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表異議之訴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08年度,2313號
TCDV,108,訴,2313,202007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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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亦屬相符,由此可見,黃添進所以簽交如附表六所 示5紙支票,應係為清償部分抵押債務辦理變更1億元系 爭最高限額抵押權為5800萬元之用;惟因該5紙支票屆 期並未兌現,故最終並未將1億元之系爭最高限額抵押 權變更為5800萬元。是原告徒憑黃添進曾簽交如附表六 所示支票5紙予趙信賓收訖一情,遽謂兩造已於102年8 月25日合意終止投資關係云云,自難採信。至於原告指 稱證人陳順福所為上揭證述,有所偽證云云。然原告對 此所為指摘,並未舉證以實其說,僅空言證人陳順福於 另案之上揭證述有所不實,涉嫌偽證云云,自無可採。 ⑶兩造於4000萬元協議書第3條「投資報酬」約定「乙方 (即原告2人與黃添進)向甲方(即被告)說明投資標 的之成本效益,經甲方評估後,雙方議定甲方之投資報 酬率為100%;即於投資期滿時,乙方應給付甲方捌仟 萬元,…。無論乙方對投資標的之開發是否達成如乙方 說明之收益,乙方均連帶保證甲方獲得上開投資報酬」 等語。準此以言,原告陳金蘭、允瑞富建設公司既與被 告合意簽署4000萬元之協議書;且被告亦已由黃景建匯 款4000萬元至原告陳金蘭之帳戶,給付該協議書所約定 之投資本金,則原告陳金蘭與允瑞富建設公司即應依上 開約定,於投資2年期滿後,給付投資本金及報酬共800 0萬元與被告,並負連帶給付之責。是被告據此表示其 對原告有此部分8000萬元之債權,自非無稽。參以兩造 並不爭執此部分債權,確為1億元系爭最高限額抵押權 所擔保之債權範圍,是被告於系爭執行程序進行中,向 本院聲明參與分配,表明其為系爭2筆執行標的土地之 抵押權人,並陳報其對原告有此8000萬元之執行債權, 於法自無不合。原告主張被告對之並無此部分8000萬元 債權云云,自無可採。
3.至於原告聲請傳喚證人陳寶禎,用以證明:趙信賓之代墊 款3000萬元與黃景建之代墊款1000萬元,以及黃景建後來 代墊1673萬1287元,即共計5673萬1287元,非被告之出資 部分,原告稱:係黃添進拜託陳寶禎出面協商和解之事宜 ,而被告回覆陳寶禎董事長稱「其與洪明發王金誠已完 全退出投資,尚餘5673萬元款項係趙信賓黃景建所有, 他無法決定如何處理,要問大肚農會總幹事趙信賓與霧峰 農會總幹事黃景建等語」。是由原告聲請傳喚證人之說明 可知,陳寶禎並非兩造間投資案之當事人,亦非趙信賓黃景建本人,是縱使被告有如此回覆陳寶禎,其至多亦屬 陳寶禎聽聞自被告所述之傳聞而已,是否與事實相符,自



屬有疑,顯難據此認定原告所稱5673萬1287元並非由被告 所出資,故原告聲請傳喚證人陳寶禎作證,本院認與本件 待證事實所認定之結果,並不生影響,自無傳喚之必要, 附此敘明。
㈣就原告陳金蘭、允瑞富建設公司與被告、王金誠洪明發3 人間之各該投資協議關係是否已合意終止或解除部分: 原告雖主張:被告、王金誠洪明發3人共投資2000萬元部 分,業經雙方合意終止投資契約云云。然被告向本院聲明參 與分配時,其所陳報之執行債權,並未包含原告所稱之此部 分債權,此業據被告於臺中高分院107年度上字第337號案件 審理時,具狀陳明在卷,並有參與分配執行卷影本可稽(臺 中高分院107年度上字第337號卷二第27至47頁)。是原告所 指之上開2000萬元投資關係縱使業已合意終止,與系爭分配 表表一所列之債權亦無關聯。故原告此部分主張,實屬無據 ,自無可採。
㈤就被告是否得以系爭分配表表一次序1、11分配受償部分: 被告對原告確有上開1673萬元及8000萬元,合計9673萬元之 債權,且此等債權復為1億元系爭最高限額抵押權所擔保之 範圍,已如前述,則被告於系爭執行程序向本院陳報有上開 抵押債權,並經本院執行處列入系爭分配表表一次序1、11 ,而受分配如附表八所示各該金額,於法即無不合。原告主 張不應列入分配云云,自無可採。
四、綜上所述,原告主張被告並無系爭分配表表一所列之抵押債 權,不得列入該分配表分配受償云云,並無可採。從而,原 告依強制執行法第41條規定,提起本件分配表異議之訴,請 求系爭執行程序於106年3月29日所製作執行金額之系爭分配 表所載被告之各項債權分配金額(即系爭分配表一次序1、 11),應予剔除,改分配予其他債權人,為無理由,不應准 許。
五、本件事證已臻明確,兩造其餘主張及舉證,與本件判決結果 並無影響,爰不逐一論述。
六、據上論結,本件原告之訴為無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78條, 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7 月 24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楊忠城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中 華 民 國 109 年 7 月 24 日
書記官 黃佳莉




附表一:
┌──┬───────────────┬─────┐
│編號│ 土 地 坐 落 │ 權利範圍 │
│ ├───┬────┬──┬───┤ │
│ │縣 市│鄉鎮市區│段 │地號 │ │
├──┼───┼────┼──┼───┼─────┤
│ 1 │臺中市│大里區 │光正│274-12│ 全部 │
├──┼───┼────┼──┼───┼─────┤
│ 2 │臺中市│大里區 │光正│274-13│ 全部 │
├──┼───┼────┼──┼───┼─────┤
│ 3 │臺中市│大里區 │光正│274-18│ 全部 │
└──┴───┴────┴──┴───┴─────┘
附表二:
┌──┬──────┬─────┬──────┬─────┐
│編號│ 發票日期 │支票號碼 │ 票面金額 │付款銀行 │
│ │ │ │ (新臺幣) │ │
│ │ │ │ │ │
├──┼──────┼─────┼──────┼─────┤
│ 1 │101年12月31 │CIA4001114│873萬1287元 │台中商銀清│
│ │日 │ │ │水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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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02年2月28日│CIA4001115│200萬元 │同上 │
├──┼──────┼─────┼──────┼─────┤
│ 3 │102年3月31日│CIA4001116│200萬元 │同上 │
├──┼──────┼─────┼──────┼─────┤
│ 4 │102年4月30日│CIA4001117│200萬元 │同上 │
├──┼──────┼─────┼──────┼─────┤
│ 5 │102年5月31日│CIA4001118│200萬元 │同上 │
├──┴──────┴─────┼──────┴─────┤
│ 合計 │1673萬1287元 │
└───────────────┴────────────┘
附表三:
┌──┬───┬───┬──────┬──────┬──────┬─────┐
│編號│發票人│受款人│ 發票日期 │票面金額 │ 付款銀行 │ 支票號碼 │
├──┼───┼───┼──────┼──────┼──────┼─────┤
│ 1 │黃景建巫國想│102年1月9日 │873萬1287元 │霧峰區農會 │AA9322007 │
├──┼───┼───┼──────┼──────┼──────┼─────┤
│ 2 │黃景建巫國想│102年2月28日│200萬元 │霧峰區農會 │AA9322008 │
├──┼───┼───┼──────┼──────┼──────┼─────┤
│ 3 │黃景建巫國想│102年3月31日│200萬元 │霧峰區農會 │AA9322009 │




├──┼───┼───┼──────┼──────┼──────┼─────┤
│ 4 │黃景建巫國想│102年4月30日│200萬元 │霧峰區農會 │AA9322010 │
├──┼───┼───┼──────┼──────┼──────┼─────┤
│ 5 │黃景建巫國想│102年5月31日│200萬元 │霧峰區農會 │AA9322011 │
├──┼───┴───┴──────┴──────┼──────┴─────┤
│合計│1673萬1287元 │ │
└──┴─────────────────────┴────────────┘
附表四:
┌──┬───┬───┬───────┬───────┬──────┬─────┬─────┐
│編號│發票人│受款人│ 發票日期 │ 票面金額 │ 付款銀行 │ 支票號碼 │ 備註 │
├──┼───┼───┼───────┼───────┼──────┼─────┼─────┤
│ 1 │黃添進陳獻民│102年7月25日 │1233萬6833元 │台中商業銀行│CIA3564964│原告主張償│
│ │ │ │ │ │清水分行 │ │還被告本金│
│ │ │ │ │ │ │ │及利息(計│
│ │ │ │ │ │ │ │算式:原告│
│ │ │ │ │ │ │ │本金1200萬│
│ │ │ │ │ │ │ │元+利息27│
│ │ │ │ │ │ │ │萬3333元+│
│ │ │ │ │ │ │ │洪明發利息│
│ │ │ │ │ │ │ │6萬3500元 │
│ │ │ │ │ │ │ │=1233萬68│
│ │ │ │ │ │ │ │33元) │
├──┼───┼───┼───────┼───────┼──────┼─────┼─────┤
│ 2 │黃添進王金誠│102年7月25日 │510萬3333元 │台中商業銀行│CIA3564963│原告主張償│
│ │ │ │ │ │清水分行 │ │還王金誠本│
│ │ │ │ │ │ │ │金及利息 │
├──┼───┼───┼───────┼───────┼──────┼─────┼─────┤
│ 3 │黃添進陳獻民│102年7月4日 │300萬元 │元大銀行沙鹿│AE0091977 │原告主張償│
│ │ │ │ │ │分行 │ │還洪明發本│
│ │ │ │ │ │ │ │金 │
├──┼───┴───┴───────┴───────┼──────┴─────┴─────┤
│合計│2044萬0166元 │ │
└──┴───────────────────────┴──────────────────┘
附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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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發票人│受款人│ 發票日期 │ 票面金額 │ 本票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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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陳金蘭陳獻民│102年1月4日 │1200萬元 │WG2383330 │
├──┼───┼───┼──────┼─────┼─────┤
│ 2 │陳金蘭王金誠│102年1月4日 │500萬元 │WG2383331 │




├──┼───┼───┼──────┼─────┼─────┤
│ 3 │陳金蘭洪明發│102年1月4日 │300萬元 │WG2383332 │
└──┴───┴───┴──────┴─────┴─────┘
附表六:
┌──┬───┬───┬───────┬───────┬──────┬─────┐
│編號│發票人│受款人│ 發票日期 │ 票面金額 │ 付款銀行 │ 支票號碼 │
├──┼───┼───┼───────┼───────┼──────┼─────┤
│ 1 │黃添進陳獻民│102年10月31日 │5673萬1287元 │台中商業銀行│CIA3564995│
│ │ │ │ │ │清水分行 │ │
├──┼───┼───┼───────┼───────┼──────┼─────┤
│ 2 │黃添進陳獻民│102年10月31日 │127萬3645元 │台中商業銀行│CIA3564996│
│ │ │ │ │ │清水分行 │ │
├──┼───┼───┼───────┼───────┼──────┼─────┤
│ 3 │黃添進陳獻民│102年10月31日 │113萬4626元 │台中商業銀行│CIA3564997│
│ │ │ │ │ │清水分行 │ │
├──┼───┼───┼───────┼───────┼──────┼─────┤
│ 4 │黃添進陳獻民│102年10月31日 │14萬元 │台中商業銀行│CIA3564998│
│ │ │ │ │ │清水分行 │ │
├──┼───┼───┼───────┼───────┼──────┼─────┤
│ 5 │黃添進陳獻民│102年10月31日 │113萬4626元 │台中商業銀行│CIA3564999│
│ │ │ │ │ │清水分行 │ │
├──┼───┴───┴───────┴───────┼──────┴─────┤
│合計│6041萬4184元 │ │
└──┴───────────────────────┴────────────┘
附表七:
┌──┬───┬───┬──────┬─────┬─────┐
│編號│發票人│受款人│ 發票日期 │ 票面金額 │ 本票號碼 │
├──┼───┼───┼──────┼─────┼─────┤
│ 1 │陳金蘭陳獻民│102年1月8日 │1673萬元 │WG2383335 │
└──┴───┴───┴──────┴─────┴─────┘
附表八:被告於系爭分配表表一受分配之金額
┌─────┬───────┬───┬──────┐
│分配表(表│債權種類 │債權人│ 分配金額 │
│一)次序 │ │ │(新台幣) │
├─────┼───────┼───┼──────┤
│1 │執行費 │陳獻民│78萬8791元 │
├─────┼───────┼───┼──────┤
│11 │第1順位抵押權 │陳獻民│9005萬4821元│
└─────┴───────┴───┴──────┘
附表九:原告歷次簽署之開發合作協議書




┌──┬────┬─────┬─────┬──────┬───────┬───────┐
│編號│甲方姓名│ 乙方姓名 │ 投資金額 │期滿返還金額│ 締約日期 │ 備註 │
│ │ │ │(新臺幣)│ (新臺幣) │ │ │
├──┼────┼─────┼─────┼──────┼───────┼───────┤
│ 1 │陳獻民 │①允瑞富建│4000萬元 │8000萬元(含│101年10月24日 │投資期間2年 │
│ │ │設公司(原│ │投資本金及投│ │ │
│ │ │名振堡公司│ │資報酬各4000│ │ │
│ │ │) │ │萬元,投資報│ │ │
│ │ │②陳金蘭 │ │酬率100%) │ │ │
├──┼────┼─────┼─────┼──────┼───────┼───────┤
│ 2 │陳獻民 │同上 │1200萬元 │2400萬元(含│101年10月24日 │同上 │
│ │ │ │ │投資本金及投│ │ │
│ │ │ │ │資報酬各1200│ │ │
│ │ │ │ │萬元,投資報│ │ │
│ │ │ │ │酬率100%) │ │ │
├──┼────┼─────┼─────┼──────┼───────┼───────┤
│ 3 │王金誠 │同上 │ 500萬元 │982萬2000元 │101年11月20日 │至103年10月24 │
│ │ │ │ │(含投資本金│ │日投資報酬482 │
│ │ │ │ │500萬元及投 │ │萬2000元 │
│ │ │ │ │資報酬482萬2│ │ │
│ │ │ │ │000元) │ │ │
├──┼────┼─────┼─────┼──────┼───────┼───────┤
│ 4 │洪明發 │同上 │ 300萬元 │600萬元(含 │101年10月24日 │投資期間2年 │
│ │ │ │ │投資本金及投│ │ │
│ │ │ │ │資報酬各300 │ │ │
│ │ │ │ │萬元,投資報│ │ │
│ │ │ │ │酬率100%) │ │ │
└──┴────┴─────┴─────┴──────┴───────┴───────┘
附表十:投資金額匯款給付明細
┌──┬───────┬─────┬───┬──────────┐
│編號│ 日期 │ 金額 │匯款人│ 受款人 │
│ │ │(新臺幣)│存款人│ 銀行帳號 │
├──┼───────┼─────┼───┼──────────┤
│ 1 │101年10月19日 │300萬元 │黃景建陳金蘭
│ │ │ │ │霧峰區農會 │
│ │ │ │ │46000400223109 │
├──┼───────┼─────┼───┼──────────┤
│ 2 │101年10月24日 │300萬元 │洪明發陳金蘭
│ │ │ │ │霧峰區農會 │
│ │ │ │ │46000400223109 │




├──┼───────┼─────┼───┼──────────┤
│ 3 │101年10月24日 │800萬元 │陳獻民陳金蘭
│ │ │ │ │霧峰區農會 │
│ │ │ │ │46000400223109 │
├──┼───────┼─────┼───┼──────────┤
│ 4 │101年10月24日 │200萬元 │陳獻民陳金蘭
│ │ │ │ │霧峰區農會 │
│ │ │ │ │46000400223109 │
├──┼───────┼─────┼───┼──────────┤
│ 5 │101年10月24日 │1000萬元 │黃景建陳金蘭
│ │ │ │ │霧峰區農會 │
│ │ │ │ │46000400223109 │
├──┼───────┼─────┼───┼──────────┤
│ 6 │101年11月7日 │200萬元 │陳獻民陳金蘭
│ │ │ │ │霧峰區農會 │
│ │ │ │ │46000400223109 │
├──┼───────┼─────┼───┼──────────┤
│ 7 │101年11月20日 │200萬元 │王金誠黃添進
│ │ │ │ │台中商業銀行清水分行│
│ │ │ │ │043280050668 │
├──┼───────┼─────┼───┼──────────┤
│ 8 │101年11月20日 │300萬元 │王金誠黃添進
│ │ │ │ │台中商業銀行清水分行│
│ │ │ │ │043280050668 │
└──┴───────┴─────┴───┴──────────┘
附表十一:
┌──┬───┬───┬──────┬─────┬─────┐
│編號│發票人│受款人│ 發票日期 │ 票面金額 │ 本票號碼 │
├──┼───┼───┼──────┼─────┼─────┤
│ 1 │陳金蘭陳獻民│102年1月8日 │4000萬元 │WG238333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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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允瑞富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瑞富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富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