 理申請建照的申請書、建築圖、結構計算做成整套,設計 部不可能不知道建築師是誰。」、「整理圖面的時候丙○ ○怎麼會不知道是哪一個建築師。設計部裡面有繪圖員, 丙○○是主管,要拿去給建築師之前,圖說、申請書什麼 都要整理好,哪有主管不知情的道理。」、「一個單位設 計部每個人有工作項目,責任歸屬,興建中的勘驗跟報完 工都是設計部去處理,當初找郭佑群來時,丙○○是主管 ,一定要參與討論,我們研究好,我交代丙○○要繪圖, 準備交給大合算結構,結構算完大合再送回設計部給丙○ ○他們,由設計部再繼續畫圖,準備送給建築師之前要整 理,在送給辛○○之前我會跟辛○○講價,我讓辛○○建 築師審完圖之後,我再請設計部接著做申請送件的相關資



料,設計部還要做申請建照的申請書兩份、圖說正副本兩 份、結構計算書也是兩份,以上是申請建造執照的部分。 勘驗的部分設計部也要跟工務部合作聯繫。」等語(見刑 案偵一卷㈦第5頁反面、第6頁)。
⑶「我們做的流程是設計部用完,設計部的經理叫部屬拿去 給建築師去審圖、簽名、申請建照」、「大合公司是大公 司,跟丁○○也熟,所以委託他,丙○○會跟他接洽鑽探 ,沒有鑽探不能算結構計算書」、「結構計算書出來後, 由設計部主管丙○○根據結構計算書繪製建築圖」、「( 問:你有提到說我們研究好,我交代丙○○要繪圖,準備 交給大合公司算結構,結構算完大合公司再送回設計部給 丙○○他們,由設計部再繼續畫圖,準備送給建築師之前 要整理,再送給辛○○之前,我會跟辛○○講價格,我讓 辛○○建築師審完圖我再請設計部接著做申請送件的相關 資料,設計部還要做申請建照的申請書兩份、圖說正副本 兩份、結構計算書也是兩份之後就申請建照,流程是否如 此?)是,就是要這樣。」、「(問:你自己有無或你曾 經指揮過別人去蓋用張鶯寶建築師的大小章過?)沒有, 我跟辛○○接觸,我就跟設計部主管說建築師就是辛○○ ,之後業務要申請建照、審圖之類要蓋章送縣政府去跟他 接觸而已,我叫我的設計部跟他接觸而已。」、「(問: 建照之後有變更,為何不討論結構計算?)變更的事情, 當時是委託設計部主管,都跟丁○○大合公司聯絡,有沒 有照道理說應該要會同他,有沒有應該是經理負責的事情 。」、「(問:你剛剛說你送給辛○○去簽證審圖時,這 些圖是否有包含各樓層的結構平面圖還有柱的配筋圖、樑 的配筋圖、板牆、樓梯的配筋詳圖,這些詳圖是否維冠建 設都已經畫好才送給辛○○去審圖?)是,全部都是我們 畫好的。」、「(問:你們公司員工包含丙○○與繪圖員 ,比較明確證述是說柱的配筋圖、樑的配筋圖、結構平面 圖不是他們的專業,他們不會畫,這點有何意見?)我這 點有意見,我一個經理在這邊待6、7年,本來每棟大樓都 是我自己畫,畫去給建築師審圖、申請建照,這一場也是 一樣。」、「設計部經理就是丙○○,其職務是負責設計 部的主管,他一定要審圖,且丙○○有能力審圖維冠建設 總共8棟就是照這個模式去畫圖,畫完就讓建築師去審圖 。丙○○一個月領6萬多,他不會畫圖請他來做什麼,他 本來就要會畫圖。」等語(見刑案一審卷㈥第21、23、28 、29頁、第30頁反面、第33頁、第34頁反面、第47頁反面 、第48頁)。




2.原維冠公司設計部繪圖員郭惠敏潘秀菱顏明麗、黃富 美、於刑案偵查中分別證述如下:
郭惠敏證述:「我進入維冠公司都是擔任設計部繪圖員工 作,我主管為被告丙○○,設計部依照學歷來做職務分工 ,我是高工畢業,因此擔任繪圖員,負責畫門窗詳圖、剖 面圖。周嘉玲是負責對外跑件的人員,不負責繪圖,其他 包括潘秀菱黃富美顏明麗都是跟我做一樣工作,就是 繪圖,丙○○會分配工作,將相關平面圖交給我們依此來 繪製門窗圖、剖面圖,畫完後也是交給丙○○;丙○○曾 經說窗戶要稍微改一些尺寸大小,公司負責人甲○○沒有 指示如何繪圖,都是透過丙○○,我們都依照丙○○的分 配。」(見刑案偵一卷㈣第157、158頁、卷㈥第110、111 頁)、「(繪圖員負責建案部分)都是分工合作,至於怎 麼分工是由丙○○分配,一般都是丙○○去跟建築師接洽 圖框,圖都是交給丙○○檢查圖檔;設計部是由丙○○與 建築師聯絡,繪圖遇到問題,也是請教丙○○,我不知道 何人負責把整本的藍晒圖拿去工地施工,都是丙○○在處 理,我只有畫剖面跟門窗,都是畫主管交代的圖。」(見 刑案偵一卷㈥第110頁反面至第111頁)。 ⑵潘秀菱證述:「我進入維冠公司設計部都是擔任設計部繪 圖員,我主管為被告丙○○,設計部是依照丙○○指示並 拿取平面或立面圖交給伊等做繪圖的工作,繪申請建照用 的圖,像剖面圖、門窗圖;繪製門窗圖、剖面圖是依丙○ ○之指示,由丙○○分配工作,將相關平面圖、立面圖交 給伊等,依此來繪製門窗圖、剖面圖,畫完也是交給他。 (問:有無發生繪完門窗圖、剖面圖交給主管後,主管又 稱要修改的狀況?)門窗圖偶爾會修改但很少,只是依照 業主的需求來修改,丙○○指示伊等前,也都跟老闆甲○ ○討論,伊等訊息主要來自丙○○;公司負責人甲○○沒 有指示如何繪圖,他都是透過丙○○下指示。丙○○應該 會畫圖,但他不會電腦繪圖,當時手繪跟電腦繪圖都有。 」(見刑案偵一卷㈣第160頁、第161頁正面、卷㈥第162 、163頁、卷㈦第51頁)、「繪圖員的工作是依據設計師 的草圖用電腦製成平面圖,會給伊等已經有的基礎的結構 、平面圖,草圖是丙○○拿給繪圖員,畫完圖後交丙○○ 審核;伊負責繪圖,周嘉玲跑照;繪圖遇到問題,是跟丙 ○○反應討論。(問:丙○○不會電腦畫圖,怎麼審核你 們有無畫錯?)丙○○會看圖,但他不會電腦畫圖,他會 手畫圖;(問:維冠金龍大樓部分你是分配到哪些部分? )平面、立面、剖面、門窗,甲○○都是直接指示丙○○



。都是丙○○指示伊晒哪些圖,晒的圖都是要送照用的。 」等語(見刑案偵一卷㈥第162至164頁)、「(問:送件 用的申請書是誰在負責填寫?)應該是丙○○或者是丙○ ○分配給懂得人寫,畫好的電腦圖交給丙○○後,如果認 為有需要修改之處,丙○○都會指示伊等修改,丙○○有 在審圖,伊等圖都交給丙○○,他會告訴我們哪些有要改 的地方;索引表是要拿到所有的圖說才能製作,索引表要 彙整所有的圖;彙整所有圖後製作索引表,在張號、圖號 上做編號,才能在伊等製作的圖說內圖框的張號、圖號欄 位補上號數。」等語(見刑案偵一卷㈦第51、52頁)。 ⑶顏明麗則證稱:「其於80年在維冠公司設計部擔任繪圖員 ,81年離職,當時主管是丙○○,其工作都是依丙○○指 示,維冠公司繪圖員所畫的草圖是建築師平面繪圖規劃後 ,交給伊等主管,再由主管交給繪圖員畫平立面圖、剖面 圖、門窗圖,有時候會由2個繪圖員去畫剖面圖,因為伊 是用手繪的方式,如果要畫的數量很大,就要由2個繪圖 員分工去畫。」(見刑案偵一卷㈣第175頁、卷㈥第143頁 反面)、「其在維冠公司設計部任職期間繪過剖面圖、門 窗詳細圖、立面圖、平面圖,至於維冠金龍建案伊負責繪 製的圖沒有印象。依據草圖畫好的圖交給丙○○審核,他 會看我有無畫錯,草圖比較簡略,伊等在畫的時候不會只 有畫草圖有顯現的東西,所以畫完後要給主管審核,比如 說伊畫出來的剖面圖,實際上施工可能會有困難,丙○○ 就會請伊修改,平面圖部份比如說他覺得動線不流暢,他 就會請伊修改。」等語(見刑案偵一卷㈥第143頁)。 ⑷黃富美證稱:①「其任職維冠公司設計部當繪圖員畫平面 圖、立面圖,(畫平面圖、立面圖需要什麼樣的資料)他 們會將規劃好的資料給伊,會先用手畫一個規劃好的平面 圖草稿,我再用電腦繪圖,『他們』是指丙○○、甲○○ ,他們兩個會溝通、討論圖面,丙○○是設計部經理,他 會把草稿交給我們用電腦繪圖,伊等畫好圖面,丙○○會 再審核,有問題也會請教丙○○,維冠公司的平面圖、立 面圖或剖面圖,都是公司設計部自己畫的,不會委外繪圖 ,電腦配筋伊等也會做,是根據結構計算書來製作;維冠 金龍大樓82年1樓平面圖東南側部分應該是伊等設計部畫 的;(問:維冠金龍大樓82年有變更設計,根據變更設計 的建築平面圖,B棟~D1打通,是誰的指示?)都是上 面主管叫我們改,我們才會修改;『上面主管』應該就是 老闆甲○○指示,經理丙○○才會要求我們這樣畫;畫完 的圖是交給經理(即丙○○)。」(見刑案偵一卷㈣第20



2頁反面、第203頁、卷㈥第183頁)。②「維冠公司設計 部會跟建築師接觸的是設計部主管丙○○經理及甲○○; (畫平面圖的相關流程)洪經理會給我們手繪的平面圖、 立面圖,上面會有樑、柱、牆、隔局等,接下來我們就照 手繪的平面圖、立面圖內容做成電腦的平面圖、立面圖, 圖框有可能是之前畫或是之後套上去畫好之後是交給丙○ ○,他會幫我們審核畫的正不正確,他會對照手繪的平面 圖、立面圖,以及看跟相關的法令是否符合,如果有錯他 會叫伊等修改,洪經理在伊印象中都是用手繪圖,但是手 繪或是電腦的圖面他都看得懂,伊等有問題都會請教他, 他也都會回答,伊不知道他是不是相關科系畢業,但是他 比伊等懂相關建築法令,平面圖、立面圖完成之後,會由 丙○○交給結構技師做配筋結構的設計,結構技師會做出 結構計算書、配筋圖、結構平面圖,再經由洪經理交給伊 等,結構技師會分析出伊等當初畫的圖柱子的斷面大小是 否足夠等等,如果不夠的話,就會要我們加大,修正平面 圖,針對樑、柱、牆、隔局做修正,是針對結構技師的建 議來修正,至於立面圖修正的會比較少,剖面圖的部份就 是等到平面圖和立面圖都修正完成,且結構技師有提供前 面這些資料給我們,我們再來畫平面圖、立面圖、剖面圖 及結構計算書、配筋圖、結構平面圖都完成之後就可以準 備送審申請相關的建造執照;維冠金龍大樓建案,設計部 的人員會全部一起畫圖;丙○○只會跟伊等說在哪邊要修 正,他不大會自己用電腦繪圖,他是負責分配工作及審核 我們畫好的圖有無問題,之後再交給老板、建築師、結構 技師;甲○○不會直接跟伊等溝通圖哪邊有問題,他會跟 丙○○講,再由丙○○跟伊等說。」(見刑案偵一卷㈥第 183、184頁)。③「其參與維冠金龍大樓平面圖、立面圖 、剖面圖、門窗圖之繪製,周嘉玲負責跑件,(問:用電 腦圖製作相關圖說完成後,誰會在上面用手寫註記相關的 法規或是補充的內容在圖說上?)伊等以前會交由洪經理 再檢討一遍,法規的部份丙○○會自己手寫在圖說上;如 果伊等繪製的圖有一些錯誤,丙○○自己用手寫在上面做 一些修改,或是由他自己做手寫的補充,除非這張圖是大 面積有很多地方要修改,他才會請伊等重新再畫;伊在維 冠公司設計部任職期間繪製完成的電腦圖都是交給丙○○ 彙整。」等語(見刑案偵一卷㈦第35、36頁)。 3.綜合上開證人及被告甲○○於刑案之前開證述可知,被告 甲○○就維冠金龍大樓興建模式是沿用維冠公司之其他建 案模式,除結構計算書外,有關整套建築設計圖均是由維



冠公司設計部所繪製,建案的建築師僅負責於送照前審圖 ,確認圖說與結構設計書是否有誤,而被告丙○○則是維 冠公司設計部經理,需負責畫圖、審圖,且維冠金龍大樓 建案建築設計圖部分,包含平面、立面、剖面及配筋圖等 均是由維冠公司設計部所繪製;又依刑案證人黃富美上開 證述,可知維冠公司設計部有關建案之平面圖、立面圖、 剖面圖均由設計部自行繪製,不會委外繪製,且維冠公司 設計部會依據結構計算書繪製配筋表(即配筋詳圖);及 潘秀菱上開證詞,可知81年申請建造執照及82年申請變更 建造執照建築設計圖之第一張圖說即「索引表」,需有所 有之相關建築圖說,包括立面圖、剖面詳細圖、柱配筋表 、梁配筋表、版牆樓梯配筋詳圖、各樓層之平面圖、各樓 層之結構平面圖等圖說,且於彙整所有圖說後方能製作, 並予以填載張號、圖號。另綜合郭惠敏潘秀菱顏明麗 、黃富美上開證述,再參以證人蘇同欽於刑案偵查中證稱 :我應該於81年8月3日至84年2月27日任職於維冠公司, 其中82年7月至84年2月離職時在設計部擔任繪圖的工作, 當時設計部主管為經理丙○○,我知道甲○○以前也是繪 圖出身的,所以設計部同仁畫好圖後有時會跟他討論,討 論時丙○○也都會參與,丙○○會指示我等畫那些圖或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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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大合鑽探技術顧問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燦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維冠建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冠建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