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契約中文版及英文版各1份(見偵三卷第106至125頁)、 摩西公司負責人帕克於97年3月1日死亡,有摩西管理公司An drew Murphy於97年3月1日寄發通知帕克死亡之電子郵件1份 (見偵三卷第126頁)附卷可稽,被告王少丰上開供認部分 ,即可認為真實。
(二)被告及辯護人固以上開情詞置辯,然:
1.證人盧靖錞於本院審理時證稱:摩西公司名片樣式係被告王 少丰或王淑玲其中一人提供予伊選擇,實際上是係何人提供 伊已經忘記了,被告王少丰有讓伊大致瞭解商品內容,伊陪 同證人張伍榮夫妻去匯款,收款帳戶係被告王少丰告知。受 益憑證係被告王少丰交給伊,伊轉交證人張育如,佣金大部 分係證人張育如所得,伊可以抽成部分很少,佣金應該是被 告王少丰交給伊,伊與證人張育如討論分配,伊可能保留1% 至3%不等。若被保險人提前死亡,獲利會是好的,越早過世 ,投資人領越多,若一直活著,利潤越來越低。推銷商品之 紅包是被告王少丰給伊,證人張伍榮投資之商品,伊上線是 對被告王少丰,佣金即是被告王少丰給伊,商品係是伊與證 人張育如共同向證人張伍榮介紹,算是證人張育如之直接客 戶,伊係被告王少丰之下線、證人張育如係伊之下線,保險 事故發生後,被告王少丰會通知到單,可以拿回收益。投資 單一保單有額度上限,不可能沒上限,最多是身故金之某種 程度,伊向證人張伍榮介紹時,將證券出賣人定義為保單持 有者。若預算有限例如僅1萬美元,只能挑1張保單操作,若 有3萬美元、5萬美元,可購買套裝即多人保單等語(見本院 卷一第221頁、第222頁至第223頁、第224頁至第225頁、第2 26頁背面、第230頁至第231頁背面、第232頁背面至第233頁 、第234頁至第235頁背面、第237頁至第237頁背面)。證人 張育如於本院審理時證稱:證人盧靖錞有向伊介紹過商品, 伊覺得不錯,伊請證人盧靖錞與證人張伍榮商談,伊有在場 。證人張伍榮購買價金直接匯到國外。伊曾陪證人張伍榮及 其妻至瑞泰公司,由被告王少丰接待,伊請被告王少丰向證 人張伍榮解釋較清楚,被告王少丰稱這個沒問題,拿書面及 電腦資料給他們看,是人已經過世而到單之資料,當時係因 商品買了3、4年左右,覺得懷疑,其中有1張已經到期,證 人張伍榮欲取回本金,伊就帶證人張伍榮夫妻至瑞泰公司找 被告王少丰,被告王少丰當時稱到單不確定是何月到,有時 比較久,不一定寫36個月就36個月,要他們放心等語(見本 院卷二第6至第8頁、第10頁、第11頁)。被告王少丰於本院 審理時已供稱:證人盧靖錞之佣金約6%至8%,由伊直接匯給 證人盧靖錞等語(見本院卷一第236頁)。互核證人盧靖錞
、張育如上開證述及被告王少丰上開供述,有關證人盧靖錞 、張育如因本案與證人張伍榮之交易而獲得被告王少丰給予 佣金此節,大致相符,又證人盧靖錞既證稱收款帳戶係被告 王少丰告知,受益憑證係被告王少丰交給伊,伊轉交證人張 育如等情;證人張育如既證稱證人張伍榮投資後,伊帶證人 張伍榮夫妻至瑞泰公司,由被告王少丰親自解釋,被告王少 丰提供資料,要證人張伍榮放心等情,且有證人張伍榮提出 證人盧靖錞名片影本1紙在卷可查(見偵三卷第68頁)。縱 上,證人盧靖錞為告王少丰之下線,證人張育如為被告盧靖 錞之下線,本件證人張伍榮所購入摩西保單貼現組合基金商 品即係被告王少丰所代理銷售,堪可確認。被告王少丰上開 辯解及辯護人辯護意旨,即不可採。
2.證人林威辰於本院審理時證稱:帕克辦說明會當時被告王少 丰在場,由帕克主講,當時演講內容為那些被保險人年紀很 大有生病,身邊沒有錢,就把保單折價賣出來,更改受益人 ,受益人就透過信託帳戶,再分割成不同的單位讓這些投資 人來投資,他們在美國要做生命預期,如果生命預期是3年 或4年,每年8至10%左右的報酬率。程序上投資人先把錢匯 到國外之信託帳戶,當對方對完帳,就會寄憑證到臺灣,憑 證有記載投資多少錢,生命預期假設3年或4年,到時候回來 的錢大約有多少的獲利,但是上面有記載人的生命沒有辦法 百分之百精準,有可能會提前身故理賠,也有可能會遞延身 故。帕克提到投資報酬率計算,以生命週期3年計算:假設1 年8%,3年就24%,上面沒有記載保障,比方說是提前身故, 不到3年就身故,投資報酬率假設是24%,那就是能拿到24% ,如果延後身故,到第5年才身故,獲利也是24%。帕克舉辦 說明會有1場,以英文說明,當天由被告王少丰翻譯,當天 證人吳易衡、蕭銘悅、王坤、王惠敏有參加說明會。關於證 人謝文馨、蕭銘悅、王惠敏、王惠姿所購買的摩西公司「不 可撤銷之保險契約受益證券」是被告王少丰交辦給伊經手, 她們聽完說明會,由伊去幫她們收件,中間收取1至2%的手 續費用給伊,她們如果有疑問,例如帳戶問題、保單貼現不 懂部分,伊去協助說明,最後幫她們報件,所有文件審核完 畢後,就送到瑞泰公司。摩西公司當時也有做套裝式的,就 是把投資金額分散到5張不同的保單,投資人就不能指定說 要買幾年期的,錢匯到美國信託帳戶後,摩西公司根據投資 人需求去找保單做搓合,扣除手續費後,收來的錢經過搓合 再去做分割,分割完把憑證寄來臺灣,投資人就會收到憑證 ,上面記載資金多少錢、買到這張保單持分是多少,將來被 保險人身故後可以拿到多少錢。也有特別單,就是美國那邊
有這樣的保單,還沒有搓合完成的保單,傳到臺灣之後,被 告王少丰把資料給伊看,當時被告王少丰就把這些保險經紀 人經手的工作交給伊做,伊向保險經紀說這些保單有這些情 形,伊跟他們講完後,他們再去找親朋好友投資。證人王惠 敏、蕭銘悅、王坤等人收集想要投資摩西公司之「不可撤銷 之保險契約受益證券」資料,最後轉給伊,伊再轉給被告王 少丰。買受人在購買前有簽契約有附在裡面,伊就負責收件 ,匯款是買受人自己匯到指定的信託帳戶,持匯款單的影本 與合約訂成一本,伊看完沒問題就交到瑞泰公司,買受人事 後所收到文件是保險公司出示保單、那家保險公司資料、被 保險人病歷,買受人簽的合約副本也附在那裡,還有1個問 候函、1張憑證,摩西公司證明你有買這張保單,被保險人 名字及保單號碼最後就把它蓋掉等語(見本院卷四第183頁 至第186頁背面、第187頁背面、第191頁背面至第192頁)。 是被告王少丰有引進帕克至瑞泰公司辦理摩西公司本件商品 投資說明會,並委派證人林威辰協助向投資人說明疑問、負 責收件,給予證人林威辰佣金等情,亦可確認。 3.如附表所示投資人吳林滿珠、林雪雲、林鳳蘭、蕭銘悅、王 惠敏、王坤、蘇愉婕、吳易衡、謝文馨、王惠姿、王苡寧、 陳美倫、張伍榮,已分別於警詢、偵查中、本院審理時陳述 或證述如下:
⑴證人吳林滿珠於本院審理時證稱:其子證人吳易衡向伊說被 告王少丰從事保險商品不錯,問伊是否投資,替伊1次購買2 筆等語(見本院卷二第13頁背面)。
⑵證人林雪雲於偵查中陳稱:係瑞泰公司業務員林先生向伊稱 有附買回保單貼現,伊前往公司了解,被告王少丰向伊確認 有保證買回承諾等語(見偵一卷第14頁);於本院審理時證 稱:伊透過證人王惠敏向被告王少丰購買本件商品,伊好多 次與證人王惠敏去聽說明會,主講人係被告王少丰,有1次 有一美國人出現。被告王少丰稱保單貼現好像也是一種善事 ,被保險人已經83歲,有腫瘤、心血管疾病、糖尿病,應該 不會活過30個月,因為沒有錢,可以幫對方繳保費,伊投資 1萬美元,被告王少丰當時說有附買回又保本,本來說30個 月,第四年他會買回等語(見本院卷二第97頁背面至第98頁 背面)。
⑶證人林鳳蘭於本院審理時證稱:伊透過證人王坤購買本件商 品,伊未去聽瑞泰公司之說明會,因證人王坤有拿文件、廣 告予伊看,伊覺得還可以就投資了,就是他們的業務來跟伊 介紹,伊購買2張,業務介紹被保險人預期在一年內死亡, 最久是3年,如果3年期滿沒有到單,可以買回。簽約時有去
過瑞泰公司,契約書是瑞泰公司人員提供的等語(見本院卷 二第101頁背面至第102頁、第103頁背面至第104頁)。 ⑷證人蕭銘悅於偵查中陳稱:伊在瑞泰公司說名會知悉有此保 單,伊認識被告王少丰,係聽被告王少丰稱可以買回,伊才 購買,被告王少丰稱自己會買回,被告王少丰稱一直在處理 中,但伊一直收到催繳保費通知等語(見偵一卷第14頁至第 15頁背面);於本院審理時證稱:伊透過證人許惠姿於95年 間至瑞泰公司聽講座,伊邀約證人王惠敏一起來聽課,被告 王少丰、證人林威辰推銷本件商品,說明會有提供被保險人 資料,投資簽立相關文件是在瑞泰公司由證人林威辰交伊書 寫,伊購買2張標的,當時有提到被保險人預估生命期間後 沒過世,再過1年瑞泰公司可以協助買回,因為相信被告王 少丰,被告王少丰說有附買回,說明會不是僅1次,之後時 間到,他們覺得有異,致電被告王少丰,被告王少丰稱沒問 題要他們放心,之後又稱不用擔心,已請律師處理,後來寄 資料要繳保費,伊致電被告王少丰,被告王少丰稱不用理會 等語(見本院卷二第23頁背面至第25頁、第27頁背面至第28 頁、第31頁、第32頁背面)。
⑸證人王惠敏於偵查中陳稱:當初係被告王少丰親口承諾附買 回,電話中他個人承諾的等語(見偵一卷第13頁背面至第14 頁);於本院審理時證稱:伊透過證人蕭銘悅、許惠姿介紹 認識瑞泰公司、被告王少丰,透過被告王少丰購買本件商品 ,伊於購買前至瑞泰公司參加約3、4次說明會,由被告王少 丰介紹產品,稱美國代理回來商品,就是討論本件不可撤銷 受益憑證,由王少丰提供被保險人資料,有83歲、43歲胃癌 末的,有提過投資上限,也聽過證人林威辰介紹,他們當時 介紹被保險人生命預估30個月,但應該不會超過1年,年投 資報酬率10%,若未死亡,3年之後加計1年,他們就要買回 。伊直接與被告王少丰簽約,伊有介紹證人林威辰與證人謝 文馨,請證人林威辰接洽證人謝文馨。期間伊詢問是否到單 ,被告王少丰皆稱尚未,稱沒問題,3年過後,仍稱被保險 人尚未死亡,已經再1年了,因為被告王少丰承諾要附買回 ,被告王少丰稱如30個月期間要用到錢,可以8折買回再賣 給其他客戶,伊請被告王少丰履約買回,被告王少丰稱金額 太大,賣出去商品很多,購買之人很多,所以無法這樣處理 ,又稱摩西公司有掛在那邊賣,已經有找到有人要買,復稱 錢還沒有到位,後來伊收到催繳通知,被告王少丰稱不用繳 ,會一併處理,復稱那邊已經幫伊繳保費。伊妹即證人王惠 姿購買不同被保險人,係證人林威辰至臺北與證人王惠姿簽 約等語(見本院卷二第67頁背面至第70頁、第72頁、第73頁
、第74頁、第75頁、第77頁背面至第79頁)。 ⑹證人王坤於偵查中陳稱:我們沒看合約書,那是英文,我們 係聽說明會稱有附買回,後來發生糾紛,美國那邊要我們繳 保費,當初被告王少丰並未提及此事等語(見偵一卷第13頁 背面);於本院審理時證稱:伊購買兩位被保險人,稱係特 別單,時間很短,伊係購買3年加1年,伊係至瑞泰公司聽講 座,證人許惠姿、蕭銘悅都有說,叫我去聽講座,伊參加說 明會3次以上,主講人為被告王少丰,伊當時確定是有保本 ,還有附買回,被告王少丰稱如果有急需用錢,3年到期, 可以8折買回,附買回是3年加1年,第4年就是原價附買回, 中間有可能被保險人就往生,就可以賺取利潤。有一次證人 林威辰在旁邊,伊也有詢問證人林威辰。價金匯至被告王少 丰指定帳戶。購買時,被告王少丰稱每年會回報被保險人病 情,但是從來未回報,到第3年,伊急需用錢,願意以8折買 回,被告王少丰稱再忍耐一下,打8折錢會少,再1年很快就 到了,就可以原價買回,一年過後,伊致電詢問,也至公司 問,對方即不承認。伊收到續繳保費單子,傳真給予被告王 少丰,被告王少丰稱不用理會,他們會幫我們繳保費,後來 陸續收到續繳保費,伊說如果沒有繼續繳會斷單,被告王少 丰說他會處理,有請律師打官司。被告王少丰稱摩西公司負 責人過世,其兒子不承認附買回條款。伊以為是被告王少丰 會以8折買回等語(見本院卷二第88頁背面至第90頁背面、 第92頁背面、第94頁、第95頁背面)。
⑺證人蘇愉婕於本院審理時證稱:伊透過證人吳易衡購買本件 商品,當時要求伊去聽說明會,在瑞泰公司,有一位外國人 來介紹,一位外國人解釋這個基金是一個老年人病入膏肓, 買他的基金保證,主要是瑞泰公司可以再買回基金,說明會 中有人提及此80幾歲被保險人是特別單。伊投資1萬元美金 ,當時他們認為被保險人不會活超過一年,最保守是30個月 ,投資年利率大約1年10%左右,若被保險人都沒有死亡,他 們說保證會買回,當下很多人都在懷疑這件事情,很多人都 聽過幾次說明會,買回也是外國人在介紹,翻譯是由別人翻 譯,被告王少丰也有做一些說明,有提到關於被保險人資料 。因為他一直告訴伊會買回,伊主要也是要從當中獲利,會 購買也是透過證人吳易衡等語(見本院卷三第190頁背面至 第192頁、第196頁背面、第198頁)。 ⑻證人吳易衡於警詢時以告訴人身分陳稱:證人蘇愉婕因被告 王少丰介紹而投資美金1萬元購買不可撤銷保險契約受益證 券,係經由伊介紹而投資,由被告王少丰提供受款帳戶。伊 因被告王少丰介紹而以母親證人吳林滿珠名義投資每金3萬
元購買不可撤銷保險契約受益證券1份,復以自己名義投資 美金2萬元購買不可撤銷保險契約受益證券1份,由被告王少 丰提供受款帳戶。王徐玉英經由被告王少丰介紹投資美金1 萬元購買不可撤銷保險契約受益證券1份,由被告王少丰提 供受款帳戶。證人陳美倫因被告王少丰介紹而投資美金1萬 元購買不可撤銷保險契約受益證券,係經由伊介紹而投資, 由被告王少丰提供受款帳戶等語(見他卷第78頁背面、第83 頁背面、第90頁背面、第108頁背面);於偵查中陳稱:被 告王少丰稱有附買回,迄今無買回動作,證人吳林滿珠部分 係伊購買,其餘告訴人係參加說明會購買,證人陳美倫係經 伊介紹購買,契約書由瑞泰公司寄件至摩西公司,契約有載 明到期附買回,係代理公司買回,被告王少丰稱摩西公司係 新公司,被告王少丰有至美國看過,去瑞泰公司時有介紹一 美國人,稱係摩西公司總經理等語(見偵一卷第13頁背面、 第24頁至第24頁背面、第63頁)。
⑼證人謝文馨於本院審理時證稱:伊透過證人林威辰介紹購買 本件商品,投資1萬元美金,林威辰有提到附買回條款,匯 款後收到寄達之受益憑證,3年後伊問被告王少丰如何,伊 不想再持有保單,看是否能協助買回,伊係請同事即證人王 惠敏致電被告王少丰,被告王少丰稱簽約之人死亡,附買回 條款失效等語(見本院卷二第16頁至第17頁背面、第19頁背 面、第22頁背面)。
⑽證人王惠姿於本院審理時證稱:瑞泰公司業務員即證人林威 辰至臺北找伊介紹本件商品,證人林威辰稱公司會有說明會 ,伊姐即證人王惠敏也會去聽說明會,預估3年可以買回,3 年沒到單,加計1年公司可以附買回,也會按時追蹤被保險 人病歷,若3年還沒到單,可以8折買回,若被保險人第1年 死亡,獲利率約8至10%。之後伊收到再繳保費通知,致電 找王總即被告王少丰,被告王少丰與伊通話,稱不用繳,有 在處理等語(見本院卷二第81頁至第81頁背面、第87頁背面 )。
⑾證人王苡寧於本院審理時證稱:證人吳易衡介紹有投資報酬 率高,是他們經紀公司承辦的,問伊要不要去聽說明會,伊 在說明會有看到外國人,伊聽不懂外國人講什麼,因為被告 王少丰有解釋,伊問過被告王少丰投資是否有風險,被告王 少丰說沒有風險,保障買回怎麼會有風險。伊參加說明會2 次,一次證人王徐玉英有去,一次伊自己去。伊只知道買癌 症末期之保單,投資1萬元美金,由伊之母即證人王徐玉英 出資。當時有大概講被保險人資料,稱這個癌症末期,最多 1年有問題就會買回,伊問萬一被保險人未死亡,他們稱三
加一保證買回,就是評估這個人3年會往生,最多加1年,沒 有往生,他們公司負責買回,他們稱這是非常保本的東西, 沒有風險。被告王少丰稱國外銀行很注重,會弄好,是買斷 式的,這張保單受益人就是摩西公司,透過瑞泰公司臺中這 邊操作,受益人問題他們公司都處理掉,現在的受益人就是 摩西公司。當時被告他們說就是他們買回,不是摩西公司買 回,他們就代表摩西公司,會協助處理買回問題等語(見本 院卷三第198頁背面至第200頁、第204頁背面至第205頁)。 ⑿證人陳美倫於本院審理時證稱:伊透過證人吳易衡買保單, 是一種癌症保單,如果被保險人早點往生,伊買的這份會再 多一點錢回來,如果沒有,3年內會還本回來,伊購買1萬元 美金。還本條款係證人吳易衡告知的,這間公司負責要給伊 本金。伊當初相信證人吳易衡,證人吳易衡說是透過朋友即 被告王少丰買的,這個東西他有賺佣金等語(見本院卷四第 177頁、第178頁至第179頁背面)。
⒀證人張伍榮張伍榮於偵查中證稱及陳稱:最初係瑞泰公司業 務員即證人盧靖錞及張育如前來推銷兜售商品,商品是一種 保單貼現,當時稱1年約可獲利10%至12%,伊購買受益證券3 份合計美金28,800元,將金額匯至被告王少丰指定國外帳戶 ,伊去過瑞泰公司,被告王少丰有給伊名片,有接待伊等語 (見偵三卷第65頁背面、第81頁至第81頁背面);於本院審 理時證稱:伊透過證人盧靖錞介紹購買商品,獲利比銀行定 存利潤高7%至8%,被保險人是美國人,身體不好,聽說不會 活超過3年或6年,憑證以英文寫,契約有以中文再提示一下 ,證人盧靖錞、張育如陪同伊及伊妻去匯款,匯款完約1週 至10日拿到憑證,美國公司回函錢已收到。收到憑證後,證 人盧靖錞帶伊去瑞泰公司,遇到被告王少丰,被告王少丰說 這個沒問題,叫伊放心,之後3年經過沒消息,伊請證人張 育如詢問,證人張育如回報被告王少丰說沒問題,會注意, 會做到這點,有人過世就會照契約賠償。證人盧靖錞稱3年 至6年獲利不錯,伊才會投資。之後國外公司有寄資料要伊 再繳費用。被保險人書面資料3份係證人盧靖錞於匯款後交 付予伊,證人盧靖錞、張育如前來接觸投資時,尚未提供該 3份保險人資料予伊閱覽,這是裝訂成冊資料,憑證3份也在 資料中,伊決定投資前證人盧靖錞稱有3份可投資,比較早 過世的投資多一點,最終每筆投資金額由伊決定等語(見本 院卷一第238至241頁、第242頁、第243頁、第244頁背面至 第246頁背面)。
互核上開證人等之證稱,可見上開證人等不論係透過互相引 介,或透過與被告王少丰有合作委任關係之證人林威辰、盧
靖錞、張育如而接觸摩西保單貼現基金或摩西保單貼現組合 基金,多數證人均有參加被告王少丰舉辦之投資說明會,由 被告王少丰、帕克親自介紹投資商品性質、投資方式、獲利 條件,證人等均知悉與摩西公司交易係由被告王少丰安排而 非證人林威辰、盧靖錞、張育如或吳易衡,且不論最初由何 人引介,最終仍係由被告王少丰負責寄送契約資料完成交易 ,且證人等滋生疑問時,均係由被告王少丰向證人等解釋、 安撫等情,均可確認。況衡諸常情,設若上開證人等除證人 吳易衡外,其餘證人等與摩西公司之交易並非被告王少丰所 代理,被告王少丰即無責任可言,豈有仍親自向證人等解釋 、安撫之理。
4.觀諸卷附證人林雪雲摩西保單貼現基金購買契約1份(見本 院卷三第232至241頁)、證人林鳳蘭摩西保單貼現基金購買 契約1份(見本院卷二第181至190頁)、證人蕭銘悅摩西保 單貼現基金購買契約2份(見他卷第35頁背面、第37頁背面 )、證人王惠敏摩西保單貼現基金購買契約1份(見他卷第6 4頁)、證人王坤摩西保單貼現基金購買契約2份(見他卷第 50頁至第54頁背面;本院卷二第171至180頁)、證人吳林滿 珠及吳易衡摩西保單貼現基金購買契約1份(見他卷第88頁 )、證人吳林滿珠及吳易衡摩西保單貼現基金購買契約中譯 本1份(見偵一卷第64至69頁)、證人謝文馨摩西保單貼現 基金購買契約1份(見本院卷二第118至127頁)、證人王惠 姿摩西保單貼現基金購買契約1份(見本院卷二第133至142 頁)、證人王徐玉英及王苡寧摩西保單貼現基金購買契約1 份(見他卷第93頁、第95至99頁)、證人陳美倫摩西保單貼 現基金購買契約1份(見本院卷四第213頁、第215頁、第221 至224頁)、證人張伍榮摩西保單貼現組合基金代理投資契 約1份(見本院卷五第88至95頁)。於代表人姓名欄(Repre sentative'Name)可見被告王少丰之姓名英文縮寫「S F WA NG」字樣,於見證代表人簽名欄(Witness Representative )或代表人簽名欄(Representative)及經紀人簽名欄(Ag ent)亦顯示被告王少丰中文簽名,設若被告王少丰未曾居 於代理人地位向上開證人等銷售摩西保單貼現基金、摩西保 單貼現組合基金,又豈有在上開契約書上簽名之理。 5.本院於103年8月1日準備程序勘驗證人蕭銘悅、王坤與被告 王少丰電話錄音檔案光碟1片(見本院卷一證物袋),勘驗 結果如下:
⑴檔案「蕭銘悅vs王少丰(140619_010)」,時間總長2分36秒 內容:
接線生:你好!
蕭銘悅:你好,我想找王總。
接線生:王總嗎?
蕭銘悅:對。
接線生:稍等一下。
蕭銘悅:謝謝。
【電話等待鈴聲】
王總:喂,你好。
蕭銘悅:喂,王總?
王總:是。
蕭銘悅:你好,我是銘悅
王總:是,你好。
蕭銘悅:我想問一下那個「Mosaic」現在進行到什麼樣程度 了?
王總:一樣、一樣,「我房租」(音譯)(21秒)還在點, 這樣就對了。
蕭銘悅:怎麼會拖這麼久?當時候你說賣這個「Mosaic」是 有附買回所以我們才買的啊。
王總:對、對。
蕭銘悅:淑玲那個時候也有講說那個到單,過了一年又可以 買回去,為什麼還會拖這麼久,一個月了。
王總:他們現在就是那張單子在在別處那邊要‧‧‧的錢還 沒交他,這樣啦。
蕭銘悅:喔。
王總:是啦。
蕭銘悅:我是說王總,那時候這個是你代理的嗎? 王總:對、對。
蕭銘悅:可不可以你可不可以幫我們買回去這樣子? 王總:我還是要那個什麼,我要跟它那個,因為這個量蠻大 的,你了解我的意思嗎?還是要問總公司那邊去處理 。
蕭銘悅:因為量很大。
王總:我可能下個月會飛一趟美國去親自跟他們解決這個事 情。
蕭銘悅:是。
王總:是。
蕭銘悅:那我們如果說要怎麼查才知道說我們這個保單到底 還有沒有效?或者是說他們‧‧‧王總:都沒有問 題,我都有跟他聯繫,他保費今年已經都繳了,他 那個如果,如果沒有什麼,他會「催繳函」會寄給 你們。
蕭銘悅:喔。
王總:所以這個東西沒有問題。
蕭銘悅:王總,一開始就真的是相信你才買的。 王總:對、對。
蕭銘悅:這個一路上,你看今年到現在那麼久了。 王總:對、對,事實上。
蕭銘悅:真的,你也從那個時候,從年初到現在一直拖、一 直拖。
王總:是、是。
蕭銘悅:我們都很受折磨。
王總:這個東西就是算說他們那邊也在處理,他們那邊單子 那麼大張,沒有那麼簡單這樣就對了,我會積極再跟 他處理一下就對了。
蕭銘悅:那我們在臺灣怎麼查?如果說我們要查到我們的保 單。
王總:你可以寫e-mail去查。
蕭銘悅:寫e-mail?
王總:寫e-mail到那個,就他們信箱都有附,那時候你們每 一個文件都有附一張名片嘛。
蕭銘悅:就寫。
王總:對、對,直接問這樣保單的這樣一個狀況。 蕭銘悅:那我們有一張10月份又要到期的呢。 王總:我知道。
蕭銘悅:那怎麼辦?
王總:現在我還在看說他那邊是怎麼樣的一個狀況,到時候 ,這個東西我可能一併處理就對了。
蕭銘悅:好,就麻煩你了。
王總:不會,不要這樣說。
蕭銘悅:好,謝謝,掰掰。
王總:好。
⑵檔案「王坤vs王少丰(140619_012)」,時間總長2分51秒 內容
王總:哈囉!
王坤:王總,我是王坤。
王總:是,你好。
王坤:那個,你看的怎麼樣了,那個。
王總:有、有,我上去那個什麼到美國那邊處理當中這樣就 對了。
王坤:那個保證我們是還要再繳嗎?
王總:沒有,沒有,我現在這個東西統一的一起處理這樣。
他那個寫來的那個東西,他的意思就是說,我們上次 那個繳的,我們這個東西還在跟他溝通,我可能會寫 一張信讓你們統一發出去這樣就對了。
王坤:他是不是,我沒有聽懂你的意思,你是說我們上次你 跟我講說他要寄一次保費要我們繳,我們就不用繳嘛 ,對不對?
王總:對。
王坤:那他說他已經幫我們繳了嗎?對不對?
王總:對。
王坤:那到底是有繳沒有繳?
王總:...(49秒聽不清楚)他們已經幫你們繳了的這個東 西。
王坤:那繳了為什麼又還來這張?
王總:沒有,沒有,那個東西我們反對他這樣的做法就對了 。
王坤:那個時候那張上面到底是寫什麼?
王總:它的意思就是說,你如果沒有繳這個保費,你們有面 臨這張保單被拍賣的風險,這樣就對了。
王坤:喔。
王總:我會寫一張信回去跟他們反對這樣的意見。 王坤:它的意思是說,他沒有幫我們繳,所以我們就會有這 個被斷單的風險嗎?
王總:不是,不是,這個保費已經先繳掉了,但是他現在的 意思就是說,因為臺灣這邊都沒有繳費嗎,他的意思 就是說要把這張保單拍賣掉,那拍賣掉可能會有損失 的風險這樣,我現在正在寫這個信,這樣子就對了, 我到時候會叫你們寫一張信給他,會給你們簽這樣就 對了。
王坤:不是,他賣掉的話,照理說,這個應該是他們要負擔 的,他們是有附買回啊,我們只要我們的本金回來。 王總:對。
王坤:其他我們不管他。
王總:他現在就是在扯那個嘛,他現在就是在扯說,他那個 當初是當初以前他那個總裁答應的嘛,那我們的合約 上面沒有載明嘛,他現在就是在扯這個東西,我現在 也是在跟他扯這樣就對了。
王坤:你也在跟他講這件事,是不是?
王總:對。
王坤:對,我們當時是因為他要附買回我們才買的嘛。 王總:沒錯,沒錯,我們大家才會買這樣子嘛
王坤:要不然我才不會買這張單子。
王總:沒錯。
王坤:到現在你怎麼處理,你說你就是跟他們在談了就是這 樣子。
王總:對、對,我現在會寫一張信,然後讓大家個別簽名, 我會再寄回去給他們這樣就對了。
王坤:你會寫一封信給我們大家簽。
王總:對,我會通知你。
王坤:簽好你再寄回去給他?那你不是說你要到美國去?那 你不要去嘛?
王總:就是在去美國之前,這張信要先寫好。
王坤:你去美國之前要寫好這張信?
王總:對對,我會通知你們這樣。
王坤:那這樣的話是不是目前就是保費我們不用管他也不用 寫。
王總:暫時不用管他
王坤:都不用管他了
王總:就是統一處理這樣
王坤:你幫我們處理這樣
王總:對、對、對。
王坤:好,這樣我了解了。
王總:OK。
王坤:不會有問題吧?
上開勘驗結果有本院準備程序筆錄在卷可查(見本院卷一第 172頁至第174頁背面)。觀諸上開譯文,被告王少丰一再對 證人蕭銘悅、王坤安撫解釋,且口頭表示會承擔解決糾紛責 任,益徵證人蕭銘悅、王坤與摩西公司之交易係透過被告王 少丰代理安排。再者,被告王少丰確有委任律師欲解決本件 與摩西公司間之糾紛乙節,亦有被告王少丰提出委任律師費 用協議1份(見偵一卷第16至19頁)、案外人邱彰轉發致Joh n Hancock公司電子郵件1份(見偵一卷第34至35頁)、案外 人邱彰轉發與美國郵政檢查員往來電子郵件2份(見偵一卷 第50至52頁)、案外人邱彰所擬英文訴狀2份(見偵一卷第5 3至56頁)、匯豐銀行台中分行國外匯款申請書(被告王淑 玲、王少丰匯款予案外人邱彰)1紙(見偵一卷第20頁)在 卷可查,若被告王少丰並無代理證人等與摩西公司交易,被 告王少丰即無解決糾紛義務,更無須越俎代庖替證人等聘請 律師採取法律行動。
6.本件復有⑴證人林雪雲提供彰化商業銀行北屯分行外匯收支 或交易申報書(結購外匯專用)1紙(見他卷第69頁)、證
人林鳳蘭提供彰化銀行營業部匯出匯款賣匯水單1紙(見他 卷第75頁)、證人蕭銘悅提供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公益分行匯 出匯款申請書1紙(見他卷第36頁)、證人蕭銘悅提供臺灣 新光商業銀行向上分行匯出匯款申請書1紙(見他卷第38頁 )、證人王惠敏提供三信商業銀行進化分行匯出匯款申請書 暨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書(結購外匯專用)各1紙(見他卷 第65頁至第65頁背面)、證人王坤提供中國國際商業銀行北 台中分行匯出匯款申請書暨賣出外匯水單及手續費收入收據 暨電匯證實書各1紙(見他卷第41至43頁)、證人王坤提供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台中分行匯出匯款申請書暨賣出外匯水單 及手續費收入收據暨電匯證實書各1紙(見他卷第45至47頁 )、證人謝文馨提供三信商業銀行進化分行匯出匯款申請書 1紙(見他卷第105頁)、證人王惠姿提供三信商業銀行進化 分行匯出匯款申請書1紙(見他卷第64頁背面);⑵證人吳 林滿珠(Wu-Lin,Man-Chu)單號NO.0000000號不可撤銷受益 憑證影本1紙、證人林雪雲(Lin,Hsueh-Yun)單號NO.00000 00號不可撤銷受益憑證影本1紙、證人林鳳蘭(Lin,Feng-La n)單號NO.0000000號不可撤銷受益憑證影本1紙、證人蕭銘 悅(Hsiao,Ming-Yueh)單號NO.0000000號不可撤銷受益憑 證影本1紙、證人王惠敏(Wang,Hui-Min)單號NO.0000000