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等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易字,103年度,208號
TPDM,103,易,208,201606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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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吃完飯後,會進入理事長曾錦霞辦公室內,曾錦霞除在 大廳講話之外也會在辦公室裡講,如果很多人要入會繳款 ,伊就會去幫忙開收據填寫姓名、金額、經手人等內容, 有時來不及寫,僅填寫金額,其他讓經手錢的人填寫,伊 在開收據時一般曾錦霞都會在場,另外有擔任助理的王聖 龍、張博仁或鄭克敦在場,車馬費收據是雷雲、梁博文處 理的,林彩霓是伊介紹加入協會的,林彩霓繳給伊的會費 ,伊是繳被告曾錦霞,因曾錦霞是理事長所以伊所收到費 用就是交給曾錦霞,但如果是秘書長鄭克敦的朋友介紹加 入長照協會,如果曾錦霞不在辦公室,而是鄭克敦在的話 ,就將協助開好的收據交給鄭克敦。林彩霓並沒有介紹會 員,至於為何會有林采霓名義的車馬費收據部分,當時是 協會理事長曾錦霞、鄭克敦在決定,他們說林彩霓有車馬 費可以領,伊想協會有相關核撥機制在,不可能隨便給, 所以伊有幫林彩霓代領。而會員或會員所帶來的親友在京 華城用餐的費用,就是協會跟會員所收取會費或其他會員 捐款所得。伊雖有寫感言,但是當時以為被告曾錦霞等人 成立協會對伊這些有需要的及弱勢家庭來說是很好的,所 以被告曾錦霞、鄭克敦說要做些文宣有叫伊寫,伊寫的內 容確實是伊家所發生的事情,伊也有幫一位蔡曾懿整理感 言,寫好後交給曾錦霞潤飾、修改。伊在長照協會期間, 並無辦過任何愛心活動,僅有一次去宜蘭參觀一間類似老 人機構,參觀老人課程,以及曾有一位會員中風住在林口 長庚醫院,伊與曾錦霞去探視一次這樣,其餘均沒有任何 活動,伊後來會離開協會是伊發現被告曾錦霞等人講的並 沒有做到,像鄭克敦有在台上講要蓋養生村,有在幾個地 方看地,也有說要與其他單位合作蓋養生村,有說要去看 地,但都沒有,是掛羊頭賣狗肉,且會員很多是在做直銷 、傳銷的人,伊常接到招攬直銷的電話,到後來伊很心寒 才會離開等語。證人施純玲亦證述:伊因朋友黃玉馨介紹 去長照協會用餐,才知道該協會,之後因為黃玉馨及鄭克 敦不斷勸說加入協會會員不僅可以做愛心,又可以賺錢, 伊想自己是單身,以後也可以住那邊,這樣很好,所以於 101年3月間先後繳1千元入會費,又繳1萬元的會費,之後 不斷遊說,伊才不斷繳付款項,並有說介紹1人入會繳1萬 元,可以得到5百元或1千元的佣金,伊還用兒子蘇鈺翔的 名義繳款,陸續共繳付31萬元,錢都是繳給被告曾錦霞曾錦霞有開收據給伊,在京華城9樓餐廳旁一個小辦公室 內繳給曾錦霞或林珪蓉的。長照協會剛開始僅有繳1千元 及繳1萬元分別成為一般會員及榮譽會員制度,但大多數



的人不願意繳1萬元會費,所以增加繳3千元成為合格會員 的制度,且鄭克敦確實有說繳1千元的會員,終身可以在 京華城9樓餐廳用餐,再繳3千元成為合格會員權益就是有 投票理監事的資格,再繳1萬元就是榮譽會員,以後住長 照協會成立的醫院、養生村可享有5折優惠,曾錦霞是長 照協會的理事長,曾錦霞與鄭克敦都有介紹說明加入會員 的好處,之後鄭克敦表示京華城財務有問題要買下京華城 ,讓伊與曾錦霞當股東,成立公司還要讓伊特別入股,所 以伊另外有投資40萬元,該筆投資交給鄭克敦,伊詢問曾 錦霞,曾錦霞講的和鄭克敦講的內容差不多,所以才投資 。伊於101年8月前本來在協會當義工,之後於101年8月鄭 克敦叫伊正式去京華城上班,每月可領3萬元的薪水,但 於101年8月正式上班,一直做到11月28日,3個月完全沒 有領到任何薪水,且說要給伊的紅利也沒有支付。伊在京 華城作義工時,是幫老人盛飯、服務,用餐期間鄭克敦和 曾錦霞會輪流上台講為何要成立長照協會,還有講將新竹 火車站附近一間大樓買下,以後要做長照中心之用,鄭克 敦在講,曾錦霞也有附和,曾錦霞、鄭克敦還說2人認識 很久,在80幾年間就認識了,都在照顧獨居老人,還說母 親因照顧不週而噎死,講得痛哭流涕,當時讓伊很感動才 會相信因此上當,有關長照協會如何成立、如何加入會員 、會員有何好處,以及加入榮譽會員以後入住可以5折優 惠等內容被告曾錦霞都有在講、有宣導;伊有介紹朋友加 入協會,也有一些人加入長照協會指明要由伊擔任介紹人 ,鄭克敦是用類似傳銷雙軌制,有給伊獎金,獎金是被告 曾錦霞和會計雷雲給伊的,曾錦霞和雷雲都有開收據給伊 ,伊的認知是獎金、佣金並不是什麼車馬費,當時在長照 協會利用傳銷制度吸收會員的方式被告曾錦霞、鄭克敦及 雷雲等人都有在講,也都有說到要成立養生村、蓋醫院的 事,鄭克敦還說要帶伊等人去看新竹那塊地,結果並沒有 去,雖然大部分都是鄭克敦在講,但曾錦霞和雷雲都會附 和鄭克敦所講的話;至於伊有寫一篇感言,是因當時伊還 不知道曾錦霞、鄭克敦、雷雲是騙人的,以為真的要做公 益,所以才會寫這篇感言,寫完之後有給曾錦霞看過,曾 錦霞也有做修改。於101年11月28日時,鄭克敦跟伊等人 說餐廳內部要裝潢要休息一陣子,要伊等人等候通知,當 時雷雲、曾錦霞2人也都在場,所以隔日伊就沒有去京華 城上班,但是等了很久都沒有收到通知。伊曾看過鄭克敦 、曾錦霞、雷雲3人彼此間都有吵架情形,或聽說不合情 形,但伊不認為曾錦霞有被鄭克敦控制。伊於103年間又



聽朋友說被告曾錦霞到板橋貴興路附近仍繼續用這種打愛 心名義繼續騙無辜老人,還說自己也是被鄭克敦騙的受害 者,因此伊才認為不能再縱容被告曾錦霞等語。證人陳希 平陳稱:伊於101年2月間聽說長照協會是在做公益,關懷 老人,伊剛好有筆退休金而想加入,因此伊去京華城9樓 餐廳用餐,於101年2月18日加入協會,在用餐時鄭克敦會 上台講話,伊有聽到被告鄭克敦說交1千元就成為會員, 可以免費享用午餐、晚餐,再繳交3千元就可成為有投票 權的會員,如再繳交1萬元,就是榮譽會員,以後住長照 協會的養生村可以以半價入住,鄭克敦有說所收會費並不 是用來吃飯的,會員用餐的費用是之前與曾錦霞共同募款 的費用利息,會員繳交的會費是要用來蓋養生村的,養生 村在新竹、林口、深坑等處都有,鄭克敦在台上也常鼓吹 大家要捐錢,並不斷鼓吹會員拉人加入會員,若成功加入 則可以賺車馬費、佣金,且用餐的人只要簽名就可以用餐 ,也不限於會員,有的是會員的朋友,伊就覺得很奇怪, 會員繳的費用是要用來蓋養生村,不是用來吃飯或是發獎 金的,伊曾經跟鄭克敦表示要去看養生村,要看帳目,但 鄭克敦都推託說很忙沒空,或對伊怒目相視不讓伊查看帳 目,被告鄭克敦在台上講這些話時,被告曾錦霞站在旁邊 ,不否認也不推翻,形同承認,被告曾錦霞也曾在台上講 養生村的宗旨,及幫助老人、無依的人,並看到曾錦霞會 在餐桌旁勸其他人加入協會會員,長照協會並沒有舉辦任 何公益活動。到101年10月間,鄭克敦在台上報告協會的 錢拿來用餐已經快吃完了,希望大家繼續捐款,伊當場反 應怎麼可以拿會員的錢來吃飯,鄭克敦表示這僅是暫時周 轉,還有其他單位像王雪紅也表示要捐款,伊也打電話詢 問宏達電員工,對方表示並無此事等語。證人韓聿媗亦稱 :伊是單親媽媽,希望以後有好歸宿,所以聽鄭克敦說要 蓋養生村要捐款,伊就以其與兒子名義捐款共3萬元,款 項交給鄭克敦,伊與兒子偶而會至京華城9樓吃飯,鄭克 敦有在台上講說要蓋養生村,長照協會要成為全台灣最大 基金會,養生村蓋好後會員可以打折住進去,但都沒有實 現,被告曾錦霞是理事長,鄭克敦在台上講話時曾錦霞就 站在旁邊,當鄭克敦說協會要蓋養生村時,被告曾錦霞就 會補充說明養生村要如何成立與宗旨,被告曾錦霞也會講 說要成立關懷協會,要請大家贊助,也有講請大家贊助興 建養生村,反正鄭克敦說什麼曾錦霞就是做什麼,伊也曾 看過被告曾錦霞帶來用餐的客人到餐廳旁的辦公室內,跟 客人談如何加入長照協會、繳錢、協會成立的事情,曾看



過2次,這是伊也跟著去看及聽到的,曾錦霞在長照協會 是全盤處理,但有無處理財務部分則不清楚,曾錦霞、鄭 克敦、雷雲3人都是在一起做事等語。證人葉維德證述: 於101年5月間經朋友介紹加入長照協會,其中會費共繳1 萬4千元,另外捐款2萬元,共繳付3萬4千元給鄭克敦,因 當時鄭克敦表示繳1千元可以在協會即京華城9樓餐廳用餐 ,再繳3千元就可以成為投票會員,之後再繳1萬元成為榮 譽會員,協會要在林口、新竹、深坑等處蓋養生村,榮譽 會員可以以半價入住,但都是騙人的,伊最後一次去長照 協會京華城9樓餐廳時,鄭克敦透過行政人員跟大家說是 最後1次供餐,之後要等通知等語。證人張淑芬亦陳:伊 於101年6月間與友人一起至京華城,本來參加其他傳銷公 司的說明會,剛好長照協會也在京華城餐廳辦說明會,伊 就跟朋友一起參加,伊當時認同所介紹要關心老年人,讓 老人家至餐廳用餐,所以伊有加入協會,繳付1萬元成為 榮譽會員,因為伊很會介紹人加入,所以實際上沒有付1 萬元,就以介紹人加入的車馬費來計算該筆費用,有關會 員權益內容、介紹人加入榮譽會員會有車馬費、獎金計算 部分都是被告曾錦霞跟伊說明的,被告曾錦霞講完後伊還 半信半疑,鄭克敦、雷雲也都來跟伊說明,當時他們3人 都同在一間辦公室內,說加入協會有多好,可以來吃飯又 有養生村等,伊記得招攬1個人可以得到5佰元車馬費,但 是變來變去,排線也是雷雲在排的,還查不到,在長照協 會裡,被告曾錦霞是理事長,伊帶人去長照協會時,被告 曾錦霞就會跟這些人說長照協會有多好,要加入協會的人 所繳費用都是被告曾錦霞在收,鄭克敦、雷雲也負責收取 會費,且伊有聽被告曾錦霞、鄭克敦都有在講之前有人捐 房子、財產給他們,所以以該筆捐款利息前可以讓大家免 費用餐,這段期間伊常常去京華成9樓用餐,用餐時被告 曾錦霞、鄭克敦2人均會上台演講,講到建養生村,還說 在新竹買下飯店已經在裝潢,還說要在花蓮、深坑買土地 ,過一陣子則說快裝潢好了,之後就說已經裝潢好,要帶 大家去看,讓老人家很心動,伊去第一次時,曾錦霞就叫 伊招攬會員加入協會,鄭克敦也有講要招攬會員,鄭克敦 、曾錦霞2人在台上一搭一唱,雷雲則在台下推波助瀾, 說老人家年紀大沒有人照顧、沒有人孝敬之類的,伊事後 覺得是在演哭戲,要人加入會員,講不好聽,被告曾錦霞 、鄭克敦、雷雲3人是在愚弄人,這樣叫欺騙,伊好幾個 朋友都入會繳錢,幸好繳的不多,但很受傷,有的人繳很 多錢,搞到生病要自殺,實在是可惡等語。證人葉阿妹證



稱:當初是教會教友介紹伊去長照協會,長照協會理事長 是曾錦霞、秘書長是鄭克敦,伊常過去用餐,用餐時鄭克 敦、曾錦霞會輪流上台,鄭克敦會介紹會員權益,曾錦霞 也會上台唱歌、傳福音,叫伊貢獻,曾錦霞還有在一個小 房間裡見第一次來的客人,伊總共繳6萬1千元,是曾錦霞 與鄭克敦帶伊去三重元大銀行領錢,有說伊以後可以到他 們在林口蓋的養老協會住,1個月包含吃住只要1萬元,還 會照顧伊,並有說要去募款,讓會員可以在京華城長期吃 飯,伊認為很便宜就加入,費用都是繳給被告曾錦霞,曾 錦霞還有開收據給伊,伊也介紹好幾個人加入,但是如果 加入僅交1千元,伊就領不到錢,上台的人大部分是鄭克 敦,曾錦霞多是在旁邊接待客人,曾錦霞曾經在旁邊房間 裡告訴伊有關會員權益內容,伊於101年月10日繳1萬元, 是因鄭克敦說要在林口開養老院,需要贊助費,所以就繳 1萬元贊助費給曾錦霞,有開收據給伊,於101年8月9日又 繳交1萬元贊助費,說是要贊助養老院,並說伊以後有資 格可以去住,所以伊也繳交1萬元給曾錦霞曾錦霞有開 收據給伊,同日另繳交2萬元,是說蓋養生村需要經費, 要伊贊助,由被告曾錦霞陪伊去銀行提款,提款單是曾錦 霞幫伊寫的,伊提領出現金後在銀行內將款項交給曾錦霞 ,事後曾錦霞也有開收據給伊,長照協會以後要蓋養生村 之類的話是鄭克敦、曾錦霞講的,伊去京華城9樓餐廳沒 幾個月就說要裝潢關門後就沒有了等語。證人吳萬成證稱 :伊經朋友介紹加入長照協會,先繳1千元成為一般會員 ,先進行瞭解,聽鄭克敦、曾錦霞講長照協會、照顧老人 的理念不錯,有加入協會的人可以有優惠,全省未來會有 很多分點,伊認為不錯,且繳1千元只吃幾餐就沒有了, 如果繳1萬元成為榮譽會員可以用餐3個月到6個月,所以 伊繳1萬元成為榮譽會員,除用餐外,年老後住長照村只 要1半的費用就好,比其他機構都還優惠,費用在京華城9 樓餐廳交給鄭克敦,小姐有開收據給伊,伊有介紹周林來 春、羅素美、張蔡飛燕、陳裕仁、陳淑真、王沂婕、黃永 裕、許美貴等人加入協會會員,也有介紹張完密、羅素美 、張蔡飛燕、陳淑真等人加入協會榮譽會員,其中張完密 繳交7萬元費用,因張完密從事照顧病人工作,認為長照 協會理念不錯。伊會介紹人加入長照協會會員,是因伊認 為長照協會名稱、宗旨不錯,且有內政部核准。伊有領車 馬費,車馬費是鄭克敦和理事長曾錦霞親自發給伊的,並 有小姐拿收據給伊簽名,講了很多如全省都要有點,介紹 越多人進來公司福利會越好,還說臺中有4個點可以住,



還有說跟其他協會配合等,曾錦霞和鄭克敦都有上台講話 ,曾錦霞是講一些感性的話,說照顧關懷病人,照顧老人 的理念,成立長照協會的困境,讓大家感動,希望大家多 找一些會員、志工進來這樣,但所講的都沒有落實,為何 沒有實現伊則不知情等語。證人黃玉馨陳稱:伊之前做直 銷時認識朋友石家珍,石家珍帶伊去長照協會,當時鄭克 敦、曾錦霞都有宣揚長照協會的理念,伊認為很好就加入 會員也捐款,繳交1千元可以成為一般會員,終身可以在 京華城9樓用餐,再繳交1萬元成為榮譽會員,可以享有養 生村優惠的權益,至於車馬費的內容伊已不記得,伊繳會 費及捐款金額共20多萬元,伊也有介紹朋友黃秋月、林翁 時、施純玲等人加入,並有以伊兒子名義捐款,費用是繳 給鄭克敦,伊有領到車馬費大約10幾萬元,是鄭克敦交給 伊的,車馬費也是因伊有推動業務,計算方式類似直銷方 式,這樣推展業務比較好推展,沒有福利比較難推展,用 餐時鄭克敦、曾錦霞都會輪流上台講話,說明長照協為規 劃養生村、醫院等,鄭克敦講比較多,曾錦霞上台講一些 感謝捐款人、積極鼓勵人的話,詳細內容伊不記得,之後 也沒有實行什麼計畫,僅有去參觀宜蘭老人中心等語。證 人蕭勤則陳:伊以前就認識鄭克敦及曾錦霞,鄭克敦是一 間做直銷的環球公司的講師,伊去環球公司的時候也看過 曾錦霞,早期鄭克敦、曾錦霞做居家服務做好多年,後來 因為政府政策要擴大這部分的社會服務,所以要搞長期關 懷照顧協會,感覺好像升級,長照協會也比較複雜,伊有 加入長照協會,繳付1千元給雷雲,伊是會員,協會的人 就會關照伊,去京華城9樓餐廳可以免費吃飯,長照協會 有什麼會員、會員內容是什麼伊都不清楚,伊有介紹楊其 信、陳希平加入長照協會,後來入會的方案不同,伊就跟 陳希平講方案不同不能入會,還有要發獎金給伊,但伊認 為是做善事,不能領獎金,環球公司是搞老鼠會,長照協 會是做公益,但是疑似以相同方式給獎金,伊在京華城9 樓吃飯時有看過鄭克敦、曾錦霞都會上台講話,但內容已 不記得,至於辯護人提示給伊看的日期101年5月20日車馬 費收據部分,是因鄭克敦、曾錦霞在西園路租一間樓,要 伊在該處當保全看大樓,所以給伊的費用,並不是什麼介 紹人加入的車馬費等語,證人吳周金貴證稱:伊於101年 年中時加入長照協會,是鄭克敦鼓吹伊加入,伊一共繳交 1萬4千元給鄭克敦,伊有3種會員資格即一般會員、投票 會員及榮譽會員的資格,伊參加長照協會的聚會時,聽到 鄭克敦常鼓吹大家捐錢,並叫大家要找人加入長照協會,



伊覺得很奇怪,因鄭克敦有說所收取的會款不是拿來吃飯 ,是要蓋養生村的,還說榮譽會員可以以半價入住養生村 ,但是都騙人等語。證人陳振福證稱:伊於101年7月間加 入長照協會,一共繳交1萬1千元,伊的權益是繳1千元可 以免費吃飯,繳1萬元是當榮譽會員,以後可以以半價入 住養生村,鄭克敦有說用餐的費用是以前與曾錦霞一同募 得款項的基金,會員繳的費用是要蓋養生村,鄭克敦在台 上講話時常鼓吹大家要捐錢,於101年10月時有通知用餐 的人要另外繳50元費用,但榮譽會員不用另繳付,同年11 月28日,鄭克敦則告訴大家不用再過來,要伊等人等通知 等語。證人鐘秀卿證述:伊是經由朋友黃玉馨、施純玲介 紹加入長照協會,有捐款1萬元,說是要做善事幫助老人 ,也有說伊繳1萬元加入會員可以免費用餐,伊曾在中午 時去京華城9樓餐廳用餐,但不常去,鄭克敦、曾錦霞僅 一面之緣,所捐的錢是繳給上線很像是曾錦霞,至於會員 有何權益,已記不清楚,伊有帶朋友陳岳彤去長照協會, 陳岳彤有加入會員,有領到1千元的車馬費等語。證人黃 寶滿證稱:伊與林珪蓉是同學,經林珪蓉的介紹加入會員 可以在京華城9樓餐廳用餐,以後協會要做安養中心,如 果是會員的親屬入住可能會有折扣,因此才加入會員,繳 付1萬元給林珪蓉代為繳給協會等語。證人曹翔峻(原名 曹以樂)證稱:伊在藥局工作,因鄭克敦、曾錦霞2人都 是伊藥局的顧客,有買過營養品,本來就認識該2人,之 後被告曾錦霞有介紹長照協會給伊,曾錦霞說這是他的協 會,是幫助老人、照顧老人做愛心的,所以伊是基於做好 事、做善事所以捐款1萬元給曾錦霞,並沒有聽見曾錦霞 講有關一般會員、榮譽會員的權益,伊單純捐款,錢是拿 到京華城9樓一間辦公室拿給曾錦霞的,伊印象中是捐款 不是加入協會當會員,並沒有在協會用過餐等語。證人黃 永煜證稱:伊是經母親帶領加入長照協會,款項由伊母親 以刷卡方式繳付,伊有一般會員及榮譽會員的資格,一般 會員就是可以去京華城9樓餐廳用餐,不需另外支付費用 ,至於榮譽會員權益就是老人可以申請照顧之類,協會裡 有正副理事長,被告曾錦霞是理事長,另外一位鄭姓男子 是副理事長,在用餐期間2人都會輪流上台講話,有講到 協會的理念,會長曾錦霞有講過養生村之類的話,還有過 介紹會員加入長照協會可以領車馬費之類的內容,伊去半 年後,聽人說協會要搬遷,就沒有再過去等語。證人王沂 婕陳稱:伊及兒子黃永煜都有加入長照協會的榮譽會員, 由伊繳付費用,協會有開收據給伊,至於是付現金或刷卡



已無印象,介紹伊加入的是吳萬成,至於入會單上填載「 陳淑真」為介紹人這是制度問題,有雙軌或三軌排序問題 ,介紹人填誰是上線的權利,介紹人加入協會會員可以領 車馬費,但所介紹的僅繳1千元一般會員是沒有車馬費可 領,要介紹加入繳1萬元會費的才有車馬費可以領,繳1千 元的是一般會員,權益就只有免費吃飯而已,繳1萬元的 是榮譽會員,可以免費吃飯,以後還有長照醫療、優先登 記住養生村,但要幫忙宣傳,如果有介紹人加入榮譽會員 有車馬費可以領。因伊兒子身體不好,所以伊就和伊兒子 一起加入,但伊不知穩不穩,所以僅介紹朋友加入一般會 員,沒有加入榮譽會員,伊沒有領到車馬費;被告曾錦霞 是協會理事長,有在台上講長照協會的理念,以後可以優 先入住養生村,住宿可以打折,車馬費的事等內容,因伊 認為曾錦霞講的協會願景很好才加入會員,但只是說以後 怎樣怎樣,但也不了了之等語。證人林彩霓陳稱:伊當時 透過在長照協會擔任志工的林珪蓉轉述長照協會有要蓋醫 院之類,以後可以考證照,就可以在長照協會裡工作,或 是做志工,也有說因伊有捐款,可以到長照協會用餐,不 用另外支付費用,因此伊有捐錢給長照協會,但伊僅是捐 款並不知詳細會員權益,有聽林珪蓉講過繳1千元是普通 會員,繳3千元是合格會員具有投票權,再繳1萬元可以在 長照協會成立的養生村、醫院享有半價優惠,款項有時交 給林珪蓉,有時由伊自己拿款項去長照協會,但交給何人 因時間過久而不記得等語。證人鄭其明證稱:伊老了常生 病,常要去醫院看醫師,沒人照顧,伊聽朋友說京華城9 樓那邊有在辦愛心活動,伊就過去看看,中午過去吃飯, 也有加入長照協會,前後共繳付10萬多元,這些費用是繳 給鄭克敦,有其他小姐登記,有說長期照顧很好,曾錦霞 很好很有愛心,會幫伊按摩,還陪伊看醫生等語。證人李 梅花證稱:伊因朋友介紹知道長照協會是朋友帶伊去吃飯 ,剛開始伊僅繳1千元,但伊常去吃飯,有時一天去吃2餐 ,會不好意思就繳1萬元加入會員。有關會員權益詳細內 容已不記得,就是以後伊老了有需要也可以受幫助、有優 惠,伊一共繳付1萬元贊助費,有開收據給伊,伊有帶朋 友去長照協會,朋友加入長照協會後,伊就有領到車馬費 ,所領到金額、及會費繳給何人、何人開收據給伊等均已 不記得,被告曾錦霞是長照協會的理事長,曾錦霞和鄭克 敦都有在說要蓋長照老人之家,曾錦霞也曾經帶伊去大賣 場買襯衫、床送給一家人,之後有一段時間沒有去,聽朋 友說協會沒有了,伊有去看,但去看就是沒有了,曾錦霞



、鄭克敦人不在該處,之後伊有去找曾錦霞、鄭克敦,也 找不人等語(分別見101年度他字第11217號偵查卷第29頁 至第44頁、第61頁至第66頁、第76頁至第79頁筆錄,本院 刑事卷〈二〉第45頁至第54頁、第74頁至第83頁背面筆錄 ,卷〈三〉第19頁至第33頁背面、第67頁背面至第79頁背 面、第115頁至第132頁、第146頁背面至第152頁背面、第 19 0頁背面至第198頁背面筆錄,卷〈四〉第34頁背面至 第60頁背面筆錄)。至於證人陳希平、韓聿媗、葉維德、 張淑芬、鄭其明、蕭勤、吳周金貴、陳振福等人先後雖陳 稱:被告曾錦霞在長照協會僅是一個人頭,之前曾錦霞做 過公益,所以鄭克敦、雷雲就請曾錦霞來協會擔任理事長 ,事實上曾錦霞沒有任何權利,凡是沒有聽鄭克敦話的人 就會被開除;曾錦霞僅是傀儡,生性軟弱、不適合當理事 長,適合當義工,有關要詐騙要蓋養生村之事與被告曾錦 霞無關,曾錦霞本意善良、無法分辨善惡,鄭克敦說什麼 她就什麼等語部分,或為證人個人主觀判斷、或為證人聽 聞他人轉述,並非證人親眼、親耳見聞所得部分,亦為證 人陳希平等人陳述明確,即證人林智寬陳稱:伊有聽到鄭 克敦與曾錦霞在吵架,伊就問張博仁問他們2人怎麼了, 張博仁就說鄭克敦向曾錦霞要錢,只這樣講,因此伊判斷 曾錦霞沒有經手長照協會財務部分,伊也看過鄭克敦比較 兇,有拍桌子或很大力關門所以伊判斷長照協會實際操作 的人是鄭克敦等語。即證人陳希平陳述:伊懷疑鄭克敦、 雷雲有問題,要求被告曾錦霞去查帳,之後被告曾錦霞跟 伊說鄭克敦、雷雲不讓其查帳,伊拿到收據上是有蓋理事 長曾錦霞的章,但伊沒有看到蓋章過程,且伊有詢問過伊 乾媽及伊父親長官對於鄭克敦此人不予置評,因此伊是懷 疑曾錦霞僅是人頭,根本沒有看到,在狀況外等語,證人 張淑芬稱:伊對於協會財務有問題有問過曾錦霞曾錦霞 說他沒有這個權利,沒有鑰匙,鑰匙在雷雲手上,她沒辦 法查帳,這些都是曾錦霞告訴伊的等語。證人韓聿媗亦稱 :伊個人認為被告曾錦霞有病,是被鄭克敦牽著鼻子走, 所以伊個人認為曾錦霞沒有詐欺嫌疑等語甚明。證人鄭其 明稱:伊聽別人說理事長是空架子,真正掌權的是秘書長 等語。證人蕭勤亦陳:伊久久才去一次京華城9樓餐廳, 並不常去,伊聽其他會員講協會是鄭克敦在指揮、在擺弄 等語。另證人張淑芬、證人林智寬、蕭勤等人雖均證稱有 看過被告鄭克敦兇曾錦霞,或被告鄭克敦與曾錦霞吵架、 或鬧彆扭等行為,但均稱未親眼見被告鄭克敦對曾錦霞有 何暴力行為等語甚詳。足見上開證人所證述曾錦霞疑為人



頭,長照協會為鄭克敦在操控云云,均為前開證人個人猜 測或個人意見,或聽聞被告曾錦霞個人所述或他人傳述所 得,故不足以採信而因此遽認被告曾錦霞在遭人控制下而 成立長照協會,有關該協會招攬會員、捐款事宜均不知情 甚明;又被告曾錦霞雖偶有與同案被告鄭克敦口角爭執, 或遭鄭克敦言語方式嚴厲、大聲乙節,尚難因此認被告曾 錦霞在長照協會期間其意識狀態及行為均遭他人控制而屬 於無行為能力之人甚明。是證人有關此部分所陳,顯為證 人個人意見或臆測之詞,均不足為有利於被告曾錦霞之認 定甚明。
(三)復有被告曾錦霞所提出長照協會宗旨、協會主軸記載上開 被告曾錦霞、鄭克敦、雷雲等人向會員、民眾等人所宣揚 成立長照協會之目的,及加入長照協會會員權益之內容甚 詳,即長照協會宗旨部分記載:「協會之宗旨為依法設立 ,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團體,以愛心關懷熱心公益幫助 需要長期照顧之身心靈障礙者獲得持續性照顧與服務,以 增進獨立生活能力,減輕家庭照顧負擔,提昇生活品質為 宗旨。任務:1、協助需要長期照顧者接受妥善照顧,爭 取合理權益及福利。2、定期到長期照顧中心關懷問候及 督導。3、提供家庭照顧者諮商及喘息服務。4、配合政 府推動社會福利法令。5、結合長期照顧相關資源建構理 想之體系。6、促進長期照顧專業之發展。」等內容;且 協會主軸內容亦載明:「主軸一:建構理想之模範長照體 系,就是協會最大的抱負,他的一樓要有急救設施以及家 醫各科門診,受照顧者需分門別類,需要醫療輔助器材維 生的是一個區塊,行動不便的是一個區塊,最主要行動自 如,小孩不在身邊的頤養天年的在一區,我們的照顧人員 充足,醫療區由一個護理人員照顧三個人,其他各類也由 一個居家照顧員服務三個人,住在其中有人性尊嚴,有家 庭溫暖,彷彿人間天堂。本單位來自各地的贊助款,凡新 臺幣1萬元皆發榮譽委員狀,凡持有榮譽狀者,認狀不認 人可未雨綢繆,也可以捐給清寒家庭使用,享受市價對折 優惠,單位第一個模範長照中心預定為林口,即以前的林 口渡假村現將更名為林口模範長照養生村。...」等情 ,有上開協會宗旨、任務及協會主軸資料附卷可佐(附於 調查卷第64頁及反面資料)。而該協會於101年9月19日以 台內社字第1010263835號所張貼會務異動公告亦載明:「 一、凡參加本協會之榮譽委員,取得推廣會務之資格,並 享有車馬費之獎勵。二、榮譽委員介紹榮譽委員之車馬費 方法,照舊辦理。三、榮譽委員凡推廣入會、會員、團體



會員或捐助款,享車馬費百分之30的獎勵。四、凡101年9 月20日開始取得榮譽委員資格者,享有本協會之福利餐, 每餐50元之優惠,需預購餐券。五、自創會開始至今後支 持協會之所有會員,均享有協會之福利餐,每餐50元之優 惠,請預購餐券。六、凡為推廣會務邀約前來用餐者名額 恕不能重複。七、資深榮譽委員日前用餐照舊,待召開理 監事會議決策。八、以上公告於101年10月1日正式實行。 理事長:曾錦霞、秘書長:鄭克敦」,有被告提出協會主 軸資料,及中華民國長期照顧關懷協會台內社字第000000 0000號會務異動公告各1紙附卷可憑(附於調查卷第30頁 、第64頁背面)。據此,足認前開證人均經隔離詰問,所 證述有關被告曾錦霞、鄭克敦與雷雲等人成立長照協會, 並以免費用餐方式吸引民眾、會員到場後,再以勸誘加入 協會會員,得以終身免費用餐,或協會已在林口、新竹等 處計畫進行購屋改裝為長照中心或購地進行興建長照中心 之計畫以如火如荼進行中,故繳付1萬元成為榮譽會員後 ,即得以優先、5折優惠在長照協會未來所成立之養生村 、長照中心入住等情,並以愛心為名勸請到場民眾、會員 捐款、贊助之情非虛。
(四)而被告曾錦霞確實與同案被告鄭克敦、雷雲一同籌備成立 長照協會,成立該協會以用餐方式吸引民眾到場,再吸收 民眾繳付款項加入協會會員或捐款、贊助乙節,亦為證人 即同案被告鄭克敦、雷雲於偵查中陳述甚詳,即證人鄭克 敦陳稱:長照協會是伊與曾錦霞共同成立,成立協會是為 了照顧獨居老人,或是身心障礙之人,伊在協會內擔任秘 書長,是從事會務之人,曾錦霞擔任理事長,負責會務全 盤性規劃與討論,並親自領導所有會員辦理活動,伊是負 責執行的人,民眾繳交1千元是入會費,繳3千元是長年會 費,具有選舉權,繳1萬元是捐款的榮譽會員,並協會成 立之初,希望會員可以找人一起來參加這個公益團體,在 開會時有時候正好在吃飯時間,所以才會供餐,並不是指 繳1千元的會員可以吃飯,伊並沒有說給會員吃飯的前是 以前一筆基金吃10年都吃不完的話,伊的意思是吃飯需要 花錢,如果錢不夠伊可以捐款來供大家吃飯,事實上伊有 捐200萬元,曾錦霞捐約80萬元,伊在台上講過會員要捐 款等話語,因伊當然希望會員可以踴躍捐款,捐款給協會 的金額大約3百萬元左右,長照協會所收取會費不是用來 蓋養生村,而伊講的僅有提供願景希望將來跟安養中心的 老闆合作,蓋一個長照中心,伊也沒有說繳交1萬元的會 員以後可以半價入住養生村,伊的意思是安養中心的老闆



可以較低廉方式優惠價格入住,但不是長期的,伊也有說 要在新竹、林口、深坑等處蓋養生村等語,這是伊的希望 ,伊也沒有向會員表示介紹人加入協會有車馬費可以領, 伊的意思是鼓勵會員找人加入公益團體,伊按照每人的需 求提報車馬費補助,並有開收據給會員,伊並沒有不准曾 錦霞查帳,他自己是理事長,帳由曾錦霞自己處理,協會 裡嚴格來說僅有伊是正職人員,王聖龍不是在協會擔任員 工,他是在餐廳裡面當服務人員,大概作1、2個月,所做 的內容與會計無關等語。證人雷雲亦稱:伊在長照協會擔 任志工,從101年2月份至4、5月間,在協會期間負責接待 工作,登記會員姓名,及幫忙收取會員繳付費用,會費分 為一般會員1千元,常年會費3千元,協會每日會辦餐會, 中餐及晚餐,宣導協會理念,協會會務主要執行人為理事 長曾錦霞,鄭克敦在協會籌備期間協助宣揚協會理念,協 會成立後擔任秘書長,伊並沒有負責記帳,這部分要問理 事長曾錦霞,伊僅有在發車馬費時有幫忙,至於核定車馬 費用多少也是由理事長曾錦霞決定等語(見101年度他字 第11217號偵查卷第61頁至第66頁訊問筆錄)。並觀被告 曾錦霞於調查局及偵查中均明確陳述與鄭克敦、雷雲等人 成立長照協會之經過,並收取會費,會費不同會員權益亦 不同,亦明確說明繳付不同費用會員有何不同權益,及長 照協會招攬會員方式等內容,即被告曾錦霞於調查局中陳 稱:伊於大學肄業後,曾經擔任會計及行銷專員,於87年 10月15日在鄭克敦鼓勵下成立中華民國老人居家服務協會 ,並擔任理事長,於101年1月間即與鄭克敦、雷雲開始籌 劃成立中華民國長期照顧關懷協會,所以中華民國老人居 家服務協會就自該日撤銷。長照協會成立宗旨是讓所有身 心靈障礙的人得到持續性照顧與關懷,並獲得獨立自主能 力,長照協會於101年5月12日成立,有召開會員大會並選 舉理、監事,伊是理事長,鄭克敦為秘書長,雷雲為籌備 中的副秘書長,成立後雷雲退下來擔任一般會員。在101 年5月12日成立前伊與雷雲、鄭克敦3人均有負責招攬民眾 入會。協會經費來源為會員入會費、常年費及贊助費,目 前長照協會的一般會員約有1千人,繳常年會費的合格會 員有101人,至於榮譽會員有1百多人,所招攬會員入會的 方式為自101年2月起開始在位於台北市○○區○○路0段 000號京華城百貨公司,9樓的「巨星尊爵會館KTV」(之 後改名為江南時代)免費提供中餐及晚餐,只要繳交1千 元入會費,即可前來享用午餐、晚餐,亦可以帶朋友來吃 ,大家便會一個拉一個來參加,伊與鄭克敦、雷雲等3人



分別輪流對來用餐的民眾宣揚伊的理念,藉此招攬民眾入 會,依前述會員分為一般會員、合格會員及榮譽會員3種 ,一般會員入會費為1千元,繳交1次終身有效,合格會員 除繳交入會費1千元外,每年要繳交3千元的常年會費,榮 譽會員除繳交1千元的入會費外,另外再繳交1萬元的贊助 費用,所以也稱為贊助會員,不過榮譽會員沒有選舉權, 如果要選舉權就要每年繳交常年會費3千元;而一般會員 就僅是具有會員資格,合格會員具有選舉理監事的權利, 榮譽會員具有宣導會務的義務,所以會提撥車馬費給榮譽 會員,至於車馬費的金額則不一定,因榮譽會員會隨著伊 等人去探望需要照顧的人,會提供車輛等服務,所以會補 貼車馬費,金額視每次服務的內容不一,款項來源都是從 會費收入中支出。長照協會於101年10月間終止免費提供 午餐、晚餐之供應,是因為京華城9樓封館2星期,故鑑於 衛生問題而停止供餐,之後也因經費不足而停止供餐。協 會一共收到3百多萬元的會費,這些錢都用在人事費、餐 費及車馬費等,迄於101年11月30日尚有3萬8447元,但到 現在剩不到1萬元,用於提供免費餐飲的費用有303萬5100 元等語甚詳(見法務部調查卷第1頁至第5頁筆錄);於10 2年6月10日偵查中檢察官訊問時亦陳:伊於100年間就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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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